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讲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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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12/21,行政复议法讲义,行政复议法讲义,行政复议法讲义,第一章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对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1、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复议法讲义,三、行政

2、复议的原则。,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行政复议法讲义,第二章 行政复议的范围,一、行政复议范围。 (一)具体行政行为。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法讲义,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不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 9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 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法讲义,(二)抽象行政行为。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讲义,(三)复议机关与诉讼机关受案区别。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通常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标准,即法院只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引

4、发的争议,至于行政行为是否合理、适当,法院一般不予干涉,所以也不受理。行政复议机关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只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就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就应当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法讲义,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这些处理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已向法院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4、国务院的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和以外的其他文件; 5、地方性法

5、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行政复议法讲义,第三章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一、行政复议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是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依法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行政复议法讲义,行政复议申请权的转移与承受: 1、公民死亡行政复议申请权由其近亲属承受; 2、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行政复议权由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原因较多,如:分离、合并、破产、注销、吊销等,转移只在分立和合并两种情况下发生,破产、吊销等都不发生资格转移。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

6、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的特征。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以下几个特征: 1、必须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必须实施了具体行政行为。 3、必须是其相应具体行政行为受申请人指控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被申请人的类型。 1、独立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共同被申请人。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若干行政机关。 3、继受职权的被申请人。作出被申请复议具

7、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在复议申请提出时已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4、被授权组织被申请人。指被法律法规授权管理社会事务公共事务的组织。 5、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被申请人。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该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讲义,三、行政复议第三人,(一)第三人的构成条件。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第三人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复议已经开始,还没结束。 2、与正在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法讲

8、义,(二)第三人的法律特征。 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必须是直接的而非间接的,行政复议决定会直接影响其权益。 2以自己的名义,并且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复议。既不依附于申请人,也不依附于被申请人,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3在行政复议开始后、终结前,经行政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三)第三人类型。 1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或被侵害人一方申请行政复议,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 2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 3行政处罚复议案件中,同申请人所受的行政处理有利害关系的另一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行政确权

9、案件中,被驳回请求的人申请复议,被授予权利的人或其他被驳回请求的人,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 5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针对同一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互相矛盾的几个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其中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 6行政机关因越权处罚被申请复议时,越权的行政机关和被越权的行政机关中未作被申请人的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四、行政复议机关。,(一)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特征: 1、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

10、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 2、是拥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一定都有行政复议权,乡、镇政府等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法没有授予其行政复议权。 3、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 1本级复议机关。如:对国务院所属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国务院所属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行政复议机关。 2上一级复议机关。一是县级以上政府,二是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 3共同上一级复议机关。指有权管辖几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的机关。,行政复议法讲义,五、

11、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中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具有事务性、程序性和操作性。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上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机构之间没有领导和监督关系,各自对所属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法讲义,第四章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一、行政复议的申请。 (一)申请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尊崇该规定。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在规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的,可在该障碍消除

12、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申请的条件。 申请复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行政复议法讲义,(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无书写能力的人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记录。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四)行政复议申请的管辖。 1、对市级以下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 2、对省级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申请

13、复议。 3、对县级政府各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4、对国务院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作出该行为的国务院工作部门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5、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7、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8、对两个或

1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9、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0、对无职权继受机关的被撤销行政机关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撤销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的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有关受理与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一,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

15、议。,行政复议法讲义,第二,对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第三,行政复议机关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行政复议法讲义,(一)对行政复议机关无理拒绝受理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可直接受理。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16、而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复议机关受理之后逾期不作决定:一是可以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其受理或作出复议决定;二是将行政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视为维持原决定向法院起诉原决定机关。在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以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为由起诉,而不能选择起诉原决定机关。,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申请的移转。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

17、定办理。,行政复议法讲义,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

18、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法讲义,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共同点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很多规则都一样,比如说都是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都不能进行调解,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停止执行等等。在两者的衔接上,有以下几种关系: 1选择关系。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外,当事人可以

