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临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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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 2007-10-24 21:30:30发布者:文字大小:【】【】【】 最近,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提速发展,跨越赶超,努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立足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研工作。总的概况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区镇街党委、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在正确引导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目前我区共有农业人口122.5万人,承包土地农户37.1万户,承包土地面积111.7万亩。据典型调查和面上统计,截止2007年4月,

2、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14.1万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12.6%,涉及农户4.3万户,占总农户的11.6%。在土地流转方面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并以租赁和转包为主。据调查,我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有租赁、转包、入股、转让、互换等多种形式,其中以租赁和转包形式为主。1租赁。全区土地流转中,租赁面积达7.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1.7%。采用这一形式的一般是企业和外来业主等较大规模土地流转。如合川业主陶化民在古楼镇租赁土地750余亩,种植枇杷每亩每年租金600斤稻谷。类似业主古楼镇至少有20余个,在业主的带动下,形成古楼镇万亩枇杷产业带;又如重庆鞍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铜溪镇鞍子村租赁土地4

3、92亩(第一期)用于种植花卉和开展农村休闲旅游,每亩每年租金450斤稻谷,同时,还帮助解决出租土地农户劳动力剩余的就业问题。这种流转形式,手续比较规范,租赁时间较长,租金普遍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租金要高,租赁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效益较好的蔬菜、药材、水果、花卉、粉葛以及开展农村休闲旅游等。2转包。全区土地流转中,转包面积达5.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5.9%。采用这一形式主要是外出务工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地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它农户或委托其亲友代种等,一般流转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手续简单,往往只是口头协议,租金较低或无偿耕作。3其它形式。主要包括转让、互换、入股等。全区这类形式的土地流转面

4、积为1.7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2.4%。二是土地流转的动机发生了变化。未取消农业税前,一些农户为了完成税费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补偿”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权不仅没有效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实行种粮补贴,土地产业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社集体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可以说,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农户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高涨。三是企业和业主流转的趋势开始凸现。近年来,在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的鼓励推动下,起来越多的企业和外来业主,专业大户在农村大面积集中成片租赁农民的承包土地用于发展农业

5、产业化经营,这些企业和外来业主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方式,主要从事效益较好的经济作物生产经营,不仅支付的租金标准较农户之间的流转租金标准高,而且还为当地农村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和观念。如隆兴镇返乡青年李万明创办了重庆万源禽蛋食品公司,2003年起在该镇佛珠村租地10多亩,先后投资400多万元,建成绿色蛋鸡饲养基地,饲料蛋鸡5万只。同时,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吸收10多户养殖户加盟,每户饲料蛋鸡5000只,使全镇绿色蛋鸡养殖规模达到10万只。同时,计划在永兴村租地100亩,建立白鹅养殖示范基地,带动发展标准化白鹅养殖小区10个,年出栏50万只。二、农村土地承

6、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成效调查中多数干部群众认为,土地流转对于转出土地承包户来说,不仅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还能安心外出打工,增加劳务收入。对于转入土地的经营户来说,人均占有土地资源量增加,也可以通过规模经营增加收入。具体表现在: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一家一户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重新整合生产要素,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加快,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既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又合理

7、解决了土地适度集中的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古楼镇枇杷产业通过业主的带动及辐射,形成西南地区最大的枇杷产业带。又如渭溪河马果业合作社,采取社员土地入股,规模种植经果林,入股农户102户,面积2200多亩,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全区2004年底农村劳动力转移数为285505人,2006年底增至344594人,两年增加58089人,增长20.35%。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

8、,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一般每亩每年可得到600-800斤不等的稻谷折价收入,纯收益高于传统作物收入。另一方面,企业和外来业主通过租赁土地,还能为本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如重庆云生食品饮料厂租赁钓鱼城办事处思居村5社土地30余亩,除每年每亩付给800斤稻谷折款外,还解决20多人在工厂上班,每月收入800-1000元。四是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企业和业主带动农户,可解决农民有地无资金、无技术等问题,通过公司+农户、企业或业主+农户,促进了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了土地资

9、源的充分利用。三、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经过近几年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各镇街发展不平衡,操作不够规范,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不规范。表现在: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口头合同多,书面协议少。特别是农户之间的流转大多没有签订协议。如太和镇石墙村一社施元腊与施元学兄弟之间第一轮土地承包后,为了耕作方便,双方互换承包地1.26亩(未签订书面协议和在合作社备案),到1994年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时,合作社按双方调换后

