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1856953 上传时间:2022-12-22 格式:DOCX 页数:96 大小:118.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6页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6页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6页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6页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9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指导思想(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第三条 基本原则(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

2、效的管理体制, 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第四条 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各系部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 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3、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七)对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控与评估。(八)推行院务公开,定期召开院情通报会。第六条 系部的职责范围(一)根据学院

4、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积极谋求优质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精。(二)在学院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专业、师资队伍(专业梯队)建设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三)在学院统筹规划下,完成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示范性实训基地等的申报和建设;按学院要求,制定并上报本部门阶段性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四)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院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系部间、系与社会间的合作办学和科技服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五)推行系部党务和政务公开,定期召开系部情通报会。(六)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七)按照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

5、负责本系部所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管理细则,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完好率与经济效益。第七条 系部的主要权限(一)人事管理权:在学院核定的职数范围内,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聘任管理人员、教师和相关人员,经学院审核后执行;根据学院人才引进规定和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确定引进候选人 ;根据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根据学院考核办法组织对本系部教职工的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二)经费使用权:系部自主使用权的经费包括两大部分:、系部开展各类培训创收,与学院分成后系部留存部分。、学院每年按人员定额标准核拨给各系部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学生活动经费。上述经费的使用,系部具有自主使用权和分配权,超支不

6、补,节余留用。系部自主使用经费的管理实行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系部留存资金中直接用于系部发展的应不少于百分之四十。第三章管理过程与监督第八条 系部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院规章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院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与效益的提高。第九条 系部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事关系部发展和人、财、物等的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要听取和吸收多方意见,经系部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第十条 本办法正式运行后,学院对系部的管理由过程管理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目标管理为主。学院主要对系部的整体工作及其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第十一条 学院对系部工作进行全过

7、程监督。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08年月23日开始实施。若在实施过程中,有新的上级文件规定颁发,本办法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作相应修改。附件:、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人事管理实施办法、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办法、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继教管理实施办法7、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行政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人事管理实施办法一、人员编制工作1、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各我院下达的编制数和各类岗位职数比例,学

8、院机构编制和聘任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核定各系部及各职能部门的编制总量,确定系部各类岗位职数比例。2、各系部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职数及比例,根据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每年度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确定本系部年度进人计划3、人事处核查系部年度进人计划后,编制学院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二、人员薪酬、福利等的核算、发放工作学院各单位的教职工根据国家、地方及学院制定的有关政策,在各总支对人员考核的基础上由人事处造单,财务处发放。三、人员考核、奖惩工作1、学院根据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各总支教职工人数(不包括总支内的中层干部)确定各总支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责成人事处下发到各总支。2、系部教

9、学人员根据学院有关教师考核办法由系部党总支组织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行政人员根据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由各机关总支组织年度考核工作;中层干部由院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工作。3、双肩挑人员由担任课程所在系部对其进行教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仍然在其工作单位的总支内进行。4、各总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把年度考核结果(加盖总支公章)交人事处。5、人事处审核后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讨论结果放入内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奖惩。6、学院各总支负责收集本总支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考核小组审核意见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及时交人事处。7、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

10、考勤工作,考勤表要按时交到人事处,并对本单位人员脱产进修、下厂实习、休产假等工作性质变动的情况要提前书面通知人事处,并要求这些人员期满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对本单位临时用工等人员离职的要及时书面通知人事处。四、人员引进与录用工作1、人事处根据学院批准的年度人才需求计划通过人才市场、上网发布信息等各种渠道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也可通过各种途经主动联系,物色合适人选。2、人事处对照学院有关引进录用人才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向各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意向性考查人选反馈院人事处。3、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协商考查人选面试时间,人事处通知考查人选带好有关应聘材料

11、原件按时到院人事处报道,并填写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优秀人才考察审批表,经人事处负责人对考查人选进行当面考核审查并加盖人事处公章后介绍到用人单位。4、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通过试讲听课、面试、问卷、考试等方式对考查人选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实际水平进行评估,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科研要求,通过评议或表决的形式提出评估意见、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填入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优秀人才考察审批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院人事处。5、学院人才引进和录用应届毕业生考核小组对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6、院

