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与货币制度的金融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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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管理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本章的重点是对货币不同角度定义的理解,难点是对货币职能和货币形态关系的把握。第一节货币的存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每天都和“钱”打交道,可以用它买东西和享受各种服务,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钱”一般以纸币形式出现,也是货币的俗称。实际上,货币最早并不是纸币。中国最早的货币产生于夏代,那是四千年前的事,货币主要是海贝、布帛和农具。世界上其他地区曾使用牲畜、象牙、可可豆等作为货币。货币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形形色色的货币会殊途同归,都演变为金属货币、纸币了呢? 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货币。在生活中人们所需的各种商品,都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人们所需的各种服务

2、,也需要支付货币来获得;人们劳动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工资,也是用货币支付的;人们为了种种目的,要积累财富,保存财富,采用的主要方式是积攒货币、到银行储蓄。除个人外,企业、行政事业部门的日常运行同样也离不开货币。财政收支也都是用货币进行的。不仅国内的各种经济活动离不开货币收支,国际间的各种经济交往无不伴随着货币的收支。可见,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处处有货币,货币已经融入并影响着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例如,提起通货膨胀,许多人都不会陌生,因为它直接影响经济生活。由于通货膨胀,许多人的实际财富减少了,原来能够买到的商品现在都买不起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随之下降,生产流通发生紊乱,原有的分配关系重新调整通货膨胀为什么

3、能对经济生活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这是由于现代生活已经和货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货币的运动、货币的变化会引起经济生活发生相应的改变。货币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然而,经济生活为什么会和货币产生这么密切的联系呢?货币是在人类社会产生时就与生俱来的吗? 货币自问世以来,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从历史资料的记载中可以看出,货币的出现是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古今中外许多研究货币起源问题的人们的一种共识。然而,一旦深入下去,研究货币和交换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人们的看法就产生了分歧,由此产生了不同的货币起源说。第二节货币的起源及其形态变革一、中国古代的货币起源说中国古代关于货币起源的学说主要有两种

4、观点。一种是先王制币说。这种观点认为货币是圣王先贤为解决民间交换困难而创造出来的。传说周景王二十一年(公元前年)欲废小钱铸大钱,单穆公劝谏景王说:“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赈)救民。”意思是说古时候天灾降临,先王为赈救百姓,便造出货币以解决百姓交换中的困难。再如管子一书中所说:“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有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即货币起源于禹汤之时,适逢水旱灾荒,无粮充饥,卖儿鬻女,禹汤为拯救百姓,便创造了货币。先王制币说在先秦时代十分盛行,以后的许多思想家大都继承了这一观点。如唐朝的陆贽(754-805年)认

5、为:“先王惧物之贵贱失平,而人之交易难准,又立货泉之法,以节轻重之宜”。杨於陵(753-830年)也认为:“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其他,在上而已”。北宋李觏(1009-1059年)认为:“昔在神农,日中为市,致民聚货,以有易无,然轻重之数无所主宰(衡量标准),故后世圣人造币以权(权衡)之”。他们都认为货币是圣王创造出来的。与上述观点相对立的是司马迁的货币起源观点。司马迁认为货币是用来沟通产品交换的手段,即“维币之行,以通农商”。货币是为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自然产生的,随着农、工、商三业的交换和流通渠道的畅通,货币和货币流通应运而生,随之兴盛。即“农工商交易

6、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不)得而记云”。二、西方货币起源说在马克思之前,西方关于货币起源的学说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创造发明说。认为货币是由国家或先哲创造出来的。如早期的古罗马法学家鲍鲁斯(公元二三世纪期间)认为:买卖渊源于物物交换。早年并无货币这种东西,也无所谓商品与价格,每个人只是根据他的机缘与需要以对他无用的东西交换有用的东西,因为通常是一个有富余而另一个有不足。但是,因于你所有的正是我所愿得的和我所有的正是你所愿接受的这种偶合的情况不是经常出现,于是一种由国家赋予永久价值的事物被选择出来,作为统一的尺度以解除物物交换的困难。这种事物经铸造为一种公

