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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键入文字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全心全意为学院服务二零一三年一月前言为了完善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工作制度、确保社联各个机构的正常化运转,保证社联内部的纪律性,提高社联干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为社团服务、为学院服务,根据社联的工作环境、状态,特编写此工作制度汇编,加强社联的内部管理。此汇编包括社联章程、部门简介、部门职能、干部评优、社联使用表格标准等等一系列的细则,需定期组织社联干部对此制度汇编进行学习,并将此汇编列为社联干部升职考核题库,确保社联在未
2、来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本次汇编,资料不充足,需要未来社联的各届干部不断加强和完善,也希望未来的干部们能在课余抽出时间,加强对此汇编的学习,切实做到一个优秀的社联干部。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2011级主席团第一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型学生活动指导机构,同时也是全院学生社团最高权利机构。作为党、团组织得到助手,作为先进青年拓展兴趣爱好的群众性组织,社联担负着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
3、彩的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目标,为广大同学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舞台的职能。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12年11月,现有注册社团20余个。为了更有力地组织及更好地服务于社团,社团联合会以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社联理事会是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常设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部、财务部、调研中心、发展部、监督部、外联部等部门,争取以最佳的组织架构来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社联主要负责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各学生社团合法、有序地开展社团活动;进行学生社团登记和注册工作,审批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检查和监督计划的落实;积极地强化其服务与沟通作用,尽可能地保障校内外社团
4、之间,以及社团与同学之间信息渠道的通畅,以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第二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全院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负责管理和协调院内各学生社团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社联直接受共青团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管理。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
5、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生社团开展的一切活动应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学院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体育娱乐等活动,来实现我院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目标。第四条:本院学生社团分为院级和系级。院级学生社团有社联具体负责注册登记、监督、考核、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系级学生社团由社联具体负责注册登记、工作协调、年终评优等,由所属系团总支管理。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及变更第五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成立院级学生社团必须像学院社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威胁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同时提供下
6、列文件备案。1、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社团性质和宗旨、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权利与义务、社团管理条例、活动组织原则、财务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社团章程不得与社联章程相违背)。2、社团成立申请表。3、社团发起人简历及系部意见。4、社团筹备组成员简历以及系部意见。5、指导老师意见、6、院级社团挂靠某个单位的,应由挂靠单位党支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二)申请成立社团的报告及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由社联审查,报院团委审批后即告正式成立。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院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三)申请成立院级社团,须报所在学院党总
7、支审批,并经社联认真核对,交由院团委备案。第六条:批准成立的院级社团每年必须到社联注册方能开展活动,社团注册的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由社团负责人提交本学年发展计划,人员变动情况和上届留下来的财务情况,以及本社团章程,并填写注册表,如不按期注册则不允许开展活动,并视为自动解散。凡未经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社联将报院团委严肃查处。第七条:缓解程序1、社团理事长任期一年,没有充足理由,中途不许换届。2、换届时间是每学年第二期期末,社团工作结束前的半个月,逾期概不许换届。3、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现任理事长向全体成员提出,并向社联提交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4、下届理事长候选人可由上届
8、理事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会自荐产生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社联递交竞聘申请书。5、各社团内部选举至少产生两名候选人,全过程必须由社联发展部参与监督。6、各社团的新任理事长原则上由院团委和社联主席团从候选人中通过面试、考核审批的办法产生。7、逐步完善社团理事长竞选机制,新任理事长经社团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差额选举产生,得到票数必须超过总选票半数方能当选。8、对新任理事长将由院团委和社联组织培训考核.9、新任理事长有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10、社团理事长不得在其他院校级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第八条:社联应从收到成立学生社团申
