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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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

2、者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法人和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15年第46号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办理,海关不再验核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四)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113

3、号公告)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四、实施机构:所在地海关五、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六、承诺办结时限:按所在地海关承诺时限办结七、结果名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八、结果样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证明(附件1)九、收费标准:无十、收费依据:无十一、申请条

4、件:(-)申请人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申请人还应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其他方式申请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其所属企业已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十二、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附件2)。通过多证合一”模式办理备案的,企

5、业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十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窗口办理: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原件。(二)所在地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要求的,海关予以备案。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申请人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的,所在地海关提供报关单位备案证明(见附件1)。十四、办理形式: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网上办理O次或窗口办理1次。十六、审查标准: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十七、通办范围:申请人可在全国任一地点登录单一窗口

6、”“互联网+海关”或“多证合一”平台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十八、预约办理:否十九、网上支付:否二十、物流快递:否二十一、办理地点:1 .纸质提交办理地点:所在地海关。2 .网上提交办理地点:“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企业资质”子系统(网址:http:WWW)及“互联网+海关”(网址:htlp:/OnI)“企业管理和稽查”子系统O3 .通过多证合一”模式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办理地点: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二十二、办理时间:4 )网上办理时间:24小时;5 二)窗口办理时间:各所在地海关工作时间。二十三、咨询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或所在地海关咨询电话。二十四、监督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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