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5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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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SZ2015-0408 招 标 人: 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O一五 年 五 月目 录一、招标公告 1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2三、投标人须知 31 说明 31.1 项目建设规模 31.2 招标内容 31.3 招标人 31.4 合格的投标人 31.5 招标边界条件 31.6 投标费用 41.7 投标货币 51.8 投标保证金 52 招标文件 52.1 发标和踏勘现场 52.2 招标文件的内容 62.3 招标文件的保密 62.4 招标文件的澄清 62.5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63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73.1 投标文件的语言 73.2 投标文件文字规格建议 73.3 投标文件构成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 84.1 投标文件的数量 84.2 投标文件的密和标记 9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94.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94.5 投标文件的修改 94.6 投标有效期 95 开标与评标105.1 开标会议105.2 评标105.3 定标程序165.4 中标通知书166 合同授予166.1 履约保证金166.2 项目公司176.3 合同签署177 保密17四、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181 投资估算181.1 估算的依据与要求181.2 投资估算范围与内容182 融资方案192

3、.1 融资方案192.2 资本金筹措192.3 债务资金筹措193 财务评价203.1 评价依据和参数203.2 销售(营业)收入估算203.3 成本费用估算203.4 财务评价报表和评价指标203.5 报价合理性分析2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1五、技术及建设方案编制要点221 总体技术要求221.1 基本要求221.2 主要设计依据221.3 技术标准和规范221.4 技术方案的编制格式222 工艺流程及设计参数223 项目建设内容和方案224 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清单225 工程实施235.1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235.2 调试与试运行236 运营、维护和移交方案236.1 运营和维护方案

4、236.2 移交方案23六、附件、附表241 附件24附件1 投标报价表25附件2 投标承诺函26附件3 联合投标协议书27附件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8附件5 对特许经营合作协议的响应意见29附件6 特别申请(如果有) 30附件7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中标后开具) 312 附表33附表134附表235附表336附表437附表538附表639附表740附表841 一、招 标 公 告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SZ2015-0408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 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立项批准文号: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宿州东站站房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沪高速设【2014】27号文);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宿马经发【2014】77号文) 3、招 标 人: 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国铁部分)+PPP模式(非国铁部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实施地点: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京沪高速铁路宿州东站。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建设工程包含新建的配套商业、办公用房、快捷酒店及改造的售票厅、办公用房土建及安装施工以及强

6、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空调、客服系统等。站房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24218.4m2(不含既有站房未改造部分4589.9 m2)。其中改造站房建筑面积为473.2 m2,扩建站房部分建筑面积5357.6 m2,新建地方配套房屋面积18282.63 m2。3、招标方式: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其中:宿州东站设计范围内国铁部分:属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及设施(国铁部分),采取施工总价承包模式,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完成国铁部分施工建设。此部分建筑及设施在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移交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东站设计范围内非国铁部分:采取PPP模式,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宿州马鞍山

7、现代产业园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非国铁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对中标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资产进行清算后移交给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三、建设工期及特许经营期限1、建设工期:450日历天 。2、非国铁部分特许经营期: 7 年,含建设期。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建设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

8、,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4)投标人需具有高铁站房施工业绩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成立或投资的项目公司签订的协议也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的管理、技术人员和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状况良好;(7)没有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8)投标承诺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开标会时需提交投标承诺书,包括不限于下列事项:8.1 承诺在如中标后,需备齐成立项目公司的

9、相关启动资金,用于项目公司成立及前期建设相关准备费用事宜。8.2 承诺中标后不因为建设成本等因素而降低建设标准。五、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5年 5 月 日至2015年 5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2、报名材料: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

10、产许可证、项目建设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职称证书、类似业绩原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表)原件(以上证书均需查看原件,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有形建筑市场):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一楼105室),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一楼108服务大厅)联系人: 张 工 联系电话: 0557-3033559 八、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

11、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铁站东100米联系人:高倩 电 话:0557-2666068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大楼五楼518室联系人:张 坤 电话:0557-3033559 15155771452 传真:0557-3049499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5年 月 日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摘要内 容1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包含新建的配套商业、办公用房、快捷酒店及改造的售票厅、办公用房土建及安

12、装施工以及强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空调、客服系统等。站房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24218.4m2(不含既有站房未改造部分4589.9 m2)。其中改造站房建筑面积为473.2 m2,扩建站房部分建筑面积5357.6 m2,新建地方配套房屋面积18282.63 m2。建设地点: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京沪高速铁路宿州东站。2招标方式招标方式: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其中:宿州东站设计范围内国铁部分:属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及设施(国铁部分),采取施工总价承包模式,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完成国铁部分施工建设。此部分建筑及设施在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移交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宿

