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1793050 上传时间:2022-12-19 格式:DOCX 页数:76 大小:142.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docx(7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二一二年九月目 录1.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2.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3.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4.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5.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6.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7.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8.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9.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 管理办法10.陕西师范大学“毅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11.陕西师范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12.陕西师范大学“菩提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3.陕西师范大学“诺基亚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办法14.陕西师范大学“资生堂集团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5.陕西师范大学“Beverly Chien Graham”纪念奖学金评比办法16.陕西师范大学“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17.陕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年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体育成绩合格,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4)在符合

3、前三条标准基础上,择优评定。 (5)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并获奖者优先(主要指研究生)。二、评奖范围和金额 (1)本校文科院(部)的在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 (2)华藏奖学金每年奖励22名学生,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12名,每名奖励100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 (3)孝廉奖学金评选条件同上,每年奖励研究生15名,本科生13名,每人奖励100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三、评奖程序和时间 (1)评奖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院(部)、处评定小组研究推荐,校评审委员会审议批准,华藏奖学金

4、基金会核定后颁发奖金和奖状。 (2)评奖时间 每年评奖工作自9月底到10月中旬结束。四、该奖学金的常规工作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和研究生处负责。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奖项:华藏 孝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本学年度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本学年度平均成绩 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本学年度必修课专业排名 /专业人数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院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生处意

5、见 签章: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注:1.申请人须在申请奖项后的方格中画勾。 2.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奖学金设立人,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 “邝淑贞姊妹助学金”是美籍华人苏尧华为纪念其母亲邝氏及姐妹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女大学生读完学业,服务社会。为充分发挥本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及评选、颁奖时间 (1)“邝淑贞姊妹助学金”基金会每年提供2万元人民币作为助学金。 (2)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每年九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名学生,报

6、“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3)每年年底举行颁奖仪式,由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和评审委员会委员及基金会成员为获奖学生颁奖。 二、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1)凡陕西师范大学国家正式计划内招收的二年级及其以上本科女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平均月生活费不足300元,符合获奖条件者,均可申请此项助学金。 (2)本助学金每年资助免费师范生20人,每生每年资助人民币1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学生到毕业。 三、评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令,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高尚,热爱社会公益事业,举止文明,生活节俭,无不良行为。 (2)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年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无不及

7、格课程,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求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 四、评奖程序每次评奖由学生提出申请,各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处,逾期以弃权处理。获奖名单由评委会审定。入选名单先行公告,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 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申请表(第 次申请,曾获本助学金资助 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院部专业年级学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必修课单科最低成绩英语四级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 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

8、收入收入来源第一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第二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第三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院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助学金设立人苏尧华女士,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表

9、现。 (2)学习努力、勤奋,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二年级以上英语过四级。 (3)体育成绩合格,能积极参加校、院(部)各项活动,表现好。 (4)学生受到校、院(部)及省市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二、评奖范围及金额 (1)凡我校计划内学生家庭困难或特困者,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请。 (2)本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困难生,每生奖励1000元人民币。 三、评奖程序和时间 (1)每次评奖由学生提出申请,各院(部)学工组初评后,将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处,由评委会审定。 (2)每年评奖工作自十月中旬至十月底结束。 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

10、族学号近期免冠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平均成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 英语四级成绩本学年度必修课专业排名/专业人数本学年度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 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院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奖学金设立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1、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我校名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何崇本先生心系祖国教育事业,关注陕西基础教育发展,关心作为“西北教师摇篮”的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决定在我校设立“何崇本奖学金”,以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毕业后献身陕西的基础教育事业,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陕西作贡献。为使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奖范围、名额和金额1范围和对象。根据何崇本先生意见,本项奖学金在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等10个学院

12、的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学生中评选。2名额。以上10个学院每院1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25名。3金额。本奖学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费两部分,以上10个学院本科生获奖者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一等奖5名,获奖者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0名,获奖者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二、评奖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举止文明,生活俭朴。2学习刻苦,勤奋钻研,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外语通过四级考试。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4热爱所学专业,热爱教师职业,并立志毕

