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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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消除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4.8%下降到3.3%,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降低,有效减少了疾病代际传递,增进了儿童健康福祉。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倡议,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

2、目标,维护母婴健康权益,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坚持整体推进、分批评估,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促进服务公平可及。二、行动目标(一)全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到2025年,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二)到2025年,2/3以上省份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主要评估指标,并向国家提交消除评估申请。相关评估指标

3、包括: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2 .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3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三、策略与措施(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1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

4、科学备孕。2 .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加强机构间协作,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3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完善以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供病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对感染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早诊断、早治疗,为符合治疗标准的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及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健全中医药参与预防母

5、婴传播的工作机制。4 .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保证服务的连续完整。针对拒绝随访和失访人群做好原因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提升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规范管理水平。尽早明确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感染状态,及时评估干预效果。规范开展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二)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5 .完善数据收集与管理。强化对预防母婴传播数据采集、报送、使用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指定专人管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加强基础性数据收集,不断提高评估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有效性,为消除工作提供数据

6、支撑。6 .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数据分级质控体系,细化数据质控方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妇幼健康等相关系统数据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7 .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围绕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评估指标加强监测评估,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研判与消除目标的差距,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三)加强实验室管理。8 .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检测机构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孕产妇检测服务效率。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

7、机构和基层快速检测点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9 .强化试剂供应管理。完善检测试剂招标采购流程,建立试剂调配应急机制,确保试剂及时、足量供应。加强试剂供应链管理,规范试剂储备和运送。各实验室要做好试剂使用前性能验证,对试剂进行评估和技术验收,规范试剂应用。10 .加强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完善实验室数据的登记、报告和质控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结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实验室与临床数据的衔接,保障检测信息安全。(四)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保护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12

8、 .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帮助感染者家庭获得救助,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13 .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成立国家级专家组,对提交申请的省份进行消除评估,并对实现消除的省份进行不定期调研复评,定期通报全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进展情况。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摆在卫生健康工作

9、的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消除母婴传播实施方案,明确消除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分析与消除目标的差距,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规划、合理使用预防母婴传播经费,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争取社会资源参与,多方筹措资金,共同支持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相关物资管理,确保物资质量、品目和数量满足工作要求。(三)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预防母婴传播相关专业机构作用,为消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健全专业人才队伍,聚焦消除母婴传播的关键技术和环节开展应用性

10、研究,加快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通过对口支援、技术支持等方式,提升偏远地区和基层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能力。(四)促进社会支持。在工作进展成效、信息分析应用和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加强行业交流合作与正面宣传引导。注重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消除母婴传播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环境。五、评估与推广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承担消除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区、市)要按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流程及主要指标(附件D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省级自评工作。在达到相关要求后,及时以省(区、市)为单位申请国家级评估,国家级评估申请材料(式样)见附件2o经评估实

11、现消除母婴传播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保证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持续稳定,巩固消除成果。附件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流程及主要指标一、评估流程(-)省级自评。各省(区、市)围绕国家、省级预防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对照有关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省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开展自评,撰写消除母婴传播自评报告0(二)申请国家级评估。以省(区、市)为整体,13个消除主要指标达标的省份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开展国家级评估。其中,3个结果指标需至少达到1年(提交申请的前一年达标),10个过程指标需持续达到2年(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均达标)。申请材料应包括关于申请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国

12、家级评估的请示、省级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展报告、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见附件2)。(三)初步审核。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省份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择期启动现场评估;审核不通过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省份,由其改进工作或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出申请。(四)现场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组建评估专家组,提前与申请省份做好沟通,确定现场评估时间、地区和流程等事宜。1 .评估现场选择。综合考虑被评省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情况以及常住人口、卫生资源、交通、代表性等因素,抽取包括省会城市在内的3个市(地、州)作为评估现场。2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群体和个人访

13、谈、现场调研等形式开展评估。重点查看各级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病毒治疗和性病防治机构、开展助产服务的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另外,将在每个县(市、区)抽取2-3名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深入访谈。3 .反馈评估情况。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专家组向被评省(区、市)现场反馈评估情况,指出工作成效和亮点,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五)形成评估结果。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结合初步审核和现场评估情况,研究形成消除母婴传播评估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向申请省份反馈评估结果。(六)消除评估后工作。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的省份应做好相关宣传解读工作,

