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疾病分类医学知识讲座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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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ICD简介,2、医学证明与分类规则,3、两个注释,ICD-10,死因分类培训班,主 要 内 容,4、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1、ICD简介2、医学证明与分类规则3、两个注释ICD-,一、ICD 简介,ICD的发展史,ICD-10更新,ICD-10第二版,一、ICD 简介ICD的发展史ICD-10更新ICD-10第,1.1 ICD的发展史,国际疾病分类(简称: ICD)自产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期间经历了十次修订,从最初仅用于死亡原因统计发展到涉及所有疾病和死亡原因,包括损伤和中毒及其外部原因的统计分类。,1.1 ICD的发展史 国际疾病分类(简称:,在第十次修订版又进一步扩展为“与健康

2、有关的国际分类家族(FIC)”,这充分体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的认可和重视。,在第十次修订版又进一步扩展为,100多年的历史,10次修订,1个国际分类家族(FIC),数字化ICD,100多年的历史 10次修订 1个国际分类家,相关分类初级医疗国际分类(ICPC-2)损伤外部原因的国际分类(ICECI)解剖、医疗及化学分类和限定日剂量(ATC/DDD)ISO 9999 对残疾人的技术支持 分类和术语学,核心分类,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第二版),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ICF),国际健康干预分类(ICHI)开发中,衍生分类国际疾病分类肿

3、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ICD-10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分类国际疾病分类牙科和口腔学分册,第三版(ICD-DA)国际疾病分类神经学分册第二版(ICD-NA-2)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儿童及青年版(ICF-CY),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国际分类家族(FIC)Family of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s,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国际健康干预分类疾,1.2 ICD-10更新,1999年,WHO-FIC网络建立了 ICD-10 更新顾问委员会 (URC)负责全球应用第一版中提出的各种更新、调整、修改意见的汇总和审定。经 WHO-FIC 网络会议批

4、准通过后由WHO正式公布实行。 同时各国相关权威机构负责本国语言的翻译和推广应用工作。,在今年的WHO网站(www.who.int)上已公布了截至2007年批准通过的更新内容。 由于文字差异及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准备,因此,WHO建议所有在 2007 年更新的内容统一推迟到 2010 年起实行。,1.2 ICD-10更新 1999年,WHO,1.3 ICD-10第二版,出版形式:(英文版) 书 (每套350瑞士法郎/315美元) 光盘版 (每套300瑞士法郎/270美元,包括 12500个编码,多重检索,可打印复制) 可下载版本 (价格/内容均与光盘版相同) 更新内容: 纠正第一版三卷书的错误,包

5、括自1996 -2003年期间,WHO及各国对ICD-10第一版的勘误。,主要包括: 更新数百处编码(增加/删除/改动/调整) 索引内容增加60页 增加 SARS 等新疾病,紧跟医学科学发展 简化对死因编码的规则和指南,更易执行 改进国际间死亡率统计资料的可比性,1.3 ICD-10第二版出版形式:(英文版)主要包括:,由中心翻译的ICD-10第二版三卷书中文本已由人民卫生出版社正式出版。,ICD-10第二版中文本,由中心翻译的ICD-10第二版三卷书ICD-,主要更新内容_(1),主要更新内容_(1)第一卷,主要更新内容_(2),主要更新内容_(2),主要更新内容_(3),主要更新内容_(3

6、)项目第二版第二卷新增加内容选择规则修饰规,主要更新内容_(4),主要更新内容_(4)第三卷,主要更新内容_(5),主要更新内容_(5)主要变动,主要更新内容_(6),主要更新内容_(6)第一版第三卷第二版第三卷页码 ch,二、医学证明与分类规则,分类规则,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的定义和填写,二、医学证明与分类规则分类规则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死亡原因的定义,2.1 死亡原因的定义和填写,死亡原因的填写,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死亡原因的定义2.1 死亡原因的定义和填写死亡原因的填写根,死亡原因的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

