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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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和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标示制度的说明”指导方针2008年7月经济产业省目录目录I. 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41. 长期使用产品的安全检修制度的宗旨和概要.42. 特定保养产品的定义.63. 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与进口企业(特定生产企业等)的义务与责任.84. 销售企业等(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活动的企业)的义务与责任.185. 相关业者的责任.206. 客户(消费者、租借业者)的责任.227. 与产品年久失修质量恶化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提供.22. 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标示制度.221. 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标示制度的宗旨与概要.222. 对象

2、产品的定义和加注标示的义务.23附件资料.25问与答集.33附录(省略刊载物名称)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1973年法律第31号)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令(1974年政令第48号)经济产业省关于相关特定保养产品的省令(2008年经济产业省令第26号)规定提高电器产品技术标准的省令(1942年通商产业省令第85号)(摘录)正文何谓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简称为“消安法”)?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是一部确保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性的普通法律,它于1973年公布、并于1974年开始实施,随着时代的发展,该部法律经过若干次修改并一直延用至今。为了防止消费生活用产品对普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消费生活用产品

3、安全法采取了以下各项措施,其目的是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l 规定设立危险性较高的消费生活用产品(特定产品)的技术标准,对于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的产品,限制销售。l 收集并提供与产品事故相关的信息。l 随着产品的长期使用,由于其质量会有所下降(即年久失修质量恶化),产品会产生安全方面的故障。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会导致重大危害情况出现的消费生活用产品(特定保养产品),必须要加速对其进行妥善的维护保养。l 关于普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如果存在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重大危害情况、或者可能会发生重大危害情况,那么该部法律要求其厂家必须召回该产品。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I. 长期使用产品安全

4、检修制度1. 长期使用产品的安全检修制度的宗旨和概要1.1、制定该制度的背景情况2007年2月份发生的小型燃气加热器致人死亡等重大事故,其主要原因在于产品年久失修、质量恶化。这一情况让我们认识到,在产品销售出去后,为了防止产品因为年久失修而导致发生事故,必须要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因此,在第168次临时国会召开期间,通过了“部分修改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的法律”(2007年法律第117号),并于2007年11月21日公布了该法律。为了防止产品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而导致发生事故,该法律针对消费者自身难以维护保养、年久失修就会存在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产品,设立了“妥善支援消费者对产品进行检修及其他维护保养的

5、制度”(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1973年法律第31号)的开始实施日期为2009年4月1日。1.2、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的概要为了使产品可以长期安全地使用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由六个部分组成:(一)特定保养产品的定义、(二)从事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或进口企业在产品上标示维护保养信息、(三)信息循环传递制度的构建、(四)特定保养产品的检修及其他维护保养体制的完善、(五)检修工作的实施、(六)国家的职责。其中,各部分的内容要点如下所述:要点(一)特定保养产品的定义 根据有关政令的规定,在消费生活用产品当中,那些年久失修质量恶化就会导致安全故 障、可能会对普通消

6、费者生命健康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产品,必须要根据其使用状况等加速对其进行适当的保养维护,这类产品即被指定为“特定保养产品”。(第2条第4项)要点(二)从事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或进口活动的企业(“特定产品生产企业等”)必须要在产品标示当中标明维护保养信息等情况 企业有义务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并设定检修期限 及(第32条第三款); 企业有义务为特定保养产品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并标明检修期限(第32条第四款第1项); 企业有义务提供设计标准使用期限推算依据的书面资料(第32条第四款第2项); 企业有义务提供产品拥有者信息的书面材料(第32条第四款第3项); 企业有义务对产品拥有者信息进行恰当的管理(第32条第九

7、款第32条第十一款)。要点(三)信息循环传递制度的构建 对于从事特定保养产品的买卖及其他交易活动的企业(“从事特定保养产品销售的企业”)、特定保养产品的获得者,企业都有义务就产品检修的必要性和用户信息登记的必要性进行说明。(第32条第五款); 对于产品拥有者,其有责任向特定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拥有者的信息(即用户信息登记) 在本指导方针当中,在具有行政处分意义时使用“义务”一词、在无行政处分时使用“责任”一词。(第32条第八款第1项、第2项); 对于从事特定保养产品销售的企业,在产品拥有者已经接受提供用户信息时,其有协作责任向特定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拥有人的信息(第32条第八款第3项); 对于

