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三方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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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三方协议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丙方(具体资格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拟合作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为明确乙方、丙方与甲方在达成的各项交易下的权利与义务,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L定义及解释1.1.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有如下定义:1.1.1.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在一项交易达成后,发生了不能控制的,并在达成该项交易前所不能合理预见且在事件发生后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自然或人为的灾害、武装冲突、恐怖行为、暴动、骚乱、传染病的暴发、罢

2、工或停工、交易或结算电子系统发生瘫痪或故障。1.1.2. 律”系指中国境内颁布且有效施行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且具有现行有效的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决定、批复、命令、规则、制度、通知、公告和任何类似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1.3. “远期结售汇交易风险揭示及客户确认函”系指甲方向乙方签署并提交的,甲方就交易状况、交易风险等情况予以确认,声明具备交易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自担能力的声明文件。其格式见本协议附件一。1.1.4. “交割”系指甲方与乙方按照事先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等条件在约定的交割日履行人民币结汇售汇交易。1.1.5. 割

3、日”系指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未来进行资金交割的银行营业日。1.1.6. 易”系指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和生效日之后达成的任何一项远期结售汇业务。117.“交易日”系指乙方与甲方达成一项交易的日期,以交易证实书中载明的日期为准。1.1.8. “展期”系指经乙方同意,将交割日向后调整的业务。1.1.9. “提前交割”系指甲方因交割期限调整的需求,乙方同意甲方将交易的交割日向前调整的行为。1.1.10. “宽限期”系指乙方同意甲方在确定的交割日前后特定时间段(区间)内进行交割的期间,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1111.“择期交割”系指在远期结售汇业务中,经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协议文件确定时间段(

4、区间)内选择进行交割的交割日,在该交割日,按协议文件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1.1.12. “平仓”系指当甲方发生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以方向相反的交易买入或者卖出外汇以终止交易合约的行为。1.1.13. “计算代理方”系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各类事项进行计算的协议一方当事人。1114.”交易指令授权函”系指乙方与甲方在叙做交易前,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的,就每笔交易的交易品种、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等条件进行预先约定的文件,其格式见本协议附件三。1.1.15. ”交易证实书“系指乙方与甲方就每笔交易达成后形成的,证实每笔交易的交易品种、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等条件的文件,

5、其格式见本协议附件四。1.1.16. “监管部门”系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及其各地分支机构。1.1.17. “结算金额”依据本协议第十九条的约定确定的金额。1.1.18. “终止事件”系指本协议第十七条约定的事件。1.1.19. “违约事件”系指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任何事件。1.1.20. “协议文件”系指连同本协议及其附件,包括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交易风险确认函、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交易授权书、交易指令授权函、交易证实书在内的所有文件及乙方与甲方以书面形式不时对上述文件的补充和修正。1.

6、1.21. “远期结售汇业务”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文件,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协议文件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1.1.22. “外汇管理局”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简称,为本协议目的,还包括其下属各分局机构。1.1.23. “营业日”系指银行开门营业(包括经营:外汇交易及外币存款)的一个日期。1.1.24. “有效凭证”系指监管部门规定的办理交易审批的有效单据。1.1.25. “账户”系指甲方于乙方开立的一个或多个账户。甲方未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得变更其合约中指定的账户(如有)。1.1.26. “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协议

7、而言,其范围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12本协议各标题只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妨碍本协议的解释。2 .合作内容2.1. 乙方根据甲方的真实业务需要,在进行完整的合规性审核后,通过丙方逐笔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平盘,对冲外汇敞口。2.2. 丙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远期结售汇产品报价,提供相应平盘交易及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资金清算服务。2.3. 乙方与丙方之间进行平盘交易及资金清算否由双方另行签署的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进行约定。3 .乙方权利义务3.1. 乙方应当在丙方处开立本外币结算账户,作为开展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的统一结算账户,并按照丙方远期结售汇的业务操作规则及主

