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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手册相关人员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附录一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附录二相关记录表卡附表1.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附表2:维护保养合同记录表附表3: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日常检查记录表附表4:起重机日常检查记录表附表5:月度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检查记录表附表6:月度起重机检查记录表附表7:年度设备维护保养确认表附表8:事故记录表附表9: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附表10:起重机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相关人员职责一、单位主
2、要负责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 .根据起重机械使用特点和安全需要,配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3 .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 .组织制定起重机械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 .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6 .督促、检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 .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履行下列
3、职责:1 .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2 .妥善保管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层门钥匙、机房钥匙;3 .做好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编制并实施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4 .监督、确认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5 .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起重机械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6 .组织实施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7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三、起重机械司机职责司机是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1 .
4、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2 .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3,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起重机械的检验、维保工作;4 .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I;5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6 .参加应急救援演习。四、起重指挥人员职责起重作业指挥人员是起重作业的组织者,对起重作业安全实施履行下列职责:1 .负责编制起重作业方案;2 .负责司索、司机及辅助人员的分工;3 .组织作业前的准备工作;4,严格按方案实施指挥,
5、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5 .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6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7 .参加应急救援演习。五、起重司索人员职责起重司索人员是起重作业的实施者之一,对起重作业安全履行下列职责:1 .负责起重作业中的司索工作;2 .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3 .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I;4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
6、障运行;5 .参加应急救援演习。操作人员守则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认真细致文明礼貌钻研技术热爱本职工作严守操作规程规范合理操作相互团结协作提高操作技能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为保障本单位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管理、操作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1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2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应熟悉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基本构造、性能参数;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装置的功用。3 .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试
7、运行,认真检查各主要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方能正式运行。4 .应确认层门可靠关闭后方可起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不得以层门或轿门的启闭作为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运行和停止的开关。5 .装卸货物时,必须先按下相应层站的停止开关,并确认停层保护装置已处于保护位置后,方可装卸货物,并尽可能减少进入吊笼内的时间。6 .货物装卸应轻放轻移,尽可能的减少冲击,有车辆进入吊笼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撞击吊笼壁和门。7 .吊笼内的货物应放置稳妥,防止运行时发生移动。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吊笼的中间位置,防止吊笼倾斜。8 .应严格控制装载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载运行。不得通过开启安
8、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9 .在等候装载货物时,人员不得站在吊笼门与层门之间,应站在层门外等候。10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11 .严禁任何人搭乘固定式简易升降机。12 .多班制运行时,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13 .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准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14 .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清洁、整齐。吊笼顶部除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15 .禁止一切对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严禁在层门或吊笼门开启状态下运行。16 .出现故
9、障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拆换电气元件和机械零件。应及时报告单位设备负责人,由设备负责人通知检修人员检修,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17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使用完毕后,应将其停在下端站并锁好层门。操作人员离开前应将操纵钥匙转换至停止状态,并将钥匙随身带离。18 .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设备管理部门保管,操纵钥匙由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三角钥匙宜与操纵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操纵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使用。19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停止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运行,切断电源,救助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为保障本单位
10、起重机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起重机司机、指挥和司索等起重机操作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管理、操作起重机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各类起重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通用规定外,尚应遵守各自的特殊规定。一、通用规定1 .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2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纵起重机的构造、性能,掌握操纵方法和安全装置的功用。3,起重机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各安全装置及主要零部件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灵活、可靠方可使用。4 .起重机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看报和闲谈,要有足够唾眠,工作中不准打瞌睡,酒后严禁开车。
11、5 .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作。6 .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手的指挥信号进行操纵。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都应紧急停车。如遇指挥信号不明或发现指挥信号有错误,驾驶员有权不开车,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意。7 .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和其他物体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得站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上吊过,吊件上不准有浮动的物件、工具等。严禁用起重机将人与物一同提升或吊运。在旋转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在起重臂可能达到的范围内不得有人。8 .除特种情况下,不得利用打反车来进行制动,不得将控制器从正转急速变为反向逆转。9 .禁止起重机在
12、运行中人员上下和一切的检查、维修工作。严禁随意跨越上下。不准挂负荷下车或将吊物长时间吊挂在空中。10 .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左右回转速度应均匀,运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左右回转时,未停稳前不得到作反向动作。注意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由于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11 .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构件的平稳性和绑扎的牢固性。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12 .用两台起重机合吊一个物件时,应使载荷均匀,起升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时起吊或降落(同步)。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不得超
13、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并要在技术负责人监督下有专人指挥。13 .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到紧急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要是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将重物安全降落。14 .当在室外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雾天、雨雪天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夜晚进行起重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应经有关部门批准。15 .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所吊物接近满载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起升150200mm作静态制动,若可靠再升至离地50OnUTI作降落动态制动,确认制动性能可靠再平稳起吊
