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1730517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91.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周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号召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是广大群众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本物质保障。随着我盟广大城乡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健身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全盟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有64.3万人,占全盟总人口38.85以上。与此同时,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与广大群众的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相适应,成为制约我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一大瓶颈问题。一、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现状(一)全盟全民健身活

2、动场所的基本状况根据2004年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统计,全盟共有标准体育场地1495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97个。其中,教育系统为一五77个,占总数的83%,为体育场地主要所有者,体育系统为58个,占总数的3%,其他系统为257个,占总数的1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6平方米。由于城镇的学校和机关单位体育活动场所大多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现有能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主要是为数不多的健身广场和公园。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兴安盟汇总表(2004年8月)场地类别标准场地非标准小 计体育系统56258教育系统1197380一五77其他系统242一五257合 计1495397一八92截至20

3、08年底,我盟拥有各类体育场地约1622个,平均每万人仅拥有9.6个,其中,室内体育场所一三1个,室外体育场所1478个。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与全国体育场地“五普”时有一些变化,主要是近年来有流失现象,新建的较少。加上设施布局不合理、开放利用率低、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等因素,现有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全盟室内全民健身场地情况调查汇总表(2009年3月)场地名称总 数标准程度标 准非标准健身房633活动室1177047游泳馆413网球馆541乒乓球馆11110篮球馆11合 计1448064全盟室外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调查汇总表(2009年3月)场地名称总 数标准程度标 准非标

4、准篮球场 611403208排球场21770147网球场49445门球场9696小田径场296296400米田径场39237赛马场22健身广场4444健身站点1246460合 计14781021457(二)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总体情况分析1、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数量较少,受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的影响,政府对体育设施的投入还十分有限,体育设施的数量和人均占有场地面积仍然较少,尤其是公共体育设施仍然十分短缺。各城关镇的公共体育场较少,人们健身只能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健身广场内,人满为患,拥挤不堪。全盟各苏木乡镇在全民健身场所基本建有“一场一房”,即一个篮球场(非标准的较多)和一个健身房(文体活动室)

5、,但文体活动室大多数为综合性的,体育功能没有能够很好地体现出来,有的没有配置体育健身器材,有的健身器材闲置。2、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质量不高同样受经济和社会发展因素的影响,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总体质量较差,许多体育设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兴建的,已显陈旧。有的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不能正常开展活动。全盟现只有乌兰浩特一中和成吉思汗赛马场内有两个标准的塑胶田径场,各城关镇普遍缺少标准的公共体育场馆。3、农村体育设施有流失现象自2006年我区农牧民健身工程建设在我盟开展以来,我盟已经完成了73个行政村工程项目的施工。充实完善了我盟农村牧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呈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另一方面,通过

6、调研发现,全盟各嘎查村的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绝大部分是依托学校,有的在村委会大院,只有少部分有体育文化广场或活动室。广大农牧民开展健身活动主要利用中心校的场地。近年来,随着教育资源的整合,大部分村级学校或撤或并,乡镇一级只保留一所中心校,这样就导致原有的体育活动场所和器材大部分流失。如突泉县水泉镇,学校撤并之后,现只保留一所中心校。全镇体育活动场所只剩下3个篮球场。目前,全盟村级体育活动场所由学校撤并前的619个减少到现在的392个。(三)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人群及健身项目情况我盟参加体育活动人群中,老年人约占20%,中年人约占47%,青少年约占33%。在全民健身活动项目的选择上,城镇以健身操,大秧

7、歌、快步走、篮球、乒乓球、网球、门球、太极拳为主;乡镇以大秧歌、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为主。青少年多参加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老年人和中年人多参加健身操,大秧歌、太极拳等项目。由于我盟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冬季严寒及大风雨雪等天气条件下的健身需求,我盟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活动多为季节性的。二、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的方向和目标目前,为满足我盟广大城乡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我盟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重点考虑。一是活动场所容纳健身人群的数量及健身项目的需求。对外开放的公共体育场和健身广场应是最佳选择。二是从国家所倡导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上合理布局,做好各城关镇体育

