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第三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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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 第三版,2019.10,目 录,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确立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管理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第一单元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学习目标】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2. 判断一个劳动者是否属于雇员的标准: 1)劳动受约束(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 2)主要劳动条件由他人提供; 3)从事的劳动在雇主的业务范围之内; 4)工作履行与绩效受到控制与评价。,3. 劳

2、动关系有如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2)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3)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4. 劳动法律关系,定义 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有: 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是一种双务关系; 具有国家强制性。,5. 劳动关系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不同分为7种: 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各种调节手段要点如下:,(一)劳动法律、法规 是调

3、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最低标准 基本特点:体现国家意志 (二)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各种调节手段要点如下:,(三)集体合同规范 集体合同集体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由工会(没工会的由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签订。,(四)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我国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主要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特点是劳动者意志对企业意志的渗透和影响。 雇员参与管理的要点: (1)

4、以被管理者的身份进行参与 (2)参与的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 (3)参与形式多种多样(组织、代表、岗位、个人),各种调节手段要点如下:,(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 调整对象: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 制定主体:企业(虽有劳动者参与,但属单方法律行为) 表现形式: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 适用范围:本企业 特点:体现企业(雇主)的意志,各种调节手段要点如下:,(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经劳动关系当事人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仲裁机构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 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

5、用人单位、工会代表) (1)群众性;(2)自治性;(3)非强制性(自愿原则) 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 兼有司法性特征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各种调节手段要点如下:,各种调节手段要点如下:,(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实施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各级工会 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是关于法定监督检查主体的职权、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的行为规范 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第二单元 人员招聘应遵守的法律规制,【学习目标】1、了解劳动就业概念、企业人员招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的先关规定。2、掌握

6、企业招工简章与招聘广告的制作。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就业的概念,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人,参与某种社会劳动,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企业人员招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禁止使用童工的原则;劳动关系稳定的原则;公平就业的原则。,能力点:企业招工简章与招聘广告的制作,招工简章比较常见的格式:标题正文落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劳动管理违规处理,第三单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学习目标】了解劳动合同的含义、特点和内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掌握订立和续订

7、劳动合同的程序、步骤和方法。,一、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特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遵守的条款. 约定条款: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规定其他补充条款.,专项协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为明确劳动关系中特定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契约。 专项协议可在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订立(如保密协议),也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间订立(企业劳动制度改革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特点,1.主体具有特定性 (1)劳动者(自然人) (2)用人单位(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 2.属

8、于双务合同 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组织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 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兼职订立劳务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 4.属于法定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一定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必须具备法定条款),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法定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

9、、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约定条款,1.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

10、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约定条款,2.培训双方约定培训的项目、条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培训费用的支付办法、服务期限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约定条款,3.保密事项劳动过程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当事人可以对有关保密事项加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

11、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约定条款,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外,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做强制的统一规定。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通信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等。,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依法订立包括:主体合法、目的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行为合法,四、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履行 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合同约定和义务和行使规定权利的法律行为。(

12、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能力要求】,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1.要约和承诺;2.相互协商;3.双方签约。,二、法人授权书又叫代理证书,是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是由 法人代表机关制作的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及其权限范围的证明。 法人授权书(代理证书)应包括: (1)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 (2)代理事项、权限范围、有效期 (3)被代理人的签名、盖章3.法人机关(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使者) (1)意思机关权力机关或决策机关 (2)执行机关执行意思机关的决策 (3)代表机关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4)监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三、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订立劳动合同

13、与建立劳动关系2、建立职工名册 职工名册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3、不得扣押相关证件及不得要求提供担保,四、无效劳动合同,以下劳动合同无效: (1)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 (3)订立程序不完备,意思表示不真实,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2.注意事项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如果属于部分条款无效,有效部分有法律效力 (3)是否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五、劳动合同的续订,1.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用人单位送达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14、2.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3.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续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4.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和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C,练习,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管理,第一单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学习目标】明确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的含义及条件。 掌握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一、劳动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

15、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为劳动法律事实。分两类:劳动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劳动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定义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自然灾害、迁移厂址等) (三)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变更

16、仅限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是主体的变更; 2.提出劳动合同的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平等协商一致方可。,【能力要求】,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一)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双方约定解除)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3.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发给经济补偿金。,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1.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

17、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

18、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方招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对原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1.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遵循的惯例: 第一,做

19、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不能超过处理时效 第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判决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须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违纪和重大损失的判断可依法律,也可依企业的合法且公示的管理规则,(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2.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并要承担经济补偿的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0、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3.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给予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关要求: 20人以上或10%以上 第一,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21、同的情况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

22、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2、经济补偿的标准补偿时间补偿工资标准,四、注意事项,1、征求公会意见2、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保留文本至少2年,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管理,第二单元:劳动合同管理【学习目标】 明确劳动合同管理的概念、职业分类的

23、内容。 掌握建立劳动合同台帐、管理劳动合同文档以及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方法。,一、劳动合同管理,(一)广义 指司法机关、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用人单位内部行政和工会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运用鉴证、指导、组织、监督、检查、评价、奖惩等手段,分别对企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进行管理,并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处罚的活动。 (二)狭义 仅指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合同管理。 包括:制定内部劳动合同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落实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与解除,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文档管理,参与调解劳动合同争议等。,二、职业分类的内容