8、协议的约定开展交易。3.2. 乙方根据丙方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参考报价向甲方公布远期汇率报价。3.3. 对于甲方的每一笔远期结售汇交易,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面的业务审核及履约审核,并对甲方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负责,并在交易到期时完成甲方与乙方的资金清算交割。3.4. 对于每一笔远期结售汇交易,乙方可依其自主判断,决定是否向甲方收取保证金作为其到期履约的担保。3.5. 乙方应将甲方的交易信息提供给丙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交易提出的展期或提前交割申请、甲方违约事件的发生等。4 .丙方职责4.1. 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远期结售汇业务报价服务。42根据与乙方签署的主协议的约定,为乙方进行远期结售汇

9、平盘交易,并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进行资金清算交割。4.3. 对不符合业务规定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业务申请,丙方有权拒绝或要求乙方补充材料。4.4. 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交易信息,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风险日常进行监控及市值评估工作,并于每月末或在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向乙方发送甲方交易明细及盯市信息。5 .交易开展的前提条件甲方及乙方已明确知晓,除非已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丙方无义务接受合作银行申请或与其开展交易:5.1. 与交易有关之本协议己经适当签署。5.2. 交易指令授权函已经适当签署并已提交给丙方。5.3. 乙方已在丙方开立人民币和/或外币结算账户,并保证在交割日,账户内余额能够支付为完成交易所需的全部人

10、民币和/或外币资金。5.4. 按照银行的要求,本协议的规定满足相应的履约保障安排。5.5. 银行认为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6 .甲方的声明及保证甲方特此做出以下声明和保证,且该声明和保证应视同在乙方每次按照协议文件的约定进行交易时,由甲方重复做出。6.1. 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文件,并已采取了任何充分和必要的行为以使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文件合法、有效。6.2. 其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其在协议文件项下的义务,均未且不会违反其已签署的其他任何合同或文件、任何适用的法律、公司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其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或安排

11、相抵触。63其保证其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如有)符合中国法律规定,报表真实、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其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或遗漏。6.4. 申请叙做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合规,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其按照乙方要求向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丙方对其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6.5. 其已向乙方披露其所知或应当知道的、对乙方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的重要的事实和状况。6.6. 其向乙方披露的与交易相关的基础资产、负债或相关业务是真实的,且未存在任何隐瞒、欺骗或造假情形。67其具备独立评估交易风险的能

12、力,能够对交易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税务、会计和其他事项自行调查评估(不依赖乙方的意见),且充分认识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判断进行交易。6.8. 保证不存在对甲方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或事件。7 .计算代理方在本协议项下,合作机构为计算代理方,负责本协议项下甲方各项交易相关数值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各项交易市价的当前亏损及潜在亏损、结算金额等。8.1.甲方与乙方开展交易的,须向乙方提交交易指令授权函,合作银行经过审核后,认为符合开展交易条件的,应向将经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的交易指令授权函提交丙方,丙方则根据交易指令授权函内容达成交易,签发交易证实书。

13、82若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实际成交时交易条件与甲方提交的交易指令授权函的要求不一致,乙方应及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认可的通讯方式与甲方重新确认交易条款。该等重新确认交易条款的电话录音、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认可的通讯资料应视为双方达成交易的直接证据。乙方与甲方确认交易条款后,应当根据第8.1条的规定重新向丙方提交交易指令授权函。83丙方应在交易达成后向乙方于本协议签署页列明的地址签发交易证实书。乙方应当在收到交易证实书并核对无误后,将经其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的交易证实书送达至甲方于本协议签署页列明的地址。1.4. 乙方的雇员未被授权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委任其为代理以签发交易指令授权

