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心兰苑机械式停车设备工程(重)_14-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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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心兰苑机械式停车设备工程(重)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ZCTCW-09-121(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瑞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二O一O年一月招标公告1. 工程名称:瑞安市心兰苑机械式停车设备工程(重) 2. 建设单位: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 3. 工程地点:瑞安市心兰苑 4. 立项文号:瑞计基2005103号 5. 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60万元。 6. 招标内容、范围:机械停车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7. 资质要求:(1)合格的制造商或代

2、理商;(2)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4)安装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5)投标产品有同类项目工程业绩;有能力在温州市提供长期的服务,并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6)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和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各投标单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购买,于开标前到代理窗口购买,售出后概不退还;投标单位

3、也可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购买或网上下载时间:自2010年1月28日开始。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公司窗口。招标文件相应补遗书将及时补充至本招标公告,请各投标单位时刻关注本招标公告。 11. 刷卡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08:309:00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2010年3月2日上午9:00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注:交易员本人必须持2007年度已年检更换的瑞安市招投标中心新卡进行刷卡,请未换卡和办卡的各有关投标单位抓紧做好备案和换办卡事宜,未刷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育银0577-

4、65871998代理单位联系人:周鑫13868417557 13. 中心咨询电话: 0577-65879519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0年1月28日目 录招标公告1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3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 投标须知4(一) 总则.4(二) 招标文件说明.5(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 开标与评审.10(六) 授予合同.14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15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和规范. 21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7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第六部分 评标决标办法.49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

5、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瑞安市心兰苑机械式停车设备工程(重)2招标内容机械停车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第三部分。3合格投标人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日历天 内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招标文件的取得请各投标单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购买,于开标前到代理窗口购买,售出后概不退还;投标单位也可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踏勘现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请投

6、标人自行前往。9投标人疑问递交时间:2010年2月 4 日前以无记名方式的送达至: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868417557,传真:0577-8892664610投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遗)的取得在http:/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11报名刷卡时间见招标公告在http:/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12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一式五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有关证书资料原件壹份(评标结束后归还)1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点:瑞安市

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 2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15开标开标时间:2010年3月 2 日9:00时正(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10%有效期:至设备调试合格,通过最终验收后。17联系方式招标人: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瑞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18其他说明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二、投 标 须 知(一)总则

8、1. 工程说明1.1 招 标 人: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鸿图建筑师事务所1.2 工程名称:瑞安市心兰苑机械式停车设备工程(重)建设地点:瑞安市安阳新区,心兰苑工地;立项文号:瑞计基2005103号扩初批复文号:瑞政发2004181号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3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组织和实施。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招标内容:机械停车设备,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

9、、第三部分。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 招标货物的提供、运输、装卸2) 招标货物的现场开箱验收3) 招标货物的检查、检验及测试4) 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5) 设备的维护、维修6) 技术培训7) 售后服务2.2 供货期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承揽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 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投标品牌产品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3) 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10、A级。4) 安装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5) 投标产品有同类项目工程业绩;有能力在温州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并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6) 没有不良行为纪录和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4.2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 投标人必须对本须知第 2条款中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投标。5. 现场踏勘5.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11、投标人应自行踏勘,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 保密与披露事项6.1 投标人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2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12、6.3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 投标委托8.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2 非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其代表需持有制造商项目授权书。(二)招标文件说明9. 招标文件构成9.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和规范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评标决

13、标办法9.2 除9.1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具体时间以澄清或修改文件说明为准)。9.3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得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

1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 招标文件的澄清10.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图纸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项的规定予以澄清。11. 招标文件的修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补遗。11.2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

15、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瑞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反映。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瑞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瑞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或公告)为准。11.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

16、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12.2 除标准、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3.2 投标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17、方支付的版税。14. 投标文件的构成14.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资信、技术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证书、资料原件】四部分组成。14.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必须与资信技术标部分分开装订、包装、密封):(1) 投标函(格式1);(2) 投标报价表(格式2);14.3 【资信、技术标】部分包括:(建议按以下顺序编排、装订)(1) 投标文件签署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2) 制造商项目授权书(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3) 投标设备技术响应表(格式4);(4) 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一览表(格式5);(5) 投标设备技术说明书及设备样本(6) 技术或

18、商务偏离表(格式6)(如不填写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7) 投标产品2007年以来同类项目(工程)业绩一览表(格式7);(8) 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等相关承诺(包括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后,3年内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9) 资信证明文件(格式8);包括:投标人/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ISO9000等认证证书(如有);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 【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格式9),内容包括:(1) 资格后审申请书(2) 资格

