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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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161154G项目名称: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采 购 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04月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温馨提示:投标文件必须书本装订,不能活页。投标保证金退回联系单特别提示:为了做好招标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投标保证金的退回,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联系单,并将本联系单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退回账户、账号和联系人等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单位开户银行(请提供详细的开户行名称,如XXX行XXX分行及支行

2、)银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电话座机:手机: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1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9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6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75第七章 招标文件的解释80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4月5日公告期限: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编号:NBITC-20161154G2、项目

3、名称: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4、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要求:子包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用途及主要技术要求1IT设备1批100.00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5、供应商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

4、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有效期内。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0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6.2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三楼305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

5、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6.3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或进行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网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6、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8、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8.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14:00(北京时间)。8.2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

7、公司网上发布。10、其他注意事项10.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10.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0.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采 购 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 址:宁波市马园路9号电 话:0574-87021028联 系 人:杨 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电 话:057487224347、87307605传 真:0574871

8、98579联 系 人:姜春辉、林燕、鲍顺翱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项目名称: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21.2采购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 址:宁波市马园路9号联系人: 杨 桦电 话:0574-87021028 31.3招标代理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电话:057487224347、87307605传真:057487198579联系人:姜春辉、林燕、鲍顺翱41.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系统的设计,软件及硬件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系统集成、安装(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等系统软件)、

9、调试、软件修改、试运行及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完成相关接口的连接及预留,提供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直至系统产品正常使用,满足采购人的IT建设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准用证(如有)。满足在质保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5项目地点:宁波市6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1.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81.8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10、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有效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1.9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完成系统的调试、软件修改,交付采购人上线试运行,并通过验收。10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分包。131.11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现场统一踏勘,需踏勘的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87021028时

11、间:2016年4月12日9:30地点: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9号联系人: 杨桦 电 话:87021028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2.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 4月12日 12:00 时前(北京时间),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公章传真至0574-87198579并将word(2003版)电子版发送至3393331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6年 4月12日 16:00 时前(北京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6年 4月12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16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6年4月12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

12、)173.3.3本次招标设预算价,预算价为100万元;超过该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183.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193.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形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在2016年4月20日上午11:00时前缴入并到账。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帐 号: 94090154800000191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20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

13、6年4月25日14:00 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21书面文档: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中标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不加密)光盘或U盘壹份。225.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237.3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形式:须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列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一、总则1.1项

14、目概况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挥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无线AC、无线AP、工作站、显示器、平板电脑、光纤等。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1.3 招标代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1.4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1.5 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1.6 招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1.7 资格审查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8 供应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1.9项目实施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1.10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1.11 踏勘现场组织现场踏勘。1.12 投标费用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供应商自

15、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用户需求书(4)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格式(6)评标办法及标准(7)招标文件的解释根据本须知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一次性全部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同意招标文件各条款。2.2.2招标文件的澄

16、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生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1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3.1.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1.2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3 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天”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日历天;3.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三部分组成。3.2.1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3.2.2第二部分 资信商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3)投标保证金

18、(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声明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6)资格审查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五证合一,无须提供);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承诺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效期内。(7)第六章“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8)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的内容。3.2.3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用户需求书

19、条款的响应一览表;(2)技术要求响应表;(3)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4)项目负责人委任书;(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机构;(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7)项目方案总体设计与描述;(8)项目技术方案、系统功能实现、系统集成、接口连接及预留情况;(9)项目实施、质量控制、测试、试运行、验收情况;(10)培训、售后服务及合理化建议;(11)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的内容。注: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未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3.2.4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不加密)光盘或U盘壹份。3.3投标报价3.3.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含税固定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的设计,软件及硬件设备材料的

20、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系统集成、安装(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等系统软件)、调试、软件修改、相关接口的连接及预留、试运行、人员培训、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的提供、在质保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乙方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测试工具费用、其他管理费用以及乙方所需的合理利润。3.3.2 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3.3.3本次招标设预算价,预算价为100.00万元;超过该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3.3.4 供

21、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3.3.5投标文件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3.4投标有效期3.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和修改其投标文件。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

22、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3.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供应商须知第7.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供应商须知第7.3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和支付了第7.5条所述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如中标人拒绝缴纳第7.5条所规定的费用,采购人有权在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3.5.4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

23、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采购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3.2款规定的内容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有关项目实施周期、用户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按招

24、标文件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4书面文档:投标文件分别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中标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不加密)光盘或U盘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