9、请起5日内审核,并报院团委;院团委应自收到社联上报材料5日内作出答复,未按时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九条:凡属于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社团1、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2、妨碍学院秩序。3、有碍校园治安管理。4、不利于师生员工团结。5、同乡会、同学会。6、不遵守社联章程。7、社团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甚至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8、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第十条:学生社团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社联应给予注销登记。被注销的社团将向全院张榜公布。1、自行申请注销。2。不按期注册。3、自己分立合并。4、长期不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明显与成立宗旨不符。5、社团宗旨、活动内容、活动范围不符合学生社团的标准。6、
10、违规动作且整顿无明显效果。7、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30人,连续两学期未进行活动。8、连续三次月评成绩排名最后。9、符合本章程第九条。第三章 会员第十一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1、凡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社团。2、承认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服务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义务。第十二条:会员以社团为单位,以社团理事长为代表,享有社团联合会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义务。(一)会员的权利:1、会员享有参加所在社团活动,参与和服从所在社团的管理,参与和接受所在社团的监督等权利。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
11、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退会的自由。4、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会员利益的,会员有权向社联或院团委直接反映情况。5、会员有权对社团的建设提出建议,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6、可在会议、社团刊物、社联网站上参加有关社团有关工作的讨论。7、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二)会员的义务:1、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控制在每人20元以内,具体金额由各社团自己确定,报社联备案。2、会员应主动接受所在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联的章程和该社团的章程。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的工作任务。4、执行社联的决议。5
12、、学生社团的刊物和相关网站上的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遵守本院党团组织关于校内刊物发行范围,办理刊物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社团理事长的权利: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享有参加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享有向社联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十四条:社团理事长的义务:必须遵守社联的章程,实践社联宗旨;必须按时参加社联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会员说明社团发展现状,并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必须积极参加社联的各种活动,执行社联的各项决议。第十五条:会员管理制度1、各社团必须按月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举行专题讲座,开会
13、或举行讲座时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参加,并报社联发展部,发展部必须干部到场监督、记录、考核。2、社联将根据各月或各次讲座到会人数对各社团进行检查、考核,了解各社团对会员的管理情况及会员流失情况,并纳入社团月评指标。3、各社团的每位成员都具有监督社团理事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的权利,经1/2成员提议,2/3成员同意,可弹劾本社团不称职的理事长以及其他理事会成员,并报社联备案。4、各社团的每位成员若发现本社团有不正当行为可上报社联,经查证核实之后,社联将报院团委,并对该社团、社团理事长以及相关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第四章 招聘新成员第十六条:各社团只能在社联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新,不能擅自招新,如有特
14、殊情况要另外招聘新成员,须向社联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招聘新成员,新成立的社团一年内不得收取会费。第十七条:系部学生社团原则上不许向全院学生招手成员。第十八条:各社团应有专人负责维护招聘新成员工作现场的秩序。第十九条:招聘新成员时,各社团理事长必须认真回答各种咨询并指导填写好报名表。第二十条:招聘新成员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如实上交报名表和确实的社团成员名单。第二十一条:招聘新成员过程中所收的会员费需如实上交社联财务部统一规范管理使用。第五章 社团活动第二十二条:活动申报程序1、各社团应开展活动必须领取并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2、活动申请表须由各社团理事长盖章签字后方可上报社
15、联活动部,由社联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审批签字后活动才可进行。3、各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社联报院团委审批。4、各社团对商家的赞助回报活动须上报院团委和院综合治办审批,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5、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活动的顺利的开展。6、各社团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必须报社团联合会活动部审批后才能向学院有关部门申请。第二十三条:社团开展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支持单位或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办、代办或是以其他方式干涉社团的工作或是活动。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个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服从社联的安排。第二十四条:各社
16、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赞助金的管理条例1、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必须事先上交社联主席团审批后才能与赞助单位签订正式协议。2、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院举办纯商业性活动。3、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三室两厅”及学院周围的小饭馆、网吧等达成赞助协议。4、赞助金必须按赞助合同上交社联财务部。社联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团提供活动必须资金。5、赞助单位提供的所有一切实物或是资金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有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6、现金赞助提成由财务部统一发放,集体数额为:赞助金额(A元)提 成A500A*
