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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O O八版目 录第一章总 则3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5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8第四章支票管理制度11第五章备用金管理制度13第六章资金管理制度15第七章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8第八章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20第九章存货管理制度21第十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1第十一章投资管理制度36第十二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43第十三章负债的管理45第十四章所有者权益管理制度46第十五章收入的管理制度47第十六章票据管理制度49第十七章成本费用制度52第十八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54第十九章内部交易制度60第二十章财务报表报告、分析制度62第二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7
2、3第二十二章合同管理制度76第二十三章电算化管理制度77第一章 总 则为了规范奥瑞金种业各责任单位的会计核算,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1. 奥瑞金种业各子、分公司均执行本制度。2. 奥瑞金种业各子、分公司具体包括以下单位:北京奥瑞金国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及其分公司;河南奥瑞金棉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奥瑞金种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德农正成种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第二条 奥瑞金种业作为总公司拥有以下权利1. 财
3、务负责人委派权。2. 资金集中管理权。3. 会计核算规范权。4. 审计考核权。5. 董事会赋予其他必要的权利。第三条 奥瑞金体系实行财务总监负责制1. 奥瑞金种业对各责任单位的财务工作实行人事、业务垂直领导。2. 事业部财务总监作为事业部的财务负责人,事业部所属各责任单位 财务经理作为各责任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作为事业部第一责任人,对事业部包括财务在内所有工作负责。)3. 各责任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权归奥瑞金种业。各事业部及各责任单位总经理对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拥有建议权。第四条 资金调剂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返回目录由于种子经营的季节性决定了资金使用的间歇性,为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
4、金使用效率,奥瑞金种业对各事业部的资金拥有调剂权,调剂资金有偿使用,使用方按照集团外部融资成本承担资金占用费。第五条 会计主体1. 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以法人主体为单位报送。2. 经营年度财务报告以事业部为单位报送。第六条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营年度: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第七条 除按照中国法定会计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外,需同时按照上述经营年度进行会计决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第八条 运营审计奥瑞金种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每年以事业部为单位,至少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一次内部审计。该项内部审计工作由奥瑞金种业审计部组织,审计结果作为经营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九条 本财务管理
5、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在董事会。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二章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收支管理,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和收支标准,规范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出纳人员为本公司现金的管理人员,负责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业务。在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1.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助和医药费等款项;2. 支付给不能转账的集体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物资和劳动报酬;3.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4.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
6、旅费;5.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6.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7.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玉米、棉花、水稻、油菜种子款)、隔离区补偿费、乡村劳务费、土地赔偿费等,经公司研究、批准后转入指定账户,不得支付现金。第三条 库存限额经开户银行核定、公司确定:总部及各中心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10,000元,如需大额支出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第四条 现金保管根据核定库存限额,出纳人员每日结存的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及时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送存有困难的,应于当日16时前报公司总裁或中心总经理安排人员保卫,妥善保管。未作上报、安排或安排不落实的,
7、有关人员应承担责任。第五条 现金的收支1. 集团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各级财务部门统一办理,除出纳岗位外,其它业务部门不得受理现金收支业务。出纳员请假时,可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临时负责出纳工作,财务经理对临时人员的工作负责。2. 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其它事项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财务部入账,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设“小金库”。现金收入要当天入账、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额现金。出纳员应做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3. 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必须注明款项来源;到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支票上注明款项的用途。4. 会计定期检查出纳的现金收款收据,确认所有的收款收据存根连