10、的土地核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直相安无事,直至2001年。2002年由于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加之家庭琐事,兄弟俩反目成仇,用坡耕地调换山脚地的施元腊觉得吃亏,遂提出将原调换的承包地调换过来,以至发生纠纷;2、土地流转期限过长。少数地方企业和业主租地开办工厂和农家乐租地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剩余年限。如南津街道办事处花园村3社社员杨长荣等与业主王茹林签订的流转合同,长达50年;3、土地流转主体错位。土地流转的主体应是承包农户,而少数地方是村社合作组织。如云门镇大碑村沈家大沟葡萄园,因涉及4个合作社200多农户,300多亩耕地,合作社采取“反租倒包”的办法,将社员的承包地租回,转包给

11、镇农技中心,再由镇农技中心租给业主。期限从2001年至2021年,业主每年每亩按700斤稻谷按当年价格付给农技中心,农技中心付给合作社,合作社再兑现农户。 由于业主经营不善,只兑现了2001年的承包金,2002年-2006年业主一直未兑现承包金,折款70余万元,而社员只认政府(农技中心),不认业主,要求到时兑现承包金,云门镇政府为了平息矛盾,稳定社会,只好连年买单。4、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有的业主租用农户土地不是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开发而是修厂房办企业,如果出现经营风险,农民很难收回土地,即便收回也难以复耕。二是土地纠纷增多。随着农业税的免征和扶农政策的优厚,农村有的地方再次出现了“要地热”

12、,特别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使农村土地纠纷急剧增加,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据统计,2006年全区发生土地承包纠纷360多起,其中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纠纷达240件,占土地纠纷的67%。其主要原因是:1、少数地方在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后出生的人口按“等轮子”的办法没有得到承包地;2、结婚迁入的人员没有得到承包地;3、以前由于全家外出没有人耕种土地,又无法联系上导致土地撂荒之后合作社将其承包落实给另外的农户承包;4、农户之间互换地耕种,没有形成书面合同,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后,受利益驱动,一方以土地经营权证落实给自己的为依据要求换回来的;五是在以前要征农业税时,觉得种地没有什么收益

13、,自愿交给合作社而没有形成书面依据,现在又要求收回原承包地的。比较突出的是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农转非”人员已退承包地,由于利益驱使,重新要回承包地问题,矛盾日益加剧,有的甚至大动干戈,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至07年4月30日止,全市已有16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到区农经站上访,诉诸法律的案件有10余起。目前,盐井镇塘坝村因草街航电淹没赔偿问题,有64户,一八0余人正在群访,要求政府退回原收回的承包地或领取土地淹没补偿款。此外,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乡镇农经站并入农业服务中心后,农经管理职能弱化,一些乡镇根本没有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对土地流转放任自流,流转行为无人

14、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是纠纷增多的另一原因。三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流转范围窄小,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出。2006年我区外出务工劳动力34.5万余人,占劳动力资源的46.5%,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三八”式劳力结构。据统计,全区撂荒面积1.6万亩,占承包地面积的1.4%。四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我区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

15、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还没有形成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镇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农经公务员挪作他用,专人不专事,人员较少,职责不明,且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农户想转出土地,但又怕失去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在引进业主,签订合同和为业主提供必要支持等服务跟不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四、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工作。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各地要根据农村土

16、地承包法以及中央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扫尾工作,做好土地经营权证核、换、发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账。同时,要适应发展需要,坚持依法、有偿、自愿流转的原则,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推进农业向规模化 、现代化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机制和办法。针对土地流转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如下工作:1、提高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是关系到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稳定农村大局的一件大事,在引导和推行土地流转过程中,特别是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小城镇建设和各项开发中,要始终坚持家

17、庭承包经营地位不动摇,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要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的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3、规范和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按规范程序进行,避免随意性,土地流转关系确定后,应当签订合同并报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和村社备案。4、规范企事业租赁土地行为。工商企业投资开发农业,要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避免租赁土地进行非农业经营,损害农民利益。5、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培育土地流转市场是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的重要环节

18、,要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机制。可试行在乡镇依托农经管理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建立土地托管站,通过这些中介组织开展土地流转的需求服务,促进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如2004年钓鱼城街道办事处成立的钓鱼城办事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所在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要充分认识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性。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就当前反映出的问题看,一方面是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另一方面是农民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对此

19、,各级党委、政策要组织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系统掌握土地承包纠纷的信息,充分认识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任务,是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2、正确把握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必须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坚决按规定执行。对没有具体法规依据的土地承包纠纷,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事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本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民主协商