19、后审申请书附表:(3) 投标人一般状况;(4) 承诺书;(5) 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资料复印件。14.5 【有关证书、资料原件】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 如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 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4) 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5) 投标产品2007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15.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20、 14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投标书,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15.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

21、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5.3 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要自行增减内容。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将可能导致废标。15.4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书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取消中标资格。16. 投标报价16.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

22、成本须知第2条款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内容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6.2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6.3 按提供的报价表的内容分项填写。16.4 投标人按照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16.5 投标价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7. 投标货币17.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8. 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

23、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会因此而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9. 投标保证金19.1 投标人应于相应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中规 定数额,直接向瑞安

2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处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银行账号:3330020110120100031028联系电话:0577-6587951519.2 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有效凭据,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需在开标前校验。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9.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9条规

25、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可通过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raztb .com)查询保证金退付办法及退付信息。19.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及按本须知第41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9.5 第二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9.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26、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4)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5) 投标人其他不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的行为。20. 报名刷卡时问:20.1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名刷卡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的数量的不确定性而造成拥挤现象,从而导致不能按时刷卡,其后果自负。2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统一规格用A4纸),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顺序合成本装订。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

27、准。21.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及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规定要求盖章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公章不得以各类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的非法人印章代替,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商务标部分;资信技术标部分)中均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1.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1.5 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

28、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2.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信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有关资料证书原件分开包装密封,如投标书商务标、资信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有关证书资料原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2.2 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资信技术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有关证书资料原件部分应按上一条款要求分开制作、包装并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不得以各类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的非法人印章代替,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工程名称: ”和“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29、,以及“商务标”、“资信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有关证书资料原件”字样。22.3 除了按上述要求标注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4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密封袋原封退回。22.4 如果投标人未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23. 投标文件的提交2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4.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4.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24.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款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

30、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5. 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6.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补充、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2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

31、投标”字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2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审27. 开标27.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7.2 本次招投标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

32、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复印件无效),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7.3 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7.4 开标程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决标办法”相关内容。27.5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本须知第 28.1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8.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8.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

33、,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并不得进入评标: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22 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未递交资格后审申请书的;5) 投标人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刷卡的。29. 评标委员会29.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9.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为技术、经济类专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30. 评标过程的保密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

34、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31.

35、2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2.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2.1 初步评审:32.1.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要求;2)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如代理商不具备安装资质,制造商应在本项目的授权书中承诺承担本工程货物的安装);3) 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

36、械):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4) 安装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5) 投标产品有同类项目业绩;有能力在温州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并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6) 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7) 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人应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以上(1)(7)项内容提供的具体材料及审查办法见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

37、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1.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废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1) 投标文件无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1.3条规定要求的;2) 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 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

38、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4) 非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时,无制造商授权书;5) 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有重大偏离,或者商务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8) 本须知第 32.3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情形;9) 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情形;10)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的有关材料及承诺书如有虚假隐瞒等情况,或承诺书中约定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等情况;32.3 评标委

39、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废标:1) 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 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3)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4) 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33.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33.1 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该标书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3.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

40、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3.1.2 如果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合价金额为准;33.1.3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3.2 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发生以上算术性错误或数量发生变化或漏算,累计占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漏算和多算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作废标处理,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对漏算的报价计算原则是:漏项的数量该项单价;对数量变动的报价计算原则是:增加

41、或减少的数量该项单价。该项单价确认原则:a) 投标人投标文件有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综合单价;b) 投标人投标文件无单价,按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最高综合单价;c) 没有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可用,将按最高的现行市场价;33.3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单价、合价的调整。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前后矛盾,评委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修正。34.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4.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决标办法”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后审合格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资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

42、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4.2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考虑以下因素:1) 投标人的资信情况; 2) 投标人投标设备的技术满足性、先进性和可靠性;3) 投标设备是否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各种认证证明文件。4)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技术培训计划;5)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6) 投标价格的竞争性和合理性;7) 供货期满足性;8) 投标人参加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9)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10) 投标文件质量;34.3 澄清有关问题: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43、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答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4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载明的评标办法的规定,分别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资信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打分,最后两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以综合得分最高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44、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抽签决定排列顺序。35. 评标过程保密35.1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 中标人的确定36.1 招标人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2名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6.2 本次招标经评委会评定后的中标结果,将在“瑞安市招标投标网”上公示三天(网址:),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监督机构提出质疑。37.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7.1 评审委员会经评审,认为任何或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37.2 若

4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之日起的2个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日历天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则视为其违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7.3 如无第二中标候选人,或者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拒绝任何投标,并宣布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7.4 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37.5 为维护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六)授予合同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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