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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第02期 总第2期正文目录图表目录前 言2009年12月7日开幕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揭开了低碳经济投资的大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低碳经济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会议上许多国家公布了其碳减排目标,我国政府也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至45%。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低碳”成为我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关键词,并且“低碳”已经写入我国的“十二五”规划,在这样一个“低碳”的时代里,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要注意产品的创新,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风险的防范。并且风险的防范是创新的基础和保障。那么银行如何在实施低碳经济下应对新的贷款方式的转变,如何管理绿色信贷,如何防范
2、绿色贷款的风险?带着这些问题,银联信的分析师对银行在低碳经济下所开展的银行业务进行了详细分析。本报告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分析了我国开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及分析了银行在低碳经济中的支持作用和所能开展的赤道银行策略和信贷业务;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新形势下实施信贷业务的障碍和银行跨越障碍的总体建议;第三章总结出该业务的企业贷款和项目贷款的管理流程;第四章综述了低碳经济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操作和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风险防范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第五章详细介绍了国内外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成功经验和做法。以上五章为我国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指明了方向,让银行对绿色信贷
3、实施过程,贷前、贷后管理,风险识别、防范等有明晰的认识。敬请关注本期专题:低碳经济形势下银行绿色信贷的风险和防控。第一章 未来商业银行信贷受低碳经济影响深远一、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发展标准(一)碳减排目标纳入“十二五”规划2009年12月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前夕提出了到2020年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的行动目标。据报告披露,上述行动目标可分解为以下具体几项: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为实现上述目
4、标,国家发改委已组织完成了“中国十二五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研究报告”,并研究提出了“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发展低碳经济思路。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将组织编制“十二五”期间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时,相关部门以及各地区也将研究制订本部门、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中长期规划和行动计划。而在确定未来10年减排目标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进行一项追溯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工作。近期有关部门将组织编制2005年和200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以便于进一步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这样做,可以增强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摸清二氧化碳排放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和
5、分解考核体系,从而能够切实保障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同时,国家发改委还拟将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发展理念和相关发展目标纳入“十二五”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意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在内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实践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第二大CO2排放国,一贯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但不能否认的是,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专家预计,不同于大部分已经完成现代化进程的发达国家,我国碳排放的峰值期将在2030
6、年至2040年间到来,这也体现出目前部分发达国家提出的所有经济体均须承担同等的碳减排强制性指标建议的不合理性。发展中国家应该承担碳减排义务,但其额度分配必须是合理的,发达国家应在这一过程中提供资金与技术方面的支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我国政府虽然是在确保经济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上面临两难选择,但还是积极主动地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对外签署一系列国际公约,明确承诺国家责任。1998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2年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7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2、通过五年计划的制定以国家意志确保减排和