20、、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探索处理方式,妥善化解矛盾。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收回的例外)。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只要在土地二轮承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必须将承包土地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耕作。对“农转非”人员重新要地问题的处理,政法部门要和政府协调解决,目前,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主要反映在执行政策和法律的分歧上。即: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包括合川市),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

21、经营权或者允许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1994年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合委发199441号文件即:中共合川市委、合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承包和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意见规定,“对农转非的人和死亡绝户的承包地、自留地,应由集体收回,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开发、经营”。从1994年到2003年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对农转非人员的承包地均实行了集体收回。目前,全市发生这样的纠纷有60多起,面将逐渐扩大,对这类纠纷的解决,我们主张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就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农转非”人员的土地问题仍按照合委发199441号文件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农转非”人员的土地问

22、题按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但这类纠纷,一旦诉讼到人民法院,法院主张完全按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如原钱塘镇三元村8社社员刘代琼(现住合川市合阳办事处蟠龙路一八#2-1)全家3口人,于2000年1月3日全家农转非转入合川。土地无人耕种,税费无人承担。2002年1月7日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将刘代琼的承包地收回,重新发包给本社社员卢红梅耕种。2003年上半年由于修建合武高速公路占地,恰巧占用了刘代琼退回并发包给卢红梅的部分土地,刘代琼觉得不平衡,以此为由,将合作社作为被告,卢红梅作为第三人于2005年告上法院,合川市人民法院以合川属县级市,按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

23、土地承包法为依据,判决刘代琼继续有权承包土地,违背了合川市委199441号文件精神。目前,这类诉讼案件已发生10余件,审结6件,农户胜多败少,但同类性质的案例都有胜、有败,无法理解。如若这样,势必影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对这类纠纷如何正确解决,还没有统一的意见。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建立区土地流转信息库,各镇街成立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镇街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强化区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职能,妥善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各镇街农经专职干部至少要保证2-3人,不能全部将农经公务员挪作他用,要及时向农民提供

24、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五是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合川委办发200314号文件。即中共合川市委办公室、合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土地合理流转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镇街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

25、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企业和业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来源:网络 x 浏览: 125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为全面了解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前段时间,同有关部门一起,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延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现状 去年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的意识有所提高,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并趋规范。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延州市土地流转户数达到23538户,流转土地面积3

26、4028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承包土地总面积的93%和21%。调查的46个村,有1140 户进行了土地流转,流转土地面积23904亩,分别占调查村总户数和承包土地面积的94%和4%。从面上情况看,主要有六种流转形式: 1、转让。指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有些农户因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这种流转形式的好处是:出让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从事非农产业;受让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转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延州市共有7030家农户进行了土地转让,转让土地680

27、5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299%和20%。 2、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相互转移。互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互换后,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从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积互换,也有不等面积互换,双方视互换土地的地级和远近条件决定。延州目前有2689户进行了土地互换,互换土地3743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114%和11%。林家村镇西麻沟村张进富,为了种植方便,自愿以18亩与张乐玉134亩地级相同的地块互换,建冬暖式油桃大棚。在他的带动下,该村共有7户农民通过互换土地建起油桃大棚。

28、 3、退包。指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会。由于各种原因,农户无力或不愿继续承包土地,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会重新发包。退包后,退包户在承包期内不再要求重新承包土地。退包的主要原因有农户农转非、务工经商、不愿或无力继续承包土地、承包地自然条件差等。延州市退包户有5784户,退包土地7486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246%和22%。 4、转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农户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实现转移。转包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延州市共有转包户数4032户,转

29、包土地6638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171%和195%。 5、出租。主要指农户与承租方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权的一种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这种方式,主要在农户与用地单位之间进行,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目前,延州市共有3993户进行了土地出租,出租土地9306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17%和273%。昌城镇西河崖村,有123户自愿将2906亩土地出租给本镇东老庄日龙食品有限公司,由其组织种植出口蔬菜,期限2年,每年每亩租金400元,全部由出

30、租方获得。 6、入股。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入股收入按经营效益的高低确定。枳沟镇南老屯村王法茂等10户农民,将50亩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行股份制,由王法茂经营,种植花卉和苗木,每年根据经营的情况,按照入股股份分红。另外,由于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部分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也随之转移。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 当前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的意识有所提高。过去,多数农民不知道要依法流转土地,农户间土地流转基本处于随意和无序状态,矛盾纠纷不断。农村土地承包

