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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J3ZC2015Z89)采 购 人: 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监督单位: 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备案)二一五 年 九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书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人须知7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6四、合同条款17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22六、服务需求一览表23七、评审细则27八、技术要求30第二章 投标书33一、投标函格式34二、开标一览表35三、服务报价表36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37五、技术规格响应表38六、服务技术方案39七、资格证明文件
2、39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编号:J3ZC2015Z089受采购人委托,现就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详见项目说明书及附件三、项目范围:承包管理经费包干范围: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以及人员劳务费。具体清运及保洁范围如下:1、主要交通干道:(1)S103省道境内段:三里岗(粮食产业园)至观察岭头; (2)S322省道境内段:仙源大桥至永丰坝;(3)富溪路:三里岗起延富溪河至老粮站;(4)新街:丁字路口至南门桥(包括
3、农贸市场至水东桥);(5)老街:南门桥经老街至大北门。2、主要河流沟渠:富溪河:三里岗桥经三中、南门桥至东门注入麻川河口;3、村组:龙山村、越山村、水东村、弦歌村及仙源社区,5个村(居)所辖村组的垃圾清运。四、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五、采购预算: 35万元六、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场所照片,技术人员名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证明开具的时间为招标公告期间);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保洁、垃圾清运能力的专业公司;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09月16 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日8:00时至 11:30 时,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上述要求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黄
5、山区翡翠西路北侧)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59-8512180。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区招管局及黄山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介公开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地址:黄山区仙源镇联系人:汪波 许道龙联系电话:13965537166代理机构
6、: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档案局一楼) 联系人:阳云联系电话:0559-8509657十一、 监督:监督部门: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第一章 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采购名称: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3ZC2015Z0892采 购 人: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黄山区仙源镇3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档案局一楼)4采购范围:承包管理经费包干范围: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以及人员劳务费。
7、具体清运及保洁范围见招标文件5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投标书递交地点: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时7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时开标地点: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8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 9正本份数:一份 副本份数:三份10签订合同地点: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11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2采购预算:35万元。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必须从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出;2、必须在2015年10月13日17:00 时之前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同时必须经黄山区招管局财务人员
8、确认汇到指定帐户后,方可开具收款收据,否则,均按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在标书递交前,必须出具招管局开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原件),否则,其标书不予受理。4、投标人凭保证金缴纳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原件查验)开具收款收据。采购人指定帐户:(1)收款单位:黄山市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2)开户行: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收款帐号:20000301728810300000018;(4)摘要栏须填列“仙源镇垃圾清运及保洁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7000 元14澄清及答疑:招标文件如果有澄清、答疑说明,将在黄山区招管局网公布,请予以关
9、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传真至: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559-8509657;同时发电子邮件(Word版本)至wangqiong576);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15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在开标会前可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工程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
10、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履约担保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补齐。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1.2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2、 定义2.1 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服务采购。2.2 采购人: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3中规定。2.3 投标
11、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投标人资质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场所照片,技术人员名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
12、明;2、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证明开具的时间为招标公告期间);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保洁、垃圾清运能力的专业公司;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招标书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补三) 合同条款前附表四) 合同条款五) 合同格式六) 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七) 服务需求一览表八) 评审细则九) 技术要求第二部分 投标书一