12、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院人事处办理有关调动、录用、聘任、签约等手续。五、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省人事厅和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院将开展全员聘任工作,具体实施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的部署时间表进行。六、院内人员流动工作1、人事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动、聘任及聘余人员的培训、安置和管理工作。2、教职工学院内部流动可在三种情况下进行,即由学院组织院内的岗位聘任工作、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出面调动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3、教职工在院内流动的应该满足流向单位必须有相应岗位和流动教职工应满足相应岗位要求等条件。个人申请院内调动的必须征得原单位和流向单位的同意,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4

13、、院内流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离岗前的交接手续才能到新岗位就任。七、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一)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和培训计划1、人事处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拟订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充分酝酿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交院党委会审核通过。2、人事处根据学院发文确定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拟订每年年度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人事处代表学院审核系部提出的教师培训计划,并督查其执行情况。3、系部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负责拟订系部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和系部教师培训计划交院人事处,并具体落实教师的培训任务。4、系部

14、根据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系部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总结报告交人事处。各系部对本单位的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负责。5、人事处根据全院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拟定学院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总结报告。(二)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建设工作1、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科技处拟定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办法,在充分酝酿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交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2、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考核学院成立由人事处牵头的资格审核考核小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科技处对初选名单和考核材料进行审核。3、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和系副主任、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实训干事组成的系部推荐小组,系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汇

15、总,签署推荐意见;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内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签署考核意见。4、人事处把被选拔或考核的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选拔的报批名单或考核结果(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本人为申报对象的,原则上应予回避)。5、选拔的报批名单或考核结果公示一周后,人事处把报批名单及公示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实施。(三)师德师风建设工作1、人事处牵头会同监审处、教务处、学工处、科技处、宣传部、督导室等部门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负责指导系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察各系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2、系部根据学院师德师风建设

16、实施方案及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制定系部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开展与检查工作,向学院汇报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八、 其他管理工作1、教职工人事档案由学院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催缴教职工各种人事档案归档材料。2、人事处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各院机关总支和系部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时要控制在学院下达的高级职称比例以内,不得突破。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及总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的审核、民意测验等材料准备工作,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投票工作。人事处负责把非本院评审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学院推荐后按要求送教育厅人事处。3、人事处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人事处作

17、为牵头单位会同工会、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4、做好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作;做好遗属补助的审批工作。5、人事处负责做好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和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伤、残、亡职工的善后工作。6、人事处负责制定有关学院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附件2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一、 学院经费构成学院经费由学院统筹支配经费、系自主经费两部分构成。(一)、学院统筹支配经费1、学院所有人员(包括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聘用制人员、临时工)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障、公积金、房贴及工会发放

18、的福利开支等。2、学院统一管理的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开展教学管理运行的各项费用、维修费(包括房屋、设备)、引进人才、培训费、科研经费、劳务费等开支。3、学院学生经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招生就业等开支。4、系部开展业务各项开支(实行两级管理项目除外)。5、当年申请批准的专项经费。(二)、系自主经费主要包括年初学院财务处根据各系部人员定额核定的经费和各系部考工、培训等系部留存经费两部分。二、 自主经费和专项经费核拨办法:(一)、按人员定额核定经费核拨办法: 主要定额标准:1、办公费(包括日常办公设备的维修):150元/人、年(包括除学院统一征订以外的报刊杂志、邮寄费、日常办公用品)。 2、

19、电话费:系部120元/部、月(主任、书记各一部),其余每20人一部电话,每月话费80元。3、差旅费:系部负责人2000元/人、年;其他人员200元/人、年。 4、 学生经费:主要指系部学生日常活动费,10元/生、年(学生按照系部在册学生计算)(二)、专项经费核拨办法:每年的专项经费由各单位写申请报院办,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财务处立专项经费独立核算。三、自主经费和专项经费报销办法:(一)、自主经费报销办法:1、系部自主经费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包括1000元)的由经办人、系主任,系书记同时签字经财务处审核后报销;单笔金额超过10000元(包括10000元)的必须由主管财务院长签字后报销。

20、2、系部自主经费中考工、培训系部留存经费原则上用于系部发展的开支不低于40%(不包括餐费)。3、系部主任、书记出差必须由主管财务院长签字报销。4、年初财务处按定额核定的经费如果当年有结余可以延续到下一年度使用,超支不补(但超支部分经系主任、书记同意后可以动用考工、培训系部留存经费弥补)。5、系部学生活动经费和日常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不能串户使用,只能专款专用。6、如系部主任、书记因公出差等原因,须书面授权他人,并报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根据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签字办理报销手续。(二)、专项经费报销办法:1、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的专项经费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核后必须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才予