31、法颁布实施后,延州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延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初步认识到了依法流转土地的好处,依法流转土地的意识有所提高,流转程序趋向规范。去年以来,流转土地的农户大都签订了,部分过去私自流转土地的户,也纷纷要求补签了。 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土地流转。延州市34万亩流转土地中,仅用于经济作物种植和扩大养殖面积的,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50%。全市10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了土地流转。延州万洋食品有限公司在昌城镇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以租赁的方式,租用土地一三00亩,平均每亩租金400元,全部由

32、出租户获得。马庄镇龙宿村,有94户种植大棚蔬菜,现有日光温式大棚99个,其中28户的33个蔬菜大棚就是通过互换土地建起来的。 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土地流转。调查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流转土地多于其他村庄,平原村庄多于山区和丘陵村庄的现象,这反映了二三产业发展是带动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二三产业发展越快,务工经商劳动力越多,土地流转力度就越大。我市424万名农村劳动力中,目前从事非农产业的有22万名,占农业劳力总数的519%。程戈庄镇程戈庄四村,在本镇木器厂、翻沙厂、织布厂和商业街经商的劳力,占本村劳力的70%,因劳动力不足转让土地的有38户,转让土地面积81亩

33、。 四是园区建设用地不断增加。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构筑加快发展的平台,各地加大园区建设力度,使园区建设用地连年增加,成为拉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绩,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干部对土地流转认识不够到位,对土地流转的形式、应把握的原则掌握不够,对土地流转指导不力;土地流转还存有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农户间随意流转,不签问题比较突出;个别村庄存有以土地流转为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必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当前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

34、的问题,下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前提下,重点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被动流转与主动流转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流转中,农民是土地流转的市场主体,土地流转应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政府“引导”不能变为变相“逼迫”,必须靠宣传、引导、服务使农民由被动调整变为主动调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土地流转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积极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应遵循的原则、流转的形式和应履行的手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村两级干部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学习与研究,熟悉和

35、掌握土地流转的政策和做法,争当明白人,指导和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要注意培育土地流转的好典型,依靠典型带动引导和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二是自发流转与依法规范的关系。“依法、自愿、有偿”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自愿是前提,依法是保证。只有依法流转土地,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才能得到保障,流转土地的收益权才能得到保护。无论采用哪种形式流转土地,都应当依法签订。农村经管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土地流转的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完善土地流转手续,签订土地流转,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向。乡镇(街道)要完善干部岗位责任制,把土地流转纳入考核村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责任心和压力

36、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厉打击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搞掠夺性经营的违法行为,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土地流转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不得动摇农户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不得改变承包约定的土地农业用途和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搞“一刀切”,不下指标、限时间、限面积流转土地,不准擅自截留、扣缴农户土地流转的收益。工业园

37、区占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减免和补偿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土地流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土地流转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把土地流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加快发展、富裕农民上,既不能片面强调土地承包30年不变影响发展用地,也不能因为加快发展而随意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充分发挥土地流转的积极效应,通过健康有序地流转,促进经济发展。关于秭归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发布时间:2008-5-20信息来源:秭归县人民政府点击次数:221中共秭归县委办公室近年来,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为现

38、代农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针对农业产业化推进难,传统经营模式变革难,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我县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最近,秭归县委办公室与秭归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据统计,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7.3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涉及全县12个乡镇的112村,占全县总村数的59%,涉及农户3.46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35%。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不断

39、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逐年扩大之势。2004年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1%,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2.1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1%,到今年6月为止,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和参与流转的农户数与2004年同比分别提高了9个和14个百分点。(二)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六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在我县为主要形式。全县转包土地面积达4.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6%

40、。二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发展规模经营或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全县为1.6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3%。三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全县为1.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6%。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经营。全县为0.一五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五是转让型。就是原承包户有了比较稳固的非农经营项目或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全县为0.0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六是其他类型。流转面积为0.14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

41、积的2%。(三)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农业规模经营中。目前,全县有9家农业企业参与了土地流转,建立蔬菜基地5万多亩,建立烟叶基地2.5万亩,发展种养大户300户,参与土地流转5000亩。如沙镇溪镇原供销社下岗职工王坤生,通过公开竞标,获得该镇树坪村库区滑坡体中残存100亩柑桔园20年的经营权;该镇长春村的种田能手王龙,通过与周边群众协商,转包了24个农户的60亩土地,租赁了乡镇及村茶场2一五亩茶园,进行茶叶规模种植。二、取得的主要成效我县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