7、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导致死亡的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死亡原因的定义 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导致死,死亡原因的填写,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填写并选择该原因。 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应以ICD-10对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基础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并选择根本死因。,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 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死亡原因的填写 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填写,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 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8、或(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 情况。,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 根,死 亡 原 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直接导致死亡 (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疾病或情况*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前因 (b)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任何引起上述原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因的疾病情况, (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把根本情况陈述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在最后 (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死 亡 原 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直接导致死亡 (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疾病或情况*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前因 (b)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何引起上述原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因的疾病情况, (c) . .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把根本情况陈述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在最后 (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死

12、 亡 原 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直接导致死亡 (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疾病或情况*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前因 (b)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何引起上述原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因的疾病情况, (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把根本情况陈述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在最后

13、(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死 亡 原 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直接导致死亡 (a)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 . . . . . . 的疾病或情况*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前因 (b)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何引起上述原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因的疾病情况, (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把根本情况陈述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在最后 (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死 亡 原 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直接导致死亡 (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疾病或情况*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前因 (b) . . . . . . . . . . . . . .

16、. . . . . . . . . . . . . . 任何引起上述原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因的疾病情况, (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把根本情况陈述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在最后 (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 . . . . . . .

17、. . . . . . . . . . . . . . . . * 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2.2 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2.2 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损伤中毒:,疾病:,慢支,慢支肺气肿,意外被撞,意外被撞颅骨骨折,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死因链,损伤中毒:疾病:慢支慢支肺气肿意外被撞意外被撞颅骨,死亡原因发病至死亡之间大概的时间间隔(a)肺心病 5年(b)肺气肿 10年(c)慢性支气管炎 30年,填写举例_(1),死亡原因发,死亡原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

18、间间隔 (a) 颅内损伤 1小时 (b) 颅骨骨折 1小时 (c)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1小时 意外被卡车撞倒,填写举例_(2),死亡原因,2.3 分类规则,总原则 (首先应用的规则),选择规则 (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顺序 (死因链的合理描述),修饰规则 (必要时可进行的修饰),2.3 分类规则总原则 (首先应用的规则)选择规则 (随后,2.3.1 顺序,两个或多个情况前后相继排列于第部分之各行上, 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行之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I (a) xxxxxx (b) xxxxxx (c) xxxxxx (d) xxxxxx,2.3.1 顺序 两个或多个情况前后相继排列于I,顺序的

19、形式和确定,只能从第部分填写内容中确定是否 存在正确的顺序。正确顺序的形式可以是:,ba, cba, dcba, edcba, ,顺序的形式和确定只能从第部分填写内容中确定是否ba,无顺序/不接受的顺序,例,发生在同一行:aa, bb, cc, dd, ; 发生在隔行:c/da, db, ; 逆向发展:ab/c/d, bc/d, ; 未结束在a行: dcb, cb, ;发生在不同部分:。,第部分只填写一行则没有顺序;第部分填写一行以上但不符合ICD-10 对顺序的要求,则成为不接受的顺序:,无顺序/不接受的顺序例发生在同一行:aa, bb,2.3.2 总原则,总原则指出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情

20、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I (a) xxxxxx (b) xxxxxx (c) xxxxxx (d) xxxxxx,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支 (d),2.3.2 总原则 总原则指出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使用总原则的必备条件,在证明书第部分的报告内容只存在 一个合理的顺序; 这个顺序的起点总是第部分的最低 一行,而终点是第部分的(a)行。,例,使用总原则的必备条件 在证明书第部分的报告内容只存在例,2.3.3 选择规则,规则1:总原则不适用时使用;规则2:总原则、规则1不适用时使用;规则3:使用以上规则后再酌

21、情使用。,2.3.3 选择规则规则1:总原则不适用时使用,规则1_(1),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原因。,I (a) xxxxxx (b) xxxxxx (c) xxxxxx (d) xxxxxx,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支 (d) 动脉硬化,规则1_(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I (a) xxxx 和 xxxx x (b) xxxx 和 xxxx x (c) xxxx x,I (a) 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b) 高血压和糖尿病 (

22、c) 动脉硬化,规则1_(2),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I (,使用规则1的必备条件,例,在证明书第部分的报告内容存在着 一个或多个合理的顺序; 第一个顺序的起点不一定是第部分 的最低一行, 但终点是第部分(a)行 首先提及的情况。,使用规则1的必备条件例 在证明书第部分的报告内容存在着,如果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I (a) xxxxxx (b) xxxxxx (c) xxxxxx (d) xxxxxx,I (a) 肺癌 (b) 动脉硬化 (c) (d),规则2,如果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I (a,使用规则2的必备条件,例,第部分(a)行首先提及

