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837501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用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民用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用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用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民用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炸材料运输的一般规定1、严禁用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等车辆运输爆炸材料。2、严禁爆炸材料与其他货物混装,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3、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材料。4、用车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层面必须垫软垫,装车高度不许超过两层。5、分层装爆炸材料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装上一层。6、装卸运输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二、井下运输爆炸材料规定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到工作地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2、爆破材料必须装在

2、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与炸药严禁在同一容器内,领料后,应及时装箱上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装入袋内或中途逗留。三、火工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封条不完整应开箱验收,完整的抽箱验收,并对生产的时间是否过期、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追查处理。四、火工品如无押运员及提货员,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按公安局核定的储备量储备。五、炸药的储存、保管要加强通风管理,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干燥,并做好记录,使之不变质。六、火工品的搬堆,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拖拉、撞击。七、严禁炸药、雷管混放,箱与墙距离不小于300mm,堆高不超过1800mm,不同品种干规格必须分别存放。八、库房要保持清洁,严防鼠虫害,确保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