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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鲁迅中学 吴叶江,有那么一大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塞林格,今生今世的证据,刘亮程,刘亮程,1962年生,新疆沙湾县人。在一个靠近沙漠的村子里长大。种过地,当过乡农机管理员。劳动之余写点文字,几乎所有文字都在写自己生活多年的一个村子。在这个村子里,房子被风吹旧,太阳将人晒老,所有树木都按自然的意志生叶展枝。他在不慌不忙中努力接近一种自然生存。 自2000年起,刘亮程的散文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天涯大家北京文学散文选刊南方周末等报刊对其作品都作了隆重介绍,作者本人亦一鸣惊人,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
2、一个人的村庄作为2001年值得阅读的书籍反复被人推荐,刘亮程的叙述一般都是简洁而平淡、朴素而直白的,发人深省却看似平静,节奏舒缓却撼人心肺。在刘亮程的文字中,你几乎已经忘却了身外这个嘈杂的社会,忘记了周围太多的如意和不如意,忘记了遍地的文字垃圾,沉浸在那个到处是风、是沙、是虫、是身影、是牲畜的村子。“劳动是件荒凉的事情。象四处蔓延的草,象东刮西刮的风,象风中的草屑和尘土,象只有一行脚印的路,在一个人的一生里,在一村庄人的一生里,劳动是件荒凉的事情。”(黄沙梁)“弄懂一棵草,并不仅限于把草喂到嘴里嚼嚼,尝尝味道。挖一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浇点水,直愣愣站上半天,感觉到的可能只是腰酸脚麻和腰疼。”(
3、剩下的事情),风中的院门:这是一本始终把人和村庄的命运连在一起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虽然才过而立之年,却经历了中国农村的世事沧桑。庄稼人,牲畜,田野,小麦和树林在他的眼中化出化入,生死衰荣。他在住多久才算是家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自白:“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于是我们不难发现,丰沃而贫困的土地就变成了感情,他的哲学。,谈谈阅读感受,朗读13节思考,文章的一,二两节开头的句式:“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从这一句中可以看出作者是站
4、在现在回忆过去,在这些话的背后,你看出作者的心情如何?,作者回忆中的事物有哪些?为什么要怜惜这些事物,为什么要向这些事物告别?,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为什么需要证据?,曾经的生活,有一天需要证明。人生的意义要得到确认,精神的家园需要构建。,因为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包括自己,远离乡村,独居城市,那个村庄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吗?我的回忆中,包含了哪些事物?这些回忆是什么样的语气来说的?这些事物你经历过吗?朗读46节,作者回忆的事物都带有自己的个人的独特体验,是个人性,私密性的,正是这些事物可以见证以往的生活,是作者一个人的内心的村庄。,如果你回忆自己的童年,有哪些事物可以证明你童年的生活。,
5、以往的生活可以通过这些尘土,人,牲畜,人,风,月亮来证明,可作者还是有最大的担忧,担忧什么呢?,“一个人的内心生存谁又能见证?”,人内心的生存指的是什么 ?,朗读最后三节,思考下列问题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为什么“我的”现在成了“别人的”?,我已不在此地生活,我离开后的村庄的变化不再是属于我的记忆,而是别人的生活,第七节中对土墙的回忆描述与后面对“大红公鸡”、“黑狗”、“那一缕夕阳”等的回忆有何不同?,对土墙的描述,是属于“外在的生存”,作者内心表面显得很冷静,是因为作者很清楚随着时间的流逝它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但内心还是有遗憾;而后一段中的的回忆的事物,大红公鸡的叫唤、黑狗老死
6、窝中、夕阳照射,包括自己曾经的童年,少年,青年,则是让作者曾经心灵振颤的事物,是作者内心生存的见证,如果这一切都消失,作者的心会陷入无边的虚无和空洞。,对于刘亮程来说,他的这个村庄,不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处所,是他终生所要表达和描述的对象,它更多地代表着他的生命与写作方式,是作家在内心深处不断构筑和丰富的一片灵魂领地。对于属于刘亮程这“一个人的村庄”来说,那里的灰鸟、虫子、老狗、胡杨树、逃跑的马、挣断缰绳的牛和那唯一的一边闲逛一边在内心琢磨的扛着铁锹的人构成了一个独特而又无限的生命空间,在这里,忍耐、困苦和快乐是属于每一个沉静而卑微、孤独而深刻的灵魂的,作家以朴素简单的文字表达了他对这个人畜共
7、居的村庄和土地的感激,对自然万物的尊敬和理解。正因为如此,作家才能如此犀利而深情地感受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颗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我曾在麦地中看见过一只当搬运工具的小老鼠,它仰面 朝天躺在地上,四肢紧抱着几只麦穗,另一只大老鼠用嘴咬住它的尾巴,当车一 样拉着它走,我走近时,拉的那只扔下它跑了,这只不知道发生了 啥事,抱着麦穗躺在地上发愣。我踢了它一脚,才反应过来,一辘爬起 来,扔下麦穗便跑。我看见它的脊背上磨得红红的,没有了毛。跑起来一歪一斜 ,象是很疼的样子。 一个人的村庄,如何理解文章的最后一段?,最后一小节,既是对上文的总结,又是全
8、文主题的升华,短短的一句话,含义非常深刻,当故乡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印记不复存在时,他的生命,他的历史也就成了一片虚空,他没有“根”,也就没有了寄托与归宿,没有了通向未来的方向,这实际上也是对现代人精神状况的况喻,想“回家”,却只能走向“虚无”。,他对业已拥有的世俗生活感到残缺,这种残缺使得他感到寒冷和荒凉,有时甚至为此彻夜不眠。他一到30岁就不想往前走,而是急不可耐地往回走,夺路而逃逃回过去。他的文章为什么写得如此细腻,都是因为他一边逃回过去一边重温旧事。对于那些花草虫鱼、鸡猫狗鼠,没有一个人仅仅经历一次就如此情真意切、纤细温润,只有久别重逢的第二次握手才会这么珍惜、这么明察秋毫。人的第一次成
9、长只会站在屋顶上眺望远方,远方的荣华富贵或者天堂才是心中的向往。脚下的故土和身边的家禽驯兽都是自己漫不经心地忽略甚至放弃的。只有在荣华富贵和天堂都不幸落空或者主动放弃以后,人们才会如此珍惜鄙陋的故土,才会重新发现小花的微笑、小鸟的问候、老鼠的艰辛、牛马的善良。,。“牛会不会在屠刀搭在脖子上时还做着这样的美梦呢?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逃跑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牛无法摆脱被屠宰的命运,于是作者“我在心里一次次地替他们逃跑,用我的两只脚,用我远不如牛的那点力气,替千千万万头牛在逃啊逃,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最终逃到城市。”(都市牛哞)与其说是牛在逃跑,是牛在挣扎,毋宁说是刘亮程自己在逃跑,自己在这个工业化日渐发展的社会中既不舍又无奈的逃离自己的精神家园。然而,作者看来,逃跑只是暂时的,最终的归宿依然是哪个无法逃脱的宿命。“我只是这座城市的客人,永远是。”(城市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