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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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填报时间:2018年月 日填报单位:(公章)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整改任务总体完成情况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数设巳完成任务数量提首完成任务数量正在开展任务数量未启动任务数量备注达到序时进度任务数量未达序时进度任务数量451303200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序号整改任务名称责任单位任务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备注12016年,房山区燃煤总量仍高达158万吨,居全市16区之首,占全市总燃煤量的18%,燃煤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区城市管理委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进一步压减燃煤总量。2017年底前全区已完成2952蒸吨锅炉的拆除,折合压减燃煤73.8万吨;关停北京前景环保科技

2、有限公司水泥窑生产线,折合压减燃煤12万吨,共计压减燃煤85.8万吨。棚户区改造5个村,1724户;拆迁改造5个村,2444户,折合压减燃煤1.25万吨。煤改电工程涉及98个村,53165户;煤改气工程涉及2个村,2993户。折合压减燃煤16.81万吨。拆除违法建设333万平方米,折合压减燃煤3.663万吨O以上合计完成压减燃煤108万吨,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无已完成2按照房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要求,应于2015年完成的六环路内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有9家未按时完成;应于2016年完成的大安山煤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未按期完成。区经信委完成工业系统燃煤锅炉清洁

3、能源改造。2017年底前已完成O无已完成3按照房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要求,应于2016年完成的建设11个瓶装液化气配送换瓶站任务未按期完成O区城市管理委完成建设11个瓶装液化换瓶站。2018年底前按照项目进度计划,现已完成施工和监理的招投标工作,并进入施工阶段。截至目前,韩村河镇曹章村换气站、长阳镇公议庄村换气站、石楼镇石楼村换气站、城关街道马各庄村换气站正在协调等待施工。窦店镇窦店村、青龙湖镇辛开口村、长沟镇双磨村、琉璃河镇西南召村换瓶站、阎村镇南梨园村换瓶站、窦店镇芦村站、琉璃河镇贾河站均已完成封顶,正在等待验收。无达到序时进度4应于2016年完成更新130辆清洁能源客车任务未按期

4、完成。区交通局、区国资委、北京公交集团督促北京公交集团按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更新公交车任务。按照北京公交集团更新计划完成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7月19日再次向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致函,请支持北京凯捷风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489部运营车辆划转至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协助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无达到序时进度5按照房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人分解要求应于2016年完成新增200辆电动出租车任务未按期完成。区交通局、区国资委完成新增200辆电动出租车任务。立行立改2016年已完成新增200辆电动出租车任务。无已完成6北京市房山区2016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责

5、任书要求完成的75个村煤改电、19个村煤改气任务,因涉及拆迁等问题,各有一个村未按规定时间全部完成。区农委加快推进马各庄村拆迁工作,完成大高舍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马各庄村拆迁方案已经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常务会批复后,实施拆迁、上楼。窦店镇大高舍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已完成。无已完成72017年仍有个别计划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村已列入拆迁计划,但由干各种原因年内无法实现拆迁,且截至督察时尚无替代方案,应抓紧谋划,确保完成平原地区无煤化任务。区农委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完成农村平原地区215个村11万户的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列入拆迁村而因各种原因未实现拆迁的拆迁户采取

6、的替代方案是供应兰炭或由乡镇补贴供暖费用。无已完成8督察期间发现西潞、拱辰、长阳等区域存在使用小煤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区商务委全面取缔辖区范围内经营性小煤炉。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无已完成9房山2016年二产比重为57.5%,从二产业态看,石化、化工、建材、家具制造等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还大量存在,“高精尖”的产业体系尚有待完善。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加快二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疏解腾退各类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积极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立改立行,长期坚持区发改委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把准入关。市疏整促专项办、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疏解整治促提升”察访核验,

7、区发改委落实区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下发了迎检方案,各部门严格开展自查整改。推进基金小镇、互联网金融园等重点产业项目进展。区经信委编制房山区工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无达到序时进度10“散乱污”企业排查核实不全面,清理整治不彻底,全区“散乱污”企业台账不全,定性不准,调阅相关台账显示,“散乱污”企业名单中包括大型国企和事业单位,还有“散乱污”企业未列入台账;未出台“散乱污”企业淘汰退出政策和治理升级要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统筹指导不够。督察期向,投诉涉及“散乱污”企业污染环境的案件多达201件,无证无照家具生产、砂石料加工、塑料加工等企业废气直排,污染严重。区经信委“散乱污”企业动态清

