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1856586 上传时间:2022-12-22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139.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德圣工程有限公司吕 梁 新 区 集 中 供 热 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德圣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2015.6.16一、工程项目概况:1.本工程为吕梁新区集中供热工程一级热网工程,建设单位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总面积1264.4万.现有供热面积352.8万。2.本工程热源为霍州煤电集团方山电厂。本工程热媒为高温热水,设计供回水温度为120/60,设计压力为2.0MP。本工程总设计范围为一级热网主干线、支干线及热力站,其中热力站共34座,本次设计29座。3.各段工程概况见下表工程名称起点终点管径(mm)供热面积热负荷换热站(座)备注A段工程方山电厂首站吕梁大道DN1

2、200B段工程李家沟桥中央公园DN800R27/28/293座方山区工程纬十路预留接口方山区热力站DN500137.45万67350KWR1-R66座西属巴纬二十一路预留接口西属巴热力站DN50010.05万53923KWR7-R126座东属巴纬二十六路预留接口东属巴热力站DN40027.4万13426KWR13/R142座吕梁学院纬三十一路预留接口吕梁学院热力站DN3504.6万22540KWR15-R195座纬三十一路吕梁大道分支接口吕梁学院及附属、恒大DN6005.5万47285KWR20/R21/R223座下安、苏家涯三十三路接口下安、苏家涯热力站DN50060/.5.7万37093K

3、WR23/R25/R263座中央公园滨河东路预留接口中央公园各热力站DN35055万26950KWR291座1.2 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吉林市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德圣工程有限公司二、安全监理2.1 概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施工安全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工程监理的角度出发,安全生产管理

4、是建设监理工作新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监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为了抓好、管好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从法律和技术两个层面上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安全生产的法制环境日趋成熟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一些安全技术技术规范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出台,使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有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使安全监理工作履行职责有了法律依据。国务院2004年2月1日起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首次把安全

5、职责纳入了监理范畴,第一次将工程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所要求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制化,同时也为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提出“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因此、监理单位和每一个监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和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安全职责。2.2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2.2.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在项目监理部中组织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监理控制引入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为此工程项目监理部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监理小组。总监兼任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

6、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层层落实,并接受公司工程技术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指导。2.2.2 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姓 名职务专 业职 称备 注李新稳总监理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 庄保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装工程师B段 王华忠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师B段马廷富安全工程师土建工程师B段闫玉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装工程师A段魏永军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师A段张洪仁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师A段2.2.3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7、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价表B.1.1的签认;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所监理工程项目

8、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

9、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报验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10)、主持召开安全监理会议;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3)、按DBJ04-253-200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参加施工方的检查。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

10、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2.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5、监理员的职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2.3 安全监理制度2.3.1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制度1、成立以公司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各监理部(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担任组员。2、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

11、控直接领导责任。3、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4、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5、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6、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12、制度。2.3.2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强制性条文和上级相关规定。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进行全面监控,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

13、文件相一致;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6)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7)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8)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险物品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9)检查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10)审查施工单位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11)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

14、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3.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2、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

15、制性标准的要求。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7、冬季、雨季及夏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3.4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安全管理的预防和预控作用,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关。2、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重点:是否满足以下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16、遵循系统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应满足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覆盖施工全过程原则,以实现系统的安全。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不同的、动态的,必须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动态控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2.3.5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同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现

17、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合法律法规性的特点。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指挥、电工及焊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2.3.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1、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突出重点。结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事、物、人、机的救援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

18、应急救援预案。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机构是否落实,人员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强调统一指挥,配合、协调是否一致。3、要求应急救援预案程序简单,具有可操作性。保证在事故突发时,能够及时启动,并能紧张有序地实施。4、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救伤员及财产的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有关部门。5、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6、协助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2.3.7安全监理交底制度1、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安全监理方面的有关事项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2、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应报验和提供的安全资料;3、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

19、、目标;4、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2.3.8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内容编制制度1、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2、在监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制度;安全监理措施;安全监理职责;3、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措施;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2.3.9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日记制度1、做好每次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

20、制定有效对策。2、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2.3.10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制度1、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应按轻重缓急来综合解决,对于违章指挥、违

21、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的到位情况;4、巡视检查施工用电和漏电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5、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参与各安全管理

22、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9、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2.3.11安全监理旁站制度1、对工程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2、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报告,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整理及安全。3、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及时填报旁站监理记录表,做好存档备查工作。2.3.12执行法律 法规 规范 规程 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监理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实施监理。2、

23、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DBJ04-253-2007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2.3.13 安全隐患处理和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反馈,情况严重的,应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2、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按照事故的级别及国家规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

24、报告;4、事故发生后,严禁隐瞒不报,所上报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关领导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一同调查,按程序进行处理。5、在实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要全过程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各类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三、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监理工程师只有严格监理程序,才能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才能保证安全监理和安全管理到位,才能达到安全监理的目标。详见安全工作程序图,并按照程序图3-1进行工程监理。图3-1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四、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手段4.1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4.1.1监理单位要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建立项目组织机构,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