17、20500A1000A*251000A2000A*30A2000A*407、赞助金的使用情况须经有效会计原始凭证入账第二十六条:各社团创办面向院内的刊物,须经社联审批,报院团委审批;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版手续。第二十七条:各社团须按期召开常务例会和成员大会,并保证社团的组织纪律性。社联发展部将定期检查,并纳入月评和年度评优。第二十八条:各社团的海报、通知等宣传材料应张贴在指定或许可的地方。各社团所印发会员证及相关资料等,必须盖有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专用章才有效。第二十九条:各系级社团举行全员性的大型活动时,必须报社团联合会审查,经院团委批准。第三十条:活动
18、内容和范围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改变或超越。同时活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妨碍学院公共安全及扰乱学院正常秩序的事件发生,否则追究组织者的责任,社联分管主席负连带责任,同时社联将按情节轻重对该社团作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限期整顿或注销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决定。第六章 奖惩制度第三十一条:各社团在未向社团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与商家联系开展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当月评优资格,并追究该社团理事长的责任,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停止该社团一切活动经行并整顿或撤销该社团理事长的职务。财务制度混乱、不上缴应纳会费,通报批评并立即整顿。第三十二条:各社团如不按期召开例会(全体成员大会)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19、。一个学期组织的活动不足两次(含两次)的通报批评,限期整顿。第三十三条:社团两次以上不出席社联组织召开的会议或社团理事长两次以上不出席本社团活动、专题讲座的,取消该社团学年评优评奖资格。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如不按期召开例会(含全体成员大会)将取消评奖评优的资格。一个学期不召开例会的社团,撤销该社团理事长的职务,并向全院通报。第三十五条:各月例会和讲座未达到规定到会人数,取消该社团单月的评奖评优资格。第三十六条:社联可根据综合考察情况评选出每月的优秀社团,并协助院团委评选年度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整顿违规违纪社团。第三十七条:社团所有成员可直接向社联检举笨协会理事长的违规行为,
20、经行调查核实后,由社联报院团委处理。第七章 机构与职责第三十八条:社联在跟部门实行层级管理模式,主席负责全局,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责权明确,不提倡越级或跨级办事。第三十九条:社联主席、副主席及各部正副部长任期一年。第四十条:社联各部门职责如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组成,是社联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办公室主任旁听会议。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各部部长、各中心主任组成,是社联主席团的执行机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督察各社团办公室的规范管理;负责社联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保存。宣传部:负责社联的宣传工作;督察各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工作;负责社联和各个学生社团活动的相关新闻报道、影音资料等的
21、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网络公关部:负责社联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社联活动资金筹备工作;负责对各社团公关工作的指导。组织纪检部:主管社联纪律方面的所有问题、对社团监管问题以及社团活动安全活动负责。调研发展中心:全面负责社团调查工作和社团发展建设理论研究;负责的成立、换届、注册、整顿与注销;理事长的培训;社团招聘新成员及社团会员管理;财务部:全面负责管理和审计各院级社团财务,监管社团财务工作。外联部:外联部主管外联工作,致力于树立院团委的对外形象,为团委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空间。第四十一条:全日制在籍学生经过团学干部培训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均可竞聘社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竞聘有院团委组织
22、面试,考核,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试用1个月再聘任。第四十二条:各社团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社团内部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第八章 会 徽第四十三条:整个图标像一个原子结构,中间的校徽就像原子核,而周围彩色的椭圆代表着我院各型各色的学生社团,就像原子核的核外电子始终以原子核为中心在运行。第四十四条:我院社联会徽为下图所示: 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有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由院团委指导、监督实施。第三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工作条例湖南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工作制度第一章 主 席 团第一条:主席团是社联重大事项决策机构,社
23、主席团、秘书长各一名,副主席、副秘书长若干名。第二条:协助团委书记做好社联日常工作。主席直接向团委书记负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分管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事项,直接向主席负责。第三条:定期组织召开各协会负责人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工作会议。第四条:草拟工作计划、总结社联工作、开展调研、商讨经费预算、学生干部培训等工作第五条:负责全院校园社团活动统筹安排、社团规范管理工作。策划组织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校园文化活动。第六条:完成院团委书记和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第七条:由主席团、各部部长、各中心主任组成,是社联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第八条:负责社联下一期负责人的全面评定、选定工作