14、引导群众科学认知消除状态。同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持续稳定,以维持消除状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调研。二、时间安排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集中受理国家级评估申请。2023年起,每年4-5月集中受理申请。三、主要评估指标详见下表。维度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定义分子分母计算方法结果指标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HIV暴露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人数所占的比例某时期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而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数同期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活产数需通过以下3种方法分别计算:1 .根据抗体检测结果测算:A+B+年度死亡矫正系数*C)/(D+E):A二

15、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存活儿童中,诊断为艾滋病感染(抗体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的人数;B: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且结果为阳性的人数;C=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未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或诊断结果不详的人数;D二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存活儿童中,接受过艾滋病抗体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的人数;E二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数;年度死亡矫正系数二统计年度内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的群体中阳性结果所占的比例。年度死亡矫正系数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2 .以3月龄内婴儿H1.V早期诊断

16、检测阳性率替代(同时提供暴露儿童3月龄内至少一次早诊覆盖率)。3 .根据Spectrum模型软件推算。2先天梅毒发病率5010万活产先天梅毒病例数占活产总数的比例先天梅毒病例数(传染病疫情直报信息系统中先天梅毒数),与梅毒同期活产总数(全国妇幼年报中的活产数)(某时期某地区通过国家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统计的先天梅毒病例数+梅毒感染产妇分娩的20周以上的死胎死产数)/同期某地区通过国家妇幼卫生信息年报上报统计的活产数维度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定义分子分母计算方法结果指标感染产妇分娩的20周以上的死胎死产之和3乙肝母婴传播率1%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HBsAg阳性的比例乙肝病

17、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HBsAg阳性的人数同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接受HBsAg检测的人数某时期某地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HBSAg阳性的人数/同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接受HBSAg检测的人数过程指标4检盖4刖覆产查率295%某地区某年中接受过至少1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与活产数之比某年某地区产前接受过至少1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同期活产数某时期某地区在分娩前接受过至少1次产前检查服务的孕产妇人数/辖区同期活产数5妇病率产滋胆孕艾检295%接受艾滋病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孕期(或)产时接受过艾滋病检测的

18、产妇数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艾滋病检测的产妇数/(住院分娩产妇数十非住院分娩产妇数)维度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定义分子分母计算方法过程指标分娩产妇数)6孕产妇梅毒检测率295%接受梅毒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孕期(或)产时接受过梅毒检测的产妇数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梅毒检测的产妇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7孕产妇乙肝检测率295%接受乙肝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孕期(或)产时接受过乙肝检测的产妇数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乙肝检测的产妇数

19、/(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8病孕抗病用滋染妇滋毒率艾感产艾病即29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孕期和(或)产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艾滋病感染产妇数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总数某时期某地区预防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2-2中填报了“用药”的分娩产妇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卡2-2中分娩产妇总数维度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定义分子分母计算方法过程指标9病孕所童滋毒滋染妇儿艾病豺艾感产生抗病用9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人数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某时期某地区预防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2-2中填报了新生儿“用药”

20、的记录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卡2-2中新生儿总数10感产疗毒孕治梅染妇率295%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梅毒治疗的比例孕期和(或)产时接受过梅毒治疗的产妇数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总数某时期某地区在个案登记卡3-2中上报接受至少1次梅毒治疗的产妇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表3-2产妇总数11感产生预治毒孕所童性率梅染妇儿防疗295%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比例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人数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某时期某地区预防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3-2中填报了新生儿“用药”的记录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卡3-2中新生儿总数过程指标12病面阳产生乙疫肝表原孕所童免乙毒抗性妇儿肝29

21、5%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数同期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乙肝暴露儿童中12小时内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人数/同期乙肝暴露儿童总数维度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定义分子分母计算方法球蛋白及时注射率13病面阳产生首肝及种肝表原孕所童乙苗接乙毒抗性妇儿剂疫时率295%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及时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比例某时期出生后12小时内接种了首剂乙肝疫苗的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同期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乙肝暴露儿童中12小时内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人数/同期乙肝暴露儿童总数附件2国家级评估申请材