8、零。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持续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保持“动态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由环保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依法对涉污“散乱污”企业开展清理整治;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工作已完成,相关疑似问题企业移交执法部门认定。无达到序时进度11督察期间发现,琉璃河湿地公园施工工地大量施工渣土露天堆放。区水务局进一步加强对在建水务工程的行业监管。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琉璃河湿地公园工地内30万平米裸露渣土已全部按要求覆盖完成。无已完成12督察期间发现,良乡-涿州热力管线施工工地大量施工渣土露天堆放。区城市管理委工程沿线无暴露荒地、无施工渣土、施工围挡完整无损坏。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施工现场设置围

9、挡,对土方集中堆放处进行苫盖或者固化,对现场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苫盖,工程渣土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采取定期喷水等措施进行降尘,责成专职人员对施工工地周边进行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其他在建市政工程的行业监管,减少扬尘污染。无已完成13督察期间发现,拆迁工地未采取降尘措施。区住建委加大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加大全区在建工程的扬尘管控力度。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住建委联合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等部门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213人次,巡查工地328项次,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非现场检查1030余项次,下达文件8份,召开相关会

10、议6次,处罚21起,处罚金额共400000元。各乡镇(街道)本月共出动检查人员381人次、134车次,巡查工地121项次,整改11项,召开会议3次,下达文件3份。无达到序时进度14督察期间发现,建筑垃圾、渣土未苫盖、渣土运输车遗撒等问题较为突出;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渣土车监管,扬尘污染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市管理委加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内施工扬尘、建筑垃圾、渣土苫盖管控力度;加大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渣土车整治力度,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住建委联合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房山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等

11、部门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213人次,巡查工地328项次,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非现场检查1030余项次,下达文件8份,召开相关会议6次,处罚21起,处罚金额共400000元。区城市管理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车辆依据各部门法定职责实行“多管齐下、追根溯源、有案必立、违规必罚”对非法车柄运输渣土行为,城管、交通、交管等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1-7月联合房山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公路分局等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105次,其中夜间执法32次。区城管执法监察局3月份印发

12、了2018年渣土运输泄露遗撒查处工作实施方案。截止至7月20日,各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立案77起,罚款元;渣土车遗撒类立案150起,罚款207500元。无达到序时进度15有关部门监管手段、执法力度与扬尘污染的严峻形势相比仍有不足,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数据未按规定在有关部门之间实现联网共享,致使2016年利用视频监控处罚案件占扬尘处罚案件30%以上的任务未能完成。区住建委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数据在有关部门之间实现联网共享,并完成处罚案件任务。2018年底前区住建委所有按照规定安装了视频监控的在监工程分布于13个乡镇(街道),因此计划为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13、安装、开通下级端口14个,包括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及13个有工程的乡镇(街道)分队。按照联通公司提供的相关报价,安装14个下级端口共需资金元,其中区城管执法局中心控制室需安装、运行费用每年为628368元,13个乡镇前端共需安装、运行费用每年为元(上述所说费用皆为含税费用)。目前,区住建委正牵头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积极进行安装、运行资金的申请工作。无达到序时进度16区城管执法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6年在区政府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违规露天烧烤的举报案件达1400件;违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举报案件达1028件。其中露天焚烧举报量同比增长31%,未能完成同比下降15%的目标任务。与

14、举报量相比,处罚率较低,2014-2016年,涉及“三烧”问题的处罚数量不及举报量的3%。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委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城市管理委于2017年9月制定并下发了房山区市政市容委关于2017年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山环卫公司、各乡镇、街道严格要求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各乡镇、街道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焚烧现象立刻制止并整改。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目前正在与相关单位签订2018年房山区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焚烧、无照售煤责任书;截止至2018年7月25日,共计向各乡镇(街道)发送涉及空气污染类监管单117件;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共

15、组织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类联合检查34次。截止至2018年7月20日,各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露天烧烤类立案24起,罚款12500元,露天焚烧类立案22起,罚款3870元。区农委组织对韩村河、青龙湖、窦店、琉璃河等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宣传。出动人数220余人次。建立网络微信群,督促乡镇报送巡查、宣传进度,随时掌握情况。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BOO份、灭火设备500套、风力灭火机580台,铁锹650把。无达到序时进度17督察期间,涉及露天烧烤、烧垃圾、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较多,公众普遍反映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市管理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环保局加大对军天烧饮油烟的查处力理而关