24、。第九条:根据招新情况以及各部需求进行内部人事调动。第十条:当社联主席外出或难以决策时,民主决策社联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对问题协会进行处理表决,并上报团委指导老师和书记处。第三章 办 公 室第十二条:办公室是社联下属的职能部门之一,主管文秘、内务、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社联各项工作、及内部制度,日常事务等的管理,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第十三条:协助上级建立和完善社联相关制度。第十四条:旁听社联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保留,分配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展开。第十五条:完成社联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档案、文件打印派发、信件收发等管理工作,落实社联内部制
25、度的执行。第十六条:协调正主席团与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干部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增进社联的整体凝聚力。第十七条:做好社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包括联合发展部组织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为社联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做好各部的档案管理和评定工作。第十八条:及时反馈团委信息,增进与院学生会、团委以及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第十九条: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第二十条:负责社联来信、回信、来访等工作的处理和接待。第二十一条:协调社联各部门与团委、各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保持良好联系。第二十二条:管理社联所负责的各个教室、形体室并负责各教
26、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及时公布。第四章 宣 传 部第二十三条:宣传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社联工作的信息,反应团内、社联动态。第二十四条:配合学院党委、共青团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第二十五条:负责团社联各类活动的宣传。第二十六条:培养多能实干的宣传干部,充实和壮大宣传队伍,同时抓好各部门的宣传工作。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全院海报、展板等的管理,规划和管理各类学生宣传阵地。第二十八条:协助团委宣传部负责学院形象宣传资料的策划与制作工作。第二十九条:协助团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学院宣传思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第三十条: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之间
27、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教学科研、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学校良好的外部形象,不断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第三十一条:对学校社团建设工作的指导,与有关部门一起广泛校园社团活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 第三十二条:负责社联所有宣传板报的管理,包括各系部、协会对板报的借还以及维护。 第三十三条:针对喷绘或写真类宣传板报的初步设计,并提供基本原始资料,利于广告公司修改。第五章 网络公关部第三十四条:创建社联QQ、以及社联新浪微博、并及时更新社联QQ空间、微博、新浪微博空间的所有信息。第三十五条:掌握PS、OFFICE等软件基本操作,并协助各部门对工作完成。 第三十六条:在需要请其
28、他高校来我校参加活动时,以社联主席团名义对其他高校学生干部代表发出邀请。第三十七条:通过互联网时时了解中国共产党、中国共青团的方针、政策并制作成册或是电子文档、PPT供社联干部学习。第三十八条:通过互联网了解其他高校的社团活动情况,并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我社联发展活动建议。第六章 纪检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通过各种组织方式,管理与教育社联干部,正确地接转各部门组织关系,协助团委书记做好社联思想教育工作。第四十条:进行社联团干部、干事的考核工作,事实考察社联的团队建设。第四十一条:对社联干部团的基本知识教育,部署安排干部组织生活并进行考核评比。第四十二条:考核组织社联“五四”评优工作,对违反团
29、纪团规的团干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第四十三条:负责社联干部例会考勤,做好各部门例会的相关会议记录并进行备案存档。第四十四条:监督考核社联的日常值班情况。第四十五条:负责整个社联干部的思想动态汇报工作以及人员汇编整理工作。第四十六条:对各协会的会议旁听,并存档记录。第四十七条:对各协会的不良行为记录、存档,在对协会考核时做出真确判定。第七章 发展调研部第四十八条:组织策划社联招新活动以及换届选举大会。第四十九条:每年对各个社团进行登记注册。第五十条:登记各个社团每年的招新和换届情况,并制作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第五十一条:登记社团的活动,保证社团行为不触犯法律法规,或
30、是超出该社团章程范围的行为。第五十二条:整理各社团章程,若社团章程有所变动需立即对社联存档进行更改。第八章 财 务 部第五十三条:管理社联经费,并做好出入帐。第五十四条:对协会上交的经费进行管理,对协会所申请的经费进行批复,并做好出入账单,同时要求写好出据和收据联。第五十五条:每月对社联存于经费和社团经费进行清点,并在常务委员会上上报主席团,会后将出据和收据以及账本上报主席团审核。第九章 外 联 部第五十六条:外联部主管外联工作,致力于树立院团委的对外形象,为团委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空间。第五十七条:与社会各界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第五十八条: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寻求
31、各种学习、交流和合作机会。第五十九条:联系各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院团委及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提供赞助。第六十条:负责团委各部门对外接洽、联系工作,保证院团委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第六十一条:策划并组织各种致力于树立学生会外部形象,拓展广大同学社会视野的全校性学生活动。第四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制度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制度第一章 湖南电气职院院团委学生部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社联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干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社联带来新的血液,新的动力,使我院社联学生干部切实地起好带头作用,特制定此要求。第二条:社联干
32、部招新采用面试加笔试相结合的办法选拔产生。第三条:申请加入的新干部首先通过社联统一组织的面试大会,由各部部打分;通过者再参加社联统一组织的笔试;通过者进入干部考核期;通过考核的干部颁发工作证;名额有各部部长自定。第四条:社联干部分为主席团选举和正副部长选举。主席团的选举通过笔试和竞聘投票选举,最终由现任主席团和团委书记、指导老师提名分配职位。正副部长的选举通过笔试和竞聘演讲选举,最终由现任主席团和正副部长确定。第五条:新任职的院团委干部考察期为一个月。考察期届满后,凡考察合格者,经院团委书记批准后方可正式任职。其任职决定由社联以通知的方式对外公布。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劝退。第六条:各部部长、副部长
