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项目文件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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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YC3-152-JG43YCZD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YC3-152-JG43基建工程项目文件管理细则(试行)2013-11-01发布 2013-11-01实施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文件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活动中项目文件的归档工作,保证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火电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及华能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等,结合

2、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第三条 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第四条 项目前期文件: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第五条 项目竣工文件: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调试文件、项目竣工图和项目监理文件组成。第六条 项目施工文件: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

3、文件。第七条 项目调试文件: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调试情况的文件。第八条 项目竣工图: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第九条 项目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第十条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第十一条 项目文件鉴别:指项目文件完整性、准确性鉴别;项目文件属性鉴别;项目文件密级鉴别;项目文件保管期限鉴别。第十二条 项目文件归档:项目文件执行完毕,由项目部门或参建单位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整理成规定的保管单位,移交给档案部门集中保存,称为项目文件归档。第十三条 基本建设项

4、目档案: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立项到建成投产全过程活动中形成的,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整理,以不同载体形式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以备查考的文件。其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环境预测、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准备、满负荷试运以及半年生产考核期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机光盘、声像材料等。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五条 档案部门:公司安质部档案室。第十六条 项目部门:公司工程部、计划部、安质部、物资部、生产准备部、行政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第十七条 项目人员:项目部门参与项目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第十八条 参

5、建单位:参加项目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设备监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监检单位、设备(材料)试验检测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第三章 依 据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第二十条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第二十一条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062号第二十二条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第二十三条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管理规范DL/T 241-2012第二十四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第二十五条 企业档案工作

6、规范 DAT42-2009第二十六条 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2008版)HZD-128-GC16第二十七条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第二十八条 华能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第二十九条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第三十条 华能集团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实施细则华能办2007124号第四章 项目文件工作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工作就是科学地管理工程项目文件,做好工程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工具作用。第三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工作是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五章 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

7、三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工作应纳入公司工程建设基建工作程序;纳入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纳入工程建设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第三十四条 建立由公司总经理挂帅,基建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各单位技术专工、兼职档案员组成的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详见附录一: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第三十五条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公司全面负责协调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完成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查、验收、归档等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第三十六条 安质部档案室人员配备要求及工作职责。(一)安质部档案室是公司基建项目工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要

8、满足工作需要,由具有档案专业知识或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二)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公司工程项目文件管理制度,统一档案工作业务标准,将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要求纳入公司基建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管理程序中,明确责任,确保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步。(三)将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档案移交内容纳入合同管理。在合同中设立专门条款,明确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的编制质量、移交的内容、时间、套数及违约责任。(四)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及时指出项目文件形成、积累、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责成相

9、关单位限期整改。(五)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设备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工作。(六)参加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等,做好相关文件的收集工作。(七)从档案管理角度,检查、验收、接收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送交的项目文件和竣工图,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核,是否符合档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有权拒收,要求其整改。(八)组织监理单位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交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九)按归档范围收集、整理及归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完成这部分项目文件的整理、分类、排列、编页、编目、装订、装盒及编制检索目录等工作,并对设计、施工、调试、监理

10、等参建单位移交的竣工文件汇总整理、系统编目、编制检索工具。(十)负责组织申报档案专项验收工作,配合做好工程投产达标验收工作、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工程创优工作。第三十七条 基建各部门及相关部门为项目文件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归档项目文件的审核人,对项目文件的完整、准确及有效利用负责。基建各部门应将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纳入基建工作程序,纳入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纳入工程建设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本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及时做好项目文件的收集、移交、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保证项目档案能全面真实地反映

11、工程建设及实体质量情况,满足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以及竣工后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改(扩)建的需要。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应负责的工程档案如下:工程部: 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工程招投标、评标文件、工程准备等工程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进度和工程建设的隐蔽工程、关键节点、重要工序、施工质量、设备缺陷等内容的照片和录像材料;并负责对施工、调试单位等移交的施工文件、调试文件、土建及安装竣工图等工程技术文件进行审核; 计划部:工程前期依据性文件、工程管理性文件,包括征地、施工、技术服务等合同、协议、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预概算、竣工结算文件等;物资部:设备招投标文件、评标文件、采购合同、设备开箱资

