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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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节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概念的取舍2民事法律行为的学理定义3民法通则的规定与批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批评:(1)未明确其意思表示的本质;(2)“合法行为”不恰当。4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属于表意行为;2

2、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 3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三、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非基于表意人的表意行为,而是基于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意思通知、观念通知及感情表示三种。,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第一节民事法律行

3、为概述,五、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口头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第二节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社会知晓的行为。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1目的意思。即说明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2效果意思。即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要素。3表示行为。即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第二节意思表示,三、意思与表示不一致1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把真实意思保留心中,所作出的表示行为并不反映其真实意思。2通谋虚伪表示。指表意人与相

4、对人通谋,不表示内心真意的意思表示。3隐藏行为。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4错误。指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欠缺认识,以致内心的真实意思与外部的表现行为不一致。5误传。指由于传达人或传递机关的错误而使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发生错误。,第二节意思表示,四、意思表示的不自由1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

5、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接受对其非常不利的条件而作出违背本意的意思表示。,第二节意思表示,五、意思表示的解释(一)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1意思主义2表示主义3折衷主义(二)意思表示的解释方法1文义解释2体系解释3目的解释4习惯解释5诚信解释。,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1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指民事行为具备了其构成要素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客观情况。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而发生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之间引起了意思表示内容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后果。在我国,已生效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6、,2二者的联系前者是后者的逻辑前提。二者在时间上往往是一致的 。3二者的主要区别(1)着眼点不同;(2)体现的意思不同;(3)构成要件不同;(4)发生时间不同;(5)效力不同。,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二、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一)一般成立要件1须有当事人;2须有意思表示;3须有标的。(二)特别成立条件1要物(实践)民事行为的成立,须有标的物的交付。2要式法律行为的成立,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一般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4标的确定和可能(二)特别有效要件1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或约定形式

7、2死因行为,须行为人死亡3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4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5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须权利人的追认,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依当事人的意志附加作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以其确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约款。本节介绍的附款,主要是条件与期限,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概念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该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作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1妨碍当事人利益的;2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3民事法律行为的

8、性质不允许的。,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所附条件应具备下列要件1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是不确定的事实;3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设定的事实;4是合法的事实。(四)条件不同于负担负担,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义务人附加给权利取得人的一种特别的义务。,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五)条件的分类1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2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六)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1条件成就条件成就是指构成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2条件不成就条件不成就是指构成条件内容的事实确定的不实现3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拟制,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七)条件的效力1条件成就时的效力条件成就时,附延缓条件的民

9、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终止。2条件不成就时的效力通说认为:条件不成就时,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不存在;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不再附有条件,维持其原有效力。3条件成就与否未确定时的效力当事人有期待权和不作为的义务。,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三、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概念指当事人选定将来确定发生的一定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法律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期限与条件的关系相同点:均为附款、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约定的事实、未来发生的事实、合法事实。不同点:期限是确定的、将来一定能到来的事实,条件是将来是否发生不确定的事实。,第四节 附

10、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期限的种类1始期与终期2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3不能期限(四)期限届至期限届至,即期限到来,是期限事实的发生(五)期限的效力1期限到来时的效力2期限到来前的效力,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一、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民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也称做确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严重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自始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民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确定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民事行为的一部分内容无效,但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时,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的民事行为。,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无

11、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情况下所为的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的行为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第五节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而实施的民事行为2意思表示不真实且损害国

12、家利益的民事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5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概念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并不使其绝对无效,而是赋予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依法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2发生时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4因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三)撤销权及其行使1撤销权,是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能通过自己单方意思表示使民事

13、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2性质上撤销权属于形成权。3撤销权的归属4撤销权通过诉讼方式行使5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限(1年)内行使6撤销权人既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申请变更。,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一)概念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能否最终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尚未确定,需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的追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二)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无处分权人实施的处分他人财产的民事行为;3无权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追认1享有追认权的人分别为:法定代理

14、人、财产所有权人或者处分权人、被代理人。2追认权属于形成权3追认应以明示的方式为之4此类行为,经追认,自始有效。(四)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1相对人有催告权2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第五节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四、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区别1欠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主要原因不同2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不同3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4受时间限制不同,提问与解答环节Questions And Answers,谢谢聆听 学习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努力去干, 是为一个目标去战胜各种困难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充满压力、痛苦和挫折,Learning Is To Achieve A Certain Goal And Work Hard, Is A Process To Overcome Various Difficulties For A Go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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