25、件的正本与副本所有内容用A4版面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书面文档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一个封袋密封,电子文档用一个封袋密封。4.1.2密封封套应写明:投标项目: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 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注明【正本/副本】: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明: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1.3 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26、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3、4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

27、1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重新组织招标。5.2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5.3开标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5.4投标文件启封前,供应商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应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为资信商务部分、

28、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一次开启。5.5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供应商全称、投标最终报价及其它主要内容。供应商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5.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了密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拆封。5.7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5.7.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7.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同

29、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最终报价的;5.7.3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的。5.8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供应商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5.9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

30、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回避,评标委员会应在应急预案专家名单中产生补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31、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相关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采购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评标结果报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若以银行担保的形式提交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银行履约担保的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附件格式。出具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2、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政策性收费7.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7.5.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3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7.5.3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投标文件知识产权8.1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投标文件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已获得了权利人的授权。供应商应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咨询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产生的任何责任,若采购人使用其咨询成果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

34、损失。8.2供应商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8.3 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中标人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中标人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9.重新招标9.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0.纪律和监督10.1 对采购人(含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

35、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 对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

36、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质疑及投诉10.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0.5.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人是直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3)质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4)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37、疑;10.5.3提出质疑的有效期计算,依照下列规定:(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0.5.4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般不得提出质疑;未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10.5.5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38、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0.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有限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0.5.7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11特别说明11.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

39、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1.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1.1.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1.1.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

40、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11.1.4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一、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内容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挥中心机房IT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无线AC、无线AP、工作站、显示器、

41、平板电脑、光纤等。二、 招标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招标人规格要求数量1服务器1详见本章表13台2服务器2详见本章表22台3服务器3详见本章表31台4防火墙详见本章表41台5数据中心交换机详见本章表53台6无线AC控制器详见本章表6序号11台7无线AP详见本章表6序号28台8无线路由器详见本章表6序号34台9工作站详见本章表6序号410台10显示器1详见本章表6序号56台11显示器2详见本章表6序号64台12平板电脑详见本章表6序号72台13声卡详见本章表6序号82块14光纤详见本章表6序号91条三、 招标设备技术要求四、 表1、服务器1(3台),以下为单台要求序号招标人规格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规格

42、偏离说明1推荐品牌联想IBM,紫光HP,DELL2外观服务器外观机架式3服务器高度4U,配置导轨及折线臂4处理器支持扩展选项在4U机箱中支持扩展至4颗CPU 72核, 处理器类型支持Intel E7 4800 V2,E7 4800V3全系列 8核/10核/12核/15核/18核 至强处理器,模块化设计支持1颗/2颗/4颗/8颗处理器配置处理器配置数目本次要求配置4个Xeon E7-4809v3 8C 2.0GHz 20M Cache 处理器5内存内存类型支持DDR3 1600MHz LP RDIMM和DDR4 LRDIMM。本次要求配置256GB DDR4 RDIMM内存内存配置数目每个CPU

43、可支持最大24个内存插槽,本次配置96个内存插槽内存最大支持数目及容量4路处理器可支持96个内存插槽,可扩展到6TB内存; 内存保护技术要求支持四位纠错技术(Chipkill)、内存镜像、内存冗余位校验ECC校验,内存热备技术,内存页隔离,高级内存恢复技术, 双设备数据更正DDDC(Double Device Data Correction)6硬盘本次要求配置4块600GB 10K热插拔SAS硬盘6磁盘I/O内置硬盘类型热插拔SAS 、NLSAS、NLSATA硬盘/支持1.8英寸高性能SSD,支持内存通道存储,最大支持32个高性能工业标准内存通道存储,写延时3.3微秒,读IOPS可达12500

44、0,写IOPS可达43000,顺序读可达645MBps,顺序写可达515MBps,最大可达12.8TB容量,支持基于主机的统一的系统 FlashCache 存储加速器,支持将内存通道存储、固态硬盘以及PCI-E SSD转化为缓存,存储热点数据,支持与DDR3 内存混插阵列控制器配置单独的基于12Gbps技术的阵列控制器,配置1GB缓存,可支持RAID0,1,5,可选升级1GB或2GB、4G Flash缓存高IOPS PCI-E SSD支持支持大容量PCI-E SSD硬盘,提供300K IOPS读写能力,针对数据库应用7I/O扩展PCI I/O插槽及USB支持最大支持12个I/O插槽PCI-E 2.0,标配7个PCIE插槽,可选的模块化IO扩展板灵活扩展;支持热插拔PCIE及PCIE设备;前置支持2个USB 3.0, 一个 USB 2.0, 一个 DB-15显示器接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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