8、活动场所的科学规划。三是从我盟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具体目标:全盟六个城关镇各办事处中的每个社区都应就近就便建设一个小型健身广场(2000平以上),配置健身器材,包括健身路径及小篮球板(半场)等,开展球类活动及其他健身活动;乡镇苏木一级,应考虑建设一批以标准的篮球场为主体的农民健身广场(3000平以上),老年门球场,并为活动室配置标准的活动器材,基本达到一室二场。各嘎查村都要按照农牧民健身工程的标准相继筹建农民篮球场和乒乓球室,保证农牧民群众都要有活动场地。力争尽早覆盖全盟所有的行政村。三、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地重视程度不够均衡。一些地方没有能够从改

9、善民生的角度,将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纳入党政部门议事日程,在住宅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二是全民健身场所建设用地明显不足。现各城关镇体育用地普遍紧张。农村体育场地有挤占挪用现象。三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较少,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自身财力无法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四、解决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我们认为,解决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问题,应在满足广大群众普遍性、一般性的同时,探求满足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方法。(一)国家、自治区有关全民健身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的政策依据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中指出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

10、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8年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要“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牧业基础建设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意见(内党发20081号)指出,要“切实推进农村牧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1、,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内党发20083号)指出,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优先发展群众体育。积极倡导和推广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苏木乡镇和较大行政村建有篮球场(或田径场)和健身房、街道办事处建有室内活动室或健身场所,办事处辖区保证人均0.2平方米的体育活动用地。有效利用体育资源,学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提高使用率”。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1号)中指出,要“发展农村牧区体育事业,为农

12、村牧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条件。”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内党发20093号)中提出,要“加大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投入”。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内党办发200817号)中提出,要“建成一批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站”,“加快推进基层文化站建设,到2010年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发200852号)中提出,要“支持兴安盟文体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建设2000万元”。自治区2009年度“十大民生工程”之“加强城乡公益事业建设工程”中“为678个行政村建设农牧民体育健身场地和在20

13、个苏木乡镇建设老年人体育设施”的工作。(二)几点建议1、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规范有序推进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一是要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城乡规划、住宅区建设相结合按照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要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二是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要根据我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三是城市开发建设中,应在居民小区和社区内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健身设施,做到与开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议在政府

14、规划和建设部门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审批时,要求必须预留体育用地,并安装配置体育健身设施,如果达不到要求,不予验收。四是体育设施建设选址,应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就近就便,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馆,重点考虑建设一批公共体育场或小型广场,满足更多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五是在新建设的主题公园及城镇中心广场中,规划建设全民健身活动用地及设施。2、积极与国家、自治区有关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对接,争取上级扶持力度。其中,在国家实施的全民健身工程方面,要积极争取“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雪炭工程”、“民康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健身工程项目在我盟落地。在体彩公益金的使用上,要争取自治区增加对我盟的返

15、还比例,保证我即将开工的兴安盟体育中心建设的后续资金。解决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通过实施全区农牧民健身工程,不断扩大在我盟的覆盖面。该工程是国家“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我区的具体实施,就是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一批利用村级公共用地,至少建设一个有1副篮球架、地面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的体育健身场所。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决定到2010年,完成10万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场地建设,使全国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使1.5亿农民受益。目前,我盟已经陆续争取到我区“农牧民体育健身

16、工程”4个批次72个工程点的施工。另一方面是利用国家扩大内需有利时机,通过多种途径从国家和自治区争取,为我盟陆续建设的国家级乡镇综合文化站配置体育健身器材,使体育功能充分体现出来,从而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3、树立社会办体育理念,吸引各种投资主体利用市场机制,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及个人对经营性体育场馆和项目的投资;对于新建的非营利性体育场馆及其配套建设项目和全民健身运动设施建设、开放管理等方面,政府应给予优惠,并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使用权。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吸收社会赞助,鼓励和倡导体育健身消费,促进体育市场化运作。如在开发城市健身广场和体育公

17、园中,应学习一些城市的做法,吸引投资商在地下开发商城,地面开发公园等,通过政府行为纳入市场化运作。4、提高现有体育场地的利用率,充分开发利用机关、学校等单位现有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开展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等。发挥社会效益,做到资源共享。5、做好立项引资工作,邀请有关专家对我盟既定的体育发展战略和可以依托的资源优势进行充分的考察、甄选、调研和论证,盟里要制定相关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或合作开发。12.16.202214:5614:56:0822.12.162时56分2时56分8秒12月. 16, 2216 十二月 20222:56:08 下午14:56:08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14:56:0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