14、函。9 .履约保障安排9.1. 乙方可依自主判断,决定是否要求甲方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并另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10 .交割10.1. 甲方申请与乙方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每笔交易时,均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全部有效凭证,并保证其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10.2. 因甲方的实际外汇收支期限、金额等与交易指令授权函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履约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与损失。10.3. 甲方在交易履约时应以约定远期交易价格的合约本金全额交割,不得进行差额交割。10.4. 甲方应当依据交易指令授权函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交割,不得以其它外汇收支进行充抵。10.5. 甲方应保证在交割

15、日前的一个营业日,其结算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交割义务,若甲方结算账户资金不足的,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保证金账户中余额不足的,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有权从甲方开立在乙方及其总行(或总社)系统内各分支机构的部分或全部存款账户中扣划相关金额。10.6. 若交易履约时的交割日不是营业日,则应在交割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交割;若交割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不在交割日所在的月份,则应在交割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交割。10.7. 乙方应保证在交割日,其在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以确保业务的正常交割。若乙方结算账户资金不足的,乙方授权并同意丙方有权从其开立在丙方及其总行系统内各

16、分支机构的部分或全部存款账户中扣划相关金额。IL提前交割1.1. .本条所称提前交割包括全额或部分提前交割。甲方需提前交割时,应至少于原交割日前的三(3)个营业日(不包括宽限期)通知乙方并签署展期/提前交割交易指令授权函。1.2.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展期/提前交割指令授权函后,应按照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提前交割要求的,将经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的展期/提前交割指令授权函提交丙方,丙方则根据展期/提前交割指令授权函内容达成交易,签发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1.3. .乙方应当在收到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并核对无误后,将经其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的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送达至甲方于本协议签署页

17、列明的地址。1.4. .展期/提前交割交易指令授权函一经丙方接受并签发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原交易项下的交易要素即被取代并以此执行。1.5. .提前交割不适用择期交割的交割方式。1.6.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甲方提前交割。12 .宽限期12.1. 对于任何交易,甲方可向乙方申请交割日前后两(2)个营业日为适用的宽限期,如乙方同意甲方适用宽限期,则甲方在宽限期内进行的交割,视同正常履约交割。12.2. 若甲方在本条所称的宽限期届满后仍无法交割,也未向乙方办理展期申请的,乙方有权向丙方发出书面通知,申请对交易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强制平仓形成的亏损由甲方承担。12.3. 宽限期不适用于择期交

18、割的交割方式。12.4.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甲方适用宽限期。13 .展期13.1. 本条所称展期包括全额或部分展期。若发生商业合同、信用证或托收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合理事由需要对交易进行展期时,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13.1.1.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原定交割日之前三(3)个营业日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署展期/提前交割交易指令授权函。13.1.2. 按照合作乙方的要求,将追加担保物通知书中确定的保证金追加金额支付到其在乙方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13.2. 展期应当按照新的履约价格执行。甲方同意,在展期的交易日及原交易交割日,本协议三方之间均不发生任何损益交收,展期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延

19、后至展期交易的交割日予以交收,溢出保证金亦不予退回。13.3.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展期/提前交割指令授权函后,应按照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展期要求的,将经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的展期/提前交割指令授权函提交丙方,丙方则根据展期/提前交割指令授权函内容达成交易,签发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13.4. 乙方应当在收到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并核对无误后,将经其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的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送达至甲方于本协议签署页列明的地址。13.5. 展期/提前交割交易指令授权函一经丙方接受并签发展期/提前交割交易证实书,原交易项下的交易要素即被取代并以此执行。14 .甲方违约事件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况

20、之一的,即构成甲方的一项违约事件:14.1. 甲方未能根据交易证实书的规定办理交割或不符合交割条件,或截止至交割日下午时前,乙方无法获得甲方履约意向的。14.2. 甲方无法在交割日或宽限期(如适用)内按交易证实书进行全额履约或仅进行部分金额的履约的,且乙方不同意对甲方无法履约的部分进行展期的。14.3. 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补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14.4. 甲方发生其与乙方签署的授信协议/担保合同(若有)项下违约的。14.5. 甲方未遵守在本协议或相关文件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或被证明在重大方面存在不真实或不正确或有遗漏或具有误导性或已被违背。14.6. 甲方卷入清算、破产、重整、接管等法

