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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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4/ XXXXX2011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 DB34/T15892012 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energy saving doors and windows 2012XX发布 201271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前言为了贯彻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合肥市政府大力推进住宅建筑产业化的要求,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的通知(建标函2010)487号)文关于编制安徽省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理论研究、试验验证和参考有关国内

2、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地方标准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为节能门窗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持。本规程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质量验收。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程质量,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以供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风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参编单位: 合肥鹏远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安徽海恒工贸有限公司安徽浙安玻璃有限公司肇庆亚洲铝厂有

3、限公司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芜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起草人: 姚 峰 刘 宇 刘 勇 李正茂 鲁长权 项炳泉 王德胜 薛庆华 章 昊 郭 杨 梁大会 章卫东 李 洁 王传进 操雪荣 王翠玲 张立波 张金钟 贺智章 杨 兵 唐业强 章家海 顾 皓 李传松 汪 滔 童吉琼 周广善 张 军 刘 漫 徐 林 周 洋 王中贵 晏绘华 陈家怀 徐凌俊主要审查人: 李善志 王俊贤 丰建国 程华旭 何朝霞 廖绍锋 陈钟目次1 总则 1 2 术语

4、、符号 23 建筑节能门窗材料 4 3.1 一般规定 43.2 型材 43.3 玻璃 73.4 五金件 73.5 密封材料 83.6 隔热材料 83.7 其他材料 94 建筑节能门窗设计 104.1 一般规定 104.2 物理性能要求 104.3 建筑设计 114.4 结构设计 124.5 保温性能设计 144.6 气密性能设计 15 4.7 水密性能设计 164.8 隔声性能设计 164.9 采光性能设计 164.10 防雷性设计 174.11 其它安全性设计 174.12 设计试验验证 175 建筑节能门窗施工 195.1 一般规定 195.2 施工前准备 195.3 工艺流程及施工质量控

5、制 205.4 施工安全及成品保护 226 建筑节能门窗质量验收 236.1 一般规定 236.2 主控项目 246.3 一般项目 24本规程用词说明 26本规程引用标准目录 27附录A 28条文说明 303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根据我省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使用的建筑节能门窗。1.3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材料选择、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2.

6、1.1 建筑节能门窗 building energy-saving doors and windows采用中空玻璃及保温、隔热性能的门窗型材,具有保温隔热、遮阳性能,且符合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门窗。2.1.2 外门、外窗 external door or external window 有一个面朝向室外的门或窗。2.1.3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 broken-bridge and heat-resistant aluminum doors and windows 用断桥隔热铝合金建筑型材制作框与扇结构的门和窗。2.1.4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窗 unplasticized polyv

7、inyl chloride (PVC-U)doors and windows 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按规定要求使用增强型钢制作的门窗。2.1.5 组合门窗 portfolio windows and doors由2樘及以上门窗采用拼樘框连接组合而成的门窗。2.1.6 主要受力杆件 major load-bearing frame member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重力和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梃等主型材和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2.1.7 主型材 main profile门窗框构架,可装配玻璃、辅型材、开启扇和其它附件的门窗框型材;连接组合门窗扇构架,可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其它附件的

8、门窗扇梃型材。2.1.8 辅型材 des profile门窗杆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杆件上,起到传递或某种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2.1.9 隔热性能 heat insulation performance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热以及室外高温传热的能力,即建筑门窗阻隔热量传递的能力。 2.1.10 湿法安装 wet method installation在门窗洞口周围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之前开始安装门窗,通过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基体间隙进行防水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法。2.1.11 干法安装 dry method installatio

9、n在预先完成的门窗洞口墙基体上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周围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固定门窗框的安装方法(包括精洞口后装法和预埋副框后装法)。2.1.12 外门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Cw) integration adumbral coefficient of outer window and door考虑外门窗遮阳系数和门窗洞口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外门窗遮阳系数(SCc)与门窗洞口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2.1.13 玻璃遮阳系数 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 玻璃太阳能总透射率与3mm透明玻璃太阳能总透射率的比值。2.1.14