23、的情况不可能 由于(b)行的情况所引起。,使用规则2的必备条件例 第部分(a)行首先提及的情况不可能,如果按照总原则、规则1或规则2所选择的情况明显为另一报告情况的直接后果,不管该情况处于第部分或第部分,均选择这个原始的情况。,I (a) xxxxxx (b) xxxxxx (c) xxxxxx (d) xxxxxx II xxxxxx,规则3,例,如果按照总原则、规则1或规则2I,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ICD-10并没有对合理的报告顺序作出具体的规定。 一般,临床医生在结合死者生前病史并按照 ICD要求填写的内容均可以被视为存在一个“合理的报告顺序”。 ICD-10第二卷中专门列出了一些可

24、以接受的“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当证明书中存在这样的报告内容时,应该认为是合理的报告顺序。,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ICD-10并没有对合,2.3.4 修饰规则,规则A:对诊断不明进行修饰,规则B:对琐细情况进行修饰,规则C:对疾病之间建立联系,规则D:对非特异诊断进行修饰,规则E:对早期晚期情况进行修饰,规则F:对晚期效应进行修饰,2.3.4 修饰规则规则A:对诊断不明进行修饰规则B:对琐,规则A:衰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当选择的原因是不明原因而在证明书上报告了另一种可以归类在他处的情况时应重新选择死因,就好象不明原因的情况未曾报告那样,除非这些情况能够用于修饰编码才加以考虑。,规则A:衰

25、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 当选择的原因是不,下面的情况可以看作是不明原因:I46.9(心脏停搏,未特指);I95.9(低血压, 未特指); I99 (循环系统其他和未特指的疾患);J96.0(急性呼吸衰竭);J96.9(呼吸衰竭,未特指);P28.5(新生儿呼吸衰竭);R00-R94或R96-R99(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在他处者)。,不明原因,下面的情况可以看作是不明原因:不明原因,注意 R95 (婴儿猝死综合征)不被看作是不明原因。 如果报告在证明书上的所有其他情况都是不明原因或琐细情况,则不再重新选择死因,即,不应用规则A。,例,非不明原因,注意 R95 (婴儿猝死综合征)

26、不被看作例非,规则B:琐细情况_(1),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不大可能引起死亡的琐细情况,而又报告了一个更严重的情况 ( 除了不明原因或另一个琐细情况以外的任何情况), 则重新选择根本原因,就好象琐细情况未曾报告那样。,不大可能引起死亡的情况参见第二版第二卷附录。,规则B:琐细情况_(1) 当选择的,如果死亡是治疗琐细情况的一个有害反应的结果,则选择这个有害反应。 当一个琐细情况被报告为引起任何其他情况,则不要抛弃琐细情况, 即, 规则B不适用。,例,规则B:琐细情况_(2),如果死亡是治疗琐细情况的一个有害,规则C:联系,当选择的原因与分类中的一个条款或与证明书上用于伴有一个或多个其他情况时的

27、“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 有联系时,则编码到联合情况。,规则C:联系 当选择的原因与分类中的一个,规则D:特异性,当选择的原因以一般性术语描述了一种情况,而在证明书上用一个术语提供了这个情况在部位和性质方面更精确的信息,则优先采用这个信息更丰富的术语。这条规则常用于当一般性术语作为形容词去限定更精确术语时。,例,规则D:特异性 当选择的原因以一般性术,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段,则编码到较晚阶段。 本规则不适用于一个慢性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的情况,除非在分类中对此效应给予了特殊的说明。,例,规则E:疾病的

28、早期和晚期阶段 当选择的,规则F:后遗症,当选择的原因是在本分类中提供有独立的的后遗症类目的某种情况的早期形式,而且有证据表明死亡是由于这种情况的残余影响所致而不是在它的活动期,则编码到适当的的后遗症类目。,例,规则F:后遗症 当选择的原因是在本分类,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建立疾病之间联系的编码),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对填写内容的进一步整理),三、两个注释,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三、两个注释,由于在使用 ICD死因分类规则确定根本死因和编码时,还有很多具体要求是难以用分类规则来表达的。 为此,ICD提供了两个详细注释以进一步规范在应用规则确定根本死因时的做法,尽