21、律程序,或发生被指定接管人、管理人、托管人或类似人员等情形,或其资产或收入遭遇上述程序或情形。14.7. 甲方卷入任何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或遭遇该类程序的威肋,并且有可能限制或对甲方履行、执行或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乙方判断)。14.8. 甲方的全部或主要资产或收入或任何账户被扣押、查封、征收、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者甲方的经营、资产或财务等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由乙方判断),或发生其他情况导致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由乙方判断)。14.9. 甲方利用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方串通损害乙方或丙方利益。甲方在以其为当事人

22、之一的其他协议或文件项下发生违约事件,或甲方在其他融资文件下被宣布提前到期,或甲方在任何担保文件(如有)项下发生违约。14.10. 任何担保人否认担保文件的效力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或任何担保文件未成立、被撤销、被解除或被宣布无效或不再具有可执行性(但因清偿本协议项下的到期债务而导致担保消灭的情形除外)。14.11. 甲方未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办理交易履约所需的全部有效凭证。14.12. 甲方办理交易的外汇收支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14.13. 甲方发生其他违反协议文件或相关监管部门管理规定的行为或事实。或发生任何其他情况或行为,并在乙方看来有可能对甲方的履约能力或合作银行利益造成不利影

23、响的。15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的,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15.1. 扣收甲方缴纳的保证金(如有)来抵偿甲方对乙方可能负有的任何债务。15.2. 根据本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宣布提前终止任何或所有未完成的交易并及时告知丙方。15.3. 对相关交易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并根据采取平仓措施当日的市场价格进行反向平盘交易,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若产生收益则归合作银行所有。15.4. 向甲方追索全部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16 .乙方与丙方的违约事件及处理16.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则构成乙方的违约。银行有权扣收其在本合作业务项下的授信额度

24、,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162若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则构成丙方的违约。银行应当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17 .终止事件甲方或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一项终止事件:17.1. 在一项交易达成后,由于适用法律的变动与行政行为导致该方或其他方(“受影响方”):17.1.1. 履行该交易项下的支付义务变得不合法,或收受关于该交易的款项变得不合法,或遵守关于该交易的本协议下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变得不合法;或17.12履行与该交易有关的履约保障安排约定的任何实质性义务变得不合法。17.2. 在一项交易达成后,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该方或其他方

25、(“受影响方“)履行该交易项下的支付义务、或收受关于该交易的任何款项、或遵守关于该交易的本协议下的任何其他实质性条款变得不可能或不切实际。18 .终止事件的处理18.1. 受影响方应在获悉终止事件后,立即通知非受影响方该终止事件的发生及所有受影响交易的明细,并在发出通知后的十(10)个营业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8.2. 在非受影响方获悉终止事件,且未收到受影响方的终止事件通知时,非受影响方有权通知受影响方;受影响方应在通知生效后五(5)个营业日内予以回应,并在通知生效后十(10)个营业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8.3. 交易任何一方可在终止事件通知生效后进行协商,以避免受影响交易的提前终止。1

26、8.4. 当交易任何一方无法就终止事件的处理方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且届时该终止事件仍然持续的,非受影响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19条的约定,宣布提前终止任何或所有的未完成交易。19 .提前终止的金额结算19 .L交易任何一方将按以下方式确定提前终止日:19.1. L当发生本协议第14条所述违约事件且该违约事件仍然持续,合作银行有权发出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通知,通知甲方该违约事件的发生,并指定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日一旦被指定后即不可撤销或更改。所有被终止交易将在指定的提前终止日终止。19.1.2. 当发生本协议第17条所述终止事件时,非受影响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并指定提前终止日。若交易任何