7、环保目标的实现“九五”规划提出了节能率平均每年为5%,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含温室气体)的目标;“十五”规划明确将节能和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比率提到10%以上;“十一五”规划则把单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10%作为约束性指标。3、2009年9月22日,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表达了中国对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关注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体现了我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危机的责任意识与合作意识,也阐述了我国在未来一段时期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方向与实施决心。这一切都表明,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当中,立足现实国情和发展需要,
8、采取了一切可以采取的积极行动,已经并将继续在应对全球环境变化、发展低碳经济这一领域取得切实的成效。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能源问题。综观世界各国应对低碳经济发展所采取的行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关键因素,政府主导和企业参与是实施的主要形式。紧扣低碳经济内涵,清洁油品、替代能源发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输电节能(特高压和智能电网)、环保技术(脱硫、脱硝)、交运替代能源(新能源汽车)有望成为我国低碳经济的核心产业群。我国炼油业朝环保方向发展,油品质量不断提高。清洁油品标准的提高有助于大石化公司凭借技术规模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清洁
9、油品价格的提升有助于大石化公司提高综合利润率。同时,低碳将推动天然气产销高增长。我国核电、光伏发电、风电的装机规模将呈现跨越式增长。新能源发电产业迎来发展的黄金年代,产业链各个环节中的优势企业有望分享这一盛宴。我国智能电网是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为原则,以特高压为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电网。国家电网公司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智能化变电站、柔性输电设备和智能电表有望成为较早受益的细分领域。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已脱离汽车产业自身的发展进程,上升为国家战略。新能源汽车将带动汽车动力系统的革新,是对传统汽车产业链的延伸。三、商业银行支持低碳经济作用概述过去,环境
10、保护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民间资本很少参与。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可持续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发挥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银行开展碳排放业务,不仅能增强商业银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增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还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因为碳排放交易是促进绿色经济的市场手段。(一)碳交易市场机制的设立碳交易是京都议定书为促进全球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机制。目前较流行的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排放减量权证”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活跃。截止到2009年4月22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
11、M项目已达到2023个,比2007年增长117%。面临这样的形势,金融机构迫切需要开发关于碳排放权的商品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二)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在节能减排中,商业银行能发挥以下作用:1、教育企业和消费者中国有很多节能减排项目,但业主缺乏碳交易意识和认识,没有发现碳及其衍生产品的价值。开展碳排放交易有一定风险,但利润空间很大,商业银行可通过邀请具有传统信贷意识的企业和顾客参加“绿色”研讨会或产业论坛,以克服顾客的认知及知识障碍,开拓企业从市场机制层面解决二氧化碳排放问题。2、资金支持银行实行绿色信贷的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限制污染企业和项目的贷款数额,从而实
12、现资金的绿色配置。作为暂不承担减排任务的发展中国家,在CDM机制下,中国企业可以得到数十亿美元的融资机会。每一个项目能帮助企业获得几十到几百万欧元的额外资金支持,这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贷款领域。3、信息中介中国目前作为碳排放的出售方,与欧洲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开展交易往往缺乏经验、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缺乏项目了解,严重制约了碳排放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方面的优势,为企业联系潜在的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充当政府和项目的财务顾问,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全球100强银行一般依据IS0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建立内部环境
13、管理体系,将节能减排的要求尽可能纳入到各组织机构和各条业务线的流程上,使节能减排落实到银行日常运营过程中,这必然对中国的节能减排产生积极的影响。四、商业银行低碳经济信贷业务管理实践赤道原则(一)赤道原则简述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s)是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个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它要求采纳该项原则的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所有行业的项目融资,包括采矿、石油和天然气,以及林业等,均实行这些原则,并保证只为那些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贷款,利用金融杠杆促进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
