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2066638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3.4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ppt(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民法的根本原那么,民法的根本原那么,学习目的,民法根本原那么贯彻民法的始终,是促进民法实现的有效工具。我国民法确立了平等原那么、意思自治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公平原那么和公序良俗原那么。重点与难点: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功能 意思自治原那么与公序良俗原那么的界限主要外语词汇:民法根本原那么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老实信用原那么 principle of honesty&credibility意思自治原那么 principle of autonomy of the will,学习目的 民法根本原那么贯彻民法的始终,是促进民法实现,一、民法根本原那么的概

2、念和特征,民法根本原那么概念:是指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根本准那么,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根本准那么。民法根本原那么的的特征:1、内容上的根本性2、效力上的贯穿始终性3、形式上的非标准性4、功能上的补救性,一、民法根本原那么的概念和特征民法根本原那么概念:,二、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功能,1、立法准那么 2、行为准那么 3、审判准那么 案例:青春损失赔偿费案 4、漏洞补充 例如:出租营业场所后业主的通知义务,二、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功能 1、立法准那么,三、民法的根本原那么,一平等原那么1、民事主体的民事身份平等2、民事主体的意志平等 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案例:枣庄市山

3、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改变供水方式案 3、民事主体的权利平等4、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时机平等,三、民法的根本原那么一平等原那么,二意思自治原那么,1、思想自愿2、行为自由3、自己责任,二意思自治原那么1、思想自愿,三老实信用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讲老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老实信用原那么被称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主要内容: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之前应有善意的心理状况,并以此为出发点,三老实信用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2、民事活动不为欺诈行为,不躲避法律,不曲解合同条款3

4、、民事活动之后,尊重交易习惯,履行附随义务 如出租房业主怠于通知4、民事主体弄虚作假,承担民事责任案例讨论:打井工程款纠纷案,2、民事活动不为欺诈行为,不躲避法律,不曲解合同条款,甲明知自己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知。3、审判准那么4、民事主体弄虚作假,承担民事责任民法根本原那么贯彻民法的始终,是促进民法实现的有效工具。但在开庭前,方罗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方某自愿向法院撤回起诉;2、行为准那么居民对这种擅自更改供水收费方式感到极为不 满,曾屡次要求物业管理处纠正其强制住户按楼道为其收取水费 的做法,而物业管理处对此置之不理。?民法通那么?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

5、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方案,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甲、乙是邻居,甲疾病住院急需钱,乙拿出1万元送上门并说:“先用着,以后再说。民法根本原那么的的特征:3、民事活动之后,尊重交易习惯,履行附随义务甲某在机井完工后,与乙村委会结算,双方确定了工程款。但在开庭前,方罗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方某自愿向法院撤回起诉;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二、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功能案例研讨一:枣庄市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擅自改变供水收费方式案自由之限制,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案例:成都“凶宅买卖案,思考:该房能不能退?退房的法律

6、依据是什么?,甲明知自己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五公平原那么,公平原那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及民事责任承担等。?民法通那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那么。,五公平原那么公平原那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1、民事主体资格的公平赋予2、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利益的衡平与公允调整3、民事责任的正确、合理归责4、公力救济的合规、迅速案例:甲、乙是邻居,甲疾病住院急需钱,乙拿出1万元送上门并说:“先用着,以后再说。后甲病愈,乙追要1万元钱,甲称受赠之钱可以不还,但乙称当初

7、是借钱给甲,现要追还。思考:此处对乙的意思表示该如何解释?,1、民事主体资格的公平赋予,六公序良俗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方案,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性质:授权型规定目的: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那么判决该行为无效,六公序良俗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二條 適用習慣之限制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第十七條 自由之保護 自由不得拋棄。自由之限制,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案例评析,

8、台湾地区民法典:,思考题:1、简述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内涵2、试论述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功能3、简述我国民法中的几个主要的根本原那么4、试论述意思自治原那么与公序良俗原那么的界限课堂练习:选择题:甲明知自己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知。一日,乙在驾车送货因刹车不灵导致翻车事故。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那么?A自愿原那么 B等价有偿原那么 C老实信用原那么 D公平原那么,思考题:,案例研讨一:枣庄市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擅自改变供水收费方式案,2002年3月,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未与居 民协商,就以水费亏本为由,擅自将执行几年的“抄表到户、计 量向用户收费改为只抄单元总表

