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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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事故分级2.1 特别重大事故(级)2.2 重大事故(级)2.3 较大事故(级)2.4 一般事故(级)3 组织体系3.1 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3.2 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3.3 专家工作组4 预警预防机制 4.1 信息监测4.2 预警信息发布4.3 预警预防措施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与通报5.2 先期处置5.3 分级响应5.4 应急结束6 后期处置 6.1 现场清理6.2 善后处置 6.3 事故调查6.4 信息发布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7.2

2、应急队伍保障7.3 交通运输保障7.4 医疗卫生保障7.5 治安维护7.6 经费保障7.7 技术保障8 监督管理 8.1 宣传教育8.2 培训8.3 演练8.4 奖惩8.5 预案管理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快速科学应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指挥统一、协调有序的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

3、故应急预案和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1)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适用于我市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咨询机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

4、传递、快速处置。(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建设工程以保障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责任机制。2 事故分级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2.1 特别重大事故(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

5、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2 重大事故(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3 较大事故(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已建

6、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4 一般事故(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3 组织体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南昌市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3.1 市建设工程事故应

7、急领导小组3.1.1 组成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组长:市建委主任成 员: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安管局、市公安局、市交管局、市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3.1.2 职责(1)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本市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领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4)组织有关部门

8、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6)决定其他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事项。3.1.3 成员单位职责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1)市建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组织专家对事故抢险进行指导;组织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或省建设厅;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市发改委:负责对重点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3)市安管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

9、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5)市交管局: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6)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中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7)市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系统的工程抢险设备、设施,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的抢险工作。(8)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水利系统的工程抢险设备、设施及水利工程的抢险工作。(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业卫生工作。(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

10、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1)市质监局:组织施工中涉及特种设备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12)市供电局: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3.2 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日常工作。3.2.1 组成主 任:市建委主任副主任:市建委分管副主任成 员:市建委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处处长、建筑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城建经济处处长、综合法规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市质监站站长、市安监站站长、市执法联络处负责人。3.2.2 职责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

11、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3.3 专家工作组3.3.1 组成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参谋。专家工作组由建筑、岩土、结构、材料、建筑机械、建筑电气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3.2 职责参加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建设工

12、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派,为事故发生地提供技术支持。4 预警预防机制4.1 信息监测4.1.1 建立健全全市建设工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预测。搞好建设工程事故信息收集、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4.1.2 根据各类建设工程事故的特征、预防和处置要求,建立预警预防制度。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判,及时做出预警。4.2 预警信息发布市建委根据本预案,明确预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门和落实预警的监管措施,并按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其他方式进行。4.3 预警预防措施4.3.

13、1 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明确报警、接警、处警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及其工作要求,明确进入预警的相关措施和要求。4.3.2 进入预警期后,市建委、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可视情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5 应急处置5.1 信息报告与通报5.1.1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事故信息报告体系。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建设工程事故,要及时通过有效途径报警,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市建委、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5.1.2 市建委、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接到建设工程事故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准备,并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事故信息。一旦发生较大建设工程事故,有关部门和单位必

14、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建设工程事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5.1.3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建设工程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渠道,并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5.2 先期处置5.2.1 一旦发生建设工程事故,市建委及县、区政府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在处置过程中,市建委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建设工程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5.2.2 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按照本预案

15、,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建设工程事故。5.2.3 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负责先期处置,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3 分级响应5.3.1 本市建设工程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级、级、级和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建设工程事故。实施I、级响应行动时,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并在省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级响应行动时,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在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级响应

16、行动时,各县、区应急机构启动相关预案并组织实施救援,超出应急救援能力时,报请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5.3.2 响应等级调整各类建设工程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5.4 应急结束特别重大、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处置结束后,由省应急领导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控制,报省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公布;较大、一般建设工程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

17、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控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公布。6 后期处置6.1 现场清理6.1.1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建委要组织有关单位搞好现场勘察和社会稳定。6.1.2 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事故现场清理。建设工程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到场处置。6.1.3 市卫生部门要搞好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6.2 善后处置6.2.1 建设工程事故处置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民政等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6.2.2 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建设工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