14、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赤道原则适用于全球各行业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新项目融资。目前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67家大型跨国银行已明确实行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项目融资额占全球融资总额的85%以上。赤道原则列举了赤道银行(实行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做出融资决定时需依据的特别条款和条件,共有10条。在实践中,赤道原则虽不具备法律条文的效力,但却成为金融机构不得不遵守的行业准则,谁忽视它,就会在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中步履艰难。(二)赤道原则产生背景赤道原则的产生根源于金融机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压力。当银行向一些大型项目融
15、资后,由于项目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和引发社会问题而备受争议,并给银行声誉带来损失,包括政府、多边贷款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和社区民众在内的利益相关方认为,银行有责任对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进行审慎性调查,并督促项目发起人或借款人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或减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等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和花旗银行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这就是赤道原则。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20
16、06年7月,根据国际金融公司修订后的绩效标准对赤道原则进行了修正并重新发布。(三)赤道原则主要内容赤道原则的内容和结构比较简单,包括序言、适用范围、原则声明和免责声明四部分。其中,序言部分对赤道原则出台的动因、目的和采用赤道原则的意义作了简要说明;适用范围部分规定赤道原则适用于全球各行业项目资金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所有新项目融资和因扩充、改建对环境或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原有项目。原则声明是赤道原则的核心部分,列举了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EPFIs,即赤道银行)做出投资决策时需依据的10条特别条款和原则,赤道银行承诺会仅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贷款。这些特别条款和原则分别是:第一条规定了项目分
17、类标准,即基于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和社会筛选准则,根据项目潜在影响和风险程度将项目分为A类,B类或C类(即分别具有高、中、低级别的环境或社会风险);第二条规定每个被评定为A类和B类的项目,借款人均须开展社会和环境评估过程,确定建议项目在其影响范围内所造成的社会和环境影响与风险(包括劳工、健康和安全)。此外,借款人还可能需要进行一项或多项专门研究,以适当的方式解决项目的社会和环境影响和风险,并提出缓解和管理措施。第三条规定了适用的社会和环境标准,对位于非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或非高收入OECD国家的项目,除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外,必须满足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和按行业细分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
18、引;第四条规定针对分类时发现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借款人要制定以减轻和监控环境社会风险为内容的行动计划和环境管理方案;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了借款人应当建立公开征询意见和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投诉机制征求当地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对A类项目和B类项目(如适用)有关的环境评估报告等文件,应由独立的社会和环境专家审查;第八条规定借款人必须在融资文件中承诺的事项,包括承诺遵守东道国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和运作周期内遵守行动计划要求以及定期向贷款银行提交项目报告等:第九条规定了独立监测和报告制度,即贷款期间赤道银行应聘请或要求借款人聘请独立的社会和环境专家来核实项目监测信息;第十条
19、规定了赤道银行报告制度,应至少每年向公众披露其实施赤道原则的过程和经验。最后,免责声明部分规定了赤道原则的法律效力,即赤道银行自愿独立采用和实施赤道原则。(四)赤道原则的意义赤道原则是银行业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第一次把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使整个银行业的环境与社会标准得到了基本统一,有利于银行间的有序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提升整个行业的道德水准;对单个的银行来说,接受赤道原则有利于获取或维持好的声誉,保护市场份额,也有利于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对金融风险科学、准确的评估,同时也能减少项目的政治风险;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可以使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20、赤道银行客观上成为保护环境与社会的私家代理人,通过发挥金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可以使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达到真正的和谐。(五)国内外赤道银行的经验与启示从花旗银行、汇丰银行以及中国兴业银行成功的绿色信贷实施经验可以看到,推行绿色信贷不仅使其环境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大幅提高,有效降低了因环境和社会因素而产生的贷款呆坏账,也显著改善了银行的社会形象,实现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其绿色信贷的经验更具有参考意义。通过与国际先进的金融机构IFC的合作,兴业银行不仅得到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也获得了先进的风险管理能力,特别是在能效贷款领域积累了领先级的竞争优势。抓住环保业