13、) 投标函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三) 服务报价表四)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五) 技术规格响应表六) 服务技术方案七) 资格证明文件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所有对招标文件答疑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传真至0559-8509657 联系人:阳女士,招标答疑落款为某项目投标人即可。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天按招标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
14、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7.2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开发布答疑变更栏),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内容。澄清或答疑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发布在指定的网址上,不再另行通知。(三)、投标书的编制8、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 投标
15、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8.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书构成9.1 投标书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装订牢固。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9.2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9.3 投标书的正、副本的正文,均应使用相当于微软视窗系统小三号字体打印,手工书写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9.4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
16、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5 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6 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投标,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投标书,分别装订,分别包装。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书的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服务总价等内容。10.2 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10.3 服务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服务提供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
17、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0.4 招标文件中规定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服务报价中。11、 投标货币11.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2、 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2.1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2.2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除必须满足第3.1节的要求外,如所参与的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
18、有关问题。一旦中标,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3)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2.1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13、 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应提交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14.2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在国内银行办理的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电汇;() 转
19、账;14.3 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4.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B. 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并查实的;C.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 (b)根据第26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20、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15.3投标人可以在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 投标书签署16.1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21、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16.2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四)、投标书的递交17、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7.1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授权代表签名)。17.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投标书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17.3投标书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全称及联系电话。17.4如投标人是邮寄投标文件,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详细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在没有按
2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18、 迟交的投标书18.1 采购人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19、 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9.2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20.2 开标前,先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3、。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并拆封、唱标和公证。20.3 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保证金数额,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有变动,则只有在唱标开始前申明,并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21、 评标21.1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21.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包)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21.3 评标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几个步骤。21.4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两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满足第