7、共的形式后,可以代表有用性和有效性,而不必考虑其内在的价值对其数量的关系。从此两种东西的交换不再称为财物,只称为一个价格。法国经济学家N奥雷司姆(1325-1382年)认为,物品常常表现为在一地很缺乏而在别处却很丰富,于是产生物物交换方式。又因物物交换常常产生纠纷和争议,聪明的人便发明了货币,因此货币不是直接用来满足人类生活的自然财富,而是被发明出来的便于交换的人为工具。西方关于货币起源的另一种观点是便于交换说。这种观点认为货币是为解决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而产生的。如英国经济学家A斯密(1723-1790年)认为,货币是随着商品交换发展逐渐从诸货物中分离出来的,是为解决相对价值太多而不易记忆、直

8、接物物交换不便而产生的。他说,如果进入交换过程有100种货物,那么每种货物都会有99个相对价值,由于这么多价值不易记忆,人们自然会想到把其中之一作为共同的衡量标准,通过它来对其他货物进行比较,解决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西方关于货币起源的第三种观点是保存财富说。这种学说从货币与财富的关系中说明货币产生的必要性,认为货币是为保存财富而产生的。如法国经济学家J西斯蒙第(1773-1842年)认为,货币本身不是财富,但随着财富的增加,人们要保存财富,交换财富,计算财富的量,便产生了对货币的需要,货币因此而成为保存财富的一种工具。三、马克思的论证:价值及其形式马克思认为,只把货币作为克服物物交换困难的技术

9、手段来理解,而不从商品的内在矛盾和商品价值形态的发展来认识是肤浅的。他根据大量的历史资料,在分析商品交换发展以及与其相适应的价值形式发展过程中,揭示了货币的起源。商品是指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两种属性:一是使用价值,即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的效用,如粮食可以充饥,衣服能够御寒。二是价值,即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只能通过与另一种商品交换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商品交换使商品价值得到表现,因此,商品交换的发展阶段不同,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也是不同的,在历史上曾经出现四种形式:1.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在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很少有剩余产品进行交换。商品交换的

10、行为仅是偶然的,在这种偶然的交换中,商品价值的表现也是简单的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羊与斧头交换,只能通过斧头表现自己的价值,羊起着主动作用;斧头处于等价形态,成为表现羊的价值的材料,起被动作用。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态虽然反映的只是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萌芽状态,但它却包含着一切价值形态以及货币的秘密。2.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态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物物交换的范围扩大,商品交换日益频繁和具有规律性,一种商品经常地与一系列商品交换,如20斤粮食有时换一张弓,有时又换三张兽皮,有时又换两把斧头,等等。这样,一种商品的价值,已经不是偶然地在另一种商品上表现出来,而是经常地由一系列商品

11、表现出来。但是,在每一次具体的交换行为中,只能有两种商品发生交换,这时,一种商品(如一张弓)就排斥其他商品(如三张兽皮、两把斧头)充当表现商品价值(如20斤粮食)的材料。因此,在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态中,等价物是特殊的等价物。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态使商品价值的表现不完整、不统一,缺少共同的单位来表现商品价值。因此,直接物物交换的实现必须以交换双方相互需要对方的劳动产品为前提,这对商品交换来说是极困难的。3.一般价值形态随着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生产者逐渐把自己的商品先换成一种大家都愿意接受而又可经常用来交换的商品,然后再去换取所需的商品。这样,自发地逐渐分离出一种作为交换媒介的商品,商

12、品交换都通过这一媒介物进行。所有商品同时用一种商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就是一般价值形态,如一张弓、三张兽皮、两把斧头都与20斤粮食相交换,它们的价值均以粮食表现出来。商品的价值表现是简单的和统一的,因而是一般的。一般价值形态中的等价物成为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是所有商品共同的、一般的等价物。物交换发展为通过一般等价物作媒介的间接交换。4.货币价值形态货币的产生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往往采用不同的商品作一般等价物,如牲畜、皮革、蚌、贝、农具、猎具等,各种商品交替地、暂时地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但是,人们发现这些商品作一般等价物很不方便,具有质量不统一、不便分割或合并、携带储藏不方便