12、料、商检报告、材质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主辅设备台帐、开箱至移交生产各阶段所有设备的消缺、修补更换记录,设备消缺统计台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交接清单等文件;安质部:安全、质量管理性文件、工程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驻厂检验报告、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设备及施工质量缺陷处理记录、质监报告及整改记录、不符合项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并负责对施工、调试单位移交的质量文件进行审核;本工程所有参与单位在建设期间及半年生产考核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性文件,事故处理报告等;生产准备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系统图、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机组性能试验报告、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培训教材、半年生产考核期间的运行记录及消

13、缺记录,本工程所有参与单位在建设期间及半年生产考核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性文件,事故处理报告等;行政部:建设前期,征地、拆迁、平场前等原始面貌;征地、拆迁、平场时现状以及工作会议等形成的照片、录像材料,建设过程中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工作会议等工作照片、录像材料。本建设工程的收、发文件(包括发文手稿),与基建项目有关的重要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决议、文件、纪要、交接书等文件。财务部:与基建工程相关的资金管理、融资文件、工程保险等资料。第三十九条 各施工单位要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项目文件管理工作,并设立与工程档案工作相适应的档案室(组),配备专职人员,配置能满足项目档案管理和档案实体安全保

14、管和利用需求的设备设施,做好施工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完成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工作。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档案室(组)应做到:(一)基建档案工作必须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工程建设一开始,档案工作要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审定工作要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与施工文件的移交工作同步进行。(二)根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归档制度,编制本单位的归档制度;根据承建项目,明确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制定承建标段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计划。(三)负责收集承建标段范围内形成的施工文件,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及符合档案保管要求,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华

15、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文件管理细则等的要求进行整理,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编制本单位施工文件的移交目录,按规定的期限将承建项目的施工文件向公司安质部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四)随纸质文件移交相应的工程照片和录像材料。(五)施工单位应按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05规定收集、确认施工中已实施的设计更改文件作为竣工图编制依据。(六)接受建设单位对项目文件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等档案工作的监管、检查、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整改项目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七)施工单位对移交归档的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及有效利用负责。(八)配合完成工程档案专项验

16、收及工程达标、工程创优过程中项目文件调卷工作。(九)做好建设过程中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的收发工作;第四十一条 设计、调试、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移交工作。第四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做到:(一)及时向公司提供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总目录;(二)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归档制度,编制本单位的归档制度、归档计划。(三)工程完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份完整的设计变更单原件,并根据监理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变更执行反馈单,按照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文的规定或设计合同,编制设计范围内与建设

17、项目实际情况相符的竣工图,经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监理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创优工程评审要求,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移交建设单位归档。(五)国外引进工程、引进主要设备的项目,其设计竣工图,以最终版归档,但对多国供货的系统接口部位设计及竣工图应由国内负责设计审查的单位负责。(六)接受建设单位对项目文件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等档案工作的监管、检查、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整改项目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七)应对移交归档的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及有效利用负责。(八)编制本单位施工文件的移交目录,按规定的期限将承建项目的施工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九)配合完成工程档

18、案专项验收及工程达标、工程创优过程中项目文件调卷工作。第四十三条 调试单位应做到: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归档制度,编制本单位的归档制度、归档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对承包范围内形成的调试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移交,并编制移交目录,办理移交手续;调试单位对移交归档的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及有效利用负责。第四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做到:(一)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有关规定,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形成文件质量和案卷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控范围,对参建单位整理和移交的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情况进行审查,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

19、督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二)根据公司的归档制度编制监理单位的归档制度,明确监理文件的归档范围,编制监理文件归档计划。(三)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验评划分表,确定各类报审表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交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 (四)明确专人,与工程建设同步完成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经项目总监及建设单位审核后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并编制移交目录,办理移交手续。(五)随纸质文件移交相应的工程照片和录像材料。(六)接受建设单位对项目文件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等档案工作的监管、检查、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整改项目文件中存在的问

20、题。 (七)对移交归档的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及有效利用负责。(八)配合完成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工程达标、工程创优过程中项目文件调卷工作。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当列出专门条款,明确对工程档案的具体要求。第六章 项目文件工作程序及内容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文件工作程序:(一) 各施工单位、设计、调试、监理单位项目文件工作程序:项目文件形成项目文件积累、收集项目文件整理项目文件归档。(详见附录二:图1 各施工单位、设计、调试、监理单位项目文件工作流程图)(二)公司基建各部门项目文件工作程序:项目文件形成项目文件积累、收集项目文件鉴别项目文件审核项目文件归档。(详见附录二:

21、图2 基建各部门项目文件工作流程图)第四十七条 项目文件形成、积累、收集工作。(一) 基建各部门应按照项目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对项目文件的编写、评审、批准、发布、修改、分发、作废、销毁、保管等做出具体规定,以确保项目文件内容的适用性、版次的有效性。(二) 基建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建立本部门项目文件管理台帐,对项目文件实施跟踪管理,负责本部门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文件均应统一编号,保持连续,便于核查。第四十八条 项目文件的鉴别:(一) 对项目文件完整性、准确性的鉴别1基建各部门在项目文件归档前,必须将项目文件按项目内容收集齐全、完整成套,以维护项目档案的完整

22、性、准确性。2项目文件应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活动的全部内容和历史面貌,既有原始依据性文件,又有过程性和成果性文件。3归档的项目文件必须能相互呼应;前期文件和后期文件不能分离;依据性文件、方案性文件和上报审批文件不能分家。4项目文件必须同它所记载和反映的项目对象或项目过程一致;同一项目的不同介质相互间在内容上必须协调一致。(二)对项目文件属性的鉴别基建各部门应对项目文件的属性进行鉴别,正确区分项目文件、项目资料、政务文件。(三)对项目文件保管期限的鉴别。1.安质部档案室应根据项目文件保存价值的大小,确定文件的保管期限。2.保管期限通常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第七章 项目文件收集 第四

23、十九条 收集范围 1.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所有文字、图表以及音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为收集对象,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 2.各参建单位主要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参照附录C。 第五十条 收集时间 1.项目文件应与项目建设同步收集。 2.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等项目管理性文件,可在文件办理完毕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 3.设备、仪器及物资文件,应在开箱验收后及时收集登记。 4.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各专业项目文件,责任单位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后及时收集。 5.监理(监造)、设计等单位形成的项目文件,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 第五十一条 收集份数

24、 1.项目文件收集份数宜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归档需要增加份数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2.在城建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应按GB/T 50328规定的归档范围增加一份,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五十二条 质量要求 1.项目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章手续完备;其内容真实、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项目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归档的合法性、依据性、凭证性等永久保存的文件,提供单位应在复制件上加盖公章。 3.项目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其载体、书写及制成材料应符合GB/T 11822-2008规定。 4.由分承包单位形成的文件,发包单位应负责审核并签字;由劳务分包形成的文件,发包单位

25、应对形成文件承担全部的质量责任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用于记录的专业施工与验收表格式文件,应符合现行电力行业标准的格式,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格应用划线或加盖“以下空白”章(字体:宋9;行距:11磅;外形尺寸:154.5)的红色条形印章加以注明(格式如下): 以下空白第八章 项目文件编制 第五十三条 项目文件编制要求 1.参建单位应按DA/T 28规定编制竣工文件,监理单位负责审查。 2.需整改闭环或回复的项目文件,执行单位应在完工后按质量管理要求编制相对应的闭环文件。 3.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分门别类按原材料的品种、型号等特征及原材料管理台帐编制原材料质量跟踪记录。 4.设计更改文件

26、,应按专业编制设计更改执行情况汇总表(详见附录三:表1)。 5.对单位工程中按专业集中整理的设计更改文件、设备与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计量器具文件,立卷单位应按DL/T 5210规定填写登记表,在表中应填写文件所在卷册的档号,建立索引。 第五十四条 竣工图编制要求 1.竣工图应齐全、完整,修改到位,签章手续完备,并应与项目竣工验收时实际情况相符。 2.设计单位应按DL/T 5229规定编制竣工图,建设单位对竣工图编制深度和出图范围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合同中约定。 3.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按DL/T 5229规定执行。 4.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单位编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查,并在竣工图卷册目录上加

