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2100316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111.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1).docx(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6年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

2、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目 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2三、调查表式3(一)城市(县城)客运交通管理信息表3(二)城市(县城)公共汽电车基层表4(三)城市(县城)出租汽车基层表6(四)城市(县城)轨道交通基层表7(五)城市(县城)客运轮渡基层表9(六)城市客运主要统计指标快速年报10(七)主要城市客运季报11(八)城市客运法人企业财务状况12(九)城市客运法人企业变更表14四、主要指标解释15一、总说明(一)为准确、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城市客运交通的基本情况,满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本报表制度的

3、统计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城,统计报表按设市城市城区、县城分别上报。其中:设市城市城区指设市城市本级行政管辖的地域,不含市辖县(市)。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政府驻地的镇、乡(城关镇)或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城区、县城的范围界定原则上以镇(乡)一级为最小统计单位,不打破镇(乡)的行政区划。对于镇(乡)是否“连接”的判断,一般以镇(乡)政府驻地是否与城区(县城)连接为依据,若镇(乡)政府驻地已与城区(县城)连接,则视同该镇(乡)与城区(县城)连接,该镇(乡)纳入城区(县城)统计范围;否则,不纳入。(三)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更新,调查范围为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批、第二批创建城市及成都市、厦门市,以

4、后年度根据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更新城市名录。城客统1表“500米公交站点覆盖面积”和“城市建成区面积”由更新城市填报。(四)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包括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的载运工具、运营服务、运营能耗等内容。(五)本报表制度中未特指的各项指标,属时点指标的按报告期末数填报;属时期指标的,按报告期累计数填报。各填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报表。(六)本报表制度统计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年报于次年2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年快报数据库于当年12月1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季报数据库于当季最后一月10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法人企业变

5、更表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法人企业财务状况于次年4月2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七)本报表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八)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城市(县城)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九)本报表制度中的季度统计数据以行业统计快报资料的形式,年度统计数据以年度统计资料汇编的形式公布。13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城客统1表城市(县城)客运交通管理信息表年报设市城市、县城城市(县城)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

6、月15日,报表及电子邮件3城客统2表城市(县城)公共汽电车基层表年报设市城市、县城城市(县城)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上4城客统4表城市(县城)出租汽车基层表年报设市城市、县城城市(县城)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上6城客统5表城市(县城)轨道交通基层表年报设市城市、县城城市(县城)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上7城客统6表城市(县城)客运轮渡基层表年报设市城市、县城城市(县城)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上9城客统13表城市客运主要统计指标快速年报年快报设市城市、县城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12月1日,报表及电子邮件10城客统14表主要城市客运季报季报中心城市及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的设

7、市城市中心城市及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当季最后一月10日前,电子邮件11城客统15表城市客运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年报主营城市客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4月25日,报表及电子邮件12城客统21表城市客运法人企业变更表年报主营城市客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1月31日,报表及电子邮件14三、调查表式(一)城市(县城)客运交通管理信息表表号:城客统1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填报单位: 201 年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基础设施-公交专用车

8、道长度公里01轨道交通车站数 个02 其中:换乘站数 个03城市客运轮渡在用码头数个04综合客运枢纽个05其中:对外交通综合客运枢纽个06500米公交站点覆盖面积平方公里07二、经营业户-公共汽电车经营业户数户08其中:国有企业户09国有控股企业户10私营企业户11 个体经营业户数户12出租汽车经营业户数户13 车辆301辆以上的企业数户14 车辆101-300辆(含)的企业数户15 车辆51-100辆(含)的企业数户16 车辆50辆(含)以下的企业数户17个体经营业户数户18轨道交通经营业户数户19城市客运轮渡经营业户数户20三、公交IC卡累计售卡量张21四、城市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22单位负

9、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本表由设市城市、县城的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填报。2.本表第01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3.表内逻辑关系:02(轨道交通车站数)03;05(综合客运枢纽)06;08(公共汽电车经营业户数)09+10+11+12;13(出租汽车经营业户数)=14+15+16+17+18。表号:城客统2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二)城市(县城)公共汽电车基层表填报单位: 201 年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

10、甲乙丙1一、运营车辆-二、场站设施-运营车数辆01公交调度指挥中心个32 其中:空调车辆02停保场面积平方米33 其中: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车辆辆03自有面积平方米34 其中:BRT运营车辆辆04租用社会面积平方米35运营车数按车长分: -公交车进场率%365米辆05三、运营线路-5米且7米辆06运营线路条数条377米且10米辆07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3810米且13米辆08其中:BRT线路长度公里3913米且16米辆09无轨电车线路长度公里4016米且18米辆10四、运营服务-18米辆11客运量万人次41双层车辆12其中:BRT客运量万人次42运营车数按燃料类型分:-其中:使用IC卡的客运量

11、万人次43 汽油车辆13运营里程万公里44 乙醇汽油车辆14五、运营能耗- 柴油车辆15汽油消耗量吨45 液化石油气车辆16乙醇汽油消耗量吨46 天然气车辆17柴油消耗量吨47 双燃料车辆18液化石油气消耗量吨48 无轨电车辆19天然气消耗量标准立方米49 纯电动车辆20电能消耗量千瓦时50 混合动力车辆21六、从业人员及财务状况- 其他辆22从业人员数人51运营车数按排放标准分:-其中:驾驶员人数人52国及以下辆23企业年收入总额万元53国辆24其中:运营收入万元54国辆25公交运营补贴补偿万元55国及以上辆26其中:公交车辆购置与更新补贴万元56 零排放辆27七、运营安全-标准运营车数标台