8、续编号,并都已经交给会计入账。会计检查后在收据存根联上签字。5.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要保证财务部门交存、提取现金使用车辆。6. 出纳在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时,必须依据经会计人员或财务主管复核的、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对于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的、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有权拒付。支付现金后,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及时入账。7. 按照不同币种设立现金日记账,出纳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经理应不定期的审看现金日记账。8. 出纳人员应每日盘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在每周及每月结账日盘点现金库存时须由会计人员或财务经理监盘,出具现金盘点表,
9、由出纳、会计或财务经理同时签字确认,财务经理每月应不少于1次的不定期抽点并签字确认。发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上级主管。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查明原因后,由责任人赔偿。9. 出纳收取假币,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库存现金业务的会计处理为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随时掌握现金收付的动态和库存余额,保证现金的安全,各责任单位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
10、设置现金账户进行明细核算。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由责任人赔偿。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第七条 禁止行为1. 超出范围使用现金;2. 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3.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现金;4. 利用公司账户为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5. 将公司的收入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6. 设立“小金库”或保留账外公款;7. 未按审批权限支付现金;8. 严禁挪用公司现金;第八条 处罚规定违反前款第1、2、3、7项规定,除相关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1、外,并酌情予以2,0005,000元的罚款;违反前款4、5、6、8项规定,除相关人承担相应的损失外,酌情予以3,0006,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当年第十三个月工资的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资金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一般规定1. 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结算户、外币结算户、资本金户、外债专户、纳税专用户和借记卡等账户。2. 各责任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必须按开/销户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才可以进行开/销户(包括借记卡网银系统),不得私自开/销立账户。3. 各责任单位除了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直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项
12、目外,其它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第二条 银行账户管理1. 各级财务部负责管理相应责任单位的银行账户。2. 银行账户必须按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公司经营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3.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对不再需用的账户,要及时清理。4. 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负责人)名章由总裁办公室或出纳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管。实施“网银”的责任单位,网银钥匙必须实行分管制,责任单位的总经理负责管理“网银钥匙”。5. 对外支付的各类款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程序
13、和签批权限,经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6. 发生支出业务时,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和取得各种银行凭证、付款通知单等书面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会计凭证作为核算依据。7. 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分账号设置,逐日逐笔按顺序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余额要与总账余额、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随时督促催办未达款项,掌握银行存款的动态和余额。8. 银行出纳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结余情况,当存款不足时,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以便组织资金。如因汇报不及时造成透支,银行出纳员需承担相应责任。每日各中心财务部必须向会计核算部填报货币资金日报表。9. 出
14、纳员每月月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核对,并经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审核并签字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原因,并向上一级主管汇报。第三条 银行存款的使用范围1. 公司除按规定留存现金定额以备日常开支外,超过定额的货币资金必须全部存入银行结算户内。2. 发生的各项结算款项,除允许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签批手续。3. 公司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和取得各种银行凭证、付款通知单等书面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据以作为编制会计凭证的核算依据。4. 银行出纳员每日收到的支票,必须于当日16时前送存银行,以便及时入账