27、盖竣工图审查章。竣工图审查章见图:单位为毫米,比例1:1图 竣工图审查章 5.竣工图应按GB/T 10609.3规定折叠,图纸折叠图幅向里,图标栏应外露。第九章 项目文件整理 第五十五条 一般规定 1.项目文件应由文件形成单位整理。由多个单位分包的单位(单项)工程,应由分包单位对各自承建范围形成的文件进行整理,由发包单位汇总整理。 2.项目文件整理,应根据档案对文件形成单位的查考与凭证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与定期两种。 3.永久保存文件。凡是证明项目建设合法性、反映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的依据性文件以及对文件保管单位今后工作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应列为永久保管。 4.定期保存文件。凡是

28、反映项目建设活动且在一定时期内对文件保管单位有参考利用价值的项目文件,应列为定期保管。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可根据其参考利用价值分为30年和10年两档。 第五十六条 项目文件整理,卷内文件不得有重复,附件共用时应在备考中说明。 第五十七条 分类 1.分类原则 火电建设项目档案分类应以火电建设项目全部归档文件为对象,依据参建各方在项目建设中的职能,按文件的来源结合档案形成阶段、专业性质、特点,应保持项目档案的成套与系统以及档案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 分类应具有概括性和包容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扩充性。 2.类目设置及档号标识 分类表类目应按参建单位的不同职能、文件的来源和形成阶段、分专业性质、特点按

29、下列要求设置:a)一级类目设置:6大类为电力生产类、7大类为科学技术研究类、8大类为建设项目类,9大类为设备仪器类。b)二级及以下类目设置:1)6大类电力生产类应按生产职能部门、文件性质设置;2)7大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应按科技成果性质或立项课题设置;3)8大类项目建设类应按参建单位、文件形成阶段、专业性质、特点设置;4)9大类为设备仪器类应按专业、系统,设备台件设置。 档号由项目代号(或年度)、分类号和案卷流水号三组代号构成,分别用09阿拉伯数字标识。三组代号之间用“”分隔;不同级类目之间,直接连接。档号标识见图。图 档号标识 第五十八条 建设单位项目档案分类使用说明及分类表 1.分类使用说明建

30、设单位项目档案分类表(详见附录B),将电力生产(含生产准备、整体启动运行和生产考核期)档案归入第6大类;项目科技成果及科技研究档案归入第7大类;建设项目档案归入第8大类;设备仪器档案归入第9大类。根据档案形成特点,按隶属关系将第 8大类划分到四级类目,第6大类、第7大类、第9大类划分到三级类目,各级类目均用09标识。a) “第6大类”电力生产类和“第7大类”科学技术研究类按年度标识,科研课题按立项年度或获得成果年度标识,见图。图 年度标识b) “第8大类”建设项目类和“第9大类”设备仪器类,项目代号由工期号与机组号组成。机组归属明确的,前两位数为“工期”号,后两位数为“机组”号,各期工程机组连

31、续编号。公用系统的前两位数为工期号,后两位数用“00”标识,公用系统标识见图。图 公用系统标识同一期工程两台以上机组(不包括全部机组)共用一套系统的,前两位数用“工期”号,后两位数用首台机组号标识,同一期工程两台以上机组共用系统标识见图。图 同一期工程两台以上机组共用系统标识 燃气、供热机组等工程,项目代号应以机组号为主,前两位为工期号,后两位为机组号,当机炉数量不对应时,应在案卷题名中揭示。第五十九条 火力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工期号用“01”标识,公用部分机组号用“0100”标识,一号机组用“0101”标识、二号机组用“0102”标识;二期工程工期号用“02”标识,公用部分用“0200”标识,

32、三号机组用“0203”标识、四号机组用“0204” 标识,依次类推。第六十条 项目文件的组卷,应根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六十一条 组卷应保证卷内文件内容的相对独立完整,应根据文件形成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案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附件共用应在备考中注明。 独立成册、成套的项目文件,应保持其原貌,不宜拆散重组。 第六十二条 组卷方法: (一)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性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生产准备文件,应按阶段、问题、来源组卷。(二)设计文件应分阶段专业按卷册号组卷,设计变更文件应按专业时间组卷。(三)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四)调试文件,应