8、从事特定保养产品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其有协作责任向产品拥有者顺利传递信息。(第32条第七款) 对于特定生产企业等,其有义务向产品拥有者发出对产品进行检修的通知或危险危害信息。(第32条第十二款)要点(四)特定保养产品的检修及其他维护保养体制的完善 特定生产企业等有义务对产品进行检修并完善其他与产品维护保养相关的必要体制。(第32条第十八款第32条第十九款)要点(五)检修工作的实施 特定保养产品的拥有人(含借贷人在内)有对产品实施检修的责任。(第32条第十四款) 特定生产企业等有应允对产品进行检修的义务。(第32条第十五款)要点(六)国家的职责 收集并公布有关检修业者的信息。(第32条第十七款)

9、上述内容就是“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的概要。下述2.部分,列举了“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对于特定生产企业等、特定保养产品交易企业、产品拥有人等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就其应该担负的职责,进行了说明。1.3、有关产品年久失修质量恶化信息的收集与提供为了防止特定保养产品及其他产品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带来的危害,设立如下有关产品年久失修质量恶化信息的收集与提供制度(详细内容请参照第7.部分)。()由国家收集并公布产品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相关信息(第32条第21款第1项);()由独立行政法人产品评价技术基础机构(NITE)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第32条第21款第2项);()对于生产或进口企业,负有责

10、任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产品由于年久失修质量恶化而引发危害情况(譬如产品设计、材料研究、改善标示等)(第32条第22款第1项);()对于生产或进口企业、以及零售企业,负有责任收集防止产品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方面的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这些信息(第32条第22款第2项)。2.特定保养产品的定义2.1、特定保养产品定义的基本考虑任何产品都会出现因年久失修而质量恶化的情况。关于一次性产品,对其设立防止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引发事故的制度,不具有任何意义。因此,为了防止产品由于年久失修质量恶化而引发产品事故,我们决定,将精力集中在那些“长期使用过程中,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导致风险超过社会容许度”的产品方面,采取一

11、些措施。对产品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导致事故的发生率进行调查分析,并在此调查分析基础上,根据各种学术文献资料,将社会难以容许的、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导致的重大产品事故发生率设定为1ppm,只要重大产品事故发生率超过这一标准,其就有可能会年久失修质量恶化,从而引发安全层面的故障。我们将这类产品指定为消费者自身难以进行保养维护的产品。2.2、成为特定保养产品的产品具体都有哪些?根据上述考虑方法,目前阶段,我们已经选定以下九种产品为特定保养产品。符合这一标准情况的产品,即便是该产品上标示有“商业用途”的标注信息,也必须要将其列为特定保养产品对象。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令附表都市燃气用瞬时热水器(室内型

12、)燃气消耗量在70千瓦以下的产品、室外型产品除外。(实施令附表第三第一号)液化天然气瞬时热水器(室内型)液化天然气消耗量在70千瓦以下的产品、室外型产品除外。(实施令第三第二号)都市燃气浴用锅炉(室内型)燃气消耗量在21千瓦(具有专用供水部分的产品为91千瓦)以下的产品、室外型产品除外。(实施令第三条第三号)液化天然气浴用锅炉(室内型)液化天然气消耗量在21千瓦(具有专用供水部分的产品为91千瓦)以下的产品、室外型产品除外。(实施令第三条第四号)燃油供水机(无论是称之为“蒸煮锅炉”还是“浴用锅炉”,只要其产品是以某种形式具备供应热水功能,其室内型和室外型产品都会被划为消费生活用产品的对象范围。

13、)仅限于燃油消耗量在70千瓦以下的产品、热交换器容量在50升以下的产品。(实施令附表第三第五号)燃油浴用锅炉(室内型、室外型都被列为对象产品)仅限于燃油消耗量在39千瓦以下的产品。(实施令附表第三第六号)燃油取暖器(密闭燃烧型)仅限于额定电压在100伏特300伏特之间、额定耗电量500千瓦以下、密闭燃烧型产品,以及燃油消耗量在12千瓦以下的产品。(实施令附表第三第八号)电力洗碗机(嵌入式)仅限于额定电压在100伏特300伏特之间、额定耗电量500千瓦以下的电动机器、可以用于现代化配套炊具厨房的产品,以电力为热源的产品。(实施令附表第三第七号)浴室用电力干燥机(利用燃气热水器类型的产品除外。而且