42、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7.31万亩中,80%用于发展柑橘、烤烟、板栗、蔬菜、茶叶、核桃和生猪等优势产业,做到了优势产业板块不断发展壮大。如我县柑桔种繁中心,在周坪乡九畹塘、砚窝台两个村吸收272个农户,以1100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优质脐橙,大力推动了这两个村的产业结构调整。2006年底,全县优势产业板块面积达到51.55万亩(含蔬菜复种面积),户平5.14亩,人平1.59亩。其中高山蔬菜种植面积10万亩,柑桔种植面积16.2万亩,茶叶面积达到3.6万亩。(二)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就是为了发展规模经营,以取得规模效益。如杨林桥镇朱棋

43、荒高山蔬菜基地,以实施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为依托,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建成标准化基地4245亩,其中新增耕地2210亩。到2006年,该基地土地流转面积达2900亩,占基地总面积的70%以上。两河口镇云台荒村拥有土地3500亩,全村仅71人,人平占有耕地近50亩。通过土地流转,农户将承包土地出租给有经营能力的大户和外地客商发展蔬菜,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规模经营。目前,我县户平1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土地面积已达2.3万亩,规模经营户已达800户以上,分别占全县耕地总面积和农户总数的9%和8%,其中户平5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达50户。(三)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仅为外出务工

44、的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而且还使务工农民从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如我县柑桔种繁中心吸收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优质脐橙,投产前五年每年净付给农户380元。此后投产的一五年间,按产量与农户对半分成,农户亩平预期纯收入800元以上。据统计,2006年,全县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2199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工资性收入710.58元,比上年增长19.29%。全县外出务工农民共计6.6万人,比上年增17.44%,务工收入3.26亿元,比上年增长22.55%。(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在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45、的原则妥善调处各类土地纠纷,县、乡镇两级设立土地纠纷调处热线电话进行接访,尽量避免了因权属不清晰带来的纷争,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之间的和谐。三、存在的问题从总体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着流转范围偏窄,规模偏小,运作不够规范,乡镇、村组之间不平衡,高低山之间不够平衡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五多五少”:(一)自发流转的多,规范流转的少。农村土地流转多以农户间自发流转为主,以口头协议进行流转的多,签订正规书面协议或合同的少。有的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内容也很简单,形式不规范不健全,经过村集体统一组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很少。经调查,全县农户自发流转没有办理相关流转合同的有3.4

46、4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7%;农户间签订流转协议的流转面积为1.24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7%;经过村集体组织签定流转合同并报乡镇主管部门鉴证、备案的只有2.63万亩,仅占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6%。由于落实退耕还林、三峡库区移民后扶等政策使土地增值,部分转出土地农民借合同不规范的机会索回土地经营权现象较多,引发了一些农村土地纠纷,给农村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二)小范围内流转的多,大范围内流转的极少。一是绝大部分的农村土地流转仅限于在本乡镇的村、组(社区)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县在本村、组(社区)内流转的农村土地面积为5.4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5%,在村、组范围以外流转的土

47、地面积1.83万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25%。二是交通不便、生产条件较差、土地收益不高的高山、半高山地区土地流转比较容易,流转的进展较快。而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低山地区,特别是柑桔产区,由于土地收益较高,土地流转起来比较困难,进展偏缓。据统计,高山、半高山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5.11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70%,低山地区参与流转的土地面积为2.2万亩,仅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0%。(三)一般农户间流转的多,流转给专业大户的少。全县土地流转共涉及3.46万户,其中流转给一般农户的达3.39万户,而流转给专业大户的仅有692户,占总户数的2%,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产生的农业规模

48、效应还没有很好地显现出来。(四)短期流转的多,长期流转的少。2005年全县土地流转期5年以下的土地面积为6.2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5%;流转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面积为1.1万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一五%;流转期在10年以上的土地流转面积为0.5万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7%。这种情况容易出现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无偿流转的多,有偿流转的少。由于目前我县高山、半高山地区农业的比较效益仍然较低,多数农民不愿种地而宁愿选择外出打工,因此,土地流转绝大多数还是以无偿或低偿方式进行。据调查,在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中,以无偿方式流转的达4.0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5%,以有偿方式流转的仅有3.29万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45%。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民因土地仍为养老保障的主要来源,恋土情节浓厚,不愿流转,有的甚至撂荒也不愿流转;二是我县耕地资源紧张,人均占有面积仅1.1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分布很不平衡,海拔600米以下的地区,人平占有耕地仅0.6-0.8亩,能够参与流转的土地很有限;三是农民的非农产业收入少且不稳定,经营土地仍然是农民收入的可靠来源,绝大多数农户尚不具备转出土地的条件;四是农民素质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有能力大规模经营土地的所谓“种田能手”、“经营大户”还只是极少数;五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未发展起来,从事农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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