15、。5.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往来结算,必须将合同正本及时送交财务部。银行出纳员应及时办理往来结算,坚持“钱货两清”的原则,防止长期拖欠不清。第四条 银行存款业务处理1. 公司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2.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3. 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应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分人民币和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16、”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4. 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5. 企业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第五条 借记卡的设置总部所属非独立核算的营销中心和育种站,实行借记卡管理
17、,包括货款卡和备用金卡。其中:公司总部设置货款卡,用于接收各营销中心汇来的货款。各营销中心设置货款卡和备用金卡,分别用于代收货款和日常费用支出。第六条 货款卡的管理1. 各营销中心财务可根据属地原则以中心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立代收货款借记卡账户。2. 货款卡由出纳负责保管,取款密码由中心财务经理、总经理负责保管。3. 货款卡只收取客户的货款,货款全部转入总部,不得转作他用。4. 货款卡的金额达到200万元,当日汇出,低于前述金额,每周四汇入总部的货款卡。5. 汇款后,给总部会计核算部传真经财务经理签字确认预收货款明细表。6. 公司总部收到的当日汇入资金,在一个工作日内转入公司账户。7. 总部会计
18、核算部审核该笔款项的银行进账单、预收货款明细表及相应帐务处理。第七条 备用金卡的管理1. 各营销中心财务可根据属地原则以中心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立备用金借记卡账户;2. 借记卡由出纳负责保管,取款密码由中心财务经理、中心总经理负责保管;3. 备用金卡的拨付和使用参见备用金管理制度。第四章 支票管理制度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为了加强支票管理,保证支票使用的安全和合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1. 现金支票只适用于支付给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人的小额款项以及公司提取的工资、备用金和补足现金库存限额。
19、使用现金支票,必须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按现金的使用范围签发。现金支票使用的管理,按现金管理制度执行。2. 转账支票只用于通过银行转账。第二条 支票的管理1. 公司财务部要设专人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账,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收款单位名称、用途、金额和领用人,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卡。2. 支票的使用人领用支票时,需填写“银行存款划拨申请单(代借款单)或付款通知单”,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并由申请人在财务部登记签章,否则财务部有权拒付。3. 凡公司签发的支票,必须严格管理。结算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财务部在签发支票前必须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防止超过存
20、款金额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后因存款余额不足受银行处分时,由财务部经理、出纳共同承担责任。4. 签发的支票必须采取记名式,写明出票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并列明款项的用途和大小写金额。5. 对签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6. 支票金额起点每张100元,退款、找零以及结清账户的支票,不受起点限制。支票有效期为10天,自签发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不顺延。7. 公司收到的转账支票,只能送银行转账,不得转让和流通。第三条 支票的办理1. 办理支票要按支票签发的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2. 支票签发“六不准”:2-1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2-2 不准签发远期支票;2-
21、3 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2-4 不准将支票作抵押;2-5 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票;2-6 不准签发假用途的支票。第四条 支票的使用支票到期未用,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办理有关退回手续。支票作废时,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对退回的支票,财务部应及时办理注销。第五条 支票丢失的处理支票使用人如丢失支票时,要立即向财务部声明,由财务部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丢失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总裁或中心总经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请总裁批准,给予处罚。第六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支票的管理,每日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到及时与银行核对,以防造成账目错乱。严格掌握支票的报销手续,及时清理未
22、达账项。第七条 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支票的真实性2. 支票签发人是否有权限签发支票。3. 审核支票要件是否齐全,如文字、金额、到期日以及出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票面文字是否有限制性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4. 支票有无涂改或字迹不清。5. 支票出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第五章 备用金管理制度为保证各责任单位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备用金,确保备用金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一般规定 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各责任单位或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的经常性支付事项。备用金分为个人备用金和经营用备用金两类1. 个人备用金,是指员
23、工因公务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支的现金。主要是定额备用金。2. 经营用备用金,是指定期拨付给各责任单位,以备各责任单位日常费用的开支。第七条 个人备用金1. 使用对象:经批准的员工个人2. 限额核定:原则上不超过员工税前工资额,部门负责人对备用金最终收回负责;(参照正常的借款审批流程)3. 备用金限额备用金限额税前工资额,审批人:事业部财务总监;税前工资额备用金限额5,000元,审批人:事业部总经理;备用金限额5,000元,审批人:集团副总裁。4. 使用范围:小额零星支出,包括差旅费及其他一些零星支出。5. 报销管理:原则上谁借款谁报销。不可委托他人代办,报销时应注明员工工号。第八条 经营用