22、料(式样)材料1.省(区、市)关于申请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的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和我省(区、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自评,我省(区、市)已达到消除母婴传播有关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现向你委申请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我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存有相关文件和资料备查。后续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配合做好国家级评估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年月日材料2.省(区、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展报告一、背景(一)省份概况(包含地理、人口、经济等)。(二)人群主要健康指标。(三)妇幼

23、健康服务主要指标。(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流行状况(包括一般人群和孕产妇)。(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概况。二、主要策略和活动(一)组织管理。包括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经费物资保障、队伍能力建设、监督指导等工作制度建立及运转情况。(二)服务措施。包括促进孕产妇及早检测、配偶咨询检测、感染育龄妇女管理、感染孕产妇管理、安全助产、暴露儿童管理等情况。(三)信息管理。包括评估指标评价分析、信息收集与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利用等情况。(四)实验室管理。包括实验室网络建设和质量控制、物资采购应用、能力建设、检测信息利用等情况。(五)权益保障、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包括在消除母婴传播领域完善关怀与救助政策,

24、促进性别平等、反家庭暴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营造无歧视性医疗环境等。(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工作成效(一)消除母婴传播主要成效和社会影响。(二)支持性数据。四、主要经验(一)主要经脸总结或突出亮点。(二)至少提供三个典型案例(最佳实践五、挑战与展望六、需要说明的情况或问题(如果有)七、支持性文件材料3.近三年省(区、市)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序指标年度1年度2年度3数据来源分子(n)分母(N)率分子(n)分母(N)率分子(n)分母(N)率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先天梅毒发病率3乙肝母婴传播率4产前检查覆盖率5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6孕产妇梅毒检测率7孕产妇乙肝检测率8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检测率X9孕

25、产妇孕早期梅毒检测率.10孕产妇孕早期乙肝检测率”1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1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13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14梅毒感染孕产妇充分治疗率.15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16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17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18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19艾滋病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20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21艾滋病暴露儿童18月龄抗体检测率22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2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高暴露风险儿童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血清学检

26、测率.24高母婴传播风险乙肝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注:以上24个指标反映了各省(区、市)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概况,与实现消除目标密切相关。除13个主要评估指标外,其他标号的H个指标定义及算法详见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发布的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指导手册(2022年版)。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文件解读一、制定背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积极履行“消除儿童感染艾滋病”的国际承诺。将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国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同时免费为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

27、服务。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要“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疾病”,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了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的目标任务,实现消除已成为我国预防母婴传播领域下一阶段的核心目标。近年,我委组织研究世界卫生组织的消除评价标准和认证流程,并在浙江、广东和云南开展了消除母婴传播试点项目,探索适宜我国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模式。在试点项目工作上,我委总结经验成效,组织制定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二、主要内容行动计划主要包括6部分内容。(一)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分批评估。(二)行动

28、目标。至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2/3以上省份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重要评估指标。(三)策略与措施。包括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加强实验室管理、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等四方面主要策略措施。(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支持。(五)评估与推广。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承担消除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区、市)组织消除评估工作,及时以省(区、市)为单位申请国家级评估。(六)附件。明确了消除母婴传播相关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评估流程以及相关申报材

29、料式样等。三、主要特点(一)推动建立整合的消除母婴传播服务模式。我国将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和孕产期全程服务有机整合,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种疾病母婴传播为特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年来,我委组织相关专家与世界卫生组织多次研讨交流相关工作情况,2021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总结我国经验基础上,更新发布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指南,倡导消除三病母婴传播。我委在行动计划中对建立整合的消除母婴传播模式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我国是率先提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种疾病母婴传播的国家。(二)注重全过程规范管理。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完善以感

30、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保证服务的连续完整。在服务过程中,强调对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全过程管理,通过个案分析完善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服务,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为消除母婴传播提供坚实支撑。(三)强调社会参与和多方合作。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是在预防母婴传播常规工作基础上新提出的工作策略。消除母婴传播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仅要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还应积极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行动计划提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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