18、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应急处置的综合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视情向社会公布。6.3 事故调查市建委要会同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建设工程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由市建委负责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6.4 信息发布6.4.1有关部门要配合市政府新闻办搞好建设工程事故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6.4.2 市建委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组织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稿、专家评论或公告,按照程序向社会发布。 7 应急保障7.1 通信保障7.1.1 市电信局要为处置建设工程事故提供应急通信保障。7.1.2 紧急情况下,要充分利

19、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及手机短信等发布预警和引导信息,及时疏导现场人员。7.2 应急队伍保障7.2.1 强化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其他相关建设工程事故处置部门和单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并加强与其他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7.2.2 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及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必要时,协助实施应急救援。7.3 交通运输保障事故发生后,由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市交管局及时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如有道路设施受损,市市政部门迅速组织有关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事

20、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协助搞好应急交通保障,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7.4 医疗卫生保障事故发生后,市卫生局要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开展专业救治。7.5 治安维护7.5.1 市公安局、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7.5.2 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属地警力、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附近群众。7.5.3 市公安局负责建设工程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协助搞好属地治安保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负责发动和组

21、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7.6 经费保障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所需的经费,由市建委报请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应急救援所需的经费,由市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7.7 技术保障7.7.1 建立建设工程事故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研制和配备先进技术装备。7.7.2 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派出专家,指导、协助开展建设工程事故调查。8 监督管理8.1 宣传教育市建委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全社会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8.2 培训市建委要有组织、有计划地

22、开展建设工程事故防护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防范和救援知识纳入专业培训内容,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8.3 演练市建委要会同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实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建设工程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抢险救援。8.4 奖惩8.4.1 对在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或奖励。8.4.2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5 预案管理8

23、.5.1 预案编制本预案由市建委负责编制与解释。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5.2 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建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评审、修订,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8.5.3 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昌市建委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1 机构市建委成立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市建委职责范围内处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主 任:市建委主任副主任:市建委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委领导成 员:市建委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处处长、建筑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城建经济处处长

24、、综合法规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市质监站站长、市安监站站长、市执法联络处负责人。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家工作组,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参谋。专家工作组由建筑、岩土、结构、材料、建筑机械、建筑电气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质监站负责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设立应急救援小组,由市一、二、三、五建公司负责组建。统一调度应急救援机械设备,所需设备由市五建公司市政分公司负责提供。2 应急处置程序市建委接到建设工程事故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准备,并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事故信息。一旦发生较大建设工程事故,市建委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

25、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建设工程事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2.1 先期处置2.1.1市建委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在处置过程中,市建委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建设工程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2.1.2 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要按照专项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建设工程事故。2.2 分级响应2.2.1 本市建设工程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级、级、级和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

26、、较大和一般建设工程事故。实施I、级响应行动时,启动南昌市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省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级响应行动时,启动南昌市建设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级响应行动时,各县、区应急机构启动相关预案并组织实施救援,超出应急救援能力时,报请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2.2.2 响应等级调整各类建设工程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

27、,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2.3 应急结束事故处置结束后,由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控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公布。3 后期处置3.1 现场清理应急救援结束后,市建委要组织有关单位搞好现场清理。建设工程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到场处置。3.2 善后处置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建设工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应急处置的综合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视情向社会公布。3.3 事故调查市建委要会同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建设工程事

28、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由市建委负责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3.4 信息发布市建委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组织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稿、专家评论或公告,按照程序向社会发布。 附:一、南昌市建委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专家小组名单三、应急救援小组名单 四、应急救援设备清单 五、南昌市建委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专项预案系列 六、南昌市安监站安全事故应急启动预案七、南昌市质监站质量事故应急启动预案附一南昌市建委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发生一般事故,县、区启动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在省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开

29、展应急救援发生较大事故,在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分级响应前期处置、施工现场启动专项预案开展自救成立应急机构事故发生附二专家小组名单专家组组长:魏洪亮 联系电话:13807097755副组长:汪涛 联系电话:13007289925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杨德品结构教授南昌大学13667009991宅:8324901贾益纲结构教授南昌大学13907919079熊进刚结构教授南昌大学13879132406郑永康施工副教授南昌大学13607008676刘小坛结构教授级高工省建筑设计院13607060111曾砺结构教授级高工省建筑设计院13006209455黎曦结构教授级高工