21、的快速发展时期,在短短的几年内,实现了自身的超速发展。从这些成功实施绿色信贷的国内外银行身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条重要的启示。1、严格控制信贷资金投向对于赤道原则明令禁止的项目,以及IFC提出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政策和绩效标准及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EHS)体系限制类的项目,这些赤道银行的做法都是逐步严格限制新增项目贷款,并压缩其现有信贷投入规模。中国银行目前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定了行业信贷投向指引,将行业分成积极增长类、选择性增长类、维持份额类和压缩类四类,大部分双高行业已经被列为压缩类行业。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环保不合格的公司或项目坚决不予以贷款。今后该信贷投向指引应逐步向更为严
22、格的国际标准过渡。2、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这些银行在原有风险管理体系上,建立起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为该体系配置必要的全职岗位人员。出台涵盖环境风险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审批、贷后管理在内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系统,运用该制度和系统对客户及其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充分的识别和控制。另外将环境、健康、安全等环境与社会方面的要求写入借款合同中,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3、创新中小企业风险控制技术由于中国环保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运用传统的信用评估体系来评价这些企业显然行不通。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发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合理评价环保型中
23、小企业的信用,降低其融资成本,势在必行。可以参考兴业银行的信用增级方式,对环保型中小企业给予充分的支持。作为绿色信贷的后发银行,我国银行应积极开展与IFC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并向兴业银行学习相关经验。五、商业银行低碳经济信贷业务操作实践产品创新(一)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的项目贷款业务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目前,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通过绿色信贷确立了在信贷领域环境准入门槛,切断高效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招的资金来源,并加大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贷款
24、等绿色信贷的供给,有效促进了可持续发展。事实上,随着绿色贷款的实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逐渐清晰。绿色信贷评估涉及面广,评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从短期来看,银行对企业竖立绿色壁垒时,也有可能丧失部分优质客源。从经济角度来说,绿色信贷所支持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是经济效益并不太好的项目,如风电和垃圾发电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业银行的盈利。因此,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目前,银行支持节能减排的措施及目标如下:图表1:银行支持节能减排的措施及目标具体措施具体目标贷款优惠适当降低节能减排领域的金融准入条件,为重点节能环保
25、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抵押贷款购买和使用大型一定认证标准的节能产品或以排污权评估抵押,企业可申请抵押贷款信用质押企业可以用节能技术作为信用担保融资,生产节能产品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金融产品,为节能企业提供多种融资途径绿色信贷机制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绿色长效机制,强化金融节能环保意识资料来源:银联信(二)积极创新节能减排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投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和项目,可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拓展商业银行的新业务领域和利润增长点,实现商业利益与环保公益的良好结合。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一个常见途径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银行自身并没有减排义务,
26、它与国际机构谈判协商拿到减排量之后,可以转给消费者或贸易商。除了提供中介服务之外,商业银行还以多种方式参与环境金融业务创新,例如在担保抵押方面,对于节能减排项目,往往会因为缺乏抵押担保品而难以获取银行贷款,这时就可以在抵押品上创新,对CDM项目可以用碳权质抵押贷款。只要银行与业主及发改委三方约定,客户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只能进入指定的账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置客户获得的;对于环保项目技术改造改贷款,商业银行可以积极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产品,针对企业环保技改项目对长期贷款的需求,也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方式,积极为企业提供长期信贷支持;各大商业银行之间也要加强合作,通过联合贷款、
