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香港的战略贸易管制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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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的战略贸易管制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是一个自由港。政府的政策是鼓励进口和出口货品自由流通。任何管制都是基於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反走私或方便取得高科技产品的原因而施加的。其中一项受管制物品是战略物品。 工业贸易署施以进出口管制的战略物品,包括军需物品、化学和生物武器及其前体、核子物料和设备、可用以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的两用物品。此外,本署对於和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有关的产品施以最终用途管制。这些管制旨在防止香港成为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的管道,并确保香港可继续取得高科技产品。鉴於香港是亚洲的主要贸易和分销中心,政府致力维持有效的进口和出口管制制度,遏止战略物品非法流入,并促进合法的商业

2、活动。管制的法律基础香港对战略物品贸易实施的管制,是根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而制订。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战略物品属必须取得工业贸易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才可进出口的货品。因此,进出口战略物品必须遵守许可证的规定。该等物品详列於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的附表。进出口条例亦禁止运载商在收到出口许可证的正本前接纳应许可证的货品承运出口。此外,运载商亦有责任将收到的出口许可证,连同运输工具的舱单送交工业贸易署署长。该条例亦赋予工业贸易署署长适当权力,以管理一项全面的许可证管制制度,包括批准许可证申请、拒绝任何申请、对许可证附加条件、撤销、吊销或取消许可证的权力;及厘订须受管制物品名单的及修订该名单的权力

3、。同时,该条例亦赋予香港海关人员权力,执行管制制度,包括截停及搜查任何进出香港的人士及运输工具;进入及搜查任何楼宇;视察、检查及没收任何货品;要求出示许可证,或任何可能与该条例所列罪行有关的文件;及指令把货品搬往并存放於海关当局指定的地方,而且未经批准不得迁移。此外,该条例将下列与进出口战略物品有关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未有适当许可证而进出口战略物品;运载商并未收到进出口许可证,便放行进口的战略物品;运载商未收到出口许可证,便接纳战略物品承运出口;运载商未能於14日内,将舱单及进口或出口许可证的副本送交工业贸易署署长;进口或出口无舱单的货品;阻挠海关人员执行职务或违抗其规定或要求;向工业贸易署署长

4、申报虚假的重要资料,或在许可证申请表提供虚假的资料;及伪造许可证或擅自修改许可证。在没有许可证或不遵照许可证规定的情况下进出口战略物品,最高刑罚为监察七年,而且罚款并无上限。管制范围香港对战略物品贸易实施的管制名单,主要基於下列国际出口管制组织和公约的管制措施瓦塞纳安排、核供应国集团、根据核武器不扩散条约设立的ZanggerCommittee、导弹科技管制组织、澳洲集团和禁化武公约。必须取得工业贸易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才可进出口的战略物品,详列於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该规例附表1包括两组物品清单军需物品清单和两用物品清单,以及词语定义。这两组物品清单涵盖下列范围广泛的货品及科技军需物品清单,其

5、中包括枪械、弹药、炸药、炸弹及火箭、坦克车及毒物制剂等,以及制造这些武器的设备和科技等。两用物品清单,其中包括十类范围广泛的两用工业产品类别物品/科技0核子物料,设施及设备1物料、化学品、微生物及毒素2物料加工3电子4电脑5电讯及资讯保安6感应器和雷射器7导航和航空电子8海洋系统及设备9推进系统、太空载具及有关的设备每个类别再区分如下次类别物品/科技A设备、供装配的组件及零件B用作测试、检查及生产的设备C物资D软件E科技为了易於办别各管制组织所实施的措施,本署采用下列编号系列瓦塞纳安排的管制措施0series(e.g.1.A.001)导弹科技管制组织的管制措施100series(e.g.1.A