24、3节的要求;2)是否及时、足额交付了投标保证金;3)投标书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4)所提交的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5)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有缺少;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服务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7)投标文件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21.5 在初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服务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
25、以单价为准;当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21.6 初审结束后,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21.7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委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复审。21.8 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人的顺序。22、 评审办法22.1 根据
26、财政部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的服务招标采购复审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2.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八章评审细则”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仍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排序。22.3 项目的评审的具体办法与指标,参见本招标文件“十、评审细则”。23、 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2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
27、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在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按以下原则处理:(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废标重新组织招标。23.2 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23.4在评标期间,如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将比照第23.1条规定执行。2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
28、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4.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的签订25.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委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网址将中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5.2 公示期间如未接到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将于公示结束日开始计算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5.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
29、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人原来总价的10%。25.4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 履约保证金26.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6.2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26.3 履约保证金可以是国内银行办理的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电汇;(2)转账;26.4 履约保证金的保证期为
30、项目验收合格开始计算的十二个月。26.5 履约保证金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返还。 (七)、质疑与投诉27、 质疑27.1 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27.2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27.1节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27.3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
31、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人。27.4 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27.5 采购人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7.6 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招标采购监管部门进行
32、投诉。(八)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28、 未尽事宜28.1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付款人: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2付款条件: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于每月 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前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四、合同条款保洁工程合同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一、清洁工作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1、工作时的规定a 清洁前要做好一切预防性措施,避免发生危险或妨碍租户及使用人士的情况,若发生上述情况,要负一切责任
33、。b. 使用之清洁剂或化学品,不能损坏或伤害之设施、材料及装置。c. 承办单位要有足够的培训及监管,员工能正确地做清洁工作及使用工具。d. 注意防火及工作安全,避免走火、漏水及走电情况。e. 提供之设备及地方,应妥为管理。f. 所有工具、材料及易消耗品均需要有商品检定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办单位随时提供证明以作检查。g. 按实际需用,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办单位重做任何清洁工作。h. 承办方现场管理人员须配置通讯工具,以便本公司人员联络并及时进行处理跟进。2、付款每月完结后,承办单位将当月计划工作完成报告及收款单送交本公司,本公司经过核实工人及完成所有有关财务程序后,按应付费用付款。清
34、洁服务开始日期将由本公司于七天前以书面最后确定为准。如因工作不能依合同完成,本公司有权停止支付或权衡毁约程序之轻重,扣除全部或部分清洁费用。3、承办单位之雇员承办单位之雇员不得在范围内出口秽言、酗洒、赌博、吸毒、打架及行为不检,倘若发现,本公司授权人可勒令该雇员离开。如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办单位须负上此责任。承办单位不得允许其雇员向业主、用户索取利是、金额或礼物(尤其是于农历新年及其他节日)。4、承办单位雇员欠薪倘承办单位故意拖欠其雇员之工资,而劳动局亦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本公司于承办单位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有权从承办单位应收之费用内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局。凡所代缴此类薪金之款项,
35、得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承办单位之合同款项。5、判约未得本公司书面同意,承办单位不得将合同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判别与其他人士。6、 修改修改工作细则,并不足以使本合同归于无效,倘本公司要求增删工作细则之贡献时,合同之价格亦得在双方同意下作出相应增减。7、 赔偿之责任问题a 承办单位之任何雇员因意外受伤,而须根据劳动局条例处理时,本公司概不负责。承办单位须赔偿本公司因应付此类索偿遭受之一切损失及所支付之费用。b 因工作缘故或工作进行中而招致任何人士身体伤亡事件,或招致任何之动产或不动产之损失,致本公司遭受控告索赔时,承办单位须负全责,并赔偿公司所遭控告之一切损失及所支付之费用。c 在执行本合同时,倘承
