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行政执法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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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二六年十月说 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主管全市港口、港政、航政以及港口规划、建设等管理工作的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编制委员会“三定”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大连市港航管理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市港航立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二六年十月第一部分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行政执法依据一、本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 (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二)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1987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7年国务院令第237号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9号公布)4、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1985年国务院国发1985124号)(三)地方性法规1、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2004年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公布)2、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

3、(2005年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公布)(四)部门规章1、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3、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4、港口货物作业规则(交通部令2000年第10号) 5、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9月2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6、国际海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令2003年第1号) 7、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6年第1

4、号) 9、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10、海上客滚船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2年第1号) 11、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3号)12、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8号) 13、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22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16、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发布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及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交财发1993541号)17、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

5、3号)18、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交通部、商务部令2004年第1号)19、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20、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21、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1号)22、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5号)23、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1996年第7号)24、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10号)25、港口统计规则(交通部令2005年第13号)(五)政府规章1、辽宁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1991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1997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订) 2、

6、辽宁省水上旅游运输管理规定(1998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 3、大连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2003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4、大连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规定(2005年大连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公布)(六)规范性文件1、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交通部、发改委文件交水发2006156号)2、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交水发2003500号)3、渤海湾海上客运市场管理规定(交水发1998107号)4、港口深水岸线标准(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5号)5、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交水发19951178号发布,根据交水发1997522号修正)6、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交通部、财务部交运字199

7、0136号)7、辽宁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交通、财政、物价辽交船字1990527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0487号)9、大连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大港管发200448号)10、大连市港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大港管发200455号)11、大连市港口管理局行政罚款实施细则(大港口发2004119号)12、关于开展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大港口发200560号)13、关于对滚装运输车征收港口建设费的通知(大港口发2005168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乘滚装客船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的通知(大港口联发20059号

8、)15、关于印发大连市港口航运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港口发20061号)二、协助其它部门履行执法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9、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二)行政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公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三)政府规章1、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617 号) 2、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净空安全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0497号) 三、共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2号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

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公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二)地方性法规1、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2005年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告)(三)政府规章1、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199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2、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0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

11、48号)3、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5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86号)4、大连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2004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5、大连市行政许可决定申诉检举办法(2004年大连市人民政府第44号)6、大连市行政许可统计制度(2004年大连市人民政府第43号)7、大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2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8、大连市关于追究实施行政许可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的规定(2005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9、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2004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10、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试行规则(2004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4

12、2号)(四)规范性文件1、大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1998年11月2日大政办发)2、大连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大政发1991118号)四、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批复文件1、关于组建大连市港口管理局的批复(辽编发20038号)2、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港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0389号)3、关于调整市港口与口岸局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大编发20063号)4、关于市港口与口局内部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的函(大编办函200411号)5、关于调整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内设机构等事宜的批复(大编发200413号)

13、6、关于大连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列事业单位的批复(大编发200348号)7、关于大连市船舶修理管理处更改名称的批复(大编发200592号)8、关于成立大连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的批复(大编发200357号)9、关于成立大连市港口规费征稽管理处的批复(大编发200565号)10、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批复(大编发2004106号)11、关于调整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大编发200647号) 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图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负责全市港航行政管理和物流、口岸工作海港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处规划建设处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岗港口建设危险货

14、物作业场所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管理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岗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港口企业生产统计港口经营稽查及处理岗港口经营管理岗港口经营监管岗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岗港口建设统计和建设计划岗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稽查岗 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监管岗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岗港口规划管理岗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负责全市港航行政管理和物流、口岸工作大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大连市船舶修造管理处水路客运管理岗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岗水路货运管理岗水运服务企业管理岗船舶建造检验岗船用产品检验岗船舶营运检验岗船舶检验计费岗行政事业收费岗违法行为查处岗船舶修造监督稽查岗承修国际航行船舶许可管理岗船舶修造许可管理岗船舶修理许可管理岗大连市

15、港口与口岸局负责全市港航行政管理和物流、口岸工作大连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港口水域内采掘爆破管理岗试验检测管理岗工程档案审查岗监督申报受理岗监理行业管理岗施工行业管理岗行政事业收费岗工程备案管理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岗受理举报投诉岗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岗违法行为稽查岗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负责全市港航行政管理和物流、口岸工作大连市港口规费征稽管理处大连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中心大连市仓储处行业管理处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岗港口建设费监督稽查岗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岗水运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岗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岗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岗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岗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岗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

16、设管理岗仓储管理费征收岗仓储综合统计管理岗仓储物资分类管理岗仓储企业设立审核岗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规划建设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表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1规划建设处本市港口总体规划及各主要港区规划编制;负责全市各港区规划的审查及批复。职权执法行政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条“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一条“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后,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重要港

17、口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公布实施。”本市辖区内各港区一定时期内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港口总体规划及各主要港区规划;组织完成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港口总体规划上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依据港口总体规划对各主要港区规划进行审批;根据港口规划对本市港口、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的建设进行管理。2规划建设处港口岸线使用管理。职权执法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是,由国务院或者国

18、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在本市港口岸线规划区内建设港口项目、使用岸线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港口口岸局审批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视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和专家审查;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深水岸线的,征求海事部门意见后上报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上报交通部;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局批准;批复文件报省交通厅备案。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3规划建设处港口岸线使用监管。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

19、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资料,履行监督责任。”对许可批准的在本市港口岸线规划区内建设港口项目和其他使用港口岸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许可批准的港口、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建设和港口岸线使用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并建立检查档案;发现违法建设情况报主管领导并进行处理。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四条“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港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