13、等缺点。而金属不仅可以避免这些缺点,还具有适宜作为货币的特点,例如,金属质地均匀,可任意分割或合并,经久耐磨不变质,量小价值大,便于携带和储藏等。因此,金属是表现商品价值最适当的材料,逐渐发展到由某种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成为货币商品,这就是货币价值形态。马克思的剖析以最完整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通过价值形式的发展推导出货币的起源,即货币是在商品交换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特殊商品,它是经过价值形态发展的各个阶段而产生的。四、货币的形态与演变货币自产生以来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这几千年的历史中,货币的形式随着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发展着。币材币材是指充当货币的材料或

14、物品。一般来说,充当商品货币的材料应具备以下这样一些性质:一是价值较高;二是易于分割;三是易于保存;四是便于携带。充当货币的材料价值较高,就可以用少量的货币完成大量的交易;易于分割是指货币材料可以自由分割,且分割后不影响其价值,以便为价值量不等的商品交易服务;易于保存是指货币材料不会因保存而减少价值,不需要支付费用;便于携带可以使货币在较大区域内媒介商品交换。但对某一种货币材料来说,上述四个要求也不是在任何时期都是同等重要的。从货币的发展史来看,历史上曾经有过许多种类不同的物品充当过货币。大致而论,货币材料的演变是从实物货币开始,发展到金属货币,再发展到货币商品的代表纸币和信用货币形式。这个货

15、币材料的演变过程,反映出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发展对货币材料的要求。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币材是沿着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这样的历史顺序而发展演变,但这并不说明它们之间有严格的此生彼亡的界限。如金属货币产生后,在某些历史时期,仍有实物货币同时使用,如中国唐代的钱帛兼行,就是金属货币和实物货币同时使用。实物货币实物货币是指以自然界存在的某种物品或人们生产的某种物品来充当货币。在中国历史上,实物货币种类很多,如龟壳、海贝、蚌珠、皮革、米粟、布帛、牲畜、农具等都充当过实物货币,其中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类是贝币,另一类是谷帛。贝币是中国最早的货币之一。它以产于南洋海域的海贝为币材。这种海贝

16、原来是用作饰物的,由于它坚固耐用,价值较高,携带方便,有天然单位,而被当作货币使用。贝的货币单位为“朋”,通常十贝为一朋。中国使用贝币的时间很长,从殷周时期开始,至秦始皇统一中国货币后废除贝币,使用了近千余年时间,在中国云南一带,贝币一直使用到清初。在亚洲、非洲、美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和国家,也都曾使用过贝币。谷帛也是中国历史上影响较大的实物货币。中国历史上用作货币的谷帛情况不同。谷只是用于零星交易,成匹的布帛则适于大额支付,以补铜钱之不便。即使在钱币广泛流通以后,谷帛的货币性亦未完全丧失,特别是在魏晋隋唐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宋代以后,银钱日益发展,谷帛杂货的货币作用亦未完全消失。然而以实物形式

17、存在的货币,并不能很好地满足交换对货币的要求。因为许多实物货币都形体不一,不易分割、保存,不便携带,而且价值不稳定,所以不是理想的交易媒介。金属货币以金属如铜、银、金等作为材料的货币称为金属货币。与实物货币相比,金属货币具有价值稳定、易于分割、易于储藏等优势,更适宜于充当货币。中国是最早使用金属货币的国家,从殷商时代开始,金属货币就成为中国货币的主要形式。就金属货币本身发展而言,以贵金属黄金作为货币材料是金属货币发展史上的鼎盛时期。黄金作为货币材料的历史比较长,如英国早在13世纪中叶就有了金币铸造,但是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则是在资本主义有了较大发展以后,历史上最早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是英国,开始

18、于1816年。金属充当货币材料采用过两种形式:一是称量货币,二是铸币。称量货币是指以金属条块的形式发挥货币作用的金属货币。金属货币出现后,最开始是以金属条块形式流通,这种金属条块在使用历史上使用的时间很长,典型的形态是白银。从汉代开始使用的白银,一直是以两为计算单位,以银锭为主要形式,银锭分为四种形式:一是元宝,也称马蹄银、宝银,每枚重约50两;二是中锭,也称小元宝;三是小锭,重约一二两到三五两;四是碎银,重量在1两以下。白银在使用时,每次都要验成色、称重量,很不方便。清朝中叶以后,为了便利商品交易,各地都建立了公估局,专门负责鉴定银元宝的成色和重量,宝银经过鉴定后,即可按批定的重量和成色流通