14、,浴室用电力干燥机当中,有的产品不具备换气功能、有的产品不具备取暖功能,但是这些具备干燥功能的产品都被列为对象产品。)仅限于额定电压在100伏特300伏特之间、额定耗电量在10千瓦以下的产品,拥有电热装置的产品。(实施令附表第三第九号)2.3、关于生产或进口的日期和特定保养产品的对象上述九种产品无论其生产与进口的日期为什么时候,包括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日(2009年4月1日)之前生产与进口的产品(目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在内,都属于特定保养产品的对象范畴。但是,对于目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本身,厂商已经不可能对其进行标示。因此,关于产品本身的标示义务,只适用于2009年4月1

15、日以后生产与进口的特定保养产品。另外,为了防止特定保养产品引发事故,希望企业能够就目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积极促进产品拥有者对其进行检修。所以,在目前已经做出规定的特定生产企业的义务当中,关于“特定保养产品的检修及其他维护保养体制的完善”,也适用于目前已经在销售的产品。另外,尽管企业在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日之前从事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与进口活动,但是,对于那些在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日已经停止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与进口活动的企业,虽然不具备对目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产品完善检修体制的法律义务,可是,鉴于法律上“防止包括目前已经销售产品在内的产品由于年久失修质量恶化而引发事故”

16、这一宗旨,作为社会责任,希望该类企业维持“能够应对消费者要求对其产品进行检修的体制”。3. 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与进口企业(特定生产企业等)的义务与责任3.1、事业申报特定生产企业在事业开始日起30天内,必须向主管大臣申报以下所述事项(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日2009年4月1日,如果企业仍然继续在从事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与进口活动,那么就从该法实施日起30日以内提交申报)。 姓名或名称、住址、法人及其代表姓名; 特定保养产品的分类和式样的分类; 生产特定保养产品的工厂或者事业场所的名称与地址、进口企业海外生产企业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即便是生产或进口多种类型特定保养产品的企业,其申报工作也

17、不必按照产品的分类逐个进行,企业只需在其申报当中注明其从事多种类产品领域的生产与进口活动即可。另外,如果企业同时属于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这两种情况,请分别进行申报。而且,关于出口已经生产或者已经进口的产品,由于要以出口对象国的技术标准为基准,不必要求其产品符合日本国内的技术基准,所以企业要注明其为出口产品(参照:附件资料1“特定保养产品生产(进口)事业申报表”记录示例)。另外,在事业承继、申报事项发生变化、事业终止时,企业也必须向主管大臣提出申报。主管特定保养产品的生产与进口活动的大臣,基本上都是经济产业大臣。关于特定保养产品的申报工作,由于经济产业省已经将其委托给管辖特定生产企业

18、总公司或者事务所所在地的经济产业局局长,所以在实际进行申报时,企业可以向当地管辖机构地方经济产业局的负责部门提交申报。3.2、所谓“特定生产企业”(OEM(贴牌生产)的情况)指的是何种企业?现行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规定,关于要求符合技术标准的特定产品(譬如压力锅等产品),“特定生产企业等”并不是品牌企业、而是实际从事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如果是贴牌生产(OEM)的情况,那么“特定生产企业等”即为供给原始设备的企业)。在“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当中,要求企业在产品本体上标示出特定生产企业的名称及地址,同时,还要求特定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譬如产品拥有人信息管理、产品检修通知、检修工作的实施

19、等)。鉴于这一情况,为了防止特定保养产品因为年久失修质量恶化从而引发事故,品牌企业比特定生产企业等更能有效地履行义务和发挥作用。因此,品牌企业也将被要求以特定生产企业等身份提交申报。关于何种场合下品牌企业必须以特定产品企业等身份提交申报的指导方针,已经在“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OEM.PB产品处置相关指导方针”中标明,请加以参照。3.3、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和检修期限根据经济产业省的规定,关于特定保养产品,特定生产企业等必须在其设计当中设定标准使用条件下的安全使用期限(简称“设计标准使用期限”)、以及防止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内产品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而引发危险的检修期限(简称“检修期限”)。但是,关于那些