21、以报销。2、专项经费原则上当年经费当年有效,如果当年有结余,不能延续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三)、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1、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2、发票或收据的填写要求(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填制单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开具的票据要分项目填列,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如果无法分项目填列的,应附对方单位开具的物品清单。(2)项目内容为“办公用品”、“材料”、

22、“配件”等内容不明晰的票据,要附对方单位开具的物品清单。在超市购买商品报销时,须提供超市机制购物清单。(3)发生的经济业务要与所开具的使用范围相一致。(4)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最迟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 附件3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学院建立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能划分细则。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扩大了系部教学管理职能,有利于发挥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学院着力进行教学的宏观管理,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实行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教学资源、教师总量及相应的教学软件管理系统是关键的因

23、素。为保证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稳定运行和正常教学秩序,对院、系两级管理的职能作如下的划分和明确,并随着学院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再进一步的完善。名称学院职能系(部)职能专业申报与建设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3、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对各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4、负责校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部级试点专业的推荐工作。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

24、、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教学条件的筹建工作。组织本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3、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4、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1、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学院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定关于制订(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2、参与由学院组织的对专业教学计划的审定。3、负责对经过审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进行汇编。4、负责教学计划的变更审批。5、负责对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1、根据学院教务处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在专业指

25、导委员会指导下制订(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审定,修改统稿后提交教务处。2、组织并检查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若要变更计划,则填写变更表报教务处审批。3、组织各专业课程负责人编写(修订)课程标准,并组织审定和汇编。4、组织并检查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1、开课计划(1)负责下达教学计划。协助系(部)做好相互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落实,负责向各系(部)下达教学任务,并负责协作授课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2)协助系(部)间进行教学资源需求调配。(3)负责全院重修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协助系(部)做好重修教学安排工作。负责重修教学信息统计工作。(4

26、)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校开课计划。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1)负责制定全校排课工作计划。(2)统筹全校的课表编排工作,协助各系(部)完成排课工作,并对排课工作的规范化操作进行监控。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课表。3、选课(1)负责校级任选课教学工作计划制定,统筹系(部)的任选课的课程组织工作。(2)负责校级任选课学生报名工作。(3)协助系(部)完成系部选修课的排课工作。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校级任选课课表。(4)负责校级选修课教学信息统计工作。4、教学运行管理(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各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2)教学运

27、行计划管理:负责制定校历、教学作息时间表。负责制定全校的教学运行工作计划。(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全校教学运行的总调度,监控全校的教学运行情况。(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负责全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方案的制定,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校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运行档案目录。督促系(部)按时、按要求将教学档案归档。(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负责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5、兼职教师管理(1)外聘教师管理:对系(部)的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

28、行指导与监督。负责外聘教师信息的校级统计和酬金核算工作。(2)校内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对各系(部)的校内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校内兼职教师信息的校级统计和酬金核算工作。6、旁听生管理:协助系(部)做好旁听生的教学安排(旁听生报名,旁听生收费核算)。1、开课计划(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部门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协调与落实工作。(2)根据学院的重修教学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所承担课程的重修教学安排工作,负责本部门承担重修教学工作教师的重修工作酬金的核算与发放。(3)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由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长签署意见认

29、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其中公选课开设及教师安排需报教务处审批。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1)按照教学工作安排,负责规范化地完成本部门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排课工作。(2)负责本部门辖区内实验、实训教室的使用调配。3、选课(1)根据学院任选课教学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应承担课程的组课工作。(2)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选修课教学任务的排课工作,并协助借用本部门资源的其他部门做好有关排课工作。(3)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4、教学运行管理(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依据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与各项管理规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与落实。(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

30、学院发布的校历和教学作息时间。按照学院制定的全校教学运行工作计划的需求完成各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本部门各项教学运行和调停课管理工作。(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做好本部门的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根据全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方案,部署本部门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本部门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学运行档案的目录和要求,做好本部门有关教学运行档案的制备工作,并按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教学运行档案。(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5、兼职教师管理(1)外聘教师管