33、按阶段、专业组卷。(五)质量监督中心站形成的文件,应按阶段组卷;现场质量监督站形成的文件,应按专业组卷。(六)监理文件,应按专业、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七)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分专业按材料种类、型号组卷。(八)设备文件,应按设备成套性特点,分专业、系统按台件组卷。第六十三条 项目文件的排列(一)项目档案案卷应按分类表类目顺序依次排列。卷内文件应按文件的形成规律、问题、时间(阶段)或重要程度排列。(二)项目前期、施工管理、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卷内文件应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审批文件在前,报审文件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排列。(三)单位工程文件,应分专

34、业按单位工程管理文件、施工记录及相关试验报告、质量验收文件顺序排列。(四)单位工程管理文件,应按审核签字页(详见附录三:表2)、开工审批、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设计、原材料、计量登记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表4.2.4、4.2.5、4.2.8)竣工验收报告等顺序排列。(五)施工记录,应按施工工序(程序)排列。相关试验报告、设备缺陷通知单及消缺签证单、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应依次排列施工记录之后。(六)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应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划分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排列。报验单在前,验收表在后;质量验收文件在前,支持性记录在后。(七

35、)机组调试、试验文件,应分专业按调试管理文件、调试阶段(系统)调试记录(报告)、调试质量验收文件排列。卷内文件按管理、记录、验收文件排列。(八)监理文件,应按管理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日志、监理会议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总结顺序排列。卷内文件按问题、时间排列。 (九)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分专业按材料种类排列。卷内文件按质量跟踪记录,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委托单及复试报告顺序排列。每种材料质量跟踪记录在前,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委托单及复试报告在后。 (十)设计更改文件,应分专业按流水编号顺序排列。卷内文件应按变更执行情况汇总表,设计更改文件、执行情况记录依次排

36、列。 (十一)设备文件,应分专业、系统、台件按质量证明文件、开箱验收、设备技术文件及随机图纸、安装调试(测试)和运行记录顺序排列。卷内文件应遵循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规律排列。(十二)竣工图、施工图,应分专业按卷册号顺序排列;卷内文件按图号顺序排列。第六十四条 项目文件的编号与编目(一)页号编写1文件页号应以有效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页号位置,单面的,在文件右下角;双面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纸页号,应编写在图标栏外右下角。2文件页号应按装订的形式分别编写。按卷装订的,页号应从“1”编流水号;按件装订的,应按件每份文件从“1”编写页号,件与件之间不连号。(二) 卷内目录编制1卷内目录排列

37、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不编写页号(详见附录三:表3)。2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应依次标注文件在卷内排列的顺序,各案卷之间序号不连续,每卷均从“1”编号。3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的文号或编号、图样的图号等。4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合同文件应填写主要责任方;报验文件应填写委托报验的单位。5文件题名,一般应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按单位工程组卷的竣工文件,每份文件题名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对于文件标题不明确、不准确、不完整的,应由立卷人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6日期,应填写文件流转结束最终责任人(单位)签署盖章的日期。(年、月、日应用8位数字表示)。7页数(号),应按案卷装订形式

38、分别编写。装订成卷的,应填写每份文件起始页号,最后一个文件填写起止页号;按件装订的,应按件填写每份文件的页数。8备注,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与本条目文件有关需要说明的信息。第六十五条 案卷封面编制案卷封面可采取外封面和内封面两种形式(详见附录三:表4)。案卷封面各项内容填写要求:1案卷题名,应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卷内文件类型。题名拟写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项目名称应与核准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外文归档材料的案卷题名应将标题译成中文,并与外文一并填写。2立卷单位,应填写案卷整理单位全称。3起止日期,应填写卷内最早形成文件的日期与最终形成文件的日期。(年、月、日用8位数字表示)。4保管

39、期限,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填写保管期限。同一案卷内有不同期限的文件,保管期限从长。5密级,应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保密规定划定,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密级从高。6档号,由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流水号组成。第六十六条 备考表编制1备考表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总件数和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利用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不编写页号(详见附录三:表5)。2立卷人及日期,应由案卷整理责任人签名,并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年、月、日)。3检查人及日期,应由案卷质量检查人签名,并填写日期。4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载体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档号,同时应注明其载体形式。第六十七条 案卷目录编制:

