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966154 上传时间:2022-12-2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3.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核定范围: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入统当月起12个月计;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入统当月起24个月计。第七条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兑付流程(一)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二)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市(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1-12个月完成投资及13-24个月计划投资等相关情况后,联合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核定范围:计

2、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入统当月起12个月计;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入统当月起24个月计。第七条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兑付流程(一)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二)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市(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1-12个月完成投资及13-24个月计划投资等相关情况后,联合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核定范围: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

3、入统当月起12个月计;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入统当月起24个月计。第七条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兑付流程(一)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二)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市(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1-12个月完成投资及13-24个月计划投资等相关情况后,联合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核定范围: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入统当月起12个月计;计划技术改

4、造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入统当月起24个月计。第七条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兑付流程(一)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二)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市(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1-12个月完成投资及13-24个月计划投资等相关情况后,联合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核定范围: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入统当月起12个月计;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

5、按入统当月起24个月计。第七条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兑付流程(一)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二)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市(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1-12个月完成投资及13-24个月计划投资等相关情况后,联合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核定范围: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入统当月起12个月计;计划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入统当月起24个月计。第七条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兑付流程(一)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二)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市(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1-12个月完成投资及13-24个月计划投资等相关情况后,联合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