24、,职业的特征:目的性,社会性,稳定性,规范性,群体性。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基本原则,对职业进行的系统划分与归类。我国职业分类为8个大类,66个种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企业特殊岗位的种类,【能力要求】,一、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劳动合同管理台帐一般包括: 1.员工登记表; 2.劳动合同台帐; 3.员工统计表; 4.岗位(专项)协议台帐; 5.医疗期台帐; 6.员工培训台帐; 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去向台帐; 8.其他台帐。,二、管理劳动合同文档,(一)劳动合同实行分类管理。 (二)类别划分的方法: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分类 (1)无固定期限 (2)有固定期限 (3)以完

25、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4)处于试用期 2.按照工作岗位分类 (1)一般工作岗位 (2)特殊工作岗位3.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期限分类,三、 特殊岗位资格证书制度,1.执行国家特殊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形式: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特殊岗位资格证书制度。 2.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我国实施技术等级考核和技术资格考评制度。,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学习目标】明确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掌握女职工与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以及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一、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国家为了防止和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减轻繁重体力劳动,以及防止

26、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主要内容: 1.工厂安全技术规程 (1)厂房、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措施,以及坚固、防火、防爆; (2)工作场所、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 (3)机器设备的安全措施;(4)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 (5)动力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 2.矿山安全技术规程 (1)矿山设计;(2)矿山开采;(3)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防护用品发放 安全帽、安全标志、高处作业等。,二、劳动卫生规程,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防止和消除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总和。 主要内容: 1.防止

27、有毒有害物质危害 2.防止粉尘危害 3.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 4.防止电磁辐射危害 5.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 6.通风和照明 7.个人防护用品和生产辅助设施 8.职业病防治,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主要有如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定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6.安全卫士认证制度 7.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劳动者健康检查制度,【能力要求】,一、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1.确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2.怀孕、生育、哺乳期保护3.产假保护4.哺乳期劳动时间5.女职工特

28、殊保护设施 (1)女职工卫生室 (2)孕妇休息室 (3)哺乳室 6.在劳动场所的劳动保护,二、国家对女工禁忌工作范围的规定,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2、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3、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分级标准按照平均劳动时间率和能量代谢率综合确定劳动强度指数。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第一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25,四、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最低就业年龄规定(16周岁,特殊行业招16以下需特批) 2.禁忌劳动范围(不得从事:过重、有毒有害劳动;危险作业) 3.实行定期健康检查 4.使用未成年工实行登记制度 5.必须在上岗前

29、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学习目标】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机构、职责与监察事项。掌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方式、方法。,一、劳动保障监察概述,指劳动和社会保障性着国内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机构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具体行政执法活动。劳动保障监察的功能是保障劳动法体系的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何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对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劳

30、动保障监察的对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执行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二、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与监察事项,监察事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技能培训机构/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情况其他,【能力要求】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实

31、施1、管辖 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2、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权利,实地调查权询问权书面调查权查阅或复制资料权处理权,3、用人单位的权利,拒绝权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赔偿权,4、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日常监察立案监察,5、劳动保障监察方式,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文件资料采取记录/录音/照相/复制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委托会计事务所查帐其他调查,6、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7、劳动保障监察常用文

32、书式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存根)*劳监通字( )号 *(单位名称): 因*事项,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派员前来接受询问。并请携带*材料。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科) 年 月 日 签发人: 经办人:,7、劳动保障监察常用文书式样,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劳监令字( )号 *(单位名称): 因你单位违反 规定,有 行为,根据 规定,指令如下: 限你单位于 年 月 前整改 。并把整改情况用书面报我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年 月 日 签发人: 经办人:,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

33、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ABD,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练习,1.甲公司和易贸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魏某,2、魏某于2007年3月1日看

34、到某印刷厂的招工简章:本厂招用劳动合同制排版工人10人,男女不限,年龄在23周岁以下,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魏某患视神经萎缩,裸眼视力只能达到4.6,而且不能矫正。为了找工作,魏某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视力为5.0的虚假证明。印刷厂误认为证明是真实的,与魏某于2007年3月5日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为5个月。魏某入厂后由于其视力达不到工作要求,经其排版的清样错误多而且速度和质量与同期进厂的工人差距很大。经说服教育,魏某不得不到医院复查。经查证,魏某视力在招工以前即为4.6,与招工简章中要求的视力不符,2007年5月4日,印刷厂通知魏某解除合同,限5月10日前离开工厂。魏某

35、认为印刷厂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本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魏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你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员,你会如何判决?为什么? (20分),答:(1)这是一起因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采用欺骗行为而导致的劳动争议案(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魏某在订立合同时刻意隐瞒和欺骗单位违反了这一原则;(3)根据劳动法规定:意识表示不真实、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4)劳动条件在招聘广告中已清楚表明,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行为;(5)由于劳动者已在单位上班两个月,单位要按约定支付劳动者这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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