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三章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必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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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因为承保风险的综合性与复杂性, 所以海运货物保险的险种最多。我国海运货物保险可分为三大类: 基本险、附加险和专门险。国际上广泛采用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条款。本章将依次介绍其具体内容。,第一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条款,基本险又称主险,可以独立投保。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我国海运货物保 险的基本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1/1/81共有五部分内容: 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 和索赔期限。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的内容是参照1963年伦敦保

2、险人协会货物条款制定的,险别的英文名称也来 自协会条款。,一、责任范围,(一)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以下8项内容:P44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 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 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 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

3、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 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以下两大部分: 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 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All

4、 Risks,AR),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处的“外来原因”仅指一般外来风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 水渍险 + 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面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等11种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的关系如下:,一、责任范围,1.三种基本险中、英文名称的字面歧义。2.三种基本险皆是列明风险、逐次包容。3.推定全损的标准是拯救费用超过货物价值。4.货物整件落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区

5、别不大。6.简述海运货物保险中“双方有责碰撞条款”的含义。,二、除外责任,三种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包括下列5项内容:P44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单合法持有者;走私货物;未及时提货。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包装不良;标志不清;装箱不当。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所谓的“原残”,装船前鉴定、提单的记载。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 损失或费用。 正常途耗;虫卵孵化;水果腐烂;市价跌落;运输延迟。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特殊附加险,需另行

6、附加投保。,三、责任起讫,又称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讫时限。三种基本险的保险期限采用“仓至仓”原则。 (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具体规定如下:P551-552,三、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的开始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 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保险责任开始生效。打包厂包装货物;起运地仓库装车?运往集装箱货运站;货运站装箱过程中?,三、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的持续在被保险货物处于正常运输过程中,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保险责任持续有效。正常运输:运输路线、方式(工具)和速遣。货物经香港转船时,岸上仓库发生火灾?,三、责任

7、起讫, 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终止 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 货物到达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 如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保险责任于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部分转运?) 以上三种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限,并以先发生者为准。,三、责任起讫, 非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终止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行使运输契约赋予的权力所做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

8、的情况下,保险责任可以继续有效。保险责任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如货物在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于交货时终止。 如货物被安排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保险责任按上述“正常运输情况下”的规定终止。 以上两种情况,均以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限。,四、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共有以下5项:P443 及时提货的义务 及时提货;申请检验;货损货差证明;延长索赔时效。 合理施救的义务 合理施救;与委付无关。 维护保险单效力的义务 航程变更或保单内容变更,应通知并缴费。 提供索赔单证的义务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 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

9、;向责任方追偿的函电等。 对“船舶互撞责任”的通知义务,五、索赔期限,索赔时效与诉讼时效。保险条款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从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海商法规定,海上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附加险条款,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加保的附加险可以是一种或几种。外来风险多种多样,所以附加险的险别也有很多。分为三类: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一、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有11种,已包括在一切险中。 其条款内容简单清晰,只规定责任范围。 偷窃提货不着险(TPND) “偷”与“窃” 不同。 偷窃与抢劫不同。 提货后10天内申请检验。

10、 整件提货不着的证明(向责任方追偿)。 淡水雨淋险(FWRD) 水渍险的扩展。 直接损失。 提货后10天内申请检验。 外包装应有淡水雨淋痕迹。,一、一般附加险,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数量短少和重量短缺。 外包装破袋、裂口等。 散货短量,扣正常途耗。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散装粮谷混进杂质。 服装被沾污。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汽油) 液体渗漏而引起的货损。(酱菜),一、一般附加险,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货物本

11、身碰损或破碎损失。(漆木家具、陶瓷制品) 不负责包装修补或调换费用 。 扩展承保一般外来原因所致。 串味险(Risk of Odour) 食品、中药材、化妆品等串味损失。 如配载不当,向船方追偿。8.受潮受热险( Risk of Sweating and Heating) 船舱内的水汽凝结舱汗。(黄豆),一、一般附加险, 钩损险(Hook Damage) 使用钩子装卸货物的损失。(袋装黄豆) 负责包装修补或调换费用。 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因包装破裂造成的货物损失。 补偿包装修补或调换的费用。 锈损险(Risk of Rust) 锈损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非原残