27、转贷款、票据融资、综合授信等多种合作方式,为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随着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应以碳权质押,对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2007年8月,中国银行推出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基金。2007年10月,交通银行推出收益率与三只水资源和两只铀能源组成的全球股票篮子表现挂钩的基金。2008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再次推出二氧化碳挂钩型本外币理财产品,通过挂钩欧洲气候交易所上市的碳金融工具,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机会。(三)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2008年1月,中国环保总局已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
28、同制订符合我国实际的“绿色信贷环保指南”,它可以使金融机构在执行绿色信贷时有章可循,可以说是我国推行绿色借贷标准建设的重要一步。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机遇,建立具体的、细化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尽快制定出符合国情的中国绿色信贷管理指南。这就需要银行与环保部门多沟通,一方面环保部门要及时发布企业环境的违法信息,另一方面银行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并反馈给环保部门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促进污染减排。第二章 低碳经济形势下信贷业务的障碍和核心战略我国商业银行应对低碳经济主要的策略是开展
29、绿色信贷。借鉴国内外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领域的实施经验,在当前经济和社会环境下,我国银行要想顺利实施绿色信贷战略仍存在许多方面的障碍,这些障碍有的来自外部,而有些存在于内部。本章就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一、实施面临的主要障碍(一)客观存在的不利因素1、地方政府对双高企业的保护主义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这是因为现阶段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同时是高利润、高回报的企业,是当地政府的经济支柱,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政策考核任务,会千方百计地保住
30、这些企业,乃至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通过行政手段把压力转移到银行身上。而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银行,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负担,迫于压力只能继续向这些企业发放贷款。2、环保整治力度不严2009年6月11日,环保部宣布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同时责令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在建的水电站停工整改。然而,同月14日发现水电站的施工并没有停下来。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芜湖环保局六道“金牌”搬不动污染企业,湖北团风县为被环保局关停的企业大开绿灯,-I-J峡市七年前被勒令关停的企业却越办越火。环保部门地位如此狼狈不堪,原因是环保法根本就没有获得过应有的法律地位,更不用说实权。这些案例的不断重复
31、,让“双高”企业违法经营的胆子更大,侥幸躲避的心理更严重;而环保守法的企业面临不当的竞争,心灰意冷。3、环保部门和银行间的信息沟通不畅银行已经将企业的环保守法信息纳入信用考核及信贷审批的系统和流程中。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企业这块信息都是空白,环保考核和审批的功能近乎形同虚设。目前,银行较多地依赖环保部门提供企业所有和环保有关的信息,而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国家环保总局作为环境监督最高机构,限于人力物力,不可能具体地去调查和获取全国所有企业污染状况的原始数据,主要需要地方予以支持与输送。但地方环保局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或是屈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往往
32、会把一些对企业不利的信息给屏蔽掉,严重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另一方面,某些银行还没有使用环境信息后的反馈机制,和环保部门间没有真正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4、民间资本和非绿色银行的不当竞争倘若银行从“双高”企业撤出资本,由于资本的逐利性,留下的市场空白将迅速被民间资本和其他非绿色银行占领。只有将污染外部性充分内部化,将扭曲的资源价格合理化,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盈利水平才会趋向正常,而环保节能的企业才会进入良性发展循环,商业银行才能更放心地给予支持。这才是真正釜底抽薪的治本之道。(二)主观存在的不利因素1、短期银行面临经营绩效方面的压力由于污染外部性没有被经济化、内部化,多种资源价格被严重压低,
33、不少“双高”企业的利润产值高,获利能力强,还贷及时,还有地方政府作风险担保,一直是银行的“优质客户,所以对这些企业很难大幅度地削减信贷规模。特别是在一些省份和地区,“双高”企业为分支行贡献了相当可观的利润,若短期内迅速从中撤离,其经营业绩面临相当大的压力。2、信贷标准不统一造成管理操作性不强环保局等管理部制定绿色信贷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在当前阶段,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例如中国银行目前是依照央行的绿色信贷发放原则,结合自身信贷状况和业务发展机会等因素,制定自己的行业信贷投向指引,将行业分
34、成积极增长类、选择性增长类、维持份额类和压缩类四类。而执行过程中,不同地区的分支行会有不同的标准,这给绿色信贷的统一执行带来相当大的难度。3、信贷结构调整转型期面临不利因素较多国家对涉及“两高”(高耗能、高污染)的钢铁(含铁、钢材)、铁合金、黄磷、电石、水泥、火电等六类主要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进行重点调控。在节能减排产业政策调控下,银行业面临一些制约因素。第一,“两高”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中往往处于滞后、被动地位,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第二,节能减排调控对相关行业的市场需求产生影响,经营粗放、高耗能、生产集中程度低、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在市场上会逐步丧失竞争力,可能陷入亏损加大、生产经营难以