20、用于出口的特定保养产品,没有该必要。制定这一要求的目的是,使企业如实地向消费者传递“产品可以安全使用至何时”、“产品何时需要进行检修”等信息。其性质与消费者在购入产品时生产厂商保证一定期间内给予无偿修理等承诺是不同的。(1)设计标准使用期限设计标准使用期限以生产年月为起始时间,对使用环境、使用条件、使用频度设定标准数值,并在此基础上,从加速试验、耐久试验等科学观点出发,进行相关试验,根据试验所获得的数据,确认由于产品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引发安全隐患极低的期限,并将此期限作为最终标准使用期限(请注意,标准使用期限并不是从“开始使用的日期”计算的、而是从“生产的年份”计算的)。另外,关于使用该特定保

21、养产品同一种主要零部件的产品,如果拥有科学的试验数据,那么就可以根据该试验数据和零部件的样品、合理计算出其“标准使用期限”。关于设计标准使用期限的计算方法,各企业都有其自己的技术秘诀,如果要将其详细具体的计算方法统一起来、并强制所有特定生产企业执行,这在现阶段并不现实。鉴于这一情况,我们决定,要求各企业对照科学水准、以妥当的方法计算标准使用期限。尽管如此,但是在设定设计标准使用期限时,我们仍然希望各企业能够尽量使用统一的方法。鉴于这一考虑,我们决定,关于各企业特定产品的标准使用条件,要通过相关业界团体推进规格标准的统一。今后,关于这一标准使用条件,如果能在相关团体当中推出统一规格标准方案,那么

22、经济产业省也将计划推进JIS标准(日本工业标准)的推广。(2)检修期限产品检修期限必须设定在设计标准使用期限之前、时间跨度为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虽然检修期限的时间跨度是由各企业自己规定的,但是希望各企业在考虑其此前的生产与进口业绩等情况基础上,能够妥善地应对检修期限内的检修要求。(请参照下页图片)。产品检修期限必须要以“20年6月20年5月”的年月格式标示。该制度当中检修期限的考虑方法(图片)標準的製品場合标准产品的情况故障率()故障率l(t)点検期間 检修期限製造 生产設計標準使用期間(例年)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如20年)点検目安時期 检修标准时期摩耗故障期损耗故障期偶発故障期偶发故障期初期故障

23、期初期故障期0.年1.年間 0.5年1.5年長寿命製品場合长寿命产品的情况故障率()故障率l(t)点検期間 检修期限製造 生产設計標準使用期間(例年)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如10年)0.年1.年間0.5年1.5年3.4、产品本体上的标示根据法律规定,特定保养产品本体上必须要标示有下列事项。但是,关于用于出口的特定保养产品,没有进行该项标示的必要。 特定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年月 设计标准使用期限 检修期限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检修及其他保养相关咨询单位 如果委托分公司从事售后服务工作,那么就要标明售后服务分公司的联系方式。 足以证明该产品为特定保养产品的事项(譬如生产序号等)这些事项的标示将从

24、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日以后,在生产或进口的特定保养产品上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关于这些标示信息,必须要位于产品本体上显而易见的位置。实际上,法律要求,产品标示信息必须要考虑到该产品的通常摆设地点、并位于消费者容易看见的位置,而且要求考虑其产品标示的空间大小、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文字和合适大小进行标示。另外,譬如浴室用电力干燥机,如果仅仅在产品本体上加以标示,那么消费者并不容易看见该标示,所以可以在远距离操作装置(譬如遥控器)上进行恰当的标示(参照下图)。而且,为了让消费者或者特定保养产品营销企业、以及相关企业更好地理解其产品属于特定保养产品,在修改后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日以后,