20、行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督检查在本市港口规划区内建设港口项目和其他使用港口岸线的情况。现场检查港口、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建设和港口岸线使用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并建立检查档案;发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处理。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4规划建设处违反港口规划和建设问题的处理。职权执法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

21、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二)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本市辖区内违反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其他港口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使用港口岸线的单位和个人。检查发现违法建设的港口设施予以立案;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通知书,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处罚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5规划建设处港口建设统计和建设计划职权执法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

22、定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统计资料,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港口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港口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本市各区、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依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统计报表制度;收集、审核、汇总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的统计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月快报资料,按要求报送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6规划建设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职权执法行政确认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初步设计(一)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守交通部沿海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

23、件编制规定和内河航运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试行),支持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守交通部部属单位小型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并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定额;(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实行审批制度,按国家现行规定报项目主管部门或按第八条规定的管理权限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其他部门审批的应按第八条规定的管理权限报交通行政管部门备案;(三)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及概算调整报原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部门审批。大连市辖区地方立项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接受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初审意见;报

24、局审批。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海港管理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表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1海港管理处港口经营资质管理。职权执法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港口经营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3000吨级以上港口经营资质许可以及大连湾、大窑湾、鲇鱼湾、大孤山半岛、长兴岛区域内3000吨级以上港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区域内旅游港口的管理。区、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

25、门负责本辖区内3000吨级以下港口经营资质许可以及辖区内港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港口口岸局窗口受理申请;会同法规处、规建处、质量监督站书面审核上报材料;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现场勘验,据此,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复;中心窗口发放港口经营许可证;将批复文件抄送交通部等单位和部门。2海港管理处港口经营监管。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资料,履行监督责任。”对许可的6项港口经营事项和交通部许可的理货服务等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港口企业按照许可范围的经营行为;记录检查情况并建立检查档案;发现违法

26、经营问题,报请领导,及时处理。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本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可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对港口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地巡回检查港口企业对法律执行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档案;发现违法经营问题,报请领导,及时处理。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3海港管理处港口经营问题的处理。职权执法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

27、,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在经营活动中实施垄

28、断行为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检查发现港口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予以立案;两人以上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通知书,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处罚权限: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海港管理处港口企业经营统计职权执法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统计资料,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港口经营人报送的统计

29、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港口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本市各区、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依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统计报表制度;收集、审核、汇总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的统计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月快报资料,按要求报送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表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1安全监督管理处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六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有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

30、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大连市辖区内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等活动的企业。检查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档案;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监督企业限期整改。2安全监督管理处港口安全生产问题的处理。职权执法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31、法追究刑事责任。”大连市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等活动的企业。检查发现违法作业行为予以立案;两人以上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通知书,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处罚权限:根据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条件,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相应的罚款或通报。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3安全监督管理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职权执法行政许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第九条规定予以审核,作出予以认定或者

32、不予认定的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根据该港口经营人的危险货物作业能力确定认可作业的范围,并核发相应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对不予认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发放、管理。”大连市在港区内从事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项作业的港口企业。行政审批大厅受理申请后转送安全处审核;承办人现场核查,记录核查情况;提出承办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局颁发批复文件;由行政审批大厅核发批文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将批复文件抄送交通部等单位和部门。4安全

33、监督管理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对大连市规划港口区域内经许可批准的危险货物作业进行检查。检查许可批准的企业危险品作业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档案;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4安全监督管理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六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有特殊用

34、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交通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

35、、集装箱装拆箱等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对大连市规划港口区域港口企业从事的危险货物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港口企业危险货物作业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

36、档案。发现违法作业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及时处理;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5安全监督管理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问题的处理。职权执法行政处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的资质进行审验,发现其不再具备条件的,应当限期整顿,或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撤消其资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企业未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37、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一)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二)在港口装卸、储存国家禁止通过水运运输的危险货物的;(三)作业委托人未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提供危险货物名称、国家或联合国编号、适用包装、危害、应急措施等资料或上述资料申报不实;(四)作业委托人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有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五)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的。”对大连市港口企业未经许可、违反有关法规和强

38、制性技术标准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理。发现港口企业危险货物违法作业行为予以立案;两人以上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通知书,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处罚权限: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在港口经营活动中擅自从事其他危险货物的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6安全监督管理处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卫生除害场所管理。职权执法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

39、国港口法第十七条“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其与人口密集区和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大连市规划港口区域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卫生除害专用场所的港口企业。行政服务中心港口局窗口受理;受理人员初审,转交安全处审核;承办人现场核查,记录核查情况;提出承办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局颁发批复文件,由行政审批大厅核发批文及相应认可证。7安全监督管理处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卫生除害场所监管。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0、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对经许可的港口企业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卫生除害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危险品作业场所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档案;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7安全监督管理处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卫生除害场所监管。职权执法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其与人口密集区和港口客运设施的

41、距离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监督检查大连市规划港口区域内危险货物作业、卫生除害场所的建设情况。检查港口企业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情况;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档案。发现违法作业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及时处理。8安全监督管理处未经许可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卫生除害场所处理。职权执法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或者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

42、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大连市规划港口区域内未经许可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卫生除害场所港口企业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通知书,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处罚权限: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9安全监督管理处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职权执法行政确认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则的实施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为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港口设施规定保安等级,确保向其提供保安等级方面的信息并为防止发生保安事件提供指导;(二)规定并发布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所应涉及的各保安等级的基本保安措施;(三)批准经省、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和直辖市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已批准评估报告的后续修订;(四)批准经省、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和直辖市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和已批准计划的后续修订;(五)颁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六)在必要的情况下要求港口设施和船舶签署保安声明;(七)代表中国政府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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