31、理: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酬金核算工作。(2)校内兼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校内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校内兼职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校内兼职教师酬金核算工作。成绩与学籍1、成绩管理(1)负责批量开课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审核系(部)实际开课过程中对学时、学分和任课教师的更改。(2)督查系(部)对必修、选修、补考、重修、缓考成绩的录入情况。(3)负责对系(部)上报的学生异动名单的备案核查。(4)负责存档、出国留学等对外的学生成绩单的盖章等管理工作。(5)负责督查系(部)对

32、异动学生的成绩进行处理,并审核因教学计划变动造成的类似课程的成绩替代问题。(6)负责审批教师对成绩的更改。更改成绩时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授权进行更改,定期对更改成绩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7)负责接受教师录入成绩过程中的各种咨询。(8)负责对学生附加学分的认定的录入。(9)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计算机汇总和归档。(10)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11)负责全院系(部)各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的审核、汇总和划拨等工作。2、学籍管理(1)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1)负责学籍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2)提供学籍管理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

33、。3)负责培训全院教务秘书使用学籍管理系统。4)负责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使用管理,及时收集教师对系统使用的反馈信息并逐步进行改进完善。(2)报到注册及学籍异动管理。1)汇总统计全校学生每学期报到注册情况以及学生学籍异动情况。2)负责编制新生的学号。3)负责对系(部)上报的学生转专业方向、转班级、休学、复学、延期毕业等的备案审查工作。4)负责学生退学、停学、转学、转专业和毕结业审批和办理。5)对休学期满不按时复学的学生进行核查。6)负责为校内外提供学籍证明咨询、学历及证书的确认,负责各种上报报表的制作。7)为学院各部门提供学籍数据的支持。(3)毕业生管理1)负责组织毕业生的电子摄像。2)采集

34、汇总毕业生个人数据信息并协调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确认数据。3)负责对毕业生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终审确定。4)负责对毕业生三证数据的终审确认。5)负责毕业生结业证书、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的打印和发放。6)负责毕(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7)负责肄业资格的终审确认。8)负责上报毕业生的数据。1、成绩管理(1)负责核实本部门的实际开课表,对实际开课表中学时、学分、任课教师、课程性质等的变更及时至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2)负责组织教师对各类课程成绩进行录入、核对、公布,任课教师须于课程考核3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3)负责打印求职使用、校内使用的学生成绩单,同时负责向家长寄发学生各学期不及格成绩通知单。(

35、4)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和存档工作,受理学生对课程成绩的查分申请。(5)负责学生积点分计算,并于开学第2周向学生公布积点分情况。(6)负责各门课程的成绩分析、统计工作。2、学籍管理(1)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1)系(部)教务员负责培训教师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收集教师的意见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2)系(部)教务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教师使用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学生查询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2)报到注册及学籍异动管理1)负责各学期学生的报到、交费、注册的复核、汇总工作。负责在校生名册的管理。2)负责新生入学的报到、交费、注册、复核工作并上报教务处。3)负责对申请转专业方向、转班级、休学、复学、延期毕业学

36、生的审批和系统录入,并负责将办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4)对退学、停学、转学、转专业学生的情况进行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批。5)负责及时通知休学期满的学生到校复学,对未及时到校复学的学生给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教务处备案。组织学生填报学籍表并负责核实。负责办理学生的请假手续。6) 本部门学籍档案的清理和保存。7)负责学生的纪律考勤工作。(3)毕业生管理1)组织本部门学生及时参与电子摄像。2)负责组织毕业生核对个人数据。3)负责审核本部门学生的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将审核的结果上报教务处终审确认。4)负责汇总本部门学生的三证(计算机证、英语等级证、职业技能证)材料,审核后将三证数据上报教务处确认。5)负责到教务处

37、领取学生的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并发放给学生。6)负责毕业生离校资料的整理归档。考试1、 考试管理系统(1)负责考试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2)负责提供考试管理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3)组织进行考试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4)负责考试管理系统的维护与使用管理。2、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1)考试方式:审批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的变更申请。(2)平时考核: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平时成绩考试的管理制度,评估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的质量。(3)提前考试: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提前考试的管理制度,指导系(部)开展课程非笔试考试,评估系(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的质量。(4)期末