33、的考察由主席团。主席团考察由团委负责。第七条:凡通过考察期者为社联的正式干部。基本任职期为一年。第八条: 在任期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者,必须经社联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商定批准后方可辞职。未经批准就擅离职守,一律以撤职处理并以通知的方式对外公布。并取消该学期的学生干部工作加分资格。第九条:社联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应本着“求索完善自我,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会宗旨,积极履行其干部义务。第十条:在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查证属实,劝说无效者,可由学生处给予其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的处分。并以通知的方式对外公布。第十一条:社联学生干部任职期间所享有的基本权利。1、享有每学期工作加分的资格。2、享有
34、被评选为“院团委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3、享有被推荐进入党校学习的资格。4、享有被评选为“院级优秀团员”的资格。5、其他一切学生会干部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第二章 院团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第十二条:评选条件:(一)参评的学生干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挂科不超过两门。(二)积极完成团委以及上级所交代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协助、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严于律己,在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工作成绩显著。(三)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以上。第十三条:该学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会干部不
35、得参加优秀干部的评选:(一)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造成了不良影响者;(二)受到院学生会内部或校、学院、年级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三)以职务之便,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损坏学生干部形象和院学生会名誉者;(四)无视纪律,部长例会或各部例会无故缺席一次以上(不含一次)或迟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五)工作怠慢,严重失职者;(六)一学年内有三科以上(含三颗科)成绩不合格者。第十四条: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一)在学生处指导下,由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负责全面的评选工作。(二)评选应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部在符合条件的干部中进行投票选举。名单报组织部审查后,将意见报主席团,复核审批
36、。(三)整个评选程序由纪检部负责监督。(四)评优名单初步确定后,应及时公布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全体社联成员都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主席团、纪检部以反馈情况为依据,确定优秀干部最终名单。第十五条:名额分配:为各部人数的18左右。若有突出贡献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秘书处提出申请,二级组织为其人数的10,获得“优秀部门”称号的部门可适当增加名额,但比例最多不超过本部人数的22(二级组织不超过13)。第十六条:评选范围:为社联全体成员。第十七条: 评选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参评人员必须有详细的书面材料,由该部部长负责审查。如弄虚作假,即取消相关负责人的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37、。第三章 优秀部门评选要求第十八条:为鼓励先进,表彰突出,在院团委各部之间营造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使院团委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此办法。第十九条:参评部门的要求(一)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学生处、主席团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工作主动积极,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有所突破,开拓新的工作局面;(三)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院团委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部门内部团结向上,凝聚力强,成员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第二十条:该学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不得参加优秀部门评选(一)部内成员受院团委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累计二人次者;(二)部内成员以职务之便
38、,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损坏学生会名誉,造成不良影响者;(三)工作中因严重失职造成院团委各方面损失者;(四)一学年内在各种材料汇总工作中,迟交累计达二次(含二次),拒交一次者。第二十一条:评选程序(一)各部门填写各部工作考核表,上交组织部;(二)由办公室进行核实,并汇总填写一学年来各部门有相关记录的各项工作情况;(三)主席团于各部门部长,主席团进行评议;(四)由秘书长呈交学生处审核批准。第二十二条:评选范围:社联各部门第四章 湖南电气职院院团委优秀团员、团干评选要求第二十三条:优秀团员:(一)是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二)思想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9、。(三)团结同学、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无违纪现象。(四)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自觉按时交纳团费。(五)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六)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舞弊现象,班级德育考核分80分以上。(八)在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中表现优秀,所在寝室无违纪现象。第二十四条:优秀团干:(一)具备优秀团员条件。(二)热爱共青团工作,珍惜共青团工作岗位,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作风过硬。(三)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尽