14、。16 .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若需要超过78度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17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常规的基本安全操作方法:如“稳钩操作”、“物件翻身操作”“吊钩逼近人员操作”、“制动器失灵紧急操作”等。18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注:“十不吊”即超载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歪拉斜吊不吊;快口棱角未加垫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在吊物下直接加工或站人或吊物上有浮动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
15、二、桥架型起重机的特殊规定1 .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动车。2 .起重机起动要平稳,不得高档起动。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3 .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4 .司机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5 .对双吊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应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
16、不准带挂吊索。6 .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应一个一个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碰。7,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8 .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应将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9.对于地面操纵的起重机,应做到:操作人员应面对起升吊钩进行操作,不允许操纵电缆与起升钢丝绳交叉操作;操作人员走动路线应与起重机行驶路线保持一致,不得倒退行走操纵起重机;不准同时开动三套机构;不得操纵运行速度超过45mmi
17、n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操纵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10 .如果为抓斗或电磁盘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抓斗或电磁盘工作时,应保证吊具随行电缆与起升钢丝强运动速度一致,不得使抓斗、电磁盘转动,以免电缆与钢丝绳相互缠绕发生事故;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C以上的工件;不允许用抓斗抓取整块物件,避免吊运过程中的物件滑脱;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能掉离电磁盘),应停机进行检修。11 .严格按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条件内使用起重机,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相关要求。12 .吊动作业完成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无司机室的为非滑线侧),吊钩
18、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抓斗、电磁盘等吊具放到地面),控制器全部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清洁。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应开到停车位置,并可靠锚固。三、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殊规定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3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电线作.业。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
19、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5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空载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6 .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7 .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8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靠,不得在重物上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度,且不小于30度,吊索
20、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9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10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应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11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12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13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14 .
21、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Omn1,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15 .起重机的行驶应符合: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速度适中,不得紧急制动。倒车时应有人监护。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汽车起重机不得带载行驶。16 .使用履带起重机还
22、应做到: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底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度
23、;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17.汽车与轮胎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还应做到: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o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视,放支腿前应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不许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
24、规定的仰角。若出现前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四、塔式起重机的特殊规定(一)作业前1 .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得足否齐全。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情况时,交班驾驶员和接班驾驶员
25、必须当面交接,严禁交班和接班驾驶员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2 .松开轨道式起重机的夹轨钳,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钳固定好,确保在行走过程中,夹轨钳不卡轨。3 .检查轨道及路基应安全可靠,清除行走轨道上的障碍物,凡发现、腐烂的枕木及断裂、疏松的混凝土轨枕应立即更换。路基如有沉降、溜坡、裂缝情况,应将起重机开到安全部位停止使用。4 .检查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的规定。5 .驾驶员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试吊重物;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6 .对于附着式起重机,应对附着装置进行检查。(1)
26、塔身附着框架的检查: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应牢固。各联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2)附着杆的检查: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要求调整后锁紧;附着杆本身的联接不得松动。(3)附着杆与建筑物的联接情况:与附着杆相联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在工作中附着杆与建筑物的锚固联接必须牢固,不应有错动;各联接件应齐全、可靠。(二)作业1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驾驶员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2 .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27、。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3 .在接通电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4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操作。5 .在起升的过程中,当吊钩滑轮
28、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6 .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Im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7 .起重机行走到距离限位开关碰块约3m处,应提前减速停车。8 .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o9 .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驾驶员应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与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10 .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钢丝绳磨损
29、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起重机发生其它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11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爬绳、乱绳、啃绳;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12 .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13 .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14 .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起重机,驾驶室内不得放置易燃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15 .驾驶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驾驶员的视线。(三)作业后1 .当轨道式起
30、重机结束作业后,驾驶员应把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2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制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驾驶员必须松开制动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3 .动臂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起重机把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4 .把各控制器拉到零位,切断总电源,收好工具,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夜间打开红色障碍指示灯。5 .在一个工地上如有一台以上起重机时,其相互位置应符合相关中的规定。6 .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7 .填好当班履历书及各种记录。8 .锁紧所有的夹
31、轨器。五、门座类起重机的特殊规定(一)作业前要做的工作:1 .驾驶员必须对所驾机械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线路,电机开关,各种仪表的情况,松开夹轨器,各种刹车,把电缆放在安全位置。2 .未投入作业前,首先空载试转,回转时谨防该机(象鼻梁、刚性拉杆、平衡铁)与前后机械、船台、船舶吊杆等之间相碰,确认情况正常,方可开始作业。(二)作业中要做的工作:1 .各操纵手柄必须放在零位位置,并检查制动器是否膨胀或咬死,如有,应采取措施调整后方能送电。起吊额定重量60%以上时,高度不超过0.5m,并需制动有效方可作业。2 .严禁超负荷作业,当超负荷限制器铃响时,应立即将货物放下。3 .当货物位置和钩头不处于垂直位置时