38、考试周考试: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2周,汇总全校各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表,督促全校各课程监考教师的落实,并下达到系(部),同时制定校级考试巡考安排表。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5)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工作:外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包括报名资格的确定、通知、报名、收费核查、准考证的打印、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的安排、考试的组织工作、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发放、考试合格证书的打印、向省教育厅上报、协调工作等。(6)各类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的制定、考试时间的确定。(7)落实并指定试卷印刷地点并进行检查。(8)负责学生免(缓)考及免修的申请的审批,负责学生

39、免(缓)考及免修的协调工作。3、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指导系(部)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2)根据系(部)上报的考试方式报表记载情况进行检查。4、监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作出处理。5、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的考试成绩。6、负责校级考试的宣传与环境布置,并对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进行督查。7、负责休学、停学学生考试方案的制定与协调,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的组织工作。8、负责全院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的建立与完善。(1)制定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质量标准、试卷管理标

40、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制定对各项考试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系(部)进行抽查、督促。(2)制定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系(部)进行抽查、督促。(3)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的制定与完善。命题的规范要求、试卷印制的操作要求、试卷管理的规范要求、考场布置的规范要求、考表的编排要求、考表调整的原则及流程、考试监考的要求、阅卷登分的规范等等对各系(部)进行抽查、督促。(4)各项考试评估方案的制定并对各系(部)进行评估。9、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1、考试管理系统操作与运用。2、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1)考试方式:确立各门课程的考

41、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于每学期开学初第4周报教务处备案。初审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变更申请,报教务处终审备案。(2)平时考核:建立、健全本部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部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3)提前考试:建立、健全系(部)课程提前考试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部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4)期末考试周考试:编制本部门考表。负责本部门所开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的安排、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安排系(部)主考和副主考,制定本部门考试安排巡考表。负责本部门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5)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工作:根据教务处通知,及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落实、安

42、排好本部门监考教师报教务处以便统一调配。(6)专业技能证书的考试:负责本系(部)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证书考试。(7)负责学生免(缓)考及免修的申请的确认,组织学生的免(缓)考及免修事宜。(8) 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3、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命题要反映课程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试卷库或试题库。逐步建立健全考教分离制度。同一教学要求、有2人以上任教的考试课程均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做到“四统一”。阅卷工作由各系主任亲自组织,要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登记,并在考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2)任何考试课程(除任选课),笔试考试均要求出A、

43、B卷,由系(部)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卷并送教务处指定印刷地点印刷,按照规定对印制完的试卷进行检查,另一份由系(部)留存作为备用卷或缓考卷,并将试卷选用登记表汇总后送教务处备案,以便教务处进行检查。非笔试考试按要求编制试题卷、成绩评定表等。(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完整、周密的交接手续,保证试卷的保密性。严格按阅卷规程组织试卷评阅工作。(4)负责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的保管完整,至少要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1年。各系(部)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4、监考:落实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

44、作,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作出处理。5、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学院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6、负责本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7、做好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的配合工作。8、根据全校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制订系(部)的相应实施办法,并组织检查落实。(1)按照学院的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对本系(部)的考试质量进行检查与落实。(2)根据学院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3)根据学院对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

45、实。(4)根据学院各项考试评估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9、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课程建设1、负责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2、负责课程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并监督实施。3、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与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4、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5、负责学院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6、负责全校课程教学评估指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数据资料处理。1、负责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2、负责系(部)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和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系(部)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与参评资料准备工作。4

46、、课程规范化管理的组织实施。5、负责系(部)课程教学评估的组织实施及结果分析。教材建设1、 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2、负责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并对教材的征订、使用进行监督。3、负责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4、负责对全院教材成果的核实及统计。5、负责学院讲义管理。1、负责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2、负责系(部)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组织立项、评审工作。3、负责系(部)教材建设成果的核实及统计上报。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实训与实习教学1、负责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室教学检查与评估,实验实训室项目人员管理系统的管理及数据汇总,上报报表。2、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文件的制定。校内实验实训教学的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检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3、专业指导委员会管理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管理文件,专业指导委员会聘任、换届、审核、拟文、发聘书、备案等,为有关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数据支持。4、校外基地建设与管理。校外实习的管理文件,为有关部门提供校外基地数据支持。5、负责全院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6、负责实验和实习课程标准的审批。1、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大纲、指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