13、州东站设计范围内非国铁部分:采取PPP模式,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非国铁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对中标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资产进行清算后移交给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倩联系电话:0557-2666068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0557-3033559 15155771452 传真:0557-3049499 联系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五楼518室 4投标人资格、信誉、财务要求(1)注册资金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

14、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建设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4)投标人需具有高铁站房施工业绩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成立或投资的项目公司签订的协议也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的管

15、理、技术人员和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状况良好;(7)没有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8)投标承诺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开标会时需提交投标承诺书,包括不限于下列事项:8.1 承诺在如中标后,需备齐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启动资金,用于项目公司成立及前期建设相关准备费用事宜。8.2 承诺中标后不因为建设成本等因素而降低建设标准。5联合体投标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额 80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户 名: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帐 号:2

16、510 1010 2100 0519 610(提示: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如找不到“埇桥支行”找到“?桥支行”即可)交纳后凭支付凭证并加盖财务章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宿州市住建委大楼一楼103室)开收据。电话:0557-3961307 注意:投标保证金收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送达,逾期拒收投标文件。7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现场情况联系招标人,联系人:高倩 联系电话:0557-26660688答疑澄清招标答疑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投标人自行查看,无需回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获取信息不及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17、构不承担任何责任。9提出疑问时间和答复时间提出疑问时间:投标截止日10天前答复时间: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后3日内10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11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 2015 年 月 日 9:00 时(招标人在本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内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一楼110开标大厅)1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5 年 月 日 9:00 时整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一楼110开标大厅) 15评标委员会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招标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其中至少包括一名财务专家、一名法律专家。16评标办法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人财务状况及财务分析: 5分;项目实施及技术方案:15分;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60分;投资贷款及融资方案5分;项目公司组建和运营管理方案10分、风险分析及控制预案5分。17中标公示发布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8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总投资额的10% ,履约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须在收到中标通知

19、书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交纳给招标人。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返还。19工程咨询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费和建设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费计算基数为:本项目中标的投标人所报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其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计费依据: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建设工程交易费收费依据:皖价服2007226号文。

20、20经营性项目风险提示1、各投标人需根据自身经验、招标文件及项目图纸、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承包运营维护的市场行情和工程实际情况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并自行判断投资,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风险和责任。2、本项目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建设,决不允许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21宿州东站建设要求、运营要求1. 宿州东站国铁部分采取施工总价承包模式,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建设并完整移交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国铁部分采取PPP模式,由中标人负责建设。质量均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合格标准。施工工期需满足招标人对于项目总体工期进度要求。2.宿州东站非国铁部分的运

21、营、维护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非国铁部分)的拥有、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资产进行清算后移交给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3、设施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需定期就公司运营的财务、设施维保状况及时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汇报。每季度汇报一次,并做好记录。22特许经营期间的非国铁部分资产处置及期后的移交回收1.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于非国铁部分运营设施的处置(出租或出售),在报告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2.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注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满后进行集中财产清算,包括项目前期挂拍获得土地的支出

22、费用、项目建设前期各项费用以及项目建设费用、运营期间各项运营、维护成本支出、设施经营产生的收益等。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于运营设施的处置(出租或出售),在报告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中标投标人若通过本项目的设施运营不足以回收成本,招标人可继续就回收后的设施进行出售或出租以此获得收益,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支付给投标人。三、投标人须知1、说明1.1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包含新建的配套商业、办公用房、快捷酒店及改造的售票厅、办公用房土建及安装施工以及强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空调、客服系统等。站房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24218.4m2(不含既有站房未改造部分4589.9 m2)。其

23、中改造站房建筑面积为473.2 m2,扩建站房部分建筑面积5357.6 m2,新建地方配套房屋面积18282.63 m2。1.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方式为: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其中:宿州东站设计范围内国铁部分:属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及设施(国铁部分),采取施工总价承包模式,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完成国铁部分施工建设。此部分建筑及设施在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移交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东站设计范围内非国铁部分:采取PPP模式,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非国铁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对中标人在项目公司

24、中的资产进行清算后移交给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额为包括二个部分:第一部分:国铁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第二部分:非国铁部分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1)土地摘牌价;(2)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及审批、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费用)、工程监理和招投标代理咨询费等PPP的建设方前期费用;(3)宿州东站扩建涉及到的拆迁、青苗补偿、部分站前广场及道路还建等前期费用;(4)非国铁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5)建设期筹资费用、项目法人管理费等的建设期费用;(6)经营期开办费、流动资金等经营期费用;(7)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间银行贷款利息费用;(8