29、可能使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生命统计中报告的资料趋于一致。 准确地掌握和使用有关注释, 是ICD死因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释的目的,由于在使用 ICD死因分类规则确定根本注释的,编 码 1需要说明的编码,类目名称及说明的内容类型 1类型 2类型 3类型 4,编 码 3经过联系后产生的编码或给予的说明,注释的基本形式,3.1 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编 码 1类目名称及编 码 3注释的基本形式3.1 对用于,说明内容的类型,1.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 2.如果根本原因已知,则不使用此编码; 3.伴有提及编码2则编码到编码3; 4.当报告为编码2的初始前因时,则编码到编码3。,说明内容的类型 1.不用

30、于根本死因编码;,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Z00-Z99 需要说明的编码,影响健康状态和与 保健机构接触的 因素 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沒有新编码,由于这些编码既不是疾病编码,也不是损伤中毒及其 外部原因编码,而是属于非疾病理由来医疗机构接受某种 服务的情况,因此不能作为死亡原因报告和编码。如果发 生死亡,必须确定其疾病或损伤中毒的原因加以报告。,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Z00-Z99影响健康状态和与沒有新编码,如根本原因已知,则不使用此编码,F03-F09需要说明的编码,器质性(包括症状 性)精神障碍如果根本性躯体情况已知的话,则不使用此编码。,没有新编码,这些编码所代表的疾病都是更早的器质性疾病或损

31、伤 所形成的后果,一般情况不能作为根本死因,应寻找根本 性躯体情况。如果确实无法获得更早的根本原因,也只好 以此作为死因报告。,如根本原因已知,则不使用此编码F03-F09器质性(包括症状,伴有提及编码2则编码到编码3,F10.-需要说明的编码,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 和行为障碍 伴有提及: K70.- (酒精性肝病), 编码到,经过联系后产生的编码K70.-,当证明书中同时报告“酒精性精神障碍”(F10.-)和 “酒精性肝病”(K70.-)两种疾病, 不管其间有无顺序关 系,注释均对其建立联系並把合并后的“酒精性肝病” 作为根本死因,编码 K70.9。,伴有提及编码2则编码到编码3F10.-使用

32、酒精引起的精神经过,报告为编码2前因时则编码到编码3,I67.2 需要说明的编码,大脑动脉粥样硬化 当报告为初始前因时: F03 (未特指的痴呆), 编码到,经过联系后产生的编码F01.-,当证明书中同时报告“大脑动脉粥样硬化”(I67.2) 和“痴呆”(F03)两种疾病,而且“大脑动脉粥样硬化”是 引起“痴呆”的最早原因, 注释则对其建立联系並把合并 后的“大脑性痴呆”作为根本死因,编码 F01。,报告为编码2前因时则编码到编码3I67.2 大脑动脉粥样硬化,例,注释的内容及说明,注释内容:第二卷第36-46页;编码之间联系的总结:第二卷47-50页。,例注释的内容及说明注释内容:第二卷第3

33、6-46页;,I22 随后性心肌梗死,I21 急性心肌梗死,I20, I24, I25 某些缺血性心脏病,I13 高血压心脏和肾脏病,I12 高血压肾脏病,I10 特发性(原发性)高血压,I70 动脉粥样硬化,I11 高血压心脏病,I60-I69 脑血管病,其他联系,有关疾病间层次关系示意图,I22 随后性心肌梗死I21 急性心肌梗死I20, I2,上述规则常常应用于确定基本死亡报表中的根本死亡原因。每个国家都需要根据本国医学证明书的质量和完善程度去充实这些规则。本注释有助于制定这样的附加说明。,3.2 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上述规则常常应用于确定基本3.2 解释死亡原因,(a)脑出血 高血