10、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visible light transmittance glass在可见光谱(380m至780m)范围内,透过玻璃的光强度的百分比。2.1.15 抗风压性能 wind loa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外门窗正常关闭状态时在风压作用下不发生损坏(如:开裂、面板破损、局部屈服、粘结失效等)和五金件松动、开启困难等功能障碍的能力。2.1.16 气密性能 air permeability performance外门窗在正常关闭状态时,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2.1.17 水密性能 watertightness performance外门窗正常关闭状态时,在风雨同时

11、作用下,阻止雨水渗漏的能力。2.1.18 空气声隔声性能 airborne sound insulating properties外门窗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为空气声隔声性能。2.1.19 传热系数 thermal transmittance在稳定传热条件下,门窗两侧空气温差为1K,每小时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以W/(m2K)计。2.1.20 安全玻璃 safety glass破坏时给人的切割性伤害达到最小的玻璃,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特种玻璃和夹层玻璃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产品。2.1.21 露点温度 dew-point temperature是指被测温空气冷却到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并

12、开始凝结出水分的对应温度。2.2 符号2.2.1 Wk风荷载标准值;2.2.2 W0基本风压;2.2.3 gz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S风荷载体型系数;2.2.5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2.2.6 V0水密性能设计用10min平均风速;2.2.7 C水密性能设计计算系数:2.2.8 L杆件长度;2.2.9 u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2.2.10 u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2.2.11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2.2.12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2.2.14 K安全系数;2.2.15 q1 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2.2.16 q2 单位面积空气渗透

13、量。3 建筑节能门窗材料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节能门窗应通过型材和玻璃制品及配件的合理选择与搭配,满足建筑设计中的节能和其它物理、力学性能要求。3.1.2 建筑节能门窗采用的型材、增强型钢、密封条、密封胶、玻璃和五金件等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3.1.3 建筑节能门窗受力杆件(指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定,且不得低于建筑设计及当地抗风压性能要求。3.1.4 节能门窗所采用的型材主要有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铝木复合型材、铝塑复合型材等;所采用的玻璃主要有普通中空玻璃、Low-E中空玻

14、璃、镀膜中空玻璃、真空玻璃等。3.2 型材3.2.1 建筑节能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1 建筑节能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除应符合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 8814的规定外,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 气候老化性能:暴露4000h后,冲击强度保留率不小于60;颜色变化E不大于5,b不大于3;2) 可焊性:五个试件焊角平均应力不小于35MPa,最小应力不小于30MPa;3) 低温落锤冲击性能:10个试件在-10时,在1000g质量锤体冲击下,型材可视面破裂个数不大于1个,共挤型材的共挤层不能出现分离;4) 主型材两个相对最大可视面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为2.0,每个试

15、样两可视面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之差应不大于0.4,辅型材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为3.0;5) 型材经150加热30min后应无气泡、裂痕、麻点,共挤型材的共挤层不能出现分离。2 主型材腔室不少于3个,应具有独立的保温(隔声)腔室、增强型钢腔室及排水腔室。3 型材厚度(D)不小于60mm。4 主型材按壁厚可分为A、B、C三类,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表3.2.1-1 主型材壁厚分类(mm)项目A类B类C类可视面2.82.5不规定非可视面2.52.0不规定5 塑料门所用增强型钢壁厚不小于2.0mm,塑料窗所用增强型钢壁厚不小于1.5mm。6 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型材外形尺寸如图3.2.1所示,极限偏差

16、应符合表3.2.1-2的规定。注:1-排水腔室 2-保温腔室 3-增强型钢腔室 W宽度 D厚度 图3.2.1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表3.2.1-2 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mm)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型材厚度(D)800.3型材厚度(D)800.5型材宽度(W)0.57 PVC-U型材有白色型材、共挤型材、覆膜型材、通体着色型材。通体着色型材不宜用于建筑外门窗。3.2.2 建筑节能门窗用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1 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份应符合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 3190的有关规定,基材、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电泳涂漆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氟碳喷涂型材和隔热型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