6、.102)核武器不扩散条约及核供应国集团的管制措施200series(e.g.1.A.202)澳洲集团的管制措施300series(e.g.1.C.351)禁化武公约的管制措施400series(e.g.1.C.450)有关详情,请参阅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规例附表2载列若干过境的物品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包括若干军需物品、两用物品清单类目的物品、编码设备、与核子有关的物品,以及用作与核子、化学或生物武器有关用途的物品。规例附表3将最终用途纳入管制。只要进口商或出口商知悉物品将会作制造、发展核子、化学或生物武器之用,或作核子、化学或生物武器用途的物资、化学品、制剂、设备之用途或可能用作上述用途,便

7、须受签证管制。附表4载列与附表3所载物品有关的受管制活动。许可证工业贸易署负责为战略物品的进口和出口发出许可证。发出许可证申请的审理包括用以评估有关产品是否受管制,因何受管制以及其技术能力的技术评估程序。其次是用以确定有关物品是否有挪用作武器扩散用途风险的风险评估程序。在某些情况下,本署会进行跨部门谘询,以确保能顾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意见。许可证管制制度进出口任何受管制物品,均必须具备有效的许可证,不论是进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工业贸易署战略贸易管制科负责审理这些申请表,如有需要,亦会谘询政府其他有关的部门。进出口货品,不论来自何地或输往何处,均须遵守许可证规定。转口及转运货品被视作进口和

8、出口货品,亦须遵守许可证规定。另一方面,过境物品,即在经过香港时一直留在将其运进香港境内的船苹或飞机上的货品,通常无须领取许可证,除非有关货品为附表2所列敏感物品,以及用作或可能用作发展、制造、处理或存放大规模毁灭武器的物品。申请人在申请战略物品进口或出口许可证时,应确保正确填写申请表格所需的全部资料;及申请表附有载列该等物品详细技术资料的技术规格,资料页或小册子/目录。如属电脑、电讯系统,数控产品,亦可能需要填写技术问卷。视乎货品的技术能力和目的地而定,申请表上或需填上有关货品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资料。进出口许可证手续进口申请的一般考虑从任何国家(地方)输入战略物品作合法民事用途的申请表通常

9、均会获得批准,除非对有关物品的最终用途有怀疑,或所输入的项目被本署怀疑作非法转口。一般然而,进口敏感物品的申请表均会被仔细审核,并可能经跨部门审查。此外,工业贸易署可於许可证附加适当条件,例如规定进口商在输入该物品後,必须得到工业贸易署署长事先授权,否则不得转售、转移或弃置该物品,又或必须得到香港海关关长的批准,否则不得从香港海关关长指定的地方提走该物品。後者一般称为指示令,是用以防止物品被非法转口。出口申请的一般考虑如本署相信出口申请表上的物品是出口往合法最终用户作合法用途,而且不会引致武器扩散,或该物品所输往的地方设有有效的出口管制制度,则有关的出口申请表通常会获得批准。不过,本署或会於许

10、可证附加条件,例如持证人必须取得货物抵境证明书申请表以作付运後核证之用,或在付运货品前取得国际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又或向进口国当局申领卸货证等其他可接受的付货进口证明文件。各类战略物品的许可证措施受瓦塞纳安排管制的两用物品大部分两用物品的进口申请通常会得到批准,除非本署对有关物品的最终用途的合法性有所怀疑,或认为该等物品会作非法转口之用。不过,在敏感物品的许可证申请方面,申请人和最终用户必须就有关物品的最终用途提供详细资料。申请人须递交最终用户声明书,以支持其申请。有关运返原供应国/地方(属瓦塞纳安排成员)物品的出口申请,通常会很快得到批准。一般来说,许可证申请若具备由瓦塞纳安排成员国/地方所签

11、发出的有效出口证,清楚指明准许输往有关目的地,该许可证申请将会获得批准。申请人或需提供下列资料,以助本署考虑有关个案最终用户的名称及地址;该物品拟作的特定用途,例如以协助申请书所述收货人最终用户的业务或活动(即最终用途);及证实有关物品是作民事或军事用途。由瓦塞纳安排成员国/地方发出的有效出口证应为下列其中一种形式由该国/地方的签证当局签发出的出口证正本;或上述项目的认证副本;或有关国家/地方签证当局以图文传真将出口证直接传送给工业贸易署。工业贸易署会批准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支持的出口许可证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填妥承诺书(pdf格式),保证在30天内提供上文三项的其中一项以支持有关的出口许可证