24、备用金1. 使用对象:各责任单位。以负责人名义申请设立银行借记卡,原则上每个责任单位只能申请一张。申领和撤销前均须上报奥瑞金种业会计核算部备案。2. 拨付审批:经各责任单位负责人确认后上报现金季报表。集团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审批后,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拨付。3. 经营用备用金限额:事业部财务总监根据现金季报表负责审批拨付,原则上借记卡内资金30万元。4. 使用范围:差旅费、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租赁费、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 第九条 借款个人和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其借款妥善保管,防盗防丢失,对备用金安全负责。 第十条 备用金由奥瑞金种业和责任单位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经营年度末期,所在部门的负责
25、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期结清备用金。第十一条 备用金借支业务1. 个人备用金限额申请为每经营年度申请一次,经营年度结清后,重新申请;2. 如遇工作变动,应于5个工作日内结清,离职员工需结清备用金,方能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权从其结算的工资中扣除;3. 经营用备用金,每月25日以现金季报表申请为准,经审批后拨付使用;4. 各责任单位总经理调动、离职工作交接之前,财务负责人参照设立、撤销银行账户的审批流程申请变更各责任单位借记卡;申请开户行或通过网银系统打印借记卡内资金往来的信息,并附责任单位总经理工作交接资料中。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设置备用金项目管理,备用金下设个人账户和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帐户。第十
26、三条 经营用备用金借记卡内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第十四条 经营用备用金视同现金管理,财务负责人定期检查备用金余额情况。第十五条 备用金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收取货款,不得挪做他用。公款丢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 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集团的资金管理流程,加强集团式资金管理的运作效力和管理力度,使各独立核算主体在资金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循,以进一步规范集团的资金运作,降低资金风险,特制订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责任单位在操作融资项目、货款收付、现金结算、票据结算、网银结算、信用卡结算、担保等涉及公司资金运作及安全的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下的有关规
27、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安全、高效。第二条 资金的计划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资金计划按照编制周期分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在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时,需要根据过去期间实际发生数以及对未来的判断,滚动调整剩余期间的预测数。第三条 资金计划编制1. 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两部分。其中:资金收入是指经营资金流入、融资资金流入及其它资金流入;资金支出是指经营活动中采购支出、销售退款支出、固定资产支出、费用支出以及对外投资支出等。2. 年度资金计划编制。各责任单位根据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下一年度的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随预算的调整而调整,调整程序和时间与预算调整相同。3. 月度资金计划编
28、制。各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格式编制下三月度的资金计划,各级财务部汇总后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资金主管。事业部汇总计划后报集团财务管理部。集团财务管理部交集团财务副总裁进行初审,综合平衡后提交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第四条 资金计划的执行1. 各级财务部门对于日常资金收付的重大项目,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收付款信息。2. 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制定的资金计划负责,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计划执行结果负领导责任。3. 对于不认真管理资金的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各级财务部有权提请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领导对该责任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4. 各级财务部门对
29、每月编制的资金计划变动超过年初制定、分解的当月使用计划的20%的情形予以关注,查明原因,并在当月的资金计划里予以说明。5. 未编入当月资金计划的支出,各级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确因外界情况发生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而且是必须的支出,按预算外支出程序审批,经审批后财务部门可以安排资金支付。第五条 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1.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本责任单位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 各级财务部门每日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反映每天的货币资金收支状况。3. 各级财务部门在组织编制下月资金计划时,同时编报当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各级财务部将当月执行情况提供给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为审批下月资金计划的参考依据。
30、4. 对于实际执行与计划对比上下浮动超过10%的项目,主要包括销售收款、订金、支付采购款、退款和经营费用总额等项目,要做解释说明。第六条 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等的具体编报程序和时间,按照集团财务报告内容和程序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审批程序的资金使用申请,各级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审批(审核)权限,按照集团财务审批(审核)权限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资金申请部门是指向各级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的责任单位,资金的需求部门是指提出资金需求以满足本部门业务活动或公司正常开支/消耗的责任单位。按照资金的申请部门与需求部门是否为同一个部门,资金申请审批分为两类:1. 资金
