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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绿化工程招标文件(A类)招标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1108号批准建设,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43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25%和商业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的施工进
2、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豫、鲁、苏、皖结合部的河南省永城市境内,项目起于永城市与安徽省砀山县交界处,止于济祁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霍高速至永登高速段与G30(连霍高速)交叉位置,是山东济宁至安徽祁门高速公路永城境段的重要组成部分,途径永城市条河乡、芒山镇、薛湖镇,路线全长15.139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平原微丘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绿化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次招标范围为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一类1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专业类别资质要求标段起讫桩号里程(Km)主要工程内容A
3、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资质JQLH-1K83+907.334K99+046.36715.139主线及互通区、站区绿化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绿化等,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
4、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单位信息(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包括所投项目名称、工程
5、名称、专业类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发送至hncx01邮箱,获取系统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登录“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人报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购买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点击“确认购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将在招标代理人分配账号后由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上。投标人应自行保护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出现账户、密码被盗等均由投标人自负其责。4.2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
6、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602081567710001;汇款用途应写明: (公司简称)济祁二期绿化A类;财务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1-86050012)。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人应在2015年4月28日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
7、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到场查验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6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
8、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永城市中原路南环路东南角永城东收费站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联 系 人:樊先生电 话:0370-5100037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层联
9、 系 人:梁先生、吴先生邮 编:450018电 话:0371-86050021/15传 真:0371-86050018电子邮箱:hncx012015年4月7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永城市中原路南环路东南角永城东收费站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联 系 人:樊先生电 话:0370-5100037施工组织设计递交地点:河南永城市中原路南环路东南角永城东收费站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
10、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邮编:450018联系人:梁先生、吴先生电话:0371-86050021/86050015传真:0371-86050018电子邮箱:hncx011.1.4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工程名称:绿化工程专业类别:A类1.1.5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业主自筹25%和商业银行贷款75%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4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11月9日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
11、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见附录4其他人员资格:见附录5设备要求:见附录6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明示的文件、规范等资料及招标过程中公布给投标人的文字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投标人对招标人报价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
12、,招标人将及时进行核实并答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10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不需填写,仅出具招标人报价认可承诺书,同意以招标人在开标2天前公布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报价,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和单价分析表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的依据。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13、件截止时间起计算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类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 16:00时之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永城市支行账号:1716020929201022553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0-516230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并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无效。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时,应在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保函;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被交通运输部和河
14、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3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工程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由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如选择增加1个中标机会,当所投专业类别仅有1个标段时,应递交1份投标保证金;当所投专业类别有2个及以上标段时,应递交2份投标保证金。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副本。中标人需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提交纸质副本4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4.1.2封套上
15、写明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的投标文件封套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4.2.9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随机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4评标结果公示媒介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7.1是否授权评
16、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中标价,中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的,履约担保金额为8.5%中标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具有所需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或发包人同意的其它银行的分行或支行。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时,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9.5监督部门监督机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电话:0371-87166683邮编:4500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10.6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10.7中标候选人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出的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以发出时间为准),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0.8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0
18、.9投标人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时,如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371-86638318或86638319。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无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A类项目经理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
19、: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的职称不需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进行核实,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具有两个中标机会的投标人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时,拟投入的人员不得重复,否则仅有一个中标机会。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A类主管施工的副经理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合同、计划工程师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造价员证。财务负责人1会计师。质检工程师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工程师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从事类似工作3年及以上。注:1、以上人员资格不需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0、,仅需由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核实确认。2、具有两个中标机会的投标人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时,拟投入的人员不得重复,否则仅有一个中标机会。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条件)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类型和技术指标单位数量要求-A类1洒水汽车满足使用要求辆5近5年购置2水泵满足使用要求台5近5年购置3管理车辆满足使用要求辆2近5年购置4喷种机满足使用要求台2近5年购置5农药机满足使用要求台1近5年购置6割草机满足使用要求台2近5年购置7松土机满足使用要求台2近5年购置8小型工器具满足使用要求套5近5年购置注:1、如在施工过程中确有需要,应按监理要求另行增加设备。2、以上关键设备不需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仅需由招标
21、人在合同谈判时核实确认。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
22、.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
23、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
24、,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等级。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25、(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1)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26、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27、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28、;(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该专业类别各标段的招标人报价及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和单价分析表);(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
29、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报价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3(适用于电子招投标)投
30、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送的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提示短信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时发送回执,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在招标人发出澄清通知后,投标人一旦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该澄清,产生与主动回执同等的法律效力。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31、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2(适用于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送的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提示短信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时发送回执,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在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后,投标人一旦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该修改,产生与主动回执同等的法律效力。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 (5)承诺书(一)招标人报价认可承诺书(二)拟投入人员承诺书(三)拟投入
32、关键设备承诺书(四)目标承诺书(6)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证书汇总表(三)信誉(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以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报价,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和单价分析表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的依据。承诺函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承诺函未经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3.2.2投标人如
33、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3 招标人将在开标2天前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最终确定的招标人报价。投标人应以开标2天前公布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招标人报价认可承诺书。3.2.4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5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承诺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
34、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
35、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等形式。(1)若采用现金(如电汇、银行汇票等),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装
36、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一般投标人仅需递交1份投标保证金。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如选择增加1个中标机会,当所投专业类别仅有1个标段时,应递交1份投标保证金;当所投专业类别有2个及以上标段时,应递交2份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向未入围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订立施工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资格。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证书汇总表”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等)的
38、复印件。其中,职称证复印件应注明职称证查验方式及发证单位联系方式。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适用)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
39、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不允许更换。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40、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投标承诺书(含招标人报价认可承诺书、拟投入人员承诺书、拟投入关键设备承诺书、目标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
41、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并公证。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42、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须加盖钢印、公证机构单位章和公证员签名章。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适用于电子招投标
43、)投标人需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的图片扫描件必须带有系统自带处理工具添加的“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水印字符,每张图片大小200K为宜,不得超过500K,投标人应在保证图片清晰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图片。否则,因图片太大导致无法正常编制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应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附原件的资料外,其它内容打印后必须带有“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水印字符,保证系统中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密封在一个
44、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且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到场。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
45、应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应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应携带到场的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身份证原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参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开具)。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招标人将对上述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只接收符合相应递交条件的投标文件。4.2.5(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扫描枪扫描投标文件封套上的二维条码,否则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的二维条码,否则因条码损毁导致不能递交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6投标文件递交时,招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载明招标项目名称、专业类别、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签到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公章。4.2.7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