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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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人社联2022)5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动广播电视工程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省广播电视行业人才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2、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4月24日吉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分

3、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第四条全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由省广播电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受聘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第六条申报上一层级职称,需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年限以省人社部门规定为准,在基本条件中不再规定。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 .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2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

4、处分期内的人员。3 .审查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业绩成果、伪造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4 .与职称申报相关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第三章申报人员评审条件第八条技术员(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第九条助理工程师(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四)具备硕士学位

5、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第十条工程师(一)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二)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三)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四)

6、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L参与制定和实施相关系统(至少包括融媒体中心、广播或电视播控中心、大型活动的现场直播系统、监测监管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发射中心、微波站或微波传输网络、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网络或传播视听节目的信息网络、数据中心中的1个)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并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工程项目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2.参加并完成过技术系统指标测试或覆盖收测项目的全过程;3,参加过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4.参与承担研究性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果;5,参与广播电视相关系统、设备、仪器的研发、设计、生

7、产;6 .参加过对行业相关的系统或产品的技术计量检测工作;7 .参与完成过广播电视行业内的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工作,并能运用信息技术理论知识从事行业技术工作;(六)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第十一条高级工程师(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

8、重要成果。(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L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2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3 .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4 .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5 .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6 .主持或为主完成过技

9、术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调整或指标测试;7 .主持或为主完成过相关技术系统(至少包括融媒体中心、广播或电视播控中心、大型活动的现场直播系统、监测监管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发射中心、微波站或微波传输网络、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网络或传播视听节目的信息网络、数据中心中的1个)的总体设计和安装调试,并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8 .独立或为主完成过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指标测试或1个以上发射台覆盖的完整收测;9 ,主持或为主参加过广播电视设备选型方案的制定、论证、及设备的鉴定、测试、验收;10 .主持或为主参加过重大项目的多功能应用开发、生产、工程施工全过程;11 .主持或为主参加过对广

10、播电视设备及产品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全过程;12 .独立或为主参加完成过广播电视行业内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工作,能熟练地运用信息技术理论知识、开拓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行业中应用的新领域。(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六)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

11、荐破格申报。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一)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L主持研制开发的

12、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3 .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4 .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5,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五)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13、第四章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第十三条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在广播电视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从省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限要求。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广播电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第五章职业资格和高技能人才贯通申报第十四条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广播电视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对应职称层级详见国家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专业

14、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第十五条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领域一线岗位,从事广播电视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第六章申报和评审第十六条本人申报与承诺。申报人员应向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有关程序申报。同时承诺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十七条单位审核与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内容,在本单位公众场所或工作网站进行不

15、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复审并加盖印章。第十八条驻吉林省中直单位委托我省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第十九条评审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公示。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资格证书。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文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年”均指周年。第二十二条继续教育、基层连续工作服务年限的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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