17、型材GB 5237中有关规定的要求。2 型材横截面积尺寸允许偏差可按普通级执行,对有装配关系的型材,尺寸偏差应选用GB/T5237.1规定的高精级或超高精级。3 门窗应采用穿条式或浇注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表3.2.21 隔热铝合金型材主要性能指标试验项目复合方式试验结果纵向抗剪特征值N/mm横向抗拉特征值N/mm隔热材料残余变形量平均值mm室温低温高温室温低温高温纵向剪切试验横向拉伸试验穿条式24242424浇注式242424242412高温持久负荷试验穿条式24240.6热循环试验浇注式240.64 隔热铝合金型材在室内外温差20的作用下导致的弯曲变

18、形绝对值应不大于2.5mm。5 门窗框、扇、拼樘料等主受力杆件所用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小于2.0mm,窗不小于1.4mm,组合窗拼樘框不小于2.0mm。连接部位的抗剪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6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表3.2.22 铝合金建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品种阳极氧化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表面处理层厚度膜厚级别膜厚级别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局部厚度m装饰面平均膜厚mAA15B(有光或哑光透明漆)S(有光或哑光有色漆)4030(二涂)40(三涂)3.2.3 建筑节能门窗用

19、铝木复合材料室外侧使用铝合金型材,内侧使用木材,通过连接卡件或螺钉等连接方式,组合成框、扇结构的门窗,如图3.2.3所示。图3.2.3 铝木复合门窗型材1 铝型材:铝木复合门窗铝型材宜选用断桥隔热铝型材,应符合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 3190、铝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的要求。2 木材:1) 木材应选用同一树种材料,集成材的含水率应为8%-15%。甲醛释放含量应不大于1.5mg/L(D1级);2) 集成材外观质量应为优等品,可视面拼条长度应大于250mm,宽度方向无拼接,厚度方向相邻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拼接缝隙紧密。3) 木材表面光洁、纹理相近,无死节、虫眼、腐朽、夹皮等现象。型材平整

20、无翘曲,棱角部位应为圆角。4) 木材用水性涂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GB/T 23999的规定,面漆应符合C类漆的要求,底漆应符合D类漆的要求。漆膜厚度宜为80m-120m 。5) 连接卡件宜采用PA66GF25(聚酰胺66+25 玻璃纤维)材料或ABS等材料,固定卡连接件螺钉直径应不小于3.5mm。3.2.4 建筑节能门窗用铝塑复合材料1 建筑节能门窗用铝塑复合材料中PVC-U塑料基材应符合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 8814的要求。2 建筑节能门窗用铝塑复合材料中铝合金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的要求,窗主要受力杆件型材壁厚不小于1.4mm,门主要受

21、力杆件型材壁厚不小于2.0mm,组合窗拼樘框不小于2.0mm。如图3.2.4所示。 铝塑铝复合型材 铝塑复合型材注:1-铝型材 2-PVC-U型材 3-铝型材图3.2.4 塑料型材与铝合金型材复合型材3 铝塑复合型材的纵向抗剪、横向抗拉特征值应不小于24N/mm。3.3 玻璃3.3.1 建筑节能门窗玻璃的品种、颜色和性能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与建筑节能设计要求选用。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用安全玻璃GB 15763、平板玻璃GB 11614、中空玻璃GB/T 11944、吸热玻璃JC/T 536、镀膜玻璃GB/T 18915。3

22、.3.2 采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简称Low-E玻璃)的门窗,所用Low-E玻璃除应符合镀膜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由真空磁控溅射法(俗称离线法)生产的Low-E玻璃,必须合成中空玻璃使用,在合成中空玻璃时应将Low-E玻璃边部与密封胶接触部位的Low-E膜除去,Low-E膜层应位于中空气体层内,中空气体层内应为惰性气体。2 由热喷涂法(俗称在线法)生产的Low-E玻璃可单片使用,Low-E膜层应面向室内。3.3.3 夹层玻璃除应符合夹层玻璃GB 15763.3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夹层玻璃应为干法加工合成,其