19、,交易时不必再随时称重和鉴色。但公估局的鉴定只在当地有效,到了外地,仍要改铸成当地通行的宝银重新鉴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银两制度的落后性。一直到1933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废两改元,才从法律上废止了这种落后的货币制度。铸币是铸成一定形状并由国家印记证明其重量和成色的金属货币。铸币的出现,克服了秤量货币使用时的种种不便,便利了商品交易。铸币最初形态各异,如中国历史上铸币的形状有仿造贝币而铸造的铜贝、银贝、金贝,有仿造刀状而铸造的刀币,有仿造铲状而铸造的布币等。最后铸币的形态逐渐过渡统一到圆形,因为圆形便于携带,不易磨损。中国最早的圆形铸币是战国中期的圜钱(亦称环钱),流通全国的则是秦始皇为统一中国货

20、币而铸造的秦半两,这种铸币为圆型,中间有方孔,一直沿用到清末。因为钱有方孔,所以,历史上称钱为“孔方兄”。西方国家金属铸币采用的是圆形无孔的形式,币面通常铸有统治者的头像。清朝末年,受流入我国的外国银元的影响,方孔铸币被圆形无孔铸币所代替。纸币纸币是国家强制发行流通的纸制货币符号。中国是世界上使用纸币最早的国家。公元10世纪,北宋就开始使用纸币交子。交子是在宋朝初期,四川商人为克服铁钱携带不便的缺点,联合发行的、可以兑现的纸制货币,后来因为发行人破产而改为官办,流通范围由四川省内扩展到省外。自交子流通开始,以后许多朝代也都仿照交子发行纸币。如南宋发行会子。北宋灭亡之后,金仿照宋交子发行了金交钞

21、,有大钞、小钞两种,大钞称贯,小钞称文。发行初期规定流通期限(为界),到期换发新钞,后来改为永久流通。元代流通的纸币是中统元宝交钞,是元代世祖忽必烈中统元年(1260年)发行的。明代发行的纸币“大明通行宝钞”流通了100多年,在中国历史上可称是流通时间最长的纸币。中国历史上流通过的纸币往往是和金属铸币一起流通,虽然有些纸币发行初期禁止铸币流通,但由于纸币发行过多,贬值速度快,最终还是恢复铸币的流通。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信用工具。信用货币的形式主要有商业票据、银行券和存款货币。关于商业票据及其信用货币的性质,将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论述,这里我们只论述银行券和

22、存款货币。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信用工具,是一种银行票据。最早的银行券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当时流通中的货币是金属货币,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而收进的货币是金属铸币,银行发放贷款时使用的也是金属铸币。但有些时候,当商人们急需贷款时,银行却又没有足够的金属货币去贷放。为了解决金属铸币的不足,银行就用发行银行券的形式向商人们发放贷款。由于银行券是由银行信用作保证,而且在当时,银行还承诺持有银行券的人可以随时到银行兑换金属铸币,银行券被普遍接受。对持有银行券的人来说,不仅可以同持有铸币一样进行支付,而且还免去了持有铸币的种种不便,如体大质重、不易保管运输、清点困难等,所以银行券广泛流通起来。银行券在流通的初期

23、是可以兑换金属货币的,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发行自己的银行券,后来由于小银行信誉不佳,不能保证兑现,他们发行的银行券也就渐渐地被一些资信雄厚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所取代。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金本位制大大削弱,银行券的兑现性受到了削弱。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后,金属货币制度彻底崩溃,银行券也不再兑现,变成了不可兑现的银行券。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流通使用中的货币都是这种不可兑现的银行券,而且银行券的发行权也由一国中央银行所垄断。信用货币还包括另外一种形式,即存款货币。存款货币就是指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银行存款,主要是指能够通过签发支票办理转账结算的活期存款。现代银行的一项