34、压(b)慢性肾炎,(a) 精神发育迟缓 产伤、缺氧或低氧症 (b) 胎盘早期剥离,中介原因的假设,为了接受所报告的顺序,允许在第部分中假定存在一个中介原因,但它不能用于修饰编码。,(a)脑出血 (a) 精神发育迟缓 中介原因的假设,“很不可能”/可接受的顺序,ICD-10第二版把一直在使用的 “很不可能”的表达法与可接受的顺 序结合起来,以指出不可接受或可 接受的因果关系,作为在应用总原 则和选择规则中对顺序可接受性的 指导。,“很不可能”/可接受的顺序 ICD-10第,后遗症_(1),某些类目是用于根本死因编码以表明死亡并非发生在给定疾病/损伤的活动期, 而是因其晚期 (残留)效应所致。 修

35、饰规则F适用于这种情况。 报告为某疾病或损伤的后遗症或残留效应的情况应分类到适当的后遗症类目,而不管疾病/损伤从开始至死亡的间隔。,后遗症_(1) 某些类目是用于根本死因编码以表,对某些情况,疾病或损伤开始后年及以上发生的死亡被假定为由于该情况的一个后遗症或残留效应所引起,即使并未明确提及后遗症也是如此。 类目表中大多数“的后遗症”类目下给出了解释后遗症的说明。,例,后遗症_(2),对某些情况,疾病或损伤开始后年例后遗症_(,恶性肿瘤,含义; 部位的精确性; 原发部位的确定;肿瘤的交搭跨越; 多个原发部位的处理; 转移性及常见转移部位表; 恶性肿瘤与传染病; 恶性肿瘤与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

36、 含义;,暗示为可疑诊断的表达,对于诊断的准确性提出一些怀疑 的限定性表达,如“相似” 、 “大概” 、 “可能”等等,都可以置之不理,因为 没有这些限定性记载也只是在诊断的 确定程度上有所不同。,暗示为可疑诊断的表达 对于诊断的准确性提出一,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当对任何情况(例如,一种血液病) 进行输血治疗并且被感染的供血导致 发生HIV感染时, 把HIV感染作为根 本原因进行编码,而不考虑所治疗的 情况。,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当对任何情况(,能够引起糖尿病的情况列表,对“由于”其他疾病引起糖尿病的可接受顺序:,能够引起糖尿病的情况列表 对“由于”其他疾病,第部分,存在顺序,

37、唯一完整顺序,总原则,选顺序的根,是,向下,否,修饰规则与注释,编码结束,不需要,需要,第二卷全程指导,是,向下,否,规则2,选(a)行首先提及的情况,流程(2),规则1,选第一顺序的根,死因编码流程_(1),第部分存在顺序唯一完整顺序总原则,选顺序的根是,向下否修饰,修饰规则与注释,需要修饰?,注释 1 ?,使用注释 2,是,否,继续使用?,编码结束,第二卷全程指导,否,是,使用注释 1,修饰规则 A-F,否,是,死因编码流程_(2),修饰规则需要修饰?注释 1 ?使用注释 2是否继续使用?编码,在正确填写死因证明书有关内容后, 还必须严格按照ICD-10关于选择和重新选择并修饰根本死因的规

38、则和两个注释开展工作,并最终确定一个单原因统计的根本死亡原因。这样才可以说我们的反映居民健康状况非常重要的指标之一,死因统计指标达到了国际标准化的要求。,结 束 语,在正确填写死因证明书有关内容后, 结 束 语,四、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的基本填写要求,证明书填写实例及分析,四、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的基本填写要求证明书填写实,4.1 死亡原因的基本填写要求,一般填写要求,其他填写及编码要求,4.1 死亡原因的基本填写要求一般填写要求其他填写及编码要,一般填写要求_(1),必须由熟悉死者情况的医生填写,第部分按顺序填写直接死因,第部分按程度填写其他死因,一般填写要求_(1)必

39、须由熟悉死者情况的医生填写 第部分按,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临死前的表现不需填写,一般填写要求_(2),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 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临死前的表现不需填,不明确情况及症状体征一般不需填写,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损伤中毒需报告临床表现和外部原因,一般填写要求_(3),不明确情况及症状体征一般不需填写 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其他填写及编码要求,医生应根据每个病例的实际情况,按照ICD-10的填写要求, 尽可能科学客观地报告导致病人死亡的原因以及相互之间存在的关系。 当无法判断时, 可以在调查记录内详细描述从 病人/家属/其他知情人处了解到的生前的有