13、业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5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学生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后能到边远地区基础教育岗位工作。三、评奖时间和程序1学校每年10月份进行评奖活动,次年5月份举行颁奖仪式。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有关学院学工组根据评奖条件初评,提出候选人,将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出最后获奖者。3奖励名单评出后进行公示,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四、其它本项奖学金有关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陕西师范大学 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学院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平均成

14、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本学年必修课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英语四级成绩本学年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 是否立志毕业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是 否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院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奖学金设立人何崇本先生,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是我校

15、名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何崇本先生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为充分发挥本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1. 凡陕西师范大学国家计划内招收的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评奖条件者,均可申请。2. 本助学金每年评选45名学生。其中一等奖15名,获奖者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0名,获奖者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举止文明,生活俭朴。2学习刻苦,勤奋钻研,成绩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16、75分。二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三、评选时间和程序1学校每年10月份进行评奖活动,次年5月份举行颁奖仪式。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院(部)学工组根据评奖条件初评,提出候选人,将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出最后获奖者。3奖励名单评出后进行公示,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 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十月八日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平均成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本学年必修课专业排

17、名/专业人数本学年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申请奖学金等级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 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院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助学金设立人何崇本先生,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是我校名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何

18、崇本先生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为充分发挥本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1.凡陕西师范大学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符合评奖条件者,均可申请。2.本助学金每年评选25人,每人获得资助4000元人民币。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举止文明,生活简朴。2.学习刻苦,勤奋钻研,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我校录取学生的中等以上成绩。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三、评选时间和程序1.学校每年10月份进行评奖活动,次年5月份举行颁奖仪式。2.新生入校后,学生

19、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院(部)学工组根据评奖条件初评,提出候选人,将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出最后获奖者。3.奖励名单评出后进行公示,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 陕西师范大学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高考入学成绩我校在该生生源地招生录取分数线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 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入学前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20、院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助学金设立人何崇本先生,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是香港慈辉佛教基金会为支持内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助学贷款,为充分发挥此项助学贷款的激励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助学贷款来源、金额及时间1自2004学年开始,香港慈辉佛教基金会每年提供20万元助学贷款金,连续5学年;毕业生归还的贷款继续用于诚

21、信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2学生个人贷款额度每学年一般为2000元,每年100名学生。 3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每年5月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学生申请及院(系)审核的情况,审批办理助学贷款工作。二、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1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专科在册学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家庭经济困难,月生活费不足300元;4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高尚,热爱公益事业,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5学习勤奋,努力钻研,成绩优良;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健康;7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本人办理助学贷款;8承诺提供在校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三、助学贷款程序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2学生在

22、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助学贷款合同;3学生所在院(系)初审;4学校审批;5全校范围内公示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四、还款要求及贷后管理1所贷款项必须在毕业后两年内还清;2各院(系)要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学习表现情况进行严格审查;3各院(系)负责对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及教育工作,督促学生按时还款,并及时向贷款管理办公室通报贷款学生的有关情况。五、免还条件1学生毕业后自愿到边远落后地区就业者(参见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基层单位的界定)。 2获校级三好标兵称号,获省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3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者、省

23、级学科竞赛(含体育、文艺比赛)或社会实践类二等奖以上者。 4考取或保送研究生者。 5能够坚持刻苦学习和科学研究,在校期间凡在重要期刊发表科研论文一篇以上或毕业时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科研成果需要申请学生到我校社会科学处或科学技术处鉴定) 符合校内助学贷款免还的学生,需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免还贷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协议书复印件、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论文复印件等)。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姓名:院部:专业:学号:电话: 邮箱: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24、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照 片院部学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宿舍出生年月学号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邮编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数: 人有收入人数: 人家庭年收入: 元本学年获奖受助情况及金额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贷款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德育评价及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学生学习情况评定:学习: 1优秀 2良好 3一般 4差学生经济状况评定:经济状况: 1特困 2贫困院部意见:同意该生办理慈辉佛教助学贷款贰仟元。 院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意见: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公