27、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以先生效的通知中指定的提前终止日为准。提前终止日一旦被指定后即不可撤销或更改。所有被终止交易将在指定的提前终止日终止。19.2. 甲方应按照提前终止应付额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实际履行支付义务,否则,则应当以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按实际迟延支付天数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违约金。20 .扣划约定20.1.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对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未支付的任何款项,乙方有权直接扣划甲方开立在银行及其总行(或总社)系统内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内的资金用以清偿该款项。20.2. 一旦因该等扣划行为涉及需要进行货币汇率折算的情形时,则甲方无条件授权乙方按照自行确定的汇率进行换算,汇率风险

28、由甲方自愿承担。20.3.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对于乙方因向丙方支付而未支付的任何款项,丙方有权直接扣划乙方开立在丙方及其总行系统内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内的资金用以清偿该款项。2L免责事由1.1. .乙方因遵守监管部门要求导致不能或延误执行甲方的交易指令,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 .甲方及乙方在此同意,提交给银行的交易指令授权函应容许银行有充裕的时间操作,银行不需为因系统未有充足的时间和/或计算而导致的任何交易失败承担赔偿责任。213丙方并非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交易的受托人或顾问,甲方在本协议下开展的任何交易均不依赖来自于丙方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通讯(如有),甲

29、方不以上述通讯(如有)作为开展本协议下任何交易的意见或建议,也不会将上述通讯(如有)视为本协议下任何交易预期收益的担保或保证。丙方对甲方与乙方之间进行的本协议下任何交易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2 .转让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协议文件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23 .不放弃乙方与丙方未行使、延迟行使或部分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应被视作其已经放弃了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也不应被视为其已经放弃了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进一步或继续的行使。24 .通知及送达24.1. 除非本协议或协议文件另有约定,本协议一方发往其他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协议签署页列明的地址,

30、直到任何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为按主要营业地址挂号寄发后的第七(7)个银行营业日;如果是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果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丙方或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均须在收件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丙方或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加盖公章)以当面送交或邮寄于丙方或乙方的方式加以确认。24.2. 甲方及乙方同意,对其提起任何诉讼而发出的传票和通知,只要发送至本协议签署页列明的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与丙

31、方,对乙方与丙方不生效。25 .风险确认甲方对本协议项下交易的特性和风险有全面地认识,并已向乙方签署并提交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风险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一)。甲方完全基于自身的判断进行投资,并愿意承担本协议交易项下的风险。上述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26 ,不存在交易推荐甲方未将乙方提供的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信息(书面或口头)视作投资建议或保证,从而做出交易决策。27 .电话录音甲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与甲方于从事本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的交易过程中进行之所有电话谈话,将可能会被乙方录音。甲方及乙方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与本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的争议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

32、录音作为证据。甲方及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定期销毁这类录音。28 .授权事项28.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向乙方填制附件二所列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授权书,明确其从事本协议项下交易的被授权人员名单、被授权签章样章及其权限范围。甲方均应当保证其被授权人员签字样本、签章的真实性。28.2. 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交易授权书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管辖。如因甲方被授权人员签字、签章的真实性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若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的,则均由甲方自行承担。28.3. 甲方若需要对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交易授权书所列事项进行修改的,应当在修改后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不发生效

33、力。29 .单一协议本协议及协议文件构成双方对交易单一的、全部的约定和理解,并取代与此有关的所有口头交流和所有先前的书面协议。本协议与交易证实书约定不一致的,以交易证实书为准。30 .适用法律及管辖30.1.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30.2.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享有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31 .生效、变更和解除31.1. 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31.2.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本协议

34、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31.3.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根据内部政策的调整,随时与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同意与乙方在任何一笔交易项下的权利义务自动终止并提前交割。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31.4.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31.5. 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甲方均不得对本协议的附件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也不得将本协议的附件用于任何除与丙方开展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以外的用途。签署时间:年月曰甲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附件一: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风险确认函(略)附件二:远期结售汇合作业务授权书(略)附件三:交易指令授权函(略)附件四:交易证实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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