12、) 不承保裸装的铁板、盘圆等。,二、 特别附加险,特别附加险不包括在一切险内,有以下6种: 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满6个月不能交货,全损赔付。 “不论任何原因”。 (政治因素禁运) 与“提货不着”不同。(运输原因偷窃) 已获得一切进口许可证件。 全损赔付以后,货物的权益转让。,二、 特别附加险, 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受损货物多缴关税。 (如加拿大) 保险金额另行载明 。 索赔提交完税证明。 舱面险(On Deck Risk) 包括被抛弃或浪击落海。 集装箱货物视同舱内。,二、 特别附加险, 拒收险(Rejection Risk)货物被拒

13、绝进口或没收: 已抵港,赔保险价值; 在途中,赔转运运费; 起运前,无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保证货物: 符合买卖合同规定(质量); 备有进口许可文件(手续)。保险责任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货物存入卸港仓库; 货物卸离海轮30天; 进口国允许进口。,二、 特别附加险, 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适用货物:花生、油菜籽、大米等 。 专门承保一种风险(黄曲霉素)的拒收险。 赔保险价值或改变用途的损失。 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适用于出口港澳且办理押汇的货物。 货物存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 ,基本险责任终止。 存仓火险责任扩展:30天期限,或过户银行收回押款。,三、

14、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也不包括在一切险中,主要指的是战争险和罢工险。 (一)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 Clause 1/1/81)具体内容见P445附加条款:未列明的,适用主险; 有抵触时,优先适用。,(一)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1.责任范围(4项)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 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止、扣押 所造成的损失。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 本条款责任范围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2.除外责任(2项) 由于敌对行为使用核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

15、用。因扣押、扣留引起承保航程丧失和挫折的任何索赔。,(一)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3.责任起讫 (300字) 不是“仓至仓”,而是“水上风险”(Water Torn)原则: 装上船至卸离船(舷至钩);抵港15天为限。 中途转船,抵港15天为止,续运恢复。 “运输合同终止条款”:中途港视为目的港, 卸离船终止,抵港15天为限,续运有效。 “续保条款”:及时通知,加缴保费。,(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 (Cargo Strikes Risk Clause 1/1/81 ),罢工险条款适用于海、陆、空、邮各种运输方式。 1.罢工险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 暴动、民

16、众斗争的人员的行动,或任何人的恶意行为 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上述行为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2.罢工险的除外责任: 不承担续运费用。 不负责间接损失。 3.罢工险的责任起讫: “仓至仓”原则。 4.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买一送一”。,第三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专门险条款,专门险又称特种货物保险,可以单独投保。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一、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Ocean Marine Insurance Frozen Products),(一)险别及责任范围 分为冷藏险和冷藏一切险两个险别。1.冷藏险(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水

17、渍险的责任范围。 冷藏机器停止工作连续24小时以上所造成的腐烂或损失。 2.冷藏一切险(All 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冷藏险的责任范围。 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腐烂或损失。(二)除外责任包括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增加以下两项: 货物未存放冷藏仓库所造成的腐烂和损失。 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时不合格所引起的腐烂和损失。,一、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Ocean Marine Insurance Frozen Products),(三)责任起讫 ( “仓至仓”原则) 1.正常运输情况下责任终止 抵港30天内卸离海轮,并存入冷藏仓库后继续有效, 以货物卸离海轮满10天终止。 在上述

18、期限内,货物一经移出冷库,保险责任终止。 货物卸离海轮后不存入冷库,至卸离海轮时终止。 2.非正常运输情况下责任终止 如在非保险单载明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终止。 如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明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保险 责任按上述正常运输情况下的规定终止。,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Ocean Marine Insurance Woodoil Bulk),1.责任范围 一切险的各项责任外,增加以下两项: 不论何种原因所致被保险桐油的短量、渗漏超过免赔率 部分的损失。 不论何种原因所致被保险桐油的沾污和变质损失。 2.除外责任 同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3.责任起讫(“仓至仓”原则) 保险责任以海