25、章) 慈辉佛教助学贷款申请书(包括申请贷款的原因、本学年获奖受助情况以及还款承诺等)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须用黑色笔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慈辉助学基金贷款还款承诺书我叫 ,是我校 学院(部) 级 专业学生,我的学号是 。本人在申请慈辉助学贷款的同时,郑重承诺:1. 申请到陕西师范大学“慈辉助学基金”贷款将全部用于支付我在陕西师范大学的正常学习费用;2. 获得陕西师范大学“慈辉助学基金”贷款资助后,保证按时缴纳在陕西师范大学正常学习所需学费及住宿费。若发生拖欠学费、住宿费的情况,同意陕西师范大学取消对本人的各种资助;3. 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承诺人: 学 号

26、: 时 间: 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基金的资助育人功能,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2年9月起,学校设立“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借给学生,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上进。为加强对该基金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基金的管理为了保证诚信助学基金贷款制度的实施,学校设立以学生处、财务处、院、部、学生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诚信贷款审定机构(挂靠学生处),负责审查核准学生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的申请,办理贷款协议手续;审查核实学生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的减免,办理贷款减免手续;监督审查学生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学生处

27、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作为学生贷款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的发放、归还、减免、核销等手续,按贷款人登记贷款的发放、归还等明细账目,每年年末与财务处核对诚信助学基金贷款余额,以及督促、清理学生贷款等。二、基金来源和额度根据教财199435号文件和教财19977号文件精神,从2002年起每年10月由学校提留的勤工助学基金中划拨150万元作为诚信助学基金,诚信助学基金额度暂定为900万元人民币。毕业生归还的贷款继续用于诚信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三、基金专项账户设立财务处设立学生“诚信助学基金”专户,用于核算“诚信助学基金”的拨入、发放、归还、结存分类等情况;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按贷款人设

28、立“诚信助学基金”明细账,用于登记“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的发放、归还等详细情况。四、基金发放形式及标准本助学基金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发放,每年发放贷款一次,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享受三次,其贷款总额度不超过5000元,全校每年发放贷款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五、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凡我校计划内统招本、专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该项贷款: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恪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月生活费低于西安市雁塔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足以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3学习努力,考试成绩及格者。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吸烟、喝酒、超前消费等行为,无

29、受纪律处分者。六、贷款程序及办法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院、部学工组提出书面申请,院、部学工组根据学校当年所划拨的贷款额度及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表现情况确定受助人,并组织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诚信助学基贷款申请表和贷款的有关材料。2学生诚信助学基金贷款审定机构研究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3财务处依据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学生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申请表办理贷款的支付等财务手续。七、贷款回收1学生所借贷款必须在毕业后两年内一次还清,为保证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到学生处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和学院学工组预留新工作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办理相应的还款承诺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

30、续。2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出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出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有关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凡需转学、退学和被开除的学生,必须还清所借贷款,方可办理相应手续。八、免还条件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勤奋努力,积极上进,学校实行诚信助学基金贷款免还制度,免还条件如下:1学生毕业后自愿到边远落后地区就业者(参见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基层单位的界定)。 2获校级三好标兵称号,获省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3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者、省级学科竞赛(含体育、文艺比赛)或社会实践类二等奖以上者。 4考取

31、或保送研究生者。 5能够坚持刻苦学习和科学研究,在校期间凡在重要期刊发表科研论文一篇以上或毕业时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科研成果需要申请学生到我校社会科学处或科学技术处鉴定) 符合校内助学贷款免还的学生,需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免还贷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协议书复印件、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论文复印件等)。九、免还审批程序及呆账的核销1各院、部指定专人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还款。符合免还条件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申请免还,凭有关证明到学生处学生贷款办公室办理免还手续,学生处研究审核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由学生处统一到财务处办

32、理核销手续,核销部分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支付。各院、部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还款,并及时向学生处报告贷款学生有关情况。2对于未按时归还贷款的学生,由各院、部和学生处督促归还,院、部不良贷款率高于10%者减少诚信助学基金贷款发放额度。确有无法收回的呆坏账,由学生所在的院、部确定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处研究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核销,核销部分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支付。十、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院部专业学号年级户口所在地家庭详细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家庭有收入人数入家庭年收入父亲(或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申请借款金额(小写) (大写)已办理诚信助学贷款次数及金额本学年获奖受助情况及金额学生处联系电话02985310324贷款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人学习成绩考试课 门,其中优秀 门,良好 门考试课 门,其中优秀 门,良好 门借款人品德表现受过何种奖励和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