40、职尽责,开展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四)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五)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舞弊现象,学期各科成绩合格,团内考核平均80分以上,班级德育考核分85分以上。(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表现突出。(七)能指导帮助本班工作,积极协助本班班主任管理班级工作,所在寝室无违纪现象。第二十五条:评选方法:(一)评选工作在院团委领导下,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二)评选名额有院团委下达。(三)评选结果由常务委员会审查,院团委审批。第五章 办公室用品管理规则,守则第二十六条:为加强办公室相关物资的
41、有效管理和科学使用,特制定此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 物资的领取和购买(一)宣传部领取物资:各部门列出所需材料物品清单,交由宣传部统一向学校批报,领取。(二)材料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以节约开支为原则,坚持科学有效管理;严禁私人使用,严禁违纪使用。(三)各部购物品需经批准,开统一发票,在办公室登记并交财务部报帐;如办公室有充足物品而私自另行购买者,一律不予报帐。(四)学期末由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将该学期物品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整理、清查;各部门须积极配合办公室和财务部工作。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守则(一)进入办公室必须佩戴工作证,发现三次未戴作撤职处理。(二)进入办公室后请讲普通话;文明礼貌、认真负责;对来
42、访者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三)值班时严禁迟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四)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带领他人进入办公室室内。(五)严禁有意破坏公物,喝酒、抽烟、嚼槟榔等。(六)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严禁私自将社联资料、报刊外借或予人翻阅。(七)值班结束后及时清扫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电风扇。(八)值班时间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九)以上守则由组织部负责执行。(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十一)三人同心,其力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蓝。(十二)值班期间严禁浏览不健康网站。(十三)值班期间可以开展娱乐性活动,但是不许参与赌博以及其他明令
43、禁止的事情。第六章 例会监督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了更好地促进院团委例会工作的开展,加强例会管理,维护例会纪律,使例会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结合院团委例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例会纪律(一)部长例会及各部例会须准时在指定地点召开,纪检部例会检查人员将在例会规定召开时间准时签到,若有特殊情况要改变开会地点、时间,须提前通报组织部;无故更改例会时间、地点且未通知纪检部部的部门由纪检部做好相关记录,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理。(二)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例会,请假者须向部长在例会召开前将其请假条交予组纪检部例会检查人员。(三)出席例会者须整齐佩戴工作证。(四)与会人员在例
44、会期间须将手机调整为震动或关闭,并不得擅自覆机。(五)例会期间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交头接耳,若有违规者,纪检部部对其予以提醒;若经提醒无效者,纪检部部将上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累计达3次者予以劝退。第三十一条: 违纪处罚原则(一)每学期无故迟到累计达5次者予以劝退;每学期无故缺席累计达3次者予以劝退(无故迟到达15分钟者以无故缺席论);迟到2次按一次缺席论。(二)未佩戴工作证累计达3次者予以通报批评,累计达6次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累计达8次者予以劝退。(四)不得佩戴他人工作证,如有违规者,没收其工作证,取消该干部学年评优资格;擅自将证件借与非团委人员使用者,直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
45、者予以劝退。第三十二条: 监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一)纪检部部例会监督人员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理解。(二)纪检部部例会监督人员须在例会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场。(三)纪检部例会监督人员须于例会召开时间准时点名,并检查各部人员工作证是否整齐佩戴并随时抽查工作证是否相符。(四)组织部例会监督人员须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地做好例会笔记,并于会议结束去做总结。第七章 工作总结规则第三十三条:为及时准确反映社联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情况,特制定此规则。第三十四条:工作总结必须全面、如实地反映整体工作情况。第三十五条:工作总结分五种类型:月工作总结,季度工作总结,学期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大型活动工作总结。第三十
46、六条:工作总结均交办公室统一备案存档。第三十七条:各部门的工作总结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办公室,对迟交、漏交、拒交者一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部门评优时的参考指标,迟交次数累计二次或漏交次数累计两次或拒交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第八章 工作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为规范工作证的签发、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此办法。第三十九条:社联工作证的使用,必须符合院团委的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严禁以证谋私或在同学中炫耀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第四十条:社联各级人员在执行公务(包括值班)时,必须整齐佩戴工作证。第四十一条:除由常务委员会统一决定外,院团委工作证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涂改。 第四十二条:社联工作证要妥善保管,严禁挪借或转作他用。第四十三条:工作证的挂失与补办:(一)凡工作证遗失的同学应速到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二)工作证的补办须出具补办申请及所属部门部长的证明材料,交办公室审批后进行补办。(三)凡因违规使用工作证被没收者,不得补办。第四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际情况由纪检部部提出处理意见,与常务委员会商定,由纪检部执行。第五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社团评选办法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社团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