24、重要业务是为客户办理结算业务,充当支付中介。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是与社会经济生活节奏加快和大额交易的剧增分不开的。人们先把一部分款项存入银行,设立活期存款账户,客户根据存款余额可签发支票,凭支票进行转账结算或提取现金。当客户支付时,可根据交易额在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将支票支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可将这张支票交给其开户银行,将付款人账户的存款额相应转为收款人账户的存款。这样,通过存款账户间存款的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可签发支票的存款同银行券一样发挥着货币的作用,因此也叫“存款货币”。与银行券支付相比,用开立支票的方式进行转账结算,具有快速、安全、方便的优点,特别是在大额交易中,有时用银行券

25、进行交易是很难进行的。因此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转账结算占有重要的位置,绝大部分的交易支付都通过存款货币的转移进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家对金融业的控制也日趋加强。银行为了规避金融管制,提高竞争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业务种类。在存款方面,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许多存款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一定的货币性。信用货币的范围扩大了,不仅活期存款是货币,定期存款也具有了货币性。从实际操作上看,哪些是货币,哪些不是货币就不是那么容易区分了。运用付额度越来越大,次数也越来越多,签发支票、收付支票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巨大的财力支出。为此,人们利用电子计算机创造了一种更

26、为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这就是利用银行卡之类的卡片来记录人们的存款货币额,在支付时,既不需要现金也不需要支票,只需要出示这些卡片,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处理就可以完成支付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否是信用货币,尚待人们进一步统一认识。第三节货币的职能与定义货币的基本用途是作为“流通的巨大车轮,商业的重要工具”,为此,货币具备五大职能,即充当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价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前两个职能通称为货币的基本职能,后三个则是由基本职能派生而来的职能。一、价值尺度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一种价值单位或价值标准。所有商品和劳务的价值都可以用它来衡量和表示,如某种帽子的价值为10

27、元,某本书的价值为20元,如此等等。马克思依据劳动价值论对价值尺度职能进行解释,他认为各种商品都是劳动产品,货币显示的比例正是生产它们的劳动耗费的比例,货币使商品价值得到了体现。以货币衡量商品和劳务价值,大大简化了市场上商品交换价值的衡量问题。如果在物物交易条件下,商品种类为N,则交换比率总数为N(N-1)2,超过一定数量后,交换率将接近天文数字,计算极为耗时费力。而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人们只需比较商品之间以货币表示的相对价格即可,交换率将减至(N-1),计算时间大为节省。此外,各种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开支,都能用共同的货币表示、比较和计算,大大简化了会计工作。二、流通手段当货币在商品交易中起媒

28、介作用时,即充当流通手段,又可称为交换中介、流通中介。在物物交换条件下,只能在双方的需求和时间巧合之际,交易才能顺利完成,这种交易方式效率低、成本高, 也只能限于较简单的商品范畴内进行,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出现后,一个商品所有者先换成货币,再用货币换取所需要的商品,使交易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进行。这些节省下来的巨大人力、物力和时间,可以进行生产,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进社会福利。同时,由于商品交换已经割裂为两个独立的行为卖和买,并且有独立发展的可能,即卖而不买,不买就不能卖,如此推延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出现商品滞销、过剩等问题,引发经济危机。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既有利于

29、商品交易扩大,促进生产力发展,也孕育了经济危机的萌芽。三、价值贮藏手段货币出现后,商品买卖的行为得以分离。卖出商品者不必同时买入商品。卖者换得货币后,尽可保留和贮藏货币,直至有需要或最方便时才购入商品或扩大投资。换言之,货币代表了一般性的购买力,也就具有价值贮藏功能,即弗里德曼所说的“货币是购买力的暂栖处”。随着现代货币流通的发展,人们普遍采用银行存款和储蓄的方式贮藏价值,表明存款持有者具有从社会中取得相应数量的商品和劳务的权利,只是推迟行使这种权利。但这些商品和劳务并未退出经济活动的过程,而以各种方式用于生产、流通等环节,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要素。必须强调的是,货币要充分发挥价值贮藏职能,币值

