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校区消防设施管理暂行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072308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新校区消防设施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大学新校区消防设施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新校区消防设施管理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新校区消防设施管理暂行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新校区消防设施管理暂行规定根据XX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新校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消防设施是指:室内、外消防栓(箱)、水带、水枪、按钮、感烟、温探头,声光报警器、防火卷帘门、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报警喇叭、安全指示灯(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第二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内的消防设施实行区域管理的办法。1.学生公寓楼由后勤集团竹园管理公司负责。2 .院系综合楼、综合服务楼由后勤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负责。3 .工程训练中心由校办实习工厂负责。4 .竹园餐厅由后勤集团西工大饮食中心负责。5 .院系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室外地下消防栓、地下水泵房和

2、控制室的消防系统由保卫处新校区办公室负责。6 .其它单位用房(含临时用房)及安全通道上的消防设施由用房单位负责。第三条加强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各单位在各自的区域内发现消防设施丢失、损坏、故障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保卫处新校区办公室,以便及时联系检修。第四条对丢失、损坏、故障、挪用消防设施的现象,保卫处新校区办公室必须追查原因,对责任人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办法处理,未追查到责任人的单位,必须由责任单位赔偿。第五条消防施工安装单位在建筑物内调试设备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保卫处新校区办公室,同时在该楼前公告栏中张贴醒目的告示,防止因泄水、调试报警等原因引起师生员工的恐慌或损坏设备等情况发生。紧急抢修报警、消防管道时,应尽量避免报警器发声。第六条责任单位变更时,原单位应完好移交消防设施,并做好详细的移交记录。无接受单位的,暂由保卫处新校区公室验收代管(不含本单位自购器材)。第七条保卫处新校区办公室要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保卫处新校区办公室每年负责对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使用的培训。第九条各单位临建用房,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保卫处统一购置、建挡。第十条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