25、关于生产或进口的特定保养产品,必须要在其产品的标注方框内标明“特定保养产品”字样。产品本体的标示图像远距离操作装置的标示图像特定保养产品特定保养产品1、特定生产企业等名称株式会社ABC县市区町*2、生产年月:20XX年XX月3、生产序号:XXXXXXXXXX4、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年5、检修期限:20XX年XX月20XX年XX月6、咨询单位:株式会社ABC客户咨询中心0120XXXXXX1、特定生产企业等名称株式会社ABC2、设计标准使用期限:年3、咨询单位株式会社ABC客户咨询中心0120XXXXXX 生产年月、生产序号、检修期限等信息见产品本体上的标示。3.5、产品的详细记录和产品客户资料信

26、息卡的附加厂商在销售特定保养产品时,为了让消费者正确地理解设计标准使用期限的计算依据等情况,必须要将记录有下列事项的详细记录附加在产品资料当中。但是,关于用于出口的特定保养产品,没有该必要。下述事项即便在产品说明书当中已经描述过也没有关系,必须要用浅显易懂的文字描述出来。(参考:附件资料2“特定保养产品中附加详细记录的记录示例”) 设计标准使用期限的计算根据; 负责实施检修工作的事业所的配置布局情况等; 必须依据检修结果来做出判断的零部件保有期限; 清扫等日常必须进行的保养维护内容及其方法; 如果标准使用条件或者使用频度的根据数值较高、或者用于产品目的以外用途的情况、 或者在异于标准使用环境的

27、环境下使用,那么会加速产品的损耗,这样很可能会导致产品比设计标准使用期限提前出现安全方面的故障。而且,特定生产企业等必须要以一种使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企业容易感知的方法,将其产品客户资料信息卡与产品一同包装(参照4.2)。关于“容易感知的方法”,譬如“在容易看见的包装当中附加客户资料信息卡”、“附加从包装产品的纸箱外面就能看见客户资料信息卡、该资料卡可以单独取出”等。由于各种产品的包装不尽相同,所以各企业必须要以最恰当的方式将客户资料信息卡一同包装到产品当中。另外,虽然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事项,但是,以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活动的企业为代表,希望特定生产企业等在特定保养产品的设置与修理企业等相

28、关从业企业当中,做好宣传与教育,促进信息循环传递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法律上要求客户资料信息卡上必须要记录有以下事项。但是,关于用于出口的特定保养产品,不必进行该项记录。(1)客户信息的利用目的和客户资料信息卡的邮寄单位地址;(2)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企业必须向特定保养产品客户说明的事项;(3)特定保养产品的客户姓名或名称、地址、产品设置场所等各项记录栏;(4)足以证明该产品为特定保养产品的事项(譬如产品的生产序号、类型序号、产品序号等);(5)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企业名称记录栏;另外,虽然下述事项并非法律规定所要求的事项,但是为了增进消费者对产品的理解,希望客户资料信息卡上能有所记录。(6)设

29、计标准使用期限、检修期限等;(7)记录客户接受第(2)项说明的记录栏。客户资料信息卡的记录图像请参照下页概念图。另外,关于客户资料信息卡的邮寄,希望企业采取收到资料卡后再支付邮资等措施。由于客户信息的提供方法不仅限于客户资料信息卡的邮寄这一种方法,所以我们鼓励各企业利用网站、手机等各种登记方法。客户资料信息卡示例(正面) 明信片收信人支付邮资XXXXXXX(收信人)XX局私书箱XX号株式会社ABC客户卡片登记股行客户保留资料信息卡致客户(法定说明事项) 您所购买的产品为根据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简称为“消安法”)所指定的“特定保养产品”。依据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的规定,

30、该产品的拥有者必须遵守以下要求事项。 由于该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质量会恶化,可能会带来危害,所以该产品的拥有者必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譬如在检修期限内对其进行检修(有偿法定检修)等。 该产品的拥有者必须通过邮寄该客户资料信息卡等方式,在该产品的生产与进口企业登记客户信息。 根据客户登记信息,该产品的拥有者在检修期限期间,可以从该产品的生产与进口企业那里收到法定检修的通知。 该产品的拥有者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进行登记。请尽快填写反面客户登记联系地址并按照产品标示的联系地址邮寄该客户资料信息卡。 为了对客户的信息进行登记,通过该产品的拥有者邮寄该客户资料信息卡,销售企业在收到客户资料信息卡后,