30、本身必须保持稳定,否则,货币便丧失了价值贮藏功能,而贵金属和实物则成为保值工具。四、支付手段货币的支付职能又称之为延期支付的标准。货币作为一种共同为人们所能接受的价值标准,必然能够作为衡量长期性契约和借贷合约的基础,促进信用制度和借贷关系的发展。在商品流通中,就出现了以信用形式买卖商品的现象,即赊销。商品卖出以后,货币并未同时由购买者交到商品销售者手中,这时,商品销售者变成了债权人,购买者变成了债务人。当契约到期时,债务人将贷款偿还给债权人。在赊销中,货币作为价值的独立形态单方面转移,没有商品在同时同地与之相向运动。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范围扩展到商品流通之外,如赋税、地租由实

31、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各种劳务费用的支付,货币的借贷以及财政收入和支出,银行的存放款和工资的支付等等,都由货币执行支付职能。货币支付手段出现后,一方面,没有钱可以先进货,没有货可以先收钱,在时间、地区、行业之间大范围地调节资金和货物的平衡,使社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促使商品流通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由于赊销预付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债务链,一旦债务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断裂,都可能导致商品流通和社会再生产的困难,甚至酿成经济危机。五、世界货币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职能,这是随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增加,适应价值在国际间转移而形成的职能。世界货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国际间一

32、般支付手段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会引起相互之间的货币支付关系。由于这种货币支付具有相互关系,一般采取债务相互抵消以后,只支付差额的作法。2.国际间一般购买手段它不是直接作为交换媒介,只是国际之间惯常的事务关系发生破裂时,一国单方面向另一国购买,即普通商品与货币商品相交换。3.国际间转移财富的一般手段在国际关系中,当财富的转移不能以普通商品进行时,只能采用货币形式,如援助、战争赔款、资本输出等。4.充当国际储备再生产发展及应付国际收支逆差时都需要储备基金,这是世界货币贮藏手段的表现。在当代,除了黄金继续充当世界货币以外,世界货币正向多元化、分散化方向发展,如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瑞士法

33、朗、德国马克,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特别提款权(SDRS)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世界货币的作用。六、货币的界说关于货币定义的争论由来已久,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不少这方面的理论论争。这些争论,围绕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展开,即货币本质和货币构成。所谓货币本质,就是对货币的基本特性的精确表述,即说明“什么是货币”;所谓货币构成,则是依据货币本质而确定的货币范围。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运用和表现。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历来存在着两种对立观点,即“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货币金属论强调货币的内在价值,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货币名目论则否定货币具有内在

34、价值,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这两种学说显然具有片面性,只是看到货币的某些特点,没有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而马克思提出“一般等价物”理论,科学完整地概括了货币本质。1.货币金属论货币金属论又称“金属主义的货币学说”。该学说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必须具有内在价值;进而又认为货币必须是贵金属,货币的价值由金属的价值决定。货币金属论是一种最古老的货币理论,理论渊源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重商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已提出了朴素的货币金属论主张。他认为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衡量一切财物价值的尺度,并成为交换的媒介,是因为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同时,他又认为货币不是自发产生

35、的,而是由人们的协议或由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因而其价值是可以随意变更的,这属于货币名目论的观点。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货币理论包含着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萌芽。15世纪重商主义兴起,他们提出鲜明的货币金属论观点。他们认为,财富就是货币,货币也就是财富;生产只是创造财富的前提,国际间的流通才是财富的直接来源,因此,只有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货币数量。早期重商主义仅强调货币是财富,而晚期重商主义者(如托马斯孟)则进一步强调只有贵金属才是一国的真正财富。后来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也都是货币金属论的倡导者。他们竭力主张货币是一种商品,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只有金属货币才是真正的货币,

36、金本位制特别是金币本位制才是最理想的货币制度。他们认为,铸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面值,而是决定于铸币本身的含金量,因而他们反对用纸币和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也反对用降低铸币重量或成色的办法,人为地提高铸币的名义价值。货币金属论将货币这种特殊商品混同于普通商品,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价值贮藏和世界货币职能,而忽视了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他们认为货币必须具有十足价值,而忽视了货币同样是价值符号这一基本事实。2.货币名目论货币名目论又称为“名目主义的货币学说”。它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否定货币的内在价值,而仅从观念形态上分析货币的本质,主张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能够充当货币完全是由于国家授