40、关情况。,其他填写及编码要求 医生应根据每个病例的实际情,4.2 证明书填写实例及分析,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死因顺序的填写问题,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时间间隔的填写问题,外部原因的填写问题,其他填写问题,4.2 证明书填写实例及分析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死因顺序的填,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_(1),来院已死R99死于途中R99死于家中R99死时无人在场R99死因不明R99,这些描述都没有给出任何与疾病、损伤中毒有关的情况,既不是死因也不是证明书中需报告的内容。 必须尽量向知情人了解死者生前有关的健康情况并填写在证明书背面的调查记录里。,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_(1)来院已死R99 这些描,这些都是疾病、损伤

41、中毒在临死时的表现形式,不是死因统计中需要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填。 一定要填在(a)行的话,则必须从(b)行起按照真正的顺序填写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及其更早的原因。,呼吸衰竭J96.9循环衰竭R57.9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J96.9多器官功能衰竭R99多脏器衰竭R99全身衰竭R53,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_(2),这些都是疾病、损伤中毒在临死时的表现形式,不,这些虽然是比较具体的诊断名称,但仍不是死因统计中需要的确切死因。 报告的顺序不能停止在这些死因,应继续追溯到导致死亡的最早的原因并填写在证明书上。,猝死R96.0癌性恶病质C80酸碱失衡E87.4电解质紊乱E87.8肺性脑病G93.1肺部感染J98

42、.4,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_(3),这些虽然是比较具体的诊断名称,但仍不是死因统,【例1-1】 I (a) 自然死亡 R99 根本死因:急性心肌梗死 I21.3【例1-2】 I (a) 猝死 R96.0 根本死因:过敏性紫癜 D69.0,从报告内容中无法核实根本死因是否真实,必须将 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以及更早直至最早的原因都报告在 第一部分各行上,然后从中确定其根本死因。 错误原因:对填写要求不了解。,【例1-1】 I (a) 急性心肌梗死 根本死因:急性心肌梗死 I21.3【例1-2】 I (a) 过敏性紫癜性猝死 根本死因:过敏性紫癜 D69.0,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_(4),【例1-1】 从

43、报告内容中无法核实根本死因是,【例1-3】 I (a)呼吸衰竭 J96 (b)大肠癌 D01/C18.9 根本死因:其他和未特指的 消化器官原位癌 D01,从报告内容中可以确认其根本死因是:大肠癌,编码应为C18.9,而不是大肠原位癌。 错误原因:使用网络报告查找编码出错,对恶性肿瘤编码与原位癌编码的区别不了解。,【例1-3】 I (a)呼吸衰竭 (b)大肠癌 根本死因:大肠癌 C18.9,临死方式的填写问题_(5),【例1-3】 从报告内容中可以确认其根本死因是,死因顺序的填写问题_(1),填写顺序存在颠倒、混乱、无序的情况,无法应用规则和注释去正确选择根本死因。 首先应结合医学知识和死者情

44、况形成合理的死因链,然后把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填写在第部分a行,把引起a行的原因填写在b行, 依此类推,直至死因链内容全部填写完毕。 如果还有死因链以外的死因则依次填写在第部分。,死因顺序的填写问题_(1) 填写顺序存在颠倒、,【例2-1】(a) 高血压 (b) 冠心病 (c) 急性心肌梗死 (d) 贫血,【纠正】(a) 急性心肌梗死 (b) 冠心病 (c) 高血压 贫血,本例存在两个问题: 把高血压、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的顺序写颠倒; 把无关的贫血作为最早的原因填写在下面。错误原因:对第一部分各行填写内容应自下而上形成顺序的填写要求不了解。,死因顺序的填写问题_(2),【例2-1】【纠正】本例