31、通过代理邮寄等方式,及时地向该产品的生产与进口企业提供该客户信息。致销售企业(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活动的企业) 依据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企业在向客户出售该产品时,有义务就上述事项向客户进行说明。 如果销售企业已经从客户处获得了客户的信息,那么销售企业必须要将邮寄该客户资料信息卡、或者按照反面所述方法等及时地提供给该产品生产与进口企业。销售企业(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活动的企业)记录栏销售企业:说明年月日:20年月日特定保养产品1、产品名称: XXXXXXXX2、生产与进口企业名称: 株式会社ABC县市区町*3、生产年月: 20XX年XX月4、生产序号: XXXXXXXXXX5、设计标准

32、使用期限: 年6、检修期限: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销售企业(从事特定保养产品营销企业)记录栏销售企业:说明年月日:20年月日SAQ8491 (反面)客户保留客户资料信息卡该客户资料信息卡由客户保留。请将此卡与产品说明书一同保管。客户资料信息卡(邮寄用)客户填写栏 标有“”符号的项目为根据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规定必须记录填写的项目。 如果您希望将该信息邮寄给填写物件管理公司,那么请同时填写栏目(二)。 请在客户填写栏上粘贴好“个人信息保护纸”后再进行邮寄。(一)特定保养产品客户信息姓名读音姓名法定检修通知等邮寄地址 都道府县市 区郡公寓名称 房间号码 号室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法定检

33、修等通知方法仅希望通过邮件方式接受通知仅希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受通知希望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接受通知电子邮件地址: 请在下一栏当中填写使用该产品的地址。如果地址与上述地址相同,可不必填写。这种情况下,请在左边方框中画勾,以示确认地址相同。产品所在场所 都道府县市 区郡公寓名称 房间号码 号室如果填写下述(二)栏,那么检修通知将会邮寄至该栏中所填写的地址。(二)物件管理会社信息法人名称:所在地址: 都道府县市 区郡建筑名称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关于正面(客户保留客户资料信息卡)中“致客户(法定说明事项)”的各个项目,销售企业是否向您进行了说明?请在中画勾、以示确认。是的。 没有。 客户信息登记方法

34、请以客户资料信息卡、互联网、手机、电话等方式当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登记。 通过客户资料信息卡(回信用明信片)登记请在客户资料信息卡上记录所规定的事项,然后沿虚线剪下并邮寄。如果您已经通过互联网、手机、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了登记,那么就不必再邮寄客户资料信息卡。 通过互联网登记(各公司任意事项)请登录http: /www.abc.co.jp/user/,按照画面指示进行登记。 通过手机登记(各公司任意事项) 请按手机QR编码或者登录http: /www.abc.co.jp/user/,按照画面指示进行登记。 通过电话登记(各公司任意事项)请致电株式会社ABC客户咨询中心0120XXXXXX。受理业

35、务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依据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本公司的规定,客户所登记信息将会受到妥善管理,仅在法定检修、产品召回等与产品安全相关的通知场合才会使用客户登记的信息。 关于客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法定检修咨询,请与下述联系单位进行联系、或者正面检修联系单位进行联系。网站主页上有与法定检修事项相关的详细指导。(株式会社)ABC客户咨询中心0120XXXXXX(株式会社)ABC网站主页http: /www.abc.co.jp/1、产品名称: XXXXXXXX2、生产与进口企业名称: 株式会社ABC县市区町*3、生产年月: 20XX年XX月4、生产序号: XXXX

36、XXXXXX5、设计标准使用期限: 年6、检修期限: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7、检修联系单位: 株式会社XYZ0120XXXXXX隐私保护纸请粘贴后邮寄。3.6、检修通知以及用户信息的管理针对已经提供信息的客户,特定生产企业等必须在产品检修期限开始六个月之前至检修期限开始日这一期间,向客户发出必须进行产品检修的通知。产品检修通知通常以邮寄的方式进行。可是,如果事先已经取得客户认可,那么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检修通知当中必须要记录有如下事项。(1)特定保养产品必须要进行检修;(2)该通知是依据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规定所发出的通知;(3)依据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的规定,客户必