12、。把物品输往非瓦塞纳安排成员国/地方的许可证申请,如不具备由成员国/地方签发出的有关出口许可证,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文件可包括下列文件的正本由来源国家/地方就有关物品的出口所给予的明确批准;或填妥的HKF5表格(pdf格式)及最终用户声明书(pdf格式);或如物品是输往中国内地,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的填妥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或如有关物品是输往其他国家/地方,则递交由该进口国家/地方当局签发的国际进口证。视乎有关物品的技术能力以及最终用户的业务活动地点和性质,本署或会要求提供其他文件以支持申请。与核子及导弹有关的货物及科技本署会根据严格的准则,审理可被用作制造核子武器,或用於导弹科技业的

13、材料及货物的进出口许可证申请。申请人除了提供必须的技术资料外,亦须附有下列文件如有关货物由外国收货人购买须附有国际进口许可证或证书或保证书最终用户证明书,以证实该等货物只供其作民事用途,或供在同一国家/地方转售予真正的平民顾客;如有关货物为由政府代理商购买须附有政府的合约副本;及如有关货物为与核子有关的货物及科技须附有文件证明已具备国际原子能机构所规定的防护措施及保证书。视乎情况而定,此等申请均须受跨部门审查。化学武器前体、生物制剂及生产设备本署会根据严格的准则,审理化学及生物武器及有关的生产设备,以及可用作制造化学及生物武器的若干类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政府的政策是,除非得到充

14、份的保证,确保输进输出的产品不会被用作制造化学或生物武器,并且尽量减少该等出口货品被转作不明用途的可能性,否则不会批准输进输出该等产品或有关的设备。就此而言,该等申请表一律须夹附必要的技术文件,以及由最终用户填写的最终用户证明书。此外,亦可能须要填写HKF5表格(pdf格式),以提供收货人最终用户额外资料。化学武器前体的许可证申请表须夹附进口许可证申请载有产品成份详细资料的资料单张;如适用者由本地最终用户商号填妥的化学物品最终使用者承诺书(pdf格式)及或化学物品贸易商承诺书(pdf格式);及如情况需要由货品原产国家/地方所发的出口许可证正本或认证副本,清楚表明批准有关货品出口。出口许可证申请

15、如收货人亦为最终用户,由收货人暨最终用户填妥的化学物品最终用户承诺书(pdf格式)正本;如收货人并非最终用户,则须付上由收货人填妥的化学物品贸易商承诺书(pdf格式)正本以及由最终用户填妥的化学物品最终用户承诺书(pdf格式)正本;载有产品成份详细资料的资料单张;及如情况需要由进口国/地方有关当局所发出的国际进口许可证。有关进出口化学品、生物制剂及病原体的许可证申请,可能要经跨部门的审查。如需作跨部门的审查,尤其是本署需要更多产品技术细节及或说明的话,审批时间可能较长。枪械及弹药工业贸易署和香港警务处,分别根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和(战略物品)规例以及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对香港的军

16、需物品买卖施以非常严格的管制。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附表1的军需物品清单,开列了工业贸易署进出口许可证管制措施所涵盖的军需物品。一般而言,除非最终用户是政府的保安或纪律部队,又或是获警务处处长批准藏有或买卖枪械和弹药的人士,否则有关枪械和弹药输入香港的申请,不会得到批准。用以支持枪械或弹药出口申请的资料和文件,必须证明有关物品的转移是作合法用途,该等申请方会获得批准。暂时输出战略物品工业贸易署亦接受暂时输出战略物品往任何国家/地方的许可证申请(例如是为参加展览会,展览完毕把货物运返本港),并按暂时输出货物的特别许可证程序审理。有关的许可证申请必须具备证明文件,证明该等货物只暂时输往该国家/地方