16、信访举报问题。立改立行,长期坚持区环保局组织严查餐饮油烟扰民、油烟直排问题发生。加大对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检查监测力度,利用新环保法、大气法有效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等行为。目前累计发现不正常使用餐饮油烟装置、油烟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35起,处罚金额40万元。此外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环保投诉举报热线“12369”公开宣传,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餐饮油烟污染扰民投诉举报,截至7月底,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59件,其中餐饮油烟问题315件,针对餐饮油烟信访投诉举报问题,第一时间查处,确保办结率100%O区食,药品监管局7月份已下发餐饮单位油烟控制和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理相关工

17、作告知单300份。大力开展无证餐饮整治工作,7月份清理无证餐饮单位4家O区M市管理委于.2017年9月制定并下发了房山区市政市容委关于2017年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山环卫公司、各乡镇、街道严格要求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各乡镇、街道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焚烧现象立刻制止并整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属地政府进行整改。同时联合城管、环保等部门对露天焚烧垃圾行为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协调办3月份制定并印发了房山区2018年治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区执法协调办发C20181号)、房山区2018年治理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区执法协调办发2018

18、2号);截止至7月25日,共计向各乡镇(街道)发送涉及空气污染类监管单117件。无达到序时进度18未对空气重污染期间需实施停限产的企业名单进行全面核实,名单中包含已经停产或搬迁的“僵尸”企业,也包括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不能实施停限产的企业。应急预案未明确企业实施污染停限产措施的具体要求,可操作性不强。重污染期间对停限产企业检查频次不足,监管手段单一。2016年冬季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北京长安汽车公司、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房山基地等一批限产企业用电量与非重污染日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停限产措施未能全面有效落实。区经信委强化工业企业监管,确保重污染期间停限产措施有效落实。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核实完成空气重

19、污染期间名单,并更新印发。无已完成19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不高,大石河流域仍有4条黑臭水体。区水务局完成大石河田家园-芦村段、大石河芦村-兴礼段、六股道沟、窦店沟4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任务。2018年底前已于2017年12月18日完成4段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无已完成20祖村国家考核断面上半年氨氮平均浓度高达5.5毫克/升,超过标准1.75倍,该断面2017年年均值很难达到房山区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祖村国家考核断面达到V类水体标准。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环保局每月对全区57个跨界乡镇断面监测两次,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大石河沿线的企业进行

20、重点执法检查,避免企业偷排漏排。实施乡镇跨界断面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每月根据监测数据核算补偿金,并制定补偿简报。制定了大石河水体达标治理方案。区水务局严格落实河长制,督促各级河长严格履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每月对全区57个跨界乡镇断面监测两次,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大石河沿线的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避免企业偷排漏排。实施乡镇跨界断面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根据监测数据核算补偿金,并制定补偿简报。无达到序时进度212016年房山区镇村污水处理率不足40%,其中琉璃河、青龙湖等10个乡镇(街道)的污水处理率均低于5%O区水务局逐步提高镇村污水处理率。2020年底前正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编制4个乡

21、镇、城乡结合部、水源地、民俗村及2018年美丽乡村污水治理方案;正在对全区排污口进行排查。无达到序时进度222013年建成的琉璃河污水处理厂至今闲置。区水务局琉璃河镇加快推进琉璃河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2019年10月底前琉璃河镇政府已将决算报告报送至区发改委,待批复及移交区水务局后,立即启动提标改造施工工作。此外,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已报送至市发改委,正在审计。无达到序时进度232014年建成的韩村河污水处理厂至今闲置。区水务局韩村河镇加快推进韩村河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2019年10月底前韩村河镇政府已将决算报告报送至区发改委,待批复及移交区水务局后,立即启动提标改造施工工作。韩村河镇污水处理厂竣

22、工决算已报送至市发改委待审批;资产返还请示已经由区财政局报送至区政府待批,取得批复后可补办土地划拨手续,厂区正在提升改造中。无达到序时进度24窦店镇污水处理厂立项建设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实际建成规模仅为0.3万吨/日;2010年厂内新建的一套再生水厂处理设施,至今未投入使用。且该厂出水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流量计长期损坏、污泥贮存不规范,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区水务局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站一座;强化监察执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严肃查公。2019年10月底前窦店污水处理站已于2018年3月21日进场实施,区水务局会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优化施工组织,确保污水处理站2

23、019年10月底前完工。无达到序时进度25全区有287个村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112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中,仅46座能够维持运行。区水务局加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工作,保证存量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水务局2018年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已完成招标,中标单位正在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维护准备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污水治理初步方案及选址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无达到序时进度26有关部门对村级污水处理站管理考核办法落实不严,村级污水处理站存在运行不规范、维护不及时等问题,督察期间对窦店镇河口村村级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抽测结果表明,COD超标3.9倍,氨氮超标10.9