45、存在两个问题:死因顺序的填写问题_(,【例2-2】(a) 心力衰竭 (b) 冠心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本例在一行填写了两个死因,使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顺序超过一个,造成确定根本死因时的困难。 错误原因:对每行填写一个诊断的要求不了解。,【纠正1】(a) 心力衰竭 (b) 冠心病,【纠正2】(a) 心力衰竭 (b) 风湿性心脏病,死因顺序的填写问题_(3),【例2-2】 本例在一行填写了两个死因,使报告中,【例2-3】(a) 肺脓疡 (b) 纳呆 (c) 高血压,本例在三行填写的死因中很难得出合理的顺序。 错误原因:对第一部分应按顺序填写的要求 不了解。,【纠正】(a) 肺脓疡 (b) (c),死因顺序

46、的填写问题_(4),【例2-3】 本例在三行填写的死因中很难得出合理的,填写诊断不规范,可能影响查找编码及其准确性。 填写的诊断名称应尽量规范并有依据,尽量来自标准诊断名称、国家统编教材或比较权威的辞典、出版物等。 以外国人名、地名为诊断时,应尽量附加英文名称。,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1),填写诊断不规范,可能影响查找编码死因诊断的填,菌痢 细菌性痢疾中风 (脑)卒中烟雾病脑底异常血管网病巴洛病(Balo)同心圆性硬化巴洛综合征(Barlow)婴儿坏血病,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2),菌痢 细菌性痢疾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2),以缩写形式书写诊断可能导致编码困难或错误。 应尽量避免缩写式诊断,如

47、果确实要用缩写形式,应同时附加其他同义词或相应的英文名称以便于正确编码。,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3),以缩写形式书写诊断可能导致编码困难或错误。死,CPD头盆不称 (cephalopelvic disproportion) 儿童多囊病(childhood polycystic disease)慢性肺病 (chronic pulmonary disease),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4),CPD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4),填写诊断不特异,可能影响编码的精确性。 填写的诊断名称应尽量具有特异性,即在诊断中尽量体现疾病的主要特征,包括疾病的病因、分型、部位、程度、主要并发症等。,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

48、5),填写诊断不特异,可能影响编码的精确性。死因诊,【例3-1】(a) 脑出血 (b) 脑血管意外 I64,在一个顺序中涉及报告同一类疾病的两种诊断时,应优先报告更特异的诊断名称。,【纠正】(a) 脑出血 I61.9,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6),【例3-1】 在一个顺序中涉及报告同一类疾病的,在一个顺序中报告的两种或多种诊断及并发症,如果能够合并成一个更特异的诊断名称,则应把诊断合并后再填写。,【例3-2】(a) 尿毒症 N19 (b) 糖尿病 E14.9 (c) 胰岛素依赖 E10.9,【纠正】(a) 胰岛素依赖型 糖尿病伴有 尿毒症 E10.2,死因诊断的填写问题_(7),在一个顺序中报告

49、的两种或多种诊断及并发症,如,时间间隔的填写问题_(1),没有或忽略报告时间间隔,可能导致编码错误。 应尽可能报告每个死因从发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以便于正确选择根本死因并进行编码。,时间间隔的填写问题_(1) 没有或忽略报告时间,【例4-1】 脑出血 I61.9 意外被小汽车碰撞 V87.0 【例4-2】 脑出血 1年+ I69.1 意外被小汽车碰撞 1年+ Y85.0,例4-1报告的死因,表明是近期发生的情况; 例4-2报告的死因,表明是至少1年以前发生的情况。,时间间隔的填写问题_(2),【例4-1】 例4-1报告的死因,表明是近期发生的情,外部原因的填写问题_(1),当报告损伤/中毒

50、造成死亡时,必须在下面继续填写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未填写或填写过于简单、不明确,均无法确保正确编码。 应尽可能向知情人了解导致损伤中毒外部原因的详细情况并摘要报告在证明书上。如果无法确认信息是否属实时,可以在背面写明由“xxx提供”。,外部原因的填写问题_(1) 当报告损伤/中毒造,【例5-1】(a) 车祸 V89.2,【纠正】(a) 创伤性颅脑损伤 (b) 驾驶小汽车与对面 重型卡车意外碰撞 V44.5,外部原因的填写问题_(2),【例5-1】【纠正】外部原因的填写问题_(2),【例5-2】(a)服毒自杀 X69.9,【纠正】(a) 有机磷农药中毒 (b) 因与邻居发生纠纷 在家服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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