30、省建筑设计院13870055755肖健荣电气教授级高工省建筑设计院13307084098黄宇暖通高工省建筑设计院13879129541蓝九元施工教授级高工省二建13970031609胡章福施工教授级高工省二建13803548257钱守义施工教授级高工省建工集团13970096046刘松柏检测高工省建材院13767117000徐海燕预力教授华东交大13870806078庄谓川检测教授级高工省检测中心喻仁盛电气自动化教授级高工(电)南昌冶金设计院13767022866周力工民建高工市规划设计院13907007816附三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市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3883777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应急救

31、援分队名单队 长:涂润生(公司副总经理)13907006073副队长:饶志新13036219788小组长:蒋建平郑大光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应急救援分队名单队 长:徐贵生(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13807918138副队长:张丹娜(公司副总工程师)13870867509小组长:龙 戈13517918727 倪用平13576263069 吴向平13007219607 周乡宁13170876788南昌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应急救援分队名单队 长:杜小红13006201336副队长:龚顺根13803536885朱隆滨13970836771小组长:黄卫国13803515528 周先明13870841811

32、 郭建国13607086579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应急救援分队名单队 长:高道友13970064517副队长:万顺桃13907918244 胡新民13807008523小组长:黄伟强13970834270 胡颂之13979157218 蒋北泉13803515795 刘家金13870888807附四应急救援设备清单协作单位: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市政分公司联系人:胡应文 13507910299(经理) 黄海龙 13077984081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型号产地出厂年份1反铲挖掘机1申江800日本20062反铲挖掘机1申江700日本20063装载机1夏工ZL50厦门20024装载机1夏

33、工ZL50厦门20055推土机1100洛阳20026吊车116T洛阳2006注:吊车为市五建公司机械处租赁机械。附五南昌市建委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专项预案系列之一:南昌市建委坍塌事故应急预案一、坍塌事故适用范围1、深基坑坍塌;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3、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4、建筑施工外脚手架倒塌。二、机构及其职责事故发生后,市建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委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建委各处室负责人、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执法联络处负责人、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的救援工

34、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抢险组:组长由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市建委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村镇建设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建委计划财务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建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4

35、)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建委城建经济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5)善后处置组:组长由市建委机关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组织人事处处长、综合法规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建委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质量安全处处长、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勘察设计处处长、执法联络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市建委办公

36、室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质量安全处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拟写新闻稿、专家评论或公告,按照程序向社会发布。三、坍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短有关线路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

37、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具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7、应及时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8、事故救援过程中,要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9、自我保护,

38、在救援过程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之二:南昌市建委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一、应急准备市建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专业组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对预案进行评价,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调整或更新。市建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响应能力。要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并加强日常管理。二、机构及其职责事故发生后,市建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委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建委各处室负

39、责人、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执法联络处负责人、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抢险组:组长由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市建委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村镇建设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建委计划财

40、务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建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建委城建经济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5)善后处置组:组长由市建委机关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组织人事处处长、综合法规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建委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质量安全处处长、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勘察设计处处长、执法联络处负责人

41、,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市建委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质量安全处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拟写新闻稿、专家评论或公告,按照程序向社会发布。三、应急处置程序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最早发现事故的人应迅速向工地项目负责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建委报告。市建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工作组人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抢险组根据现场情况开展救援,及时通知后勤保障组将所需的救援车辆和救援器材送达事故现场,如在救援过程中遇到困难可请求市消防队派人支援;

42、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保卫事故现场,疏散现场闲杂人员,避免其他人员靠近事故现场;医疗救护组根据受伤人员情况施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在伤员伤情允许的情况下,将伤员转运到安全的地方,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伤亡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负责调派车辆,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四、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1、凡在距地2米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2、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

43、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3、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脚手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4、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5、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6、严禁在脚手架上嘻戏、打闹、酒后上岗。之三:南昌市建委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一、应急准备市建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专业组

44、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对预案进行评价,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调整或更新。市建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响应能力。要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并加强日常管理。二、机构及其职责事故发生后,市建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委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建委各处室负责人、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执法联络处负责人、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抢险组:组长由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站站长(副站长)、市质监站站长(副站长)、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市建委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村镇建设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建委计划财务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建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建委城建经济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委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现场伤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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