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储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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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八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说明: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有63页(第1页-第63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概况名称:沧州渤海新区中储粮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21.1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31.1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41.1工

2、程内容道路总长1471.829米,道路总宽度20米,横断面布置为4m人行道+12m行车道+4m人行道,及管网、照明等配套设施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72.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82.2工期要求预计施工总工期为150天(日历日);93.1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15年)114.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

3、1313.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4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续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17.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一份识别本,五份暗标本;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不含技术标暗标),载体为U盘。17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时间:2016年3 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823.1开标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时间:2016年3月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1931.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0招标

4、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骅郡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沧州渤海新区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317-755807321代理单位联系方式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朝阳路6号(同天北行100米建安公司院内)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231705618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一个合格的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

5、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已落实,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

6、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7.2.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7.2.2入库会员单位在企

7、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2.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2.4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

8、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站上发布、进行。8.2投标人的疑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渤海新区交易中心系统网上提出。以上资料将通过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随时关注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

9、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通过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以补遗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9.4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

10、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11.2.3 投标函;11.2.4 投标函附录;11.2.5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11.2.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2.7 承诺书11.2.8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11、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开标时须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1.2.9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暂估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计日工表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并盖章。11.4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

12、.4.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材料进场计划;(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7)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8)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所达到的效果;(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11.5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技术标暗标除外)。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

13、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13.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

14、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详见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及合同约定。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13.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 投标报

15、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13.8 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3.8.1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13.8.2 工程情况及说明;13.8.3 施工现场条件情况;13.8.4 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13.8.5 施工图纸。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2月29日17时00分前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个人账户、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出),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行

17、: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户名: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01877294337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无需再来退办。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回基本账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回基本账户。16.3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6.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6.5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18、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16.6.2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工程合同;16.6.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6.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方案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暗标本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明标(或识别本)投标文件封面、标函投及本招标文件标明处均应

19、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4商务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技术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8.1.1 全部文件须打印。18.1.2 投标文件分三部分: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技术标及电子版文

20、件。18.1.3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装订,各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装入同一密封袋中,统称商务标书。密封袋外层密封条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内容包含软件版清单、电子版技术部分、投标函部分,以U盘为载体),单独装入一密封袋中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8.1.4 技术部分一式六份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统称技术标书。其中一个密封袋及所含五份技术标书,不带任何标记(包括封条等),作为暗标。另一密封袋及所含的技术标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密封袋所含技术标书作为暗标的识别本。18.1.5 技术部分暗标本排版、打印格式要求:18.1.5.1采用统一

21、的封面格式,左侧胶装。封面统一采用A4规格的白色打印纸且不带任何字迹及标识。18.1.5.2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图表除外)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18.1.5.3表格和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不宜缩小的图幅均应折成A4规格。18.1.5.4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18.1.5.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暗标本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标识,否则按废标处理,暗标本出现按废标处理情况的,但其有效的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18.1.5.6不得出现彩色内容。18.1.6

22、技术标书的识别本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独密封后作为暗标的识别。技术标书的识别本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技术标为无效投标文件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但其有效地投标报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18.2投标人须将所有明标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8.3明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识别本)在密封袋上均应: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招标编号;(2)工程名称;(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4除了按本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明

23、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

24、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

25、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3.开标23.1 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应手持相应证明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若为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及23.3.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3.3开标程序:23.3.1开标在有关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人主持;2

26、3.3.2投标人须手持并交验以下证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以上证件不全者,经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3.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3.3.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3.4 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5 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投标文件

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4.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4.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居民身份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的;24.1.5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书原件的;24.1.6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授权委托

28、书不符;24.1.7 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24.1.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24.1.9 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4.1.10 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24.1.11 投标文件未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的;24.1.12 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24.1.13投标文件中出现评标委员会认定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况的。24.2招标代理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 评标25.评标委

29、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资格审查如投标人的资格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评标前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

30、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人未达到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8.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9.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3.3.2条及24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

31、,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4 如果投标文件暗标本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参与基准价的合成。29.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须严格按照招标文

32、件提供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所含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中的不同,为无效报价。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

33、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1.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1.4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

34、八章。31.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31.6 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上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暗标本的封皮(封皮不带任何字迹)及正文统一采用A4白色打印纸。 (七)合同的授予32.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3.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4.中标通知书3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35、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4.2招标人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

36、(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合 同一、通用条款部分参照2013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二、专用条款说明1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同本招标文件关于招标工程的综合说明。2开、竣工时间:按中标人投标承诺的工期签订。3材料供应3.1 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3.2 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建筑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或化验单,否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4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4.1 承包方式:本工程系招标承包制,包工包料。4.2 合同价款:即中标价。 5拨款与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价款调整执行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其他详见施工合同中约

37、定。6工程质量6.1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说明要求施工,认真遵守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接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交付使用。6.2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6.3 工程保修办法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文件。7.其它7.1 本工程施工中,双方要密切配合。发包人要积极主动的为承包人提供便利条件。承包人也要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7.2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按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第三章 技术规范1、

38、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根据工程实际,可选择以下规范,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73-77-201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4年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64: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39、规程JGJ 33-8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二、另有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技术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执行。第四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附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 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目 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六、投标保证金七、承诺书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

40、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开标时须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 址:单位性质:成立时间: 年 月日经营期限: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项目)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

41、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 部门: 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投标函致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小写RMB元)的总价,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人民币 (大写)、(小写RMB元),按上述合同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图纸的条件承包上

42、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验评 标准。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随本投标书同时递验。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四、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5.1(2)项目经理简历表表5.2(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5.3(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情况表5.4以上各表可扩展。(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5.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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