37、予其权力。货币名目论是在与重商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主张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有巴本、贝克莱、孟德斯鸠和斯图亚特等。他们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名目主义货币学说。 货币国定论 又称货币法定论。该理论从国家法制的角度论述货币的本质。早期货币国定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巴本(1640-1698)。他在铸币论中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的权威规定,“由于国家的权威,才赋予铸币以价值。”他否认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铸币上的印鉴并非铸币重量或成色的证明,而只是“铸币价值的指令”。现代货币国定论的倡导者是德国经济学家克拉蒲(1842-1926)。他在1905年发表的货币国定理论一书中,主张“货币是法制的创造

38、物”。他认为,货币金属论只能说明足值的金属货币,而不能说明纸币等其他货币。他声称货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具有多少价值单位,则由国家的法制决定。货币国定论将货币这一经济范畴转化为法律范畴,犯了概念性错误。货币的产生及其价值决定受经济规律支配,绝不是国家法制的创造物。货币职能论货币职能论认为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它的价值来自于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货币不是因为有价值才投入流通,而是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才具有价值。英国的贝克莱在他的质问者书中写道:“难道金、银或纸币不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的记号或符号吗?难道货币实际上不只是转移和记载这种权力的符号或记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

39、做成都是无关重要的吗?”可见,他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可以用任何材料制成,纸币更优于金属货币,因为纸币的成本和流通费用明显低于金属货币。货币符号论货币符号论认为货币只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孟德斯鸠(1689-1755)曾倡导货币符号论,他说:“货币为表示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如银币为商品价值的符号一样,纸币则为银币价值的符号。”孟德斯鸠认为纸币是金属货币的符号是可取的,而说金属货币是商品价值的符号就大错特错了。金属货币和商品各自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金属货币是表现普通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而绝不仅仅是一种符号。货币观念论货币观念论从观念的角度来分析货币的本质,认为货币只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

40、。孟德斯鸠曾把货币分为真实货币与观念货币,真实货币具有一定的重量与成色,观念货币则为货币单位的名称。斯图亚特(1712-1780)在货币理论上把观念货币论发挥得更完全。当他着眼于货币的价值尺度说明货币的本质时,认为货币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他说:“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德国经济学家李夫曼也主张货币观念论。他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从本质上看,它只是一种无形的计量单位,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显然,货币观念论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而忽略了其他职能,并且混淆了价值尺度与价值标准两个不同的概

41、念。综观货币名目论的几种主张,基本错误在于只强调了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忽视了货币的价值尺度、价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从而否认了货币的商品性及其内在价值,仅把货币看成是一种符号。总之,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只从某一方面论述货币本质,都是与客观实际不完全相符的片面理论。3.马克思的“一般等价物”理论马克思的“一般等价物”理论在“货币的起源和演变”一节中已经详细论证,这里不再赘述。马克思认为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具体体现在: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普通商品直接以使用价值的资格出现,货币则以价值的直接体现物的资格出现,从而成为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特殊商品。货币具有与所有商品直接

42、交换的能力。货币不仅同普通商品一样,具有特定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它具有一般的使用价马克思从商品出发,在分析商品交换和价值形态发展的基础上,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又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全面地论述了货币的职能。对货币的本质进行了从现象到本质、从内容到形式的最为科学完整的说明。第四节货币制度及国际货币体系一、货币制度及其构成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从历史上看,各个时期的各个国家都曾用不同的法律形式对货币流通进行种种规定,目的是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使之能够正常地发挥各种职能。货币制度最早是伴随着国家统一铸造铸币开始的,规范、统一的货币制度随着资产阶级国家政

43、权的确立才得以建立,成为典型的币制。货币制度主要包括这样一些内容:规定货币材料、货币单位、流通中货币的种类、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以及准备制度等。规定货币材料国家在货币制度中首先规定哪些商品可以作为货币材料,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用金、银或金银共同作为货币材料就形成金本位制、银本位制或金银复本位制。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由哪种商品作为货币材料是由国家规定的,但国家的规定也是受客观经济发展过程制约和决定的,国家对货币材料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流通中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进行法律上的肯定。国家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指定某种商品作为货币材料,如果这样做了,在实际中也是不能长久的。(二)规定货币单位