25、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要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要明确全体监理人员的职责。4.1.2项目监理机构要熟悉工程图纸,要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要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告知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确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4.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1.4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账。4.2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4.2.1 审查核验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及时审查核验,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审查的主要内容为: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

26、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报监理备案,其有关的规章制度有:(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特种作业人

27、员持证上岗制度(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7)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1)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4)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施工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3)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根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的有关规定,施工项目的专职

28、安全管理人员应按下列要求配置。(1)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加配置。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元-1亿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备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3)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施工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一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设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搭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4)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和落实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安全

29、资质是否合法有效1)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意见”也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建设部建质【2006】18号文第七条也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严格审查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情况。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监管,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延期、暂停、吊销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并纳入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

30、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要求严把建筑市场入口关。要求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查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持证情况,发现有不合规定的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2)对“三类人员”安全培训上岗的审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免。“条例”也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企业以上三类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1、证书,方可担任相适职务。实行执证上岗,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三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因此,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审查中要看是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合格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若不符合规定应要求其更换合格证或停止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电焊工以及经省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

32、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监理单位就要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意见”的要求对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合法有效。所谓合法,就是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要执证上岗。所谓有效就是在看其所持有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两年)。所以监理单位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其发证机关是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证,其他机关和本企业发的证是无效的。要审查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及发证时间,有效期满后可办延期手续(延期有效期仍为两年)。更不得出现企业自制的安全培训证

33、,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抽查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人证相符情况,抽查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情况。避免出现人证分离、复印件一大堆的虚假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的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8.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对做好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34、。控制和减轻以及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编制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其进行审查。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指挥系统成员及联系方式。救援机制和处置程序、保障措施(包括材料设备)等,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的实战能力。“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监理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按照要

35、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要单独进行审查。要有报验审批手续,对危险较大的部位、环节都应有救援预案。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光作原则上的要求;要有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要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特别还要求施工单位要对重点环节进行演练,对演练情况要有记载。9.审查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建设部2009年5月13日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的支护结构的施工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的复杂的

36、工程项目以及在地下水位以上的施工项目。2)土方开挖工程指基坑和槽开挖深度超过3m的工程,并包括对毗邻建筑和地下管网的保护措施方案。3)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重量在10 KN以上的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4)按照规定还应编制其他的方案(1)冬雨季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方案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医疗保健急救、垃圾污水、厕所、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纬三十一路穿越涵洞专项方案;6)一级热网

37、主干线穿越河道专项方案;7)顶管工程专项方案;4.2.2 巡视检查1.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的内容。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计划相符情况。3)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按照监理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4)监理签发的工程暂停令的实施情况。2、检查的形式。1)各类数据与记录的审查。2)现场巡视与观察。3)专项检查与抽查。3、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少于一次,要填写巡视检查记录。4、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

38、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的应增加抽查次数。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记录。6、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可以当场整改的可采用口头通知形式指令施工单位当场整改,整改后监理宜在监理日记中或相关记录中予以记录。7、检测手段见证取样;平行检测;按比例抽测。4.2.3 告知1.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及相关事宜。2.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4.2.4通知1.监理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

39、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针对监理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回复单,监理应复查整改结果。4.2.5停工1.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针对监理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应复查整改结果,签发复工令。4.2.6 会议1.总监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2.监理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

40、全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状况。2)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3)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3.监理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4.2.7 报告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2、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3、监理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

41、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监理可以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4.2.8 监理日记1、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2、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的内容:1)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2)当日安全监理的重要工作。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3、监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和总监的分工安排,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5.1施工现场防护监理检查控制要点1、 安全帽检查要点(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

42、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2、 坑(槽)等临边防护检查要点(1)基坑(槽)等临边应设置1.2 M和0.6 M两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2)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基础或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5.2 坑(槽)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1、 施工方案核查要点(1)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

43、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想方设法措施。(2)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2、 临边防护核查要点(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本基坑为深度超过5M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CM.3、 坑壁支护核查要点(1)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加固。4、 排水措施核查要点(1)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44、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危险建筑物沉降的措施。5、 坑边荷载检查要点(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的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支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6、 上下通道检查要点(1)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2)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7、 土方开挖核查要点(1)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进场作业,关有验收记录。(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

45、作规程。(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8、 坑(槽)开挖变形监测核查要点坑(槽)开挖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9、 作业环境检查要点(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5.3 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核查要点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

46、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1、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要点(1)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2)在潮湿和金属构架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穿戴绝缘用品。(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2、 钢筋机械检查要点 (1)钢筋机械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3、 电焊机检查要点(1)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按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触电保护器。(2)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3)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4)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5)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4、 气瓶检查要点(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2)各气瓶间距应不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