35、为继的境地,从而导致银行贷款发生风险,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加大。第三,产业调整导致企业关停,银行面临债权保障问题。部分企业因降耗减排指标不达标而被责令停产,直接导致银行信贷资金的损失,用作抵押物的设备使得相关银行债权风险可能随之增加。因此,部分银行机构在六大行业的贷款质量较差,尤其是在其所占信贷市场份额较大的水泥、钢铁、铁合金三个行业的不良率居高不下,银行业在支持节能减排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信贷风险隐患。一是“淘汰类”贷款风险。部分银行机构投向个别行业淘汰类企业(生产线)的贷款余额较高,随着节能减排政策和淘汰目标的逐步落实,此类企业(生产线)势必被逐步关停并转,其现有“淘汰类”贷款可能逐步进入“
36、不良”,导致贷款质量全面恶化。二是“贷长贷大”风险。个别银行机构在六大行业贷款中的中长期贷款占比及存贷比较高,中长期贷款过多与存贷比偏高加大了银行流动性管理压力。另外,在节能减排调控压力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缩小,大型企业加快行业整合步伐,银行贷款进一步向大户集中,“贷长贷大”问否题越发突出,给银行客户结构调整带来压力。三是现有“不良”面临损失的风险。部分前几年投放于六大行业的存量贷款,在近年产业结构调控下逐步压缩回收,但仍有未能收回形成不良的,未来面临损失的风险较大。4、缺乏实施所需的人才在全行范围实施绿色信贷,需要在总行和分行的许多部门设立绿色信贷相关部门和岗位,如信贷审批、风险管理、环保法律
37、合规等,还必须对负责相关产业的所有客户经理进行培训,这就需要大量同时具备金融知识和一定环境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二、低碳经济下银行信贷风险总述总的来看,银行在开展低碳经济业务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政策性风险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低碳经济的发展还是前景难料,政策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碳交易市场前景还不是很明朗,按我们国家还没有出台完整的发展低碳经济的规划和系统性的引导支持政策,已经出台了一些具体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二)盈利性风险有关低碳经济的项目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目前的需求、管理、技术、风险各方面市场都有,但有不确定性。所以是否产生预期的效益,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38、。(三)项目审批风险近年来国际上碳减排项目的审核尺度严格,难度加大,特别是涉及到我们国家的项目。这对申报减排的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也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的风险。(四)价格和汇率风险很多低碳的项目具有期货一样性质的不确定性,市场的波动、供求变化非常剧烈,而且很容易受一些突发性的不可预测的因素的冲击和左右,加上一般制度项目都是以美元计价的,同时包含市场价格、交易、供求和汇率的风险。此外银行直接参与国内外碳交易市场以及开发相关的理财和衍生产品还面临与其他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一样的各种风险,而且可能更大,因为这些是人们所不熟悉的。同时由于减排的项目专业性比较强,运作的周期也强,前期投入比较大,目前整体开发
39、、批量开发、系统支持,支持一批企业,而不是一家企业。经验非常少,单个的有,但系统的整体的比较少。三、低碳经济下银行信贷的环境风险分析金融直接作用于微观经济主体,因此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微观作用机制。银行参与绿色信贷,除了承担社会责任以外,其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为了规避风险。绿色金融使污染企业生态经济补偿成本内部化,这样就会减少借款人因环境风险影响其偿付贷款能力而对银行造成的风险。二是取得收益。银行可以通过拓展环保市场,增强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来获得收益。(一)信贷风险当银行贷款客户的业务受环保政策或环境规章变化影响时,由于承担环境责任而增加了企业成本甚至导致某些企业倒闭,信贷风险就会间接产生
40、。此外,由于企业活动的整体性,除了对投资项目本身的环境风险的关注外,企业其他方面的环境问题同样对企业的整体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例如:作为抵押资产的不动产污染、企业用地污染、生产过程环境污染、项目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通过最终用户的使用对环境产生负作用、清除对土地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的费用等,这些不良的环境行为会引起企业赢利能力下降,对企业利润及归还贷款产生压力,增加企业客户还贷风险,危及债务安全。(二)法律风险如果遵守环境法规,银行会与其他公司一样,要为清除污染产生的费用或由于污染而产生的索赔负直接贷款者责任,面临法律风险。有的国家还规定,如果银行贷款给某公司或项目引发了环境问题,则贷款者
41、要承担消除污染的责任。此外,随着环境政策法规的大量出台并日益严格和完善,企业经营和投资活动面临更多的难以预见的政策性风险和经营预期的不确定性。(三)市场风险随着环境法规的不断健全,再加之政府、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会面临着日益狭窄的发展空间,而对那些节约能源,污染少的环境友好型企业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而这也给银行提供一个赢得未来市场竞争优势的机遇,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系统是赢得这一优势的起点。(四)声誉风险金融机构还要为所提供贷款或融资的公司造成的破坏环境的行为承担声誉风险。此外,公众对绿色健康型环保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健康生活环境的要求,不仅会影响到企业产品
42、的销售,从而间接影响到银行的利益,并且公众本身也是银行的客户,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会形成“环保偏好”。同时,商业银行提供绿色信贷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顾客并获得顾客忠诚,提升品牌形象,获得更多的经营许可,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四、商业银行应对低碳经济下信贷风险的核心战略目前,从金融领域支持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是大力倡导“绿色信贷”。要充分认识“绿色信贷”在节能减排调控中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打破银行、企业以及政府间不恰当的短期利益同谋,从政府、银行、监管部门等方面多管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绿色信贷”的金融杠杆,推动节能减排平稳进行。对于外部因素导致的障碍,应积极面