9、,并强制要求居民轮流收费,否那么就停止供水。居民对这种擅自更改供水收费方式感到极为不 满,曾屡次要求物业管理处纠正其强制住户按楼道为其收取水费 的做法,而物业管理处对此置之不理。2002年8月,在收取水费过程中,物业管理处以居民所居住的楼道没有交齐水费为由,锁死了供水闸门,停止供水。同月,当地居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物业管理处及其上级山亭区房建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恢复供水,并在以后的管理中实行抄表到户,计量收费。问:法院该如何处理?,案例研讨一:枣庄市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擅自改变供水收费方式案,案例研讨二,甲、乙是邻居,甲疾病住院急需钱,乙拿出1万元送上门并说:“先用着

10、,以后再说。后甲病愈,乙追要1万元钱,甲称受赠之钱可以不还,但乙称当初是借钱给甲,现要追还。问: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何在?,案例研讨二甲、乙是邻居,甲疾病住院急需钱,乙拿出1万元送上门,案例 研讨三:打井工程款拖欠案,1996春,甲某与乙村委会口头约定由甲某为乙村委会打农用机井9眼,井深每米乙村委会支付工程款70元。甲某在机井完工后,与乙村委会结算,双方确定了工程款。在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县、乡会议精神,每打一眼农用机井,县财政部门拨发补助款500元,双方约定等上级补助款下发时再付,但未约定利息。乙村委会在2000年7月7日给甲某出具证明夕证明了上述事实经过。此后,因县财政部门一直未下拨农用补

11、助款,原告多次向乙村委会催要余下的工程款4 500元,乙村委会都以补助款未到位为由拒付。,案例 研讨三:打井工程款拖欠案 1996春,甲某与乙村委会口,原告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我经营的打井队为乙村委会打机井9眼,乙村村民已经使用多年,但其仍以工程款补助未下发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其利息。被告乙村委会辩称,原告甲为我村打9眼机井属实,我方也支付了局部工程款,余下4 500元未付。但在工程结算时,我们双方已经约定,按县乡会议精神,每眼机井由县财政补助500元,等到县财政部门的补助款拨发后我们才能支付给原告剩余的工程款。问: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12、何在?,原告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我经营的打井队为乙村委会打机井9眼,青春赔偿费案例,2003年7月,方某来到法院起诉,要求恋人罗某归还他于 2001年 10月22日向方某所借的10万元人民币,并有借条为证。借条写明:“借到方某人民币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正,此款定于2002年12月底还,不计利息。现在双方发生矛盾,方某希望罗某能及时还钱。但在开庭前,方罗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方某自愿向法院撤回起诉;撤诉后,罗某作好家庭成员工作,然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罗某给方某出具的10万元借条,系当时罗对方的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承诺,此条在双方结婚时销毁。方后于8月 1日撤诉。,青春赔偿费案例2003

13、年7月,虽然罗某进行了承诺,但两人仍未和好、结婚。2003年9月,方再次起诉,要求罗归还借款。罗在审理中辩称方实际并未借款给自己,而是当时方某以要到有关部门揭发其有作风问题相威胁,迫使其出具的借条。一审法院最终以罗无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在受胁迫情况下出具等为依据,判决支持了方的请求。,虽然罗某进行了承诺,但两人仍未和好、结婚。2003年9月,方,罗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二审认为,罗方二人达成的协议书第三条明确指出,罗给方出具的借条系罗对方的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承诺,这直接否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借款关系存在的事实。罗与方约定的所谓“青春损失赔偿费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还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公序良俗的原那么

14、要求,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判决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一二审的诉讼费用也由方某负担。思考: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案例: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1994年,黄永彬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黄的妻子蒋发现这一事实以后,进行劝告但是无效。1996年底,黄永彬和张学英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案例: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2001

15、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黄永彬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 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蒋的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黄即,民法的基本原则课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