23、中间层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2 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3.3.4 外门窗应采用中空玻璃,中空玻璃应符合中空玻璃GB/T 1194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空气层厚度(两层玻璃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9mm。中空玻璃的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间隔条应采用连续折弯。空气层采用充惰性气体可进一步降低传热系数,适合保温要求较高的门窗使用。3.3.5 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应按照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中的规定值采用。3.3.6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做法,第一道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窗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应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有

24、框窗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胶宜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以采用硅酮密封胶。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5mm7mm,隐框中空玻璃胶层厚度应经计算确定。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图3.3.6所示。注: 1-玻璃 2-干燥剂 3-外层密封胶 4-内层密封胶 5-内隔框 6-干燥气体层图3.3.6 中空玻璃胶层剖面图(单位mm)3.4 五金件3.4.1 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材质以不锈钢、铝合金、锌合金以及优质工程塑料为主,应具有操作方便及标准化、系列化的特点。3.4.2 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

25、,满足使用功能、环保和耐蚀性要求。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部位表面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其表面处理应符合表3.4.2的规定:表3.4.2 建筑门窗五金件表面处理要求品种阳极氧化、着色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厚度AA15B 级40m-120m30m注:有特殊要求的按铝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 选择3.4.3 门窗与墙体连接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716的规定,门窗用副框的材质应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材,其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2.0mm。钢材表面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副框最小截面尺寸应不小于40mm20mm。3.4.4 门窗增强型钢横截面为封闭形状, 内外表面应进行

26、热镀锌处理;为开口形状,其表面镀层应符合金属覆盖层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GB/T9799 电镀锌处理的规定。增强型钢横截面宜为封闭形状,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小于2.0mm;窗不小于1.5mm;组合拼樘管不小于2.0mm。3.4.5 节能门窗应采用两点或多点式执手锁。3.4.6 门窗框扇构件连接采用的型材、压铸组角件等有色金属连接件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 部分基材GB 5237.1、锌合金压铸件GB/T 13821、铝合金压铸件GB/T 15114的规定。3.4.7 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作为门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3.4.8 门窗五

27、金件在规定荷载作用下,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3.5 密封材料3.5.1 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设计的要求。3.5.2 门窗用各种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聚硫建筑密封膏JC4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48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接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3.5.3 建筑外门

28、、外窗的室外防水缝必须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不得采用丙烯酸密封膏。3.6 隔热材料3.6.1 隔热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JG/T174中的相关规定。3.6.2 隔热材料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6.2的规定。表3.6.2 隔热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分 类项 目单 位技术指标材 料 性 能基本性能(在标准状态下测试)热变形温度 220热导率(导热系数) W/mK0.35线膨胀系数K-1(2.03.5)10-5冲击强度(无缺口)kJ/m230或不断裂产 品 性 能基本性能(在标准状态下测试)密度允许偏差 g/cm30.05邵氏硬度D 805抗拉强度(横向)I型N/mm120其它型N/mm45

29、抗拉强度(纵向)MPa80弹性模量MPa4500断裂伸长率3.5高温性能(902)抗拉强度(横向)N/mm 90低温性能(-302)抗拉强度(横向)N/mm120冲击强度(无缺口)kJ/m215或不断裂耐水性能抗拉强度(横向)N/mm60耐紫外线老化性能抗拉强度(横向)N/mm60注:1 标准状态指室温232和相对湿度50%5%的试验室状态。2 材料性能指由原材料直接制成标准试样进行测试,产品性能指从成品隔热条上直接取样测试。3 高温性能、低温性能、耐水性能和耐紫外线老化性能(200小时)中的抗拉强度(横向)指标值仅适用于I型条。3.6.3 铝合金断桥隔热型材的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

30、聚酰胺66+25 玻璃纤维)材料,不得采用PVC 材料,宽度宜不小于14.8mm。用浇注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UR(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宽度宜不小于6mm,且型材应按多腔设计。如图3.6.3所示:图3.6.3 铝合金断桥隔热型材3.7 其他材料3.7.1 玻璃垫块应采用模压成型或挤出成型硬橡胶或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它吸水性材料。3.7.2 与单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具有透气性。3.7.3 金属丝窗纱应符合窗纱型式尺寸QB/T3882和窗纱技术条件QB/T3883的规定。塑料丝窗纱应用定型纱网,不得使用编织型纱网。4 建筑节能门窗设计