37、须于检修期限内接受检修;(4)要求进行检修时的联系地址;(5)检修费用的具体内容和金额标准。特定生产企业等对客户所提供的信息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如果违反该义务,那么该特定生产企业等将会成为经济产业省改善命令的对象。关于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间的关系、客户信息管理与利用的方法等个人信息的处理,请参照“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指导方针”。3.7、检修工作的实施特定生产企业等在向客户发出检修通知后至检修期限到期这一期间,如果接到客户方面对有关特定保养产品进行检修的要求,那么除了有正当合理的原因之外,特定生产企业都必须对产品进行检修。属于有正当合理原因的情况有,要求进行检

38、修的客户不愿支付检修费用,或者客户要求检修结束后对产品质量做出保证、并以此作为支付检修费用的条件。检修工作必须要依据经济产业省政令所规定的检修标准对每一个特定保养产品进行检修。而且,在检修标准当中,虽然有“产品安装位置致使检修人员无法确认其结构的情况除外”这一条款,但是,这种情况下,企业方必须要如实地将这一情况传递给要求检修的客户。关于在这一期间以外所收到的检修要求,虽然企业方没有应诺义务,但是,鉴于该法律的宗旨,希望企业方能够响应客户的检修要求。另外,即便是在检修期限以外的期间,特定生产企业等也有义务完善其能够妥善完成检修工作的体制(参照3.8部分)。这里所说到的检修工作是一项确认产品是否符

39、合检修标准的工作,并不包含对产品进行保养维修工作的内容(譬如,为了将产品不符合检修标准的状况调整恢复到合适的状况而进行的修理等工作)。另外,关于检修结果,企业方必须要将其及时传达给客户,同时,还要促使客户能够采取妥善的对策选择 消费者能够做出的选择有:继续使用、保养维护、中止使用等。(参照3.8部分)。图片:检修期限的时间整理开始发出通知的时期 设计标准使用期限的到期检修期限检修应诺义务期限 该期限期间,如果收到客户方面的检修要求,那么必须付诸实施。3.8、与产品检修及其他维护保养相关的体制完善根据经济产业省的政令规定要求,在完善产品检修及其他妥善实施维护保养的体制时,必须要考虑的事项如下所述

40、。根据经济产业省的政令规定要求,各个事项都规定有应该完善的标准,如果产品检修及其他维护保养相关的体制与经济产业省政令所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有明显的出入时,那么该体制将会成为劝告、暴光等行政处分的对象。体制完善是对包括目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产品在内的特定保养产品所做出的要求。(1)负责实施检修工作的事业所的配备与分布;(2)检修费用的设定与公告;(3)检修工作所必需手册的制定及其管理方法;(4)必须依据检修结果来做出判断的零部件保有情况及其信息提供;(5)处于检修期限期间产品的信息提供;(6)技术讲习的实施;(7)检修结果的记录;(8)检修结果的信息传递。(1)负责实施检修工作的事业所的配备与分布:

41、负责实施检修工作的事业所的配置与分布,必须要考虑到企业在特定保养产品领域的生产与进口的销售业绩(包括目前已经销售出去的产品在内),确保检修工作能够高效地开展。鉴于该观点,如果该企业在全日本范围内都有着显著的销售业绩,那么该企业就应该配置可以覆盖全日本范围的事业所,建立一个能够快速应对检修要求的体制。可是,该企业并非必须要配置本企业的事业所,而是可以将检修工作委托给其他企业来实施。另外,如果是限定区域销售的产品,那么可以在该限定区域内配备检修事业所。而且,关于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实施后生产与进口的特定保养产品,企业必须在产品说明书等产品附加资料当中就其检修事业所的配备情况加以记录与说明(第32条第2款第4项2号)。 企业不必以一览表的形式将所有的事业所都记录在联系地址当中,只需标明在消费者要求进行检修时援助体制是否存在问题即可,譬如标明“全日本各都道府县共计有60个援助站点”。(2)检修费用的设定与公告:产品检修费用的设定不得明显超过有效检修时所需的公平价格。而且,检修费用的具体内容和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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