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835361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武志国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已向社会公布。此次公布的无居民海岛共计176个,其中,#11个、#5个、#2个、#31个、#50个、#60个、#11个、#6个。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有关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有关法律事项简单粗略整理如下: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获取(1)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方式出让,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中,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未经批准,无居民海岛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得改

2、变海岛用途和用岛性质。(3)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含有建筑工程的用岛,最高使用期限为50年;其它类型的用岛可根据使用实际需要的期限确定,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无居民海岛开发审批程序(1)开发利用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等申请文件,由海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2)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涉及利用特殊用途海岛,涉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用岛,外商投资项目使用海岛的用岛、或者确需填海连岛以及其他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

3、,由国务院审批。(3)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由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资质单位由国家海洋局认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单位同时提交该方案的项目论证报告。三、关于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禁止性规定(1)禁止改变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2)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3)禁止砍伐海岛周边海域的红树林。(4)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开展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5)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场所。(6)临时性利用无居民海岛的,不得在所利用的海岛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

4、设施。(7)海岛的开发、建设不得超出海岛的环境容量。四、关于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限制性规定(1)经批准在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建造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限制建筑物、设施的建设总量、高度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使其与周围植被和景观相协调。(2)从事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防止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五、国家实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1)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经国务院或者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按照本方法规定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2)无居民海岛

5、使用权出让实行最低价限制制度。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得低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无居民海岛的等别、用岛类型和方式、离岸距离等因素,适当考虑生态补偿因素确定,并适时开展调整。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滨海新区为二等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单位:元/公顷?年)如下:无居民海岛等别离岸距离(km)用岛类型0.3,22,88,2525房屋建设用岛54000450002700090004500观光旅游用岛225018751125375188注:离岸距离,指无居民海岛离大陆海岸线(含#岛海岸线)的距离。(3)无居民海

6、岛使用金不包括无居民海岛使用者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当依法缴纳的其他相关税费。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实行中央地方分成。其中20%缴入中央国库,80%缴入地方国库。(4)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按照批准的使用年限实行一次性计征。()应缴纳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额度超过1亿元的,无居民海岛使用者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用岛的海洋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在3年时间内分次缴纳。分次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首次缴纳额度不得低于总额度的50%o六、有关无居民海岛房地产开发的政策动向(1)适度利用类无居民海岛包括旅游娱乐用岛、交通运输用岛、工业用岛、仓储用岛、渔业用岛、农林牧业用岛、可再生能源用岛、城乡建设用岛、共服务用岛。(2)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说,原则上无居民海岛不开展房地产住宅开发。(3)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中社说:“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海岛开发应侧重于旅游开发,重点是开发高端旅游产品,而不能搞房地产开发J(4)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建设说:“目前来咨询的多,正式提出申请的少。欢迎单位和个人对无居民海岛开展开发利用J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