31、申请部门与资金需求部门不是同一个部门,如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人力资源费用(工资、奖金、福利等)、一般办公费用等支出申请。2. 资金申请部门与资金需求部门是同一个部门,即各部门自 行申请支出,如种子收购支出、市场广告宣传费用、差旅费等。第九条 各部门用款,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后由各级财务部门执行付款。第十条 资金使用申请表需附带相关支持资料作为附件,附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 已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2. 支付进度款的,必须附带进度证明;3. 设备、材料、固定资产、其他办公用品等购置类付款,须提供完整的验收单;4. 收款单位提供的合法发票或相关证明;5. 收款单位
32、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需合同单位提供付款委托书,特殊情况下需对方出具完税证明;6. 其他能够说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证明文件;其他财务部门认为必须的资料。第十一条 资金使用申请人必须保证资金申请表各项所附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第七章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为提高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减少坏账损失,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应收款的范围本制度应收账款,是指与公司外的第三方因为销售产品发生的债权关系。第二条 授信和要求授信额度:各责任单位总经理、事业部、总裁根据授权手册和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总额控制。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
33、月;超过3个月的应报集团主管相关业务和财务的总裁批准。授信评级:每经营年度结束后,各事业部财务参与进行客户授信评级,作为下一经营年度的授信参考。有关授信的具体管理办法,参见授信管理办法。第三条 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责1.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以及往来款对帐、清算工作的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2. 业务部门(销售等)负责信用政策的执行工作,应收款项的催收、回收工作等。3. 法务部门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第四条 每年末各责任单位财务部门对应收款进行分析性复核(有书面记录),提 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向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主要包括:1. 新增大额的应收款项的原
34、因及处理意见;2. 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款项的原因及处理意见;3. 是否存在应转未转收入的款项;4. 应收款出现贷方余额的原因;5. 其他异常的应收款项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含入账错误)。第五条 每半年与债务单位进行签认,以保持追索权和诉讼权。还款协议或债务重组协议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签订。第六条 当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应当确认为坏账:1. 债务单位破产或撤销,以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2. 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3. 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有明显迹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应收款帐龄计提比例(%)1年以内(不包括1年)5%1-2年(包括1年
35、不包括2年)10%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15%3年以上(包括3年)40%第七条 公司按照帐龄,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见下表: 第八条 年度末各责任单位应收款管理岗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或转回)范围、和计提(或转回)金额,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入账。第九条 坏账核销的程序1. 各责任单位财务部及时将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提交给中心总经理确认后报事业部财务部;2. 事业部财务部签署意见后转交集团法务部复核后,提交事业部总经理审批;3. 事业部总经理根据授权权限批准核销或报集团审批;4. 坏账核销的审批权限见集团财务审批(审核
36、)权限的规定。第八章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及时清理员工借款,规范其他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其他应收款的范围本制度其他应收款,包括1. 员工借款2. 除销售产品外,与公司外的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关系。第二条 借款的审批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等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具体参见授权手册。第三条 其他应收款管理的职责1.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的核算和监控,定期通报员工借款余额。2.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及其他往来款对帐、清算工作的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3. 业务部门负责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回收工作等。第四条 每年末各责任单位财务部门