25、)其他未涉及到但可能发生的费用。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国铁部分和非国铁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有竞争性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非国铁部分总投资中其他所列费用在项目公司组建过程中均按实计列。1.3招标人 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1.4合格的投标人通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1.5招标边界条件1.5.1建设进度工期:项目建设期为: 450日历天 (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开始计算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1.5.2宿州东站建设用地:宿州东站建设用地分为二个部分:(1)国铁部分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办理用地手续;(2)地方配套部分

26、建设用地: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1.5.3项目用电、用水: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接点至施工图纸设计的指定地点,本项目运营用电用水价格按宿州市地方现行电力价格计算,由中标人(项目公司)承担。1.5.4 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由中标人(项目公司)承担,执行宿州市地方现行价格。1.5.5相关税费、保险:相关税费执行宿州市相关优惠政策;保险由中标人自行购买。1.6投标费用不管投标过程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其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1.7投标货币无论投标人选择的设备是国内的还是进口的,投标人各部分设备和费用的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都用人民币报价。1

27、.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取消投标资格。1.8.2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采用的方式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汇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指定账户。1.8.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退还。1.8.4其他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退还。1.8.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谈判

28、和签订特许经营合作协议。4、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2、招标文件2.1发标和踏勘现场2.1.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自行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协议,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并事先安排,可进入项目所在地和建筑物内进行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1.4 招标人在组织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

29、判断和决策负责。2.2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5)项目实施及技术方案编制要点(6)附件、附表(7)特许经营合作协议(略,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在谈判时具体约定)(8)施工图纸(9)根据本章第2.4款和第2.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和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招标文件的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4招标文件的澄清2.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所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将其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

30、形式(传真号:0557-3049499)或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ahjxgs)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4.2答疑、澄清将在投标文件递交疑问截止时间后3日内以网站公告形式发布(发布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5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网站公告形式发布(发布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5.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

31、件的语言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件与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非中文的证明文件和印刷文献,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未提供中文译本的,将视为无效的文件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3.2投标文件文字规格建议所有投标文件建议采用以下格式:采用A4纸编制,字体统一采用宋体,二级标题以上用小三号字,正文用四号字。投标人基本资料和文件中有关复印文件同样采用A4纸规格,字体和字号不作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文字的字体和字号可自行设计;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以及A3纸绘制。图纸中涉及的单位、图例、符号等,须采用ISO标准或中国国家标准。3.3投标文件构成3.3.1投标人

32、编制的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组成。3.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报的国铁部分和非国铁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提供的格式填写。3.3.3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含“项目实施和技术方案”、“非国铁部分的项目公司组建及运营管理方案” 和“风险分析及控制预案”。其中“项目实施和技术方案”按照“五、项目实施和技术方案编制要点”编写。3.3.4投标人的商务方案含资格证明文件和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法律方案、投标报价预算书。(1)、资格证明文件(含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附件2提供的格式填写。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换取的

33、收据为准。(原件携带备查)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附件4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银行资信证明(提供信用评级证书或资信等级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关于高铁站房业绩或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表格形式列出。(原件携带备查)信誉: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或常用账户所在的市级及以上银行出具,以信用评级证书或资信证明材料原件为准)。(原件携带备查)投标人单位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投标人应单独以表格形式列出近三年的营业额和净资产。(原件携带备查

34、,近三年指2012、2013、2014年) (2)、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按照招标文件“四、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编写。(3)、法律方案,包括不限于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承诺及对核心条款的响应意见。(4)、投标报价预算书:按照国铁部分和非国铁部分分别单独编制。预算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3.3.5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数量4.1.1投标人应提交五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1.2投标人提交的综

35、合能力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正本以备查验。4.2投标文件的密和标记4.2.1投标人应将综合能力证明文件、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技术标(项目实施及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表密封封装。密封袋封条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准启封”字样,并清楚地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4.2.2密封袋的封面应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4.3.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4.3.2根据本投标须知第2.5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4投

36、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规定:(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5投标文件的修改4.5.1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任何增加或修改的地方,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5.2在投标文件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密封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4.6投标有效期4.6.1

37、在投标文件递交后,并在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将保持有效。4.6.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5开标与评标5.1开标会议5.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5.1.2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延迟开标会议时间。如需延迟开标会议时间,招标人在原定开标会议时间5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5.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会上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会议。5.1.4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5.1.5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情况。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5.1.6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未按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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