31、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门窗的立面分格、外观效果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 4.1.2 建筑外门窗的物理性能应根据建筑节能、防水抗渗、隔声、采光要求及建筑地点的风荷载、建筑高度、场地类别等因素确定。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外门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采光性能、保温性能和隔声性能的指标值。4.1.3 建筑门窗的立面分格和外观效果由设计单位负责,并应提供门窗外立面设计图、详细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设计选用标准图集时,应注明门窗标准设计图集号和门窗编号,指明门窗种类、系列、规格以及所配的玻璃品种、厚度等。4.1.4 建筑门窗的保温

32、隔热性能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单项工程设计的要求。4.1.5 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建筑临街一侧应设计、采用具有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建筑节能门窗。4.1.6 建筑东、西、南向的外门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4.1.7 公共建筑每个朝向的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外门、阳台门)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70。当单一朝向窗(包括透明幕墙、外门、阳台门)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0.40。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应按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7-2011中4.2.3条的规定执行。4.1.8 公共建筑外窗的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

33、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可开启部分的面积不宜小于幕墙面积的15%。在任何情况下,利用外窗进行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1/20。4.1.9 居住建筑外窗通风开启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2 厨房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应大于等于0.60m2;3 当外窗开启面积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应设机械通风换气设施。4.2 物理性能要求4.2.1 建筑节能外门窗物理性能应满足表4.2.1的规定。表4.2.1 建筑节能外门窗物理性能序号项 目物理性能指标1

34、抗风压性能基本风压0.45kN/m时基本风压0.45kN/m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1-6层建筑应2级,P31500Pa;7层及其以上应3级,P32000Pa。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1-6层建筑应3级,P32000Pa;7层及其以上应4级,P32500Pa。2气密性能在10Pa检测压力差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16层建筑应4级,q12.5m/(mh) q27.5m/(mh);7层及以上建筑应6级,q11.5m/(mh) q24.5m/(mh)3水密性能未渗漏压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基本风压0.35kN/m时):16层建筑应2级 (150 PaP250 Pa)

35、;7层及以上建筑应3级(250 PaP350 Pa)(100m以上建筑应经计算决定)4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外窗传热系数K:甲类公共建筑应3.0w/(mK), 乙类公共建筑应3.4w/(mK),居住建筑体形系数0.40时应3.6w/(mK),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0.40时应3.2w/(mK)5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RwCtr)不小于30dB (临交通干线的外窗), (RwCtr)不小于25dB (其他外窗)6采光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低于下值:透光折减系数Tr0.454.3 建筑设计4.3.1 建筑门窗立面尺寸,应根据天然采光和建筑隔热节能要求等综合因素合理确

36、定。4.3.2 外窗、屋顶透明部分(天窗)宜采用塑料、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等框料的中空玻璃窗,限制使用非中空玻璃的单框双玻门窗。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9mm。4.3.3 多层公共建筑、16层居住建筑外窗宜采用平开窗。高层公共建筑、中高层及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内平开、下悬开启或多点锁具上悬窗,不应设计外平开窗。4.3.4 建筑的外窗宜设外遮阳,屋顶天窗(包括中庭采光顶)应设外遮阳。4.3.5 整樘窗的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Ut=(Ag Ug+Af Uf+l)/ At式中:Ut整樘窗的传热系数W/( m2K);Ag窗玻璃(或者其它镶嵌板)面积(m2);Af窗框投影面积(m2);At整樘窗的面积(m2);l玻璃区域(或者其它镶嵌板区域)的边缘长度(m);Ug窗玻璃(或者其它镶嵌板)的传热系数W/(m2K)Uf 窗框的面传热系数W/( m2K)窗框和玻璃(或其他镶嵌板)之间的附加线传热系数W/( mK)4.3.6 整樘窗的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w=SCCSD=SCb(1-Fk/Fc)SD式中:SCw整樘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CC窗本身的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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