17、。此外,发出暂时出口证的其中一项条件,是持证人须作出声明及保证完成有关用途後,立即将同一货物运返香港;及在货物离港及返抵本港时,向海关管制站的香港海关人员出示该等货物及许可证,以供查验及加签。暂时输进战略物品为协助业内人士从任何国家/地方暂时输进战略物品(例如在香港进行维修後即会运走的物品),本署亦接受随後将货物运返来源国家/地方的许可证申请,并按特别许可证程序批核。货物进口时(输入香港进行维修),及完成维修後运返来源国家/地方时,持证人必须让货物接受香港海关人员查验。过境物品的许可证措施过境物品通常不受进出口许可证管制,但载於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附表2的物品则除外。附表2所载物品包括指定的

18、军火;与核子有关的物料、设施及设备;资讯安全设备及载有与上述物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的文件以及与核子、化学或生物武器用途有关的物品。运经香港的过境物品,必须申领进口许可证(有关该批货品输入香港的旅程)及出口许可证(有关离开香港输往外地的旅程)。申请过境物品许可证的人士应确保申请表上所需资料均全部填写正确,以及申请表已夹附载有该物品详细技术资料的小册子/目录;在许可证申请表上申报有关货物为过境性质,并填上船名或航机班次编号;及在申请表上申报货物的最终用户及最终用途。由於输出的货物通常为敏感货物,本署或会加上一项许可证条件,就是出口商须於货物付运当日後十二个星期内,向工业贸易署署长提交有关货物的卸货证书

19、或货物抵境证明书。特定战略物品航空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工业贸易署为维护战略贸易管制制度的完善健全,并促进经香港进行的合法贸易活动,推出了特定战略物品航空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向工业贸易署登记的合资格航空公司及商号,可就特定的航空转运战略物品获豁免办理规定的许可证。登记人须遵守若干登记条件。最终用途管制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所载许可证规定,亦适用於该规例附表3所列物品,以及载有与该等物品有关的资料技术文件如进口商/出口商知悉该物品或文件准备或可能用於该规例附表4所载,与核子、生化武器或可发射核子、生化武器的导弹有关的活动;或如进口商/出口商有理由怀疑该物品或文件可能用於所列任何活动。这些申请

20、亦应在战略物品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上作出。商号如对货品的最终用途有所怀疑,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查询该物品所申报/拟作的用途。在合理范围内作出的查询,应包括一些在进行任何交易前通常作出的查询,及对最先惹起商号怀疑的事作出的调查。例如,商号要对本身所售票卖的货物和科技的功能有一定认识,向买方查询更多有关最终用途的资料,以及最终用户、经销商或有意购买该等物品的买家的业务性质,并应衡量最终用途是否可信。此外,商号亦应确保将所做一切,以及赖以得出结论的任何资料(包括任何书面保证)记录下来。商号应留意买方有下列的情况出现不愿提供该等货品最终用途的资料;就普通洽谈经常会提出的有关商业或技术的问题,不愿给

21、予确实的答案;鉴於买方日常业务及货品的精密程度,在查询货品作何种用途时,买方给予的答覆欠说服力;买方的订单被认为并不恰当或买方对有关物品似乎并无合法需要;拒绝接受例行的安装、训练或维修服务;提出不寻常的优惠付款条件,例如付较高价钱及/或悉数以现金支付;要求作出不寻常的付运,包装或标签的安排;要求采用迂回或不合商业逻辑的路线;直接付运给和交易无明显关系的贸易公司、承造商或出口公司的指示;首次与买方交易,而对买方的认识亦不全面;买方对产品、其应用及性能并不熟悉;安装地点位於保安严密的地区,或出入受严格限制的地区,或对所安装的设备的种类来说,该地点并不寻常;对最终目的地、买方或产品的规格提出极度保密