36、办单位或其属员因任何疏忽行为致本公司财产或代管之财产受损坏时,本公司得先进行修补工程,然后向承办单位索偿此项工程之全部费用,届时承办单位须依照本公司所开列之价单缴付。d 倘承办单位不付上述费用时,本公司得由支付予修补工程单位之款项内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则由承办单位另行缴付。e 如果困承办单位没有依照合同所订范围完成保洁工作而导致任何损失及罚款等情况,概由承办单位负全责。f 如果因承办单位没有依照合同所订范围完成保洁工作而导致政府有关部门检控,一切罚款、责任均由承判单位承担。8、 终止合同a 如承办单位工作未能符合合同规定,经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廿四小时内仍未能提供改善方案,或在一个月内虽经改善
37、但仍未能满面足要求时,则本公司随时有权终止合同。b 如承办单位中途因事故离辞或其他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完成该项工作,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获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解约。c 承办单位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而擅离职守都有当毁约论,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d 如承办单位被判处破产或接获清盘令,贵公司得用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无须向承办单位作任何赔偿。e 在上述a、b、c、d四项情况下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公司对承判商之索偿权利。f 除试用期外在此合同完结前,本公司及承办单位可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面无须负责任何赔偿。9、 非法劳工本公司严禁承办单位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承办单位承担。
38、若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牵连,而承办单位必须赔偿本公司的一切名誉及金钱损失。10、 保险承办单位应购买员工之个人保险及其他有关规定之保险,另必须在开始承办工作前,购买有效而足够之公众责任险,保额至少为人民币100万(每次索偿计)。并将己缴付保险之发票及保险单之复印本送交本公司以作确实及记录。11、 租户范围a 凡非公共地方之出售或出租面积,皆属业主或租户范围,并不包括本承办工作范围。b 若用户向承办单位提出服务要求,承办单位可以向用户收取合理之服务费,此服务及收费视为承办单位与用户之间的商业关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无关。若此服务收费不合理并收到用户的投诉,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办单位调整费用,与用户签订
39、的合同,要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完结日期相同。c 在保洁合同期间内,不得另安排、使用及代调任何原指定在xx中心保洁之员工、设备、用具、材料及本公司提供承办单位使用之设施作其他用途。d 承办单位并未有专利或唯一对用户做保洁服务之权利。12、 培训与监管请在以下说明,若本公司聘用贵司作保洁工作,贵司对员工之培训及监管的情况。a.贵司在工作开始前,需要培训及准备时间 天。 b.员工到位前,需要培训时间 天。 c.培训之内容(包括员工、监管等)。 d. 监管之规则及执行(若此页不足够,请另附页)。 13、 其他a 本公司免费提供用水、用电及合理之办公场所等,以供为合约内容工作之用。b 所有有关承办单位员工之
40、工作证件、居住或其他有关规定之申报,由贵司负责。c xx中心无提供任何住宿之地方。d 若无特别工作需要,不准许承办单位员工在xx中心留宿驻守。e 贵司要将员工监管,承办单位员工若有任何不当行为,引至本公司或任何物质或名誉损失,由承办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f 本公司可以随时要求更换任何员工,承办单位不能反对,亦不得借此要求任何补偿。g 本公司可以调整其工作要求,在合理情况下,不会调整原来之费用14、仲裁若在合约有效期间双方发生对合约或有关任何事宜或事件任何纠纷或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若仍未能协商解决,将有关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及其当时有效之修订或重新颁布的条例交由一
41、名仲裁员进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员决定或由败方承担。合同特别条款1、合同人员a.乙方需于任何时间维持充足之清洁工工人数(含任何假期)以正当完成其于合同之责任,另乙方须确保所有雇员/代表皆受到良好之管理,有领班/监督员等规范其之行为与工作。此领班/监督员须常驻承包范围内从来监督清洁工作之进行,并按照甲方之指示工作,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之工作及直接指示乙方之代表工作。b. 承办单位必须按合同人员所列之要求而安排固定工作人员驻守工作。c. 合同规定之驻守人数为最低限额,倘若未能完成合同内工作,而需另加人员或调派外围组者,费用全由承办单位负责。d. 承办单位应根据现行劳动法,安排员工一切假期,有关清洁工人
42、之劳资纠纷及赔偿概由承办单位负责。e. 合同人员属岗位制,承办单位必须另行安排员工于假期时替班,本公司无须缴付任何额外费用。2.罚款a此合同之任务完成取决定甲方在付款前之巡查及满意,如乙方清洁作业效果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甲方将依据其有关规定进行扣款或缓付款。巡查可由甲方在乙方(或其代表)之陪同下进行。每月下期付款之款项发放视乎甲方对乙方之工作表现满意。b.倘承办单位清洁工人人数不足合同内规定者,则本公司有权在清洁判价内按最高比例双倍扣除。c.承办单位对员工纪律应有所约束和培训,如发生因承办公司之员工的不道德或违法行为造成本公司或本公司之租户的任何损失,承办公司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切赔偿,且本
43、公司有权在清洁支付款项中扣除不低于5000元之金额以作罚款。d.如承办单位之工作未如理想,而经本公司或授权人书面通知后十二小时内未能加以改善,则本公司或授权人有权雇用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工上人及工资则由当月清洁费中予以扣除。e.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依据工作细则逐项满意地完成其工作,除特殊事件外,一般不得因假日、风雨而藉词不开工,否则承办单位依本段处理。f.本公司对承办单位合同所列的清洁工具材料有监控权,并对偷工减料,更换材料品牌(以报价书为准)等现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3、清洁工作a.乙方须确保其全体人员着甲方批准之制服以执行合同工作。b.承办单位必须提供
44、安全设施予清洁工人,以保障其工作安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承办单位承担。倘本公司因此遭受牵连,则承办单位必须赔偿本公司一切名誉及金钱损失。4、清洁用具a.承办单位须自备一切消毒剂、清洁用料、晶面料、水桶、梯、晶面处理机、水压机、扫帚及刷等清洁用具,并按本公司或其授权人指定地方存放,不得任意占用其他地方。b.承办单位所使用之清洁用料及机器必须安全及适合之建筑设计及用料,若因使用不当而损坏该物业任何设施,或导致任何人士损伤或损失者,承办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5、保证书a.乙方须得到甲方认可之保险公司/银行发出的保证书(保额相当于乙方在合同中的1个月报酬)从甲方为受益人,以保证乙方正当执行本合同。此保
45、证书费由乙方负责。b.本公司有权于保证金按规定及其他有关条款扣除罚款或赔偿,承办单位必须于扣款七天内补回保证金差额,否则本公司有权即时终止合同。6.工作安排a.清洁工作如属非每日例行工作者,须于每月之第一日呈交本公司一份工作时间表,分列该等工作于何日何时进行,并于完工后通知本公司验收。b.本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清洁会承办单位必须委派主管人员出席会议。c.本公司规定之清洁工作,其工作效果须令本公司满意,否则本公司有权依本规定处理。7、其他若有未详列之工作要求,在合同情况下,必须依本公司之指示做妥,以保持清洁为原则。如有非公司要求进行任何工作而承办单位照办者,本公司概不负责。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无)六、服务需求一览表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点及清运次数一览表(一)村名垃圾清运点数量(个)每日清运次数(次)备注弦歌村叶家旁组3每周一次池岘村自然村4每周一次池潘家组1每周一次池叶家组2每周一次池村部2每周一次池柴冲组1每周一次池张村组1每周一次池阳塘组2每周一次池吕家组1每周一次池水东村三埂1每周二次池孙村1每周二次池糟坊1每周二次池孙村8每周一次池瑶潭1每周二次房糟坊10每周一次池许村、许堪2每周二次池许村、许堪30每周一次池瑶潭25每周一次池三埂15每周一次池石桥25每周一次池越山村一组白沙坎1每周一次池一组德玉小店前1每周一次房二组梅家棚1每周一次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