24、o区水务局落实房山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考核办法。2018年底前正在修改污水处理站考核办法;区水务局2018年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已完成招标,中标单位对正在对河口村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准备工作。无达到序时进度27房山区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计划建成12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目前仅建成5项。计划于2013年开工建设的青龙湖镇、长阳镇及十渡镇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开工。区水务局完成剩余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十渡、青龙湖、长阳3座污水处理厂已进场,区水务局会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优化施工组织,确保污水处理厂2019年10月底

25、前完工。无达到序时进度28已建成项目中,窦店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建成时间较计划延迟2年,良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时间较计划延迟1年,河北镇及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分别应于2014、2015年投入运行,但目前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区水务局加强监管,确保窦店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及良乡污水处理厂(二期)稳定运行;河北镇及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低水量运行方案,确保水质达标。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窦店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及良乡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常运行。周口店镇、河北镇污水处理厂低水量运行问题相关请示已报区政府方案,待批示。无达到序时进度29房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6、分解中的8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期建成。区水务局解决8个村庄污水处理收集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于2016年底解决8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下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场站监管力度,发挥设施效益。无已完成30房山区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规定到2016年底建成“大石河霎店沟水生态修复工程”“大石河祖村断面水生态修复工程”及“大石河河北镇段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均未能开工建设。替代建设的芦村污水处理设施、白草洼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尚未招标,兴礼大桥临时治污措施尚处于计划筹备阶段。区环保局芦村、白草洼、兴礼大桥三个临时治污措施运行。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白草洼、芦村、兴礼大桥治污措施已经试运行。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

27、一步改善大石河水质,降低污染物浓度。无达到序时进度31全区现有各类畜禽养殖企业(个体)1.28万个,其中在农业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企业142家,备案的养殖场中,有21家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区农委、区环保局21家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全部整改完成。逐步压减畜禽养殖量,到2019年底,压减3600个场户,减少30万头只出栏,实现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全面提升,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环保局正在对21家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3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4万元。区农委对21家备案场中有5家已列入今年粪污治理项目,项目正在进行中,8家目前

28、已停养,其余8家正在治理中。疏解整治任务已下达给各乡镇,2018年计划粪污治理1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压减畜禽养殖量25.22万头(只),目前已压减15万头只。无达到序时进度32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不明确,界线不清晰,禁养区有关管理规定不能全面落实。区农委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协助补充、更新畜禽养殖禁养区中“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院等人口集中区域”中涉及区域的范围界限和相关地图上图标注等工作。2018年底前三方公司已完成初稿,且已召开初步划定成果汇报会。已完成房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已发通知至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无达到序时进度33规模以下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运行不规范,存

29、在污水直排,粪便露天存放等现象。督察期间涉及畜禽养殖场异味、污水排放污染的举报达105起,畜禽养殖污染较为突出。区农委加强监管,引导“散乱污”的散养户退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区农委已向各乡镇下发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房政农201833号),确定经营性非规模养殖场户30家进行整改并逐月安排进度。目前已清退4家,治理完成8家,转型3家,正在治理15家。无达到序时进度342016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70%,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置的管理模式未能有效运转,部分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未收集或未完全收集,个别乡镇(街道)生活垃圾采用自然填埋方式处理。区城市管理委房山区生活垃

30、圾得到有效治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020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2017年制定并下发的房山区生活垃圾治理方案、房山区2017年无害化处理任务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街道发通报,并联合城管、环保等相关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制定房山区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方案,对全区生活垃圾进行专业化收集运输作业,使全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无达到序时进度35目前全区还有84个非正规垃圾存放点。垃圾随意堆放、露天焚烧等情况较为普遍,群众反映强烈,督察期间收到与各类垃圾有关的举报547件。区城市管理委利用三年时间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2018年计划完成整治35处,已完成整治23处

3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无达到序时进度36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要求,应于2015年建成投运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尚未建成。全区(燕化除外)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田各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该填埋场设计填埋量为300吨/日,由于不能满足需求,2017年原址扩建二期工程,设计填埋量增至700吨/日。但目前实际填埋量为960吨/日,高峰日达到12001500吨,严重超负荷运行。区城市管理委完成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手续方面,已取得可研、用地预审、规划意见书、环评、水评、稳评等前期续批复。初步设计已上报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此外,主要设备招标已完成,设备安装的