22、的不寻常要求;要求供应过多备用零件或对备用零件全无兴趣;首次与该经销商交易,或该经销商不愿提及买方;买方或最终用户为军事组织;订单本身并不寻常,例如订购货品的数量及功能大大超逾所填报最终用途通常所需的数量或功能,而没有合理的解释。上述各项为显示进行非法交易的对象。如商号查询後仍有疑问,则应向工业贸易署递交许可证申请表,提交一切有关的资料,并注明该等物品和技术最终可能会作何用途,以及有所怀疑的原因。执法香港战略贸易管制的执行工作由香港海关负责。香港海关下的专门单位,负责在进口和出口地点对有可疑的出口货品和敏感货品进行实物检查,核对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所申报的资料是否真确,进行检查以确保进口货品

23、得到合法处置,收集和分析资料以及调查可能出现的诈骗情况,以便采取检控行动。工业贸易署与香港海关紧密合作,确保申请该等许可证的人士,均遵守进出口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的条款。付运检查会在发出战略物品许可证前或後进行。香港海关人员获法律授权,可进入有关进口商、出口商或制造商的楼宇,并可於任何时间进行查验,以及在货柜码头、机场及其他进出口点进行验货或查核帐簿或记录。如有需要,亦可开启已密封的包裹及货柜查验。如怀疑有不法的事情,可进行全面调查,一经证实,可对有关公司采取法律及/或行政制裁行动。商号须与香港海关合作,将货物准备妥当,以供检查,并向海关人员出示与该等货物有关的商业及付运文件。商号应尽可能在许可证

24、申请表上注明确实的船舶名称/班机编号,以及离港/抵港详情。如申请时仍未知悉确实资料,则须在该许可证申请表上填上运输方式(即空运、海运)及大概日期(即於(日期)或左右)。违反进出口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的条款,即属违法。任何人士,如没有由工业贸易署署长发出的进出口许可证或没有遵守许可证上的规定,而输进或输出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附表内所列的任何物品,即属违法;经简易程序审讯定罪者,可被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两年;及经起诉定罪者,可被判监禁七年,而且罚款的数额并无上限。此外,工业贸易署亦可对有关的进口商,出口商或制造商采取行政制裁予以处分。该等行政制裁可包括(但不一定限於)暂时吊销许可证、禁止使用所有许

25、可证服务等。提高业内人士对战略物品管制的认识工业贸易署推行的工作工业贸易署定期举行讲座,向业内人士(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及承运人)简介战略物品贸易管制制度。这些讲座在法例及管制名单有重要修改时亦会举行。此外,解释许可证申请手续的小册子,亦会不时予以更新,并免费供业内人士取阅。工业贸易署人员亦乐意经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就许可证给予意见及为货品作出分类。防止化学及生物武器扩散为避免因疏忽而牵涉入秘密活动,及不慎让资源或技术转移到扩散化学生物武器的人士手中,进口商出口商及各行业应自行约束,并对有可疑的交易保持警觉。商号如接获可能是敏感或不寻常的订单或接洽,要求提供材料、资料或科学联系,因而感到不安,请

26、与工业贸易署战略贸易管制科联络,寻求协助。内部遵守法例计划要维持有效管制,政府及个别商号均有责任防止设备和物料被用於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由於香港是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每天均有大量高科技产品输入和输出,故此商号必须确保运经香港的货品不会用於大规模毁灭武器计划。当局已立法禁止与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有关的活动,而所有商号均有责任严守香港法例。一项有效的内部遵守法例计划,或实务守则,有助商号审核日後的交易,目的消除有可疑的交易情况,确保只有合法的商业交易得以进行,并把违法的风险减至最低。根据内部遵守法例计划,商号将承诺其产品不会转用於或用於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大部份商号均无意容许其产品作该等用途,亦希望

27、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商号若要显示在这方面的决心,推行有效的内部遵守法例计划是其中一个方法。内部遵守法例计划可因应各商号的业务性质和规模而有所不同。但任何计划均须具备下列各项要素作出承诺,遵守法例商号应作出书面承诺,清楚说明不会容许其产品作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之用,并声明会完全遵守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商号须清楚列明其有关进出口的遵守法例政策。该等政策应让商号的所有员工及客户知道。委任专人负责进出口管制工作商号须委任合适的员工负责处理进出口管制事务,并因应情况授权负责有关职务。商号所有雇员应清楚知道这些员工的职责。就由该等员工执行的进出口管制职务,应保留纪录。负责进出口管制事务的员工最好并非来