19、轮抵达目的港后15天为限。 如出售,至交货时终止;如续运,按正常运输终止。,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Ocean Marine Insurance Woodoil Bulk),4.特别约定 散装桐油在装运港,必须取得检验证书。 非目的港卸船前,必须取得品质鉴定书。 目的港卸船前,由理赔代理人出具品质检验证书。 5.赔偿处理 如部分损失,以装、卸船检验的差额估计损失数额。 如发生全损,以装船检验的装运量作为计算标准。 如品质变异,按提炼费用的差额赔付。 一切检验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负担,但为了决定赔款 数额而支付的必要检验费用,可由保险人负担。,简述海运货物保险中“双方有责碰撞条款”的含义。,举例

20、:A船(70%) B船(30%),A船货损10万。 根据海牙规则及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货主只能 向非载货船按其过失比例索赔。(B船赔货主3万) 根据美国 “货物无辜原则”,两船承担连带责任,货主可以 向非载货船全额索赔。 (B船赔货主10万) 非载货船取得代位求偿权,向载货船追偿其过失比例部分。 (A船赔B船7万) 根据提单中“双方有责碰撞条款”,货主应将这一部分偿还给 本船承运人。 (货主偿还A船7万) 如货主已投保,根据提单“双方有责碰撞条款”规定应由货方 偿还船方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保险公司赔货主7万),第四节 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一、ICC新条款的产生1779年劳合社

21、S.G.保单开始使用。1795年S.G.保单成为英国标准的海上保险单。1906年S.G.保单被MIA1906列为附件, 成为法定海上保险单。 1912年设计出三套货运险条款: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1963年形成了“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 ICC),即ICC旧条款。但仍依附于S.G.保单。1970年形成了“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Institute Time Clause, ITC),即ITC旧条款。加贴于S.G.保单。 S.G.保单 + 协会条款 MIA19061975年UNCTAD发表专题报告,对S.G.保单提出批评。 1982年1月1日开始使用

22、ICC新条款和新保险单。1983年10月1日开始使用ITC新条款和新保险单。,二、ICC新条款的特点,1.ICC新条款采用英文字母A、B、C命名主险, 每种主险都形成独立的保险单。 2.ICC新条款结构统一、体系完整, 战争险和罢工险也可独立投保。 3.ICC新条款适用于新保险单, 彻底摒弃了依附于S.G.保单的做法。,三、ICC(A)的主要内容,(A)险取代一切险,共有8部分19个条款,另加一个附注。(一)承保风险(3个条款) 风险条款(Risks Clause)(A)险采用“一切风险减去除外责任”的方式。 举证责任不同于“列明风险”的方式 。 共同海损条款(General Average

23、Clause) “非除外风险”而引起的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理算:运输合同船货分离地的法律国际惯例。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根据运输合同中“双方有责碰撞条款”所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 承担的比例责任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保险人自负费用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船东的索赔进行抗辩。,(二)除外责任(4个条款),4.一般除外责任条款(General Exclusion Clause)本条规定保险人对以下各项不予负责: 可归因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恶行所致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保险标的自然渗漏、重量或体积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 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引

24、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保险标的固有缺陷或性质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延迟直接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即使该延迟是由承保风险 引起的; 因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经济困境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因使用核战争武器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二)除外责任(4个条款),5.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条款(Unseaworthiness and Unfitness Exclusion Clause) 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货物装船时已知情的不适航、不适货 而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被保险人不知情的,保险人放弃提出关于船舶违反适航、 适货默示保证的权利。,(二)除外责任(4个条款),6.战争除外责任条款(Wa

25、r Exclusion Clause) 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不予负责: 战争、内战、革命、造反、叛乱及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任何 交战方之间的敌对行为; 捕获、扣押、扣留、拘禁或羁押(海盗行为除外)和此种 行为引起的后果或进行此种行为的企图; 被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被遗弃的战争武器。 7.罢工除外责任条款(Strikes Exclusion Clause)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损害或费用不予负责: 罢工者、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民变的人员造成的; 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变引起的; 恐怖分子或出于政治动机而行为的人员造成的。,(三)保险期间(3个条款),8.运输条款(T