32、招投标工作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启动。施工方面,目前工程主要施工部位为垃圾池及卸料大厅,垃圾池已施工至4米层;卸料大厅基础柱已施工至8米,正在进行防护架搭设,准备继续8米层以上施工。此外,石方爆破处置同步推进,石方外运已启动,焚烧车间基础开挖将陆续开展。完成主体工程量的60%。预计2018年底完成总工程量的80%o无达到序时进度37田各庄垃坡填埋场一期建设、二期扩建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均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场址临近大石河,填埋区为沙质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存在莪大环境风险。填埋场一期工程未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2017年4月建设了临时渗滤液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200吨,与其目前垃圾填埋量及

33、渗滤液产生量相比,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其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督察期间,发现填埋气未有效收集处理,厂区恶臭污染严重。区城市管理委达到渗滤液处理需求;处理后污水排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18年9月底前渗沥液应急处置工程正常运行,日处理能力400吨,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无达到序时进度38按照房山区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要求,良乡污泥处置中心应于2014年投入运行,但目前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最大污泥日处理能力仅为30吨,与目前全区每日90吨的污泥产生量相比,存在较大缺口

34、。区水务局良乡污泥处置中心达到正式运行条件。2018年底前已于2018年6月22日取得区财政局关于污泥处置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批复函(房财政采2()18335号),正与区财政局一同积极推进污泥处置工程PPP运营招标工作。无达到序时进度39全区在各污水处理厂内已堆存超过8000吨污泥,得不到无害化处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区水务局完成8000吨污泥妥善处置工作,全区各污水处理厂无非法堆存污泥现象。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原房山区8000吨污泥已于2017年10月全部达标处理,已整改完毕。下一步房山区水务局将加强全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无非法堆存污泥现象。无已完成40充分发挥保护区管理所作用,健全管理机

35、制,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制度健全,达到相关管理要求。区农委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汇编初稿已初步完成,目前仍在继续完善中。起草了拒马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在进行意见征询。保护区管理所编制3名,已于2018年1月全部配齐,并增设1名编外人员,现实有人员4人。对保护区开展日常巡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就游船竹筏、排污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及乡镇致函,要求加强管理和问题治理。对原有问题的治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并督促办理。对原有问题的治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并督促办理。关于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工作方案长效机制已起草完成并印发。无达到序

36、时进度41北京市石花洞市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未按规定设立专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未履行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区旅游委设立专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管理。2018年底前区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与市编办进行了沟通,研提了组建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意见。已提请区编委会审议,待通过后报市编办审批。成立独立机构的处级编制,需要区编办向市编办进行请示,审批程序较为繁复。达到序时进度42蒲洼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牧羊现象,保护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园林绿化局、蒲洼自然生态管理处加强蒲洼自然保护区监管。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宣传贯彻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

37、,落实房山区养殖业清退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经营性养殖业清退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构,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常态巡查,严防反弹现象发生。截至2017年8月10日,全部完成所有经营性养殖业清退工作,共计清退11050只羊。无已完成43部分干部不同程度存在对生态环保工作认识不高的现象,认为房山生态环境的短板是由于历史原因、地域原因造成的,谈到污染,总是强调燕化、金隅等大型国企以及河北的影响,从房山自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发展模式上分析查找原因不够。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方面,创新不足,办法不多。区委办、区政府办思想认识提高,认真履职,做好全区环保工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7月27日,区委宣传部开展区委

38、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辅导报告(扩大)会。辅导报告会采取区乡联学形式,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区政府426会议室和部分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设立分会场,范围扩大至部分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下一步,区委办将按照整改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6月底至7月底,针对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调研检查3次,对相关文件进行批示20件。无达到序时进度44督察中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对“三查,十无”“六查,六落实”“六掌握,六报告”、网格化、河长制等具体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等问题,不能及时掌握并上

39、报辖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使得依托基层政府推进开展的各项制度难于发挥作用,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有待解决。各乡镇(街道)有效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房山区各乡镇(街道)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要求,梳理问题,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实行层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网格管理,专管专责,确保将整改工作任务与责任落实到位。无达到序时进度45个别部门在管行业管环保方面履职不到位,环境保护工作虽已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但实际操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失之于松、失之于

40、宽的现象和问题。区委办、区政府办严格对环保工作的督查考核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针对市政府对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中提出的问题建议,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制定房山区政府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房山区政府2018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表,将城乡环境整治方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任务列入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绩效指标中O按照市、区有关工作安排和领导要求,区政府督查室对我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城乡环境整治、散乱污治理等有关工作进行了督办,现场检查了韩村河镇、琉璃河镇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和西潞街道、城关镇、阎村镇和窦店镇等乡镇(街道)环境整治情况,并向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反馈了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我区工作的进展情况。将各单位2017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报送至区委组织部,作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下发各被考评单位2017年度考评报告。无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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