37、对员工借款及其他款项进行清理,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向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1. 新增大额的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及处理意见;2. 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款项的原因及处理意见;3. 其他异常的应收款项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含入账错误)第五条 年度末各责任单位会计对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采用个别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第九章 存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存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加速资金的周转,合理储备,正确核算产品成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节 存货核算第一条 核算范围 1、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38、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2、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在途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其中:1)原材料指玉米果穗、棉种毛籽、水稻及油菜散籽和制种用农药;2)包装物指包装膜/罐、包装袋/箱、种衣剂等; 3)库存商品包括半成品、产成品和亲本种子,其中半成品:包含玉米、水稻、油菜散籽和脱绒后的棉种光籽及上年库存成品拆包后转存的包衣半成品等。产成品: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定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出售的产品。4)在途商品是指收货单位已收到收发货清单但尚未收到商品的在途商品。5)低值易耗品单项价值比较低,使用年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
39、实物资产,如工具器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玻璃、器皿等 。 第二条 存货的计价 1. 所有存货计价以实际成本计价为原则。2. 公司自有基地生产、加工的种子成本包括种子收购价、生产费用、生产运输费用、包装费等将所收购散种加工为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前所发生的实际支出。3. 委托制种的种子成本包括委托制种合同价、运输费用、包装费等将委托制种加工为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前所发生的实际支出。4. 公司繁育亲本的成本包括繁育过程中投入的原原种(或原种)成本、生产费用等实际支出。5. 外购散种用于加工为小包装种子的,其成本包括外购合同价、运输费用、包装费、加工费用等将外购散种加工为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前所发生
40、的实际支出。6. 外购的存货: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它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7.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8.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9. 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公允价值入账。10.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实际成本;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作为实际成
41、本。11. 对于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其成本确定方法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处理。12. 在确定存货成本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1)非正常损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第三条 核算方法1. 公司的存货在领用或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2. 计量单位:财务账面以“公斤”计量,如以其他单位计量,以产供部门提交的折算标准换算成“公斤”记账。3. 库存商品的核算分
42、类3-1.购入不需加工、分装的种子检验合格后按购入成本作为库存商品的成本。3-2.需加工、分装的种子,所发生的包装物、种衣剂及发生的直接人工、运费等成本按照实际领用数量计入“生产成本”相应品种的成本。3-3.对加工分装种子的加工损耗应当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标准,严格控制损耗。4. 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的核算4-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2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不便单独管理、易于损坏、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实物资产,如工具器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玻璃、器皿等;4-2.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设专人保管,并设立低值易耗品台账。4-
43、3.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4-4.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其管理方法比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其财务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4-5.建立低值易耗品定期清查制度。低值易耗品半年盘点一次,由行政部及使用部门、财务部进行账账、账实相对。5. 不属于存货范围的日常零星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消耗材料等,应一次性计入相关费用。第二节 存货采购第四条 存货的采购范围实施范围:种子、种衣剂、农药、化肥、包装物、办公用具等。第五条 采购部门及权限1. 集团采购部负责采购集团内使用的包装物、种衣剂和各中心年度总采购金额超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农资。2. 各事业部
44、生产中心负责采购本中心年度同种类总采购金额未超出10万元的农资。3. 各事业部生产技术部责采购各事业部所需的亲本种子和杂交种子。4. 行政部负责采购各责任单位的办公用具。第六条 采购、保管、验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分别对所购物品的价格、数量、质量负有全部责任。第三节 存货的管理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和存货保管部门分别设立存货明细账和台账,并严格执行存货保管制度、出入库管理流程和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第八条 库存商品的管理1. 加工厂凭产供部的当月加工计划和加工通知单加工产成品、半成品。2. 库存商品的验收入库车间每班生产加工结束后,班组长当即让品管部出具质量检验结果单,并将当班生产的种子交保管
45、,保管员凭品管部出具质量检验结果单仔细清点种子数量,核对品种名称和种子批号,正式开具种子入库验收单。班组长同时填报当班产量表并报加工厂内勤,加工厂内勤凭当班产量表并核对种子入库验收单,然后编报全公司日加工产量表。2-1当日入库量(生产量)时间的确定:指当日白班的产量。夜班的产量算次日的产量。2-2保管员凭入库单登记保管日记账,同时填报种子库存日报表。2-3管员与次日上午9时前将种子验收入库单的财务联和库存日报表的储运内勤联分别报财务部和储运部。2-4月末(25日)已完工,但因无种子检验结果单的产成品开具在产品种子验收入库单。3. 库存商品的发出储运内勤凭营销中心的发货通知单(产成品)或产供部调拨单开具种子内部调拨单,货运员凭种子内部调拨单到保管员处提货并组织发货。3-1.保管员核对种子内部调拨单后,并根据品管部开具的准予调运通知单发货;同时登记保管日记帐,并填报种子库存日报表。3-2.货运员提货装车后及时填报货运日报表,并报货运内勤,货运内勤据以编报货运日报表,装车后货运内勤及时填报发货清单,报财务部确认销售,同时报营销中心。3-3.库存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