32、,须将货物移至钩头钢丝绳垂直位置时,立即落地停顿。防止货物游荡碰伤人或损坏其他物件。4 .严禁抽拔压在下面的货物;要有顺序操作。5 .用抓斗时,严禁单索超负荷,必须二索一起上升,并随时注意卸扣变化的情况。6 .当钢丝绳由卷扬筒下放时,卷筒上的钢丝绳除固定绳丝尾的圈数外,必须保留应有的安全圈数,但钢丝绳不可松得太多,以免滑槽出事故。7 .规定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纠正不正确的驾驶姿势。8 .电动机起动后没有完全停止,不准反向启动。9 .机械作业中禁止修理或注油等,如机械发生故障要停止作业,在没有得到修理工同意,严禁动车。10 .作业中如发现货物捆扎不好,重心不稳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情况要及时采取安全
33、措施。11 .随时检查并细心观察钢丝绳的情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予立即更换。12 .不得在电阻器、电阻片上烘烤物品。13 .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应停止工作,夹好夹轨器或塞好木楔,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14 .由于特殊操作环境,而不能遵守本操作规程时,驾驶员必须取得有关领导及技术主管人员的同意,方能作业。(三)作业后要做的工作:1 .工作完毕后应执行例行保养、检查。2 .保养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3 .驾驶员检查电气设备时发现有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请电气维修人员修理。4 .做好保养检修工作后,人离开起重机应将变幅到最小幅度;钩头升到顶端,回转刹车刹好,切断电源,夹紧夹轨器。5 .填写日报
34、表。常规检查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一、总则1 .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 .常规检查应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3 .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二、日检1.起重机日检的主要
35、内容: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各机构的制动器情况;钢丝绳及其固定情况;吊钩、滑轮情况;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电动机温升和滑线情况;减速器等传动部件紧固、润滑情况。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日检的主要内容:平层情况; 各种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层门的总体性能,层门和吊笼门电气联锁是否完好;层门机械联锁是否可靠有效;停层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活,位置合理,电气联锁有效;各种操作和信号功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三、月检1 .起重机月检的主要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线路、液压回路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
36、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变形、伸长情况;各传动机构零部件的运行、润滑和紧固;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2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月检的主要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 底坑、井道、机房(机罩)、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机罩)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安全保护装置; 电气线路、操纵盘上的各开关和指示功能是否正常,选层、启动、平层、开关门门锁有无异常现象或故障;连接构件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磨损、变形、伸长情况;各传动机构零部件的运行、
37、润滑和紧固。四、年检3 .起重机年检的主要内容:月度检查的所有内容;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钾钉、螺栓等连接情况;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重量指示、超载报警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动力系统和控制器。4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年检的主要内容:月度检查的所有内容;承重结构的变形、松动等情况;停层保护装置试验;额定载荷试验。维护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在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可由起重机械司机、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一、起重机维护保养注意事项1 .将
38、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应挂安全警告牌、设置监护人并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的措施。2 .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3 .起重机的下方地段应用红白带围起来,禁止人员通行。4 .切断电源,拉下闸刀,取下熔断器,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5 .在检修主滑线时,必须将配电室的刀开关断开,并填好工作票,挂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短路和接地。6 .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起重机上。7 .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动火手续,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8 .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专人监护。9 .手提行灯应36V以下,且有防护
39、罩。10 .露天检修时,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11 .检修后先进行检查再进行润滑,然后试车验收,确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二、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维修保养注意事项1 .在进行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必须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降低设备的故障率,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2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3 .维修保养时,各厅门外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因无关人员的进入或参与而发生事故。4 .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上
40、。5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未经检修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送电。6 .必须开启或拆卸厅门时,其周围必需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的护栏,防止人员的坠落。7 .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护人员。8 .使用手提行灯其电压应不大于36V,且有防护罩。9 .在吊笼顶部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急停开关并使停层保护装置处于保护位置。10 .应尽可能的减少在井道内进行检修的时间,进入底坑前必须切断急停开关。11 .维修保养中使用的紧急开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严防无关人员使用。12 .紧急开锁钥匙使用时必须注意吊笼的
41、实际位置,开锁后应认真检查其复位情况。13 .检修后必须先进行试车,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 .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15 .由专业单位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的,若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根据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1 .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2 .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
42、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3 .因故拟对在用起重机械停止使用1年以上或到定期检验时间需停用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监科书面申请报停。4 .当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并告知新使用单位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5 .起重机械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6 .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为1年;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
43、月前,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7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8 .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9 .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方可继续投入使用。10 .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报告及时存档。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作业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
44、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1 .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2 .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熟悉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起重机械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操作技
45、术,并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各种指挥动作信号;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3 .培训的方式包括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起重机械生产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技术培训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4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起重机械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起重机械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与作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起重机械事故及防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5 .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
46、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6 .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7 .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8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证书原件由单位统一保管,胸卡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起重机械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建立本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一、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 .日常准备(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2)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3)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后应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该设备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