26、ransit Clause) 保险责任的开始、持续、终止。 目的港后3种情况,60天为限。 延迟、绕航或转运等,无须通知或缴费。 9.运输合同终止条款(Termination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Clause) 中途港终止,通知并缴费。 出售或续运,60天为限。10.航程变更条款(Change of Voyage Clause) 被保险人变更目的地,重新办理续保手续。,(四)索赔(4个条款),11.保险利益条款(Insurable Interest Clause) 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订约前已发生损失,但被保险人不知情,有权索赔。12.续运费用条

27、款(Forwarding Charges Clause) 承保风险所致航程终止; 费用必须正当和合理; 非被保险人过失引起。13.推定全损条款(Constructive Total Loss Clause) 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 拯救费用超过货物目的地价值。14.增加价值条款(Increased Value Clause) 保险价值=原始价值+增加价值; 比例赔付,比例追偿。,(五)保险权益(1个条款),15.不得收益条款(Not to Inure Clause) 承运人不得享受本保险的权益。 避免保险人丧失代位求偿权。 (六)减少损失(2个条款)16.被保险人义务条款(Duty of Ass

28、ured Clause) 合理施救 ; 保留对第三方的追偿权利。17.弃权条款(Waive Clause) 施救与委付非相关。 可以毫无顾虑地进行施救。,(七)避免延迟(1个条款),18.合理速办条款(Reasonable Despatch Clause) 被保险人合理迅速处理,以避免运送延迟。 (八)法律和惯例 (1个条款)19.英国法律和惯例条款(English Law and Practive Clause) 本保险适用英国法律和惯例。20.附注(Note) 迅速通知是续保的默示条件。 防止知而不报,逃避保费。,四、 ICC(B)的主要内容,ICC(B)取代了旧条款的水渍险。ICC(B)

29、也包括19个名称和次序与ICC(A)完全相同的条款,其中第1条风险条款、第4条一般除外责任条款和第6条战争除外责任条款在措辞上有所不同,其他条款的内容完全一致。,(一)承保风险,(B)险采取“列明风险”方式。 风险条款(Risks Clause) 保险人承保下列风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害: 火灾或爆炸; 船舶或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与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或接触; 在避难港卸货; 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 共同海损牺牲; 抛弃或浪击落海; 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储存处所; 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跌落而造成的整件货物的

30、全部损失。,(二)除外责任,(B)险的除外责任与(A)险有下列两点区别: 4.一般除外责任条款(B)险增加了一款,即“由于任何个人或数人非法行为故意损害或故意破坏保险标的或其任何部分”。此款的重点在于“任何个人或数人”而非限于(A)险下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可加保“恶意损害险”。 6.战争除外责任条款 (B)险规定,“捕获、扣押、扣留、拘禁或羁押和此种行为引起的后果或进行此种行为的企图”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不保。(B)险不承保海盗风险。,五、ICC(C)的主要内容,ICC(C)取代了旧条款的平安险。ICC(C)与ICC(B)差异仅在于第1条风险条款。 风险条款(Risks Clause

31、) 保险人承保下列风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害: 火灾或爆炸; 船舶或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与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或接触; 在避难港卸货; 共同海损牺牲; 抛弃。,中、英主要险别承保责任的比较,一、 平安险 与 ICC(C)险自然灾害 负责全损 不予负责整件落海 全损或部分损失 不予负责陆上风险 没有规定 承保风险 总体上看, 平安险 ICC(C)险 二、 水渍险 与 ICC(B)险淡水渍损 不予负责 承保风险 浪击落海 不予负责 承保风险 整件落海 全损或部分损失 负责全损 总体上看, ICC(B)险 水渍险 三、 一切险 与 ICC(A)险表述方法 列明风险 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恶意损害 不予负责 承保风险 海盗风险 不予负责 承保风险 总体上看, ICC(A)险 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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