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锋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雷锋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新雷锋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新雷锋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全面推进安徽师范大学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办法。一、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二、基本条件、年满14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遵纪守法。三、权利、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2、。、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协会的个人会员。、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建议和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四、义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五、注册机构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六、注册程序、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接受注册人申请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
3、合格,申请人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证”、 “新雷锋青年志愿者胸章”。七、注册号为便于注册志愿者的统一管理,志愿者注册后即获得统一使用的注册号、会员证和胸章。注册号在志愿会员证上标明并记录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因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违法、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等情况而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的,应注销其注册号,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注册号由新雷锋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安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统一确定编制规则。八、志愿者会员证志愿者会员证用于证明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记录注册志愿者参
4、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志愿者所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在其志愿服务证中注明。志愿者会员及胸章由安徽师范大学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制作,根据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申请发放。九、管理和培训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十、志愿服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
5、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发挥协调作用,推荐注册志愿者到其它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鼓励注册志愿者自行联系服务岗位,经所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认可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也可广泛吸纳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提倡16周岁至18周岁的青少年进行累计100 小时的志愿服务。、除临时性活动外,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由其所在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或本人与服务对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注册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通过向其所在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申请,填写服务
6、项目登记表,继续参加同类或其它类型的志愿服务项目。十一、激励和表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分别授予注册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奖章。、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0 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受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权,评定授予工作由县级团委、志愿者组织负责。、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受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权,评定授予工作由共青团芜湖市委、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7、800小时的, 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评定授予工作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权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负责。 、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评定授予工作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连续从事志愿服务达到6个月至1年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奖及以上级别奖章;超过1年的,可视情况参照本条第24项规定执行。、奖章、证书由负责评定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制作。获奖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原则上奖章授予仪式可安排在每年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前后举行。各
8、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还可以依据青年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原则上评选表彰活动可安排在每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月日)前后进行。十二、权益保障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十三、组织保障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全校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逐步建立志愿者服务站,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安排专人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各级志愿者组织可通过定期轮换等方式,安排注册志愿者在专职人员的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发挥志愿者服务站的核心作用,促进由服务站、服务基地、服务队构成的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十四、其它、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将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成效大小作为志愿服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凡在本办法颁布后未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原则上不得参加志愿者工作组织奖评选。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新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