44、规定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国家通常是以习惯形成的名称为基础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最初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材料本身重量单位名称是一致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货币单位名称和重量单位名称逐渐脱离,货币单位名称已经不再表示任何重量上的意义。规定货币单位的“值”,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就是规定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及成色。如英国1816年实行金本位制时规定:货币单位名称为“英镑”,1英镑含成色为11/12的黄金123.7447格令(合7.97克)。美国货币单位名称为“美元”,1934年1月规定其含金量为0.888671克。1914年中国的国币条例规定,货币单位名称为“圆”,

45、每圆含纯银6钱4分8毫(合23.977克)。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有些国家规定货币的含金量,有的则规定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固定比例。在黄金非货币条件下,货币币值则主要表现为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对国家来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把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水平。(三)规定主币和辅币主币就是本位币。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该国的法定价格标准。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铸成的货币,因而是足值货币,它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是一致的。但金属货币在流通中会磨损,使重量减轻,这样它的实际价值和名义价值就发生了偏差,实际价值就会低于其名义价值,如果任其流

46、通下去,那么足值的金属货币就不会再进入流通。为此各国对铸币都规定了磨损公差。磨损公差是磨损了的铸币实际重量与法定重量的差额,超过磨损公差的铸币将不再流通,而要收回重铸。辅币是本位币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它是本位币的等份,其面值多为本位币的1/10或1/100。辅币是专门为不足一个货币单位的零星支付使用的。在金属铸币流通时,本位币与辅币的铸造材料是不一样的。辅币用贱金属铸造,以节省流通费用。辅币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是不足值的铸币,它与主币按照法律规定保持固定的兑换比例,以保证其按名义价值流通。辅币的铸造权由国家垄断,铸币收入归国家财政所有,铸造数量也有一定限制。当流通中全部都是信用货币时

47、,主币和辅币已不存在足值与不足值的区别。(四)自由铸造、限制铸造自由铸造、限制铸造是针对金属货币流通而言。自由铸造是指公民可按照法律规定,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本位币,其数量不受限制,国家只收取少量造币费(如旧中国收6%)或免费(如英美等国)。同时,国家也允许公民将本位币熔化成金属条块。自由铸造本位币,对保持货币流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既可以防止主币金属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使本位币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一致,又可使流通中铸币量适应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当流通中的铸币量过多,出现其名义价值低于实际价值时,公民就将铸币熔化成金属条块贮藏起来;反之,公民则将金属条块铸成铸币投入流通,这就是

48、货币贮藏手段所发挥的调节货币流通量的蓄水池作用。限制铸造是针对辅币而言,即辅币只能由国家垄断铸造。辅币是不足值的货币,限制铸造可使铸币收入归国家所有,同时也防止滥铸辅币,影响主币正常流通,发挥作用。(五)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无限法偿是指具有无限的支付能力,即法律上赋予它流通的权力,不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受款人均不得拒绝接受。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资格。有限法偿即有限的支付能力,即每次支付超过一定的限额,对方有权拒绝接受。在金属货币流通中,辅币则为有限法偿。这是由于辅币是由贱金属铸造的,是不足值的铸币,但法律又规定辅币与主币之间有固定的兑换比例,如果辅币为无限法偿,人们都会用辅

49、币去支付,不愿用主币支付,造成主币从流通中消失。因此,各国对辅币的支付限额作出规定,如美国曾规定银币10分每次支付限额为10元,铜镍币为25分;中国过去的国币条例规定5角银币每次支付限额为20元,1角、2角在5元以内。但是,在向国家纳税和向银行兑换时,可不受此限制。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其他形式的信用货币,如商业票据、支票等一般不享有这种资格。(六)准备制度黄金准备是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金准备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坚实基础,作为金准备的贵金属往往集中于中央银行或国库。在金本位制度下,金准备的用途有三个:(1)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2)作为扩大或紧缩国内金属货币流通的准备金;(3)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在当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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