19、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申请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被依法受理的,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讲义,2必经关系。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首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如: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的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情形;税收征收管理法、 海关法规定的相关情形等。 二是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法讲义,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

20、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讲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21、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关法第64条: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讲义,3限制性的选择关系。,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是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有以下几种情形: A.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的国务院裁决。 B.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

22、款:“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C.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作了相应规定。,行政复议法讲义,出入境管理法第64条: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其他境外人员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行政复议法讲义,四、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期间停止执行情形。,原则上,行政复议期

23、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以下情况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目前只有一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复议法讲义,第五章 审理、决定和执行

24、,一、行政复议的审理。 (一)审查方式。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方式。书面审理是指复议机关就双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的一种审理方式。但并不能排除行政复议机关根据需要选择书面方式以外的其他适当方式进行审理。,行政复议法讲义,(二)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不按照申请答复程序要求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5、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复议法讲义,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这一点及其他要求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相同的。 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要求与行政诉讼相同。,行政复议法讲义,(三)查阅材料。 1、享有资料查阅权的主体:申请人和第三人; 2、资料查阅的内容: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不能查阅的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26、隐私的材料。,行政复议法讲义,(四)撤回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被受理以后和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有权申请撤回已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但在撤回以后,即使符合申请的条件也不得再申请复议。 提出撤回申请需说明理由,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撤回申请的理由合法合理,可以准予撤回申请。如果撤回申请不是出于申请人自愿或者是在受到威胁、欺骗和暴力的情况下提出的,复议机关不准撤回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程序终止。,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的决定。,(一)对有关行政依据的审查和处理。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27、,行政复议法讲义,1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 A. 依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人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进行审查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依法处理。下级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应当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限期撤销和修改,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直接作出决定予以撤销;复议机关制定发布的,由复议机关直接撤销。,行政复议法讲义,第二,对该规定无权处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转送的有权机关,应在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期间,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记

28、录在案,并通知当事人。,行政复议法讲义,B依职权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发现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不合法,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未规定统一的处理时间)。 第二,在对抽象行政行为处理期间,应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复议法讲义,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一,主体合法。 第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三,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第四,程序合法。 第五,内容适当。,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决定。 1决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

29、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经集体讨论后,提交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签署。重大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需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方能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中,要有纠纷产生的原因,事实、理由和审查的依据,以及复议机关对本复议案件的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力。,行政复议法讲义,2决定种类。 (1)维持的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第一,主体合法。 第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三,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第四,程序合法。 第五,内容适当。,行政复议法讲义,(2)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包括确认不作为违法和履行法定义务两方面的内容。 (3)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重新

30、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这些决定都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行政复议法讲义,撤销:一种是只撤销,一种是撤销的同时责令重作。前者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完全违法的情形;后者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情形。如:对征税对象错误,复议机关应作出撤销并责令重作决定。责令重作,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变更:行政复议机关能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变更。而法院只能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况下变更,其他情况特别是在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的情况下,不得变更。同时,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受理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理的案件,因此,其变更权的空间比较

31、大。 确认:与行政诉讼中的确认判决情形相同。,行政复议法讲义,3行政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确认被申请人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行政复议法讲义,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能否作出赔偿?一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在法定情形下直接作出有赔偿效果的决定。法定情形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

32、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二是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赔偿请求,而又需要举证证明损害的存在、损害程度及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则不能作出赔偿决定。,行政复议法讲义,三、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一)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条件: 1依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1、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及其执行措施,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 2、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

33、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法讲义,第六章 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一、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责任。 1、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或不按规定转送行政申请的;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不按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行政复议法讲义,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34、、不按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行政复议法讲义,三、行政复议人员的法律责任。 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复议法讲义,四、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1、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2、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2022/12/21,行政复议法讲义,演讲完毕,谢谢听讲!,再见,see you again,3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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