40、案卷目录(详见附录三:表6)应填写序号、档号、立卷单位、案卷题名、起止时间、总页数、保管期限等内容。案卷脊背编制:案卷脊背应填写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正副本等内容。第六十八条 装订1.案卷装订应结实、整齐,便于利用和数字化。2.案卷装订可采用整卷装订,亦可按件单份装订。按件装订的文件,应在每份文件首页上方空白处加盖档号章,并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规定填写。图纸采用不装订方式。3.案卷装订应保持卷内文件内容的相对独立与完整,装订页数的多少应按实际情况设定。4.对有破损的文件,应先修补后装订;对非标准A4纸文件,应粘贴或折叠后装订;外文资料应保持原来的案卷装订形式

41、。第六十九条 卷盒、卷皮及其制成材料1卷盒、卷皮规格和制成材料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要求。2使用无酸牛皮纸档案盒,其规格为310x220,厚度为20、30、40、50、60毫米五种规格;档案案卷装具应根据案卷的厚度选择。 第七十条 检索工具编制1采用档案软件管理项目档案,将案卷及卷内文件信息录入数据库,通过网络提供快捷方便的机读目录,方便利用查询。宜建立全文数据库,提供全文检索。2编制书本式档案案卷目录或全引目录,提供查询。第七十一条 照片档案收集1归档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保持原貌未加修饰剪裁。同一工程或事件及活动拍摄的一组照片,应选择能全面反

42、映事件全貌并突出主题的照片。2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项目建设原始地形地貌、重大事件及活动拍摄的照片,并定期归档。3其他参建单位应及时收集项目建设过程中拍摄的工程照片(隐蔽工程、关键节点、重要工序、施工质量、设备缺陷等),并在工程竣工后与纸质档案一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4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其像素应不低于400万像素。归档的数码照片,应将其拷贝在光盘上与纸质照片一起归档。第七十二条 照片整理1照片整理,应保持照片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照片应按张整理,并逐张按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要求编写全面反映照片画面内容和人物等基本信息的文字说明。3照片按年度、分类、照片

43、号装册。册内按照片号顺序排列,册与册之间连号。4照片宜按专业问题分类;分类宜与对应文字材料一致。5建设单位形成的照片档案按问题、专题排列装册;参建单位形成的照片档案应分专业,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排列装册;监理单位按专题排列装册。第七十三条 照片档案编目照片档案按张编目,填写题名、照片号、光盘号(底片号)、参见号、时间、摄影者、文字说明。1题名,填写照片的主题内容。同一组照片的题名,应反映是同一事件(活动)或工程进度、质量的主题内容。2照片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的分类和排列顺序的数字代码。照片号应逐张按年度保管期限(问题)分类从“001”顺序大流水编号,年度一般以照片形成年为年度号,用4位数表示,

44、跨年度形成的照片宜将移交归档年设为年度号。3底片号,应填写照片底片编号或数码照片光盘的档号。照片编号应与光盘上电子照片编号相一致。4参见号,应填写与照片有对应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5时间,是指拍摄的具体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6摄影者,应填写拍摄人的姓名。7文字说明,应准确、简明揭示照片画面的内容。文字说明包括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 8 每册照片档案应编制册内目录(详见附录三:表7)和册内备考表(详见附录三:表8)。第七十四条 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光盘、磁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讯网络上传送的文件。1建设单

45、位文件形成部门应按归档范围把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文件,按档案管理归档格式将电子文件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光盘)上,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2其他参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把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文件,按档案管理规定格式将电子文件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光盘)上,在工程竣工后与纸质档案一并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归档。3电子文件归档,应提供电子文件的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相关信息。4电子文件归档,应将电子文件脱机存储(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光盘)上。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5电子文件存储载体,应采用只读光盘,一次性写入光盘,不允许用

46、可改写的载体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存储的载体保存。第七十五条 电子文件整理1电子文件应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规定整理,按纸质档案分类或电子文件类别代码集中组织存储载体。2电子文件存储载体(光盘)宜按年度载体种类编号,载体种类用“GP”标识。3每张电子文件存储载体(光盘)装具应贴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编号、类别代码、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信息。 第七十六条 电子文件移交之前,移交单位与接收单位均应对归档载体(光盘)及其技术环境,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并填写电子文件登记表(详见附录三:表9)和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详见附录三:表10),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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