28、自商号内的销售场推广部门,以免在审核订单和顾客的查询时,产生利益冲突。最理想的情况是另设一个出口管制部门,而负责该部门事务的员工人数应多於一名。商号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对进出口事务负有最终责任和具备监察权。人事调配可因应商号的规模和业务性质而作出。与进出口管制有关的程序商号须拟订用以审核所有商业交易和接获的查询的工作程序或途径。该等程序分数个要点。管理方式必须具相当透明度;需就如何进行审核制备指南、指引和规格;须采用一致的判断标准以及确立覆检决定的办法。审核交易和查询涉及多项因素产品审核(确定该物品是否受管制物品)、客户审核(辨别客户的真伪)、最终用途审核(决定有关物品的声明最终用途的合法性,以确

29、保其不会用於发展大规模毁灭武器)以及交易审核(视交易为一整体,从而判别其是否合法)。该等审核程序必须在商号签署供应合约前进行。此外,商号亦须拟订和工业贸易署联络的办法,因为商号有可能对某项物品的管制情况有疑问或认为某宗交易需申领许可证。付运管制商号必须确保出口或出售的物品和文件发票许可证上所申报的相同。付运部门如发现这方面有任何歧异,应有权终止物品的付运。内部核查商号应拟备一项定期核查计划。此举除了可确保该计划得以有效施行外,亦有助确认和修正失误的地方,令遵守法例计划保持完善健全。核查工作不应由负责出口管制事宜的员工进行,而有关报告应交予高层管理人员。教育与训练商号必须就获取、保存及发布进出口

30、管制事务及其遵守法例计划资料方面,制定所需的程序。一般员工均须参加教育和训练计划课程。至於直接参与出口管制行政工作的员工,须由这方面的买家向他们提供具体而深入的培训。教育材料在拟备妥当後,须在商号内部广为分发。商号亦须因应管制清单或程序的变更而定期进行再培训。保存记录商号须就所有交易和查询,以及与某项查询或订单内部审核有关的所有文件,保存帐簿及记录,在香港海关或工业贸易署人员要求时出示,以供查验。对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的指引(如适用)商号如为另一家公司的母公司,或在该公司有控股权,便应向其分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指示指引,协助有关公司推行类似的内部遵守法例计划。报告的责任所有雇员均应明白有责任报告任何

31、违反或滥用内部遵守法例计划的情况。商号应就报告违规事项拟定认可的程序。与工业贸易署的联系除了制定申请许可证的内部程序外,商号应拟备和工业贸易署进行定期联系。此举可确保商号得悉国际出口管制组织对管制清单所作的任何修改,以及取得有关工业贸易署发出许可证程序的资料。商号如是经常从事战略物品贸易,本署鼓励其与本署保持定期对话,以确保影响其业务的许可证和管制问题能迅速得到处理。纳入品质管理措施内部遵守法例计划不应视作商号正常业务以外的附属或额外工作,而应作为商号策略或实务守则的一部份,和商号其他的工作与目标一样,在道德和商业方面达至更高的质素及标准。商号应确保将处理进出口管制规例及许可证手续的程序,纳入品质管理措施下,与商号的其他商业实务得到同样的待遇和重视。商号应对遵守出口管制法例和销售场推广同样重视。工业贸易署认为内部遵守法例计划对战略物品的有效管制甚具价值。本署会致力协助商号推行有关计划,对於那些在进出口事务上作出该等承诺的商号,亦尽可能加快审理其许可证申请。商号如对内部遵守法例计划的详情感兴趣,请参阅本署就此事发出的另一本刊物 12.15.202217:2817:28:4422.12.155时28分5时28分44秒12月. 15, 2215 十二月 20225:28:44 下午17:28:44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17: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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