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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安全生产评分细则一、事故指标控制1、年度内发生一般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2、年度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3、事故死亡人数指标突破县应急局下达的控制指标的,每增加死亡1人扣1分。二、年度安全工作1、列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度县级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的,考核等级优秀的不扣分,考核等级良好的扣0.2分,考核等级合格的扣0.5分,考核等级不合格的扣2分。2、未列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的,由县国资办参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文件要求进行考核。三、上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1、县政府、县国资办部署的有关工作不落实、不开展
2、的,每次扣0.5分;未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0.3分;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0.1分。2、不按时上报或故意迟报事故的,每次扣0.2分;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每次扣0.5分。以上事项扣完5分为止。党建工作评分细则一、党建工作(10分)1、列入县考核的,考核等级列第一档的不扣分,考核等级列第二档的扣0.3分,考核等级列第三档的扣0.5分,考核等级列第四档的扣1分。2、未列入县考核的,由县国资办参照部门考核要求进行考核。二、党风廉政建设(6分)1、考核等级列第一档的不扣分,考核等级列第二档的扣0.3分,考核等级列第三档的扣0.5分,考核等级列第四档的扣1分。2、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的每例扣0.1分
3、;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例扣0.2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每例扣0.3分;开除党籍及以上处理的每例扣0.5分。三、意识形态(4分)根据部门考核打分折算成相应分数。企业管理评分细则一、企业财务管理(-)财务数据、财务事项报送及时性1.企业未按时上报月度财务快报、快报分析报告,发生一次扣0.2分。2 .企业未按时上报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年报统计分析报告,扣2分。3 .企业未按时报送财务预、决算数据,扣1分。4,企业未按时报送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发生一次扣0.2分。(二)财务数据、财务事项报送合规性1.月度财务快报不按规定填写、数据存在重大瑕疵且没有相应说明的累积发生三次扣0.5分,
4、三次以上每发生一次加扣0.2分。2、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不规范、财务数据存在重大瑕疵且无相应说明的,发生一次扣1分。3、财务预、决算数据不按规定填写,存在重大瑕疵且无相应说明的,发生一次扣0.5分。4、企业重大财务事项不按要求填写,存在重大瑕疵且无相应说明的,发生一次扣0.2分。5、企业的财务报告被审计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且涉及保留意见的事项重大、无法表示意见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否定意见的,以上情况发生一次扣1分。二、资金存放管理(一)资金存放管理未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发生一次扣1分;当年度累计发生2次以上的,发生一次扣1.5分。(二)基本结算户未按规定开立的,发生一次扣1分;符合竞
5、争性存放条件的资金未实行竞争性存放的,发生一次扣1分;未按规定形式开展竞争性存放的,发生一次扣0.5分。(三)未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扣0.5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的,扣0.2分/人。三、投资管理事项(一)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的,扣2分。(二)需国资办审批的投资事项未报批的,发生一次视情扣0.5-2分。在年度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未按规定报批或备案的,发生一次视情扣0.5-2分。四、工资总额、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一)数据报送及时性企业应按时报送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企业未按时报送的,发生一次扣1分。(二)数据报送合规性企业应按照规定报送
6、工资总额预算、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数据,未按照规定填写数据、数据存在重大瑕疵且无相应说明的,发生一次扣0.5分。(三)执行结果的规范性1 .未按照有关制度和签订的责任书确定的规则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视情扣1-2分。2 .违规在工资总额预算外分配薪酬的,视情扣1-2分。五、职务消费管理(一)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台账的,未实行预算管理的,每项扣1分。(二)未按规定进行职务消费的,发生一次扣1分。(三)未按县国资办的检查要求进行整改的,扣2分。六、产权、重大资产管理(一)国有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企业发生国有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时应及时报送县国资办审批,未报送县国资办审批的,发生一次扣
7、1分。(二)产权登记管理企业应使用浙江省国资委国有产权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产权登记,如有使用该系统,每次产权变动需主动通过系统登记,并上报县国资办审核;如没有使用该系统,每次产权变动应主动申报材料至县国资办,由县国资办进行登记。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产权登记的,发生一次扣0.5分。七、风险管控(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未建立相关制度,或制度存在较大缺陷,导致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二)风险报告情况企业发生重大财务风险事项时,应及时向县国资办书面报告,说明风险事项的原因、过程以及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未及时报告的,每一起风险事项扣2分,报告不规范的,视情况扣1分以内。(三)责任追究有制
8、度,而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因未制定制度、制度存在漏洞或未严格执行制度,导致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扣1-2分;情况极为严重的,扣5分。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责任追究。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责任追究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八、监事会工作(一)会议列席情况企业应当通知监事列席企业召开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经营相关的重要会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供会议资料,未通知或未提供材料的每起扣0.5分。(二)报表提供责任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及经营管理活动信息,不得拒绝提供、隐匿和提供虚假信息,每发现一起扣1分。(三)交换意见落实情况对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
9、规定的问题,监事会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企业未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的每起扣2分。九、企业管理提升(一)组织管理。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公司管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不清的,每项扣02分。(二)制度建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子公司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员工考核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基本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每项扣02分。(三)客户责任。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造成质量事故或客户满意度严重下降的,每次扣0.5分。(四)社会责任。未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
10、评或处罚的,或被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扣0.5分。(五)员工责任。各项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每项扣0.5分。十、平安综治、信访维稳(一)列入县里考核对象的,以县里考核结果为准,换算成相应考核分。(二)未列入县里考核的,按以下方式扣分。1 ,发生涉稳事件后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每发现1起扣1分;2 .企业综治落实不到位,或发生涉稳事件、信访事件未及时妥善处置,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3 .发生一般性群体事件、刑事犯罪案件、影响经济秩序等案件,或发生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被媒体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并被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4,发生职工进京、到省、
11、市越级上访或集体访的,每发生1起扣1分。5 .年度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或查处的,每发生1起扣2分;6.年度内发生影响稳定的非正常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并被市领导批示批评或督查的,每发生1起扣2分。H一、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控制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数量,违反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增加中层职数、擅自超编用工的,每例扣1.5分。(二)根据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机构设置应报县国资办备案的,而未及时备案的,每例扣0.5分。(三)根据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用工应报县国资办核准后实施的,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
12、员工的,每例扣05分;应报县国资办备案的,而未及时备案的,每例扣0.5分。(四)县国资办国资监管系统中集团公司本级工作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不完整、录入错误或未及时更新的,每例扣0.5分。(五)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需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人员的,应开展报名受理、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工作,考试结果实行量化评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出现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聘的,每例扣0.5分。(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产生劳动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0.5分。十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按县项目档案检查考核扣分的5%折算在企业管理中扣分。十三、其他事项其他县国资办要求企业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企业未及时合规完成的;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以上事项发生一次根据情况扣0.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