43、对和克服,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改进;而内部因素产生的障碍是银行可以把握的,应该尽快整改和完善。(一)要切实抓好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07年7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银监会、人行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银行机构要通过“绿色信贷”手段,在金融领域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一是要正确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加强与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根据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及时调整相关产业、行业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中银行业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积极配合政府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二是要坚持区别对待,科学、理性地发放节能减排相关行业贷款,对限制类、淘汰类新建项
44、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尽快实施信贷退出;对环保节能技术改造和环保节能企业(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二)要加强对节能减排调控行业贷款的风险监测银行机构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和不良贷款“双降”考核,对于限制类、淘汰类企业要密切关注集团客户及其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交叉持股和相互担保等情况;充分利用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节能减排调控行业贷款、授信大客户和关联企业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提示风险。(三)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风险控制部门中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和评估企业和项目
45、的环境风险程度并予以控制。这里首先值得指出的是,银行信贷业务主要分为面向企业贷款和面向项目贷款两种情况,而针对企业和针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的着眼点有所不同,所以在设计环境风险控制体系时也应当分别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形成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与管理工具。评价企业整体的环境绩效,考虑的是企业的综合环境污染风险与企业的控制防范水平;而评价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关注的则是新建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所以用针对项目融资的环境评审程序来审核企业贷款是不妥当的。目前,我国的银行机构除了极少数的项目融资外,主要还是针对各大中型企业发放企业贷款。针对项目贷款可以较多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如IFC提出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政策
46、和绩效标准及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EHS)体系等,而针对企业贷款就应当更多地考虑我国实际情况,全面评价企业现有的环保程度,不能盲目照搬国际经验。对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核心工作是要全面了解企业现有的环境治理绩效水平,而不是仅凭一份缺乏时效性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处罚名单。因此,绿色信贷实施中,有必要开发适合操作的科学合理的企业环境风险评级系统,来评判贷款企业环境风险。赤道原则允许商业银行根据所在国实际情况,对原则部分条款进行适当的修正。所以商业银行应结合我国国情,与环保部门和行业协会合作,制定一套绿色信贷管理指南。如对各行业的产品、加工工艺、使用原料、能耗水平、污染程度、如何排污等加以界定,使
47、环保目录能够具体体现出各行业不同环保水平的信息。这样,银行的贷款额度和利率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的环保水平来确定。(四)绿色信贷实施人员的储备和培养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强,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大引进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内部人才的力度,同时,还要培养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的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然后分层次、分步骤地在银行内部实现管理层和业务层人员的培训,使其在环境知识、相关政策分析、对我国环保监管体系了解等方面有较深刻的认识。负责制造、基建等行业的客户经理,需要更深入地了解和认识该行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在贷前管理中能及时有效识别企业和项目的环境风险,在贷后管理中定期检查企业环保执行情况,帮助
48、企业充分控制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团队的理想目标应该是,不仅能识别环境风险高的项目,还能够帮助发起人降低环境风险,让项目发挥效益、造福社会。(五)积极研究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政策要求,不断加大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探索和创新信贷管理模式,积极支持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起金融支持节能环保事业的长效机制。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融入环境及社会责任理念,而且要吸取传统信贷产品的成功经验,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建立长久的绿色银行、环保银行奠定基础。现阶段的重点是开发提高能源效率、清洁机制下的绿色信贷产品,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清洁能源、生物多样化保护、小额信贷等。另外,积极推进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