12、28行车责任事故次数次57本年新增运营车数辆29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人58本年报废更新运营车数辆30行车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59额定载客量人31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城市(县城)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县城)中按照规定的编码、固定线路和固定时间行驶,沿线设置停靠站点,用于运载乘客并按照核定标准收费的客运车辆。2.本表由设市城市、县城的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交通经营业户填报并审核汇总后上报。3.本表第35行、3850行、5356行、59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4

13、.表内逻辑关系:01(运营车数)02;01(运营车数)03;01(运营车数)04;01(运营车数)=05+06+07+08+09+10+11+12;01(运营车数)=13+14+15+16+17+18+19+20+21+22;01(运营车数)=23+24+25+26+27;28(标准运营车数)=0.505+0.706+1.007+1.308+1.709+2.010+2.511+1.912;01(运营车数)29;01(运营车数)30;33(停保场面积)=34+35;38(运营线路总长度)39+40;41(客运量)42;41(客运量)43;51(从业人员数)5253(企业年收入总额)54;55(公

14、交运营补贴补偿)56。表号:城客统4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三)城市(县城)出租汽车基层表填报单位: 201 年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运营车辆-运营车数辆01 其中:个体车辆辆02其中: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车辆辆03运营车数按燃料类型分:- 汽油车辆04 乙醇汽油车辆05 柴油车辆06 液化石油气车辆07 天然气车辆08 双燃料车辆09 纯电动车辆10 其他辆11本年新增运营车数辆12本年报废更新运营车数辆13二、运营服务-载客车次总数万车次14客运量万人次15运营里程万公里16其中:载客里程万公里17三

15、、运营能耗-汽油消耗量吨18乙醇汽油消耗量吨19柴油消耗量吨20液化石油气消耗量吨21天然气消耗量标准立方米22电能消耗量千瓦时23四、从业人员及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数人24 其中:驾驶员人数人25运营收入万元26五、运营安全-行车责任事故次数次27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人28行车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9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按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2.本表由设市城市、县城的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管辖范围内的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填报并审核汇总后上报。3.本表第1423行、2

16、6行、29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4.表内逻辑关系:0102;0103;01=04+05+06+07+08+09+10+11;0112;0113;1617;2425。表号:城客统5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四)城市(县城)轨道交通基层表填报单位: 201 年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运营车辆-运营车数辆01 地铁辆02轻轨辆03单轨辆04有轨电车辆05磁悬浮辆06本年报废更新运营车数辆07标准运营车数标台08编组列数列09额定载客量人10二、场站设施-停车保养场占地面积平方米11三、运营线路

17、-运营线路条数条12 地铁条13轻轨条14单轨条15有轨电车条16磁悬浮条17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18 地铁公里19轻轨公里20单轨公里21有轨电车公里22磁悬浮公里23四、运营服务-客运量万人次24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25运营里程万列公里26万车公里27五、运营能耗-电能消耗量千瓦时28 其中:行车电能消耗量千瓦时29六、从业人员及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数人30 其中:驾驶员人数31运营收入万元32轨道交通运营补贴补偿万元33七、运营安全-轨道交通运营故障次数次34行车责任事故次数次35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人36行车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37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

18、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轨道交通是指采用轨道结构进行承重和导向的车辆运输系统,依据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专用轨道线路,以列车或单车形式,运送相当规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悬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和市域快速轨道系统。2.本表由设市城市、县城的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管辖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业户填报并审核汇总后上报。3.本表第1829行、3233行、37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4.表内逻辑关系:01(运营车数)=02+03+04+05+06;01(运营车数)07;12(运营线路条

19、数)=13+14+15+16+17;18(运营线路总长度)=19+20+21+22+23;26(运营里程万列公里)27(运营里程万车公里);28(电能消耗量)29;30(从业人员数)31表号:城客统6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五)城市(县城)客运轮渡基层表填报单位: 201 年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运营船舶-运营船数艘01本年新增运营船数艘02本年报废运营船数艘03本年报废更新运营船数艘04额定载客量人05二、运营航线-运营航线条数条06运营航线变动条数条07其中:新辟条08调整条09撤销条10运营航线总长度

20、公里11三、运营服务-客运量万人次12机动车运量辆13非机动车运量辆14四、运营能耗-汽油消耗量吨15柴油消耗量吨16五、从业人员及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数人17 其中:船舶驾驶人员人数人18运营收入万元19六、运营安全-行船责任事故次数次20行船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人21行船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2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城市客运轮渡是指城市(县城)内江、河两岸为乘客提供摆渡服务,并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的船舶。 2.本表由设市城市、县城的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客运轮渡经营业户填报并审核汇总后上报。3.

21、本表第11行、12行、15行、16行、19行、22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 4.表内逻辑关系:0102;0104;0304;07=08+09+10;1718。表号:城客统13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六)城市客运主要统计指标快速年报填报单位: 201 年 指 标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公共汽电车1.运营车数辆012.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023.客运量万人次034.运营里程万公里045.公共汽电车经营业户数户05二、轨道交通1.运营车数辆06 其中:地铁辆07 轻轨辆082.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09

22、 其中:地铁公里10 轻轨公里113.客运量万人次124.运营里程万列公里135.轨道交通经营业户数户14三、出租汽车1.运营车数辆152.客运量万人次163.运营里程万公里174.出租汽车经营业户数户18四、城市客运轮渡1.运营船数艘192.运营航线总长度公里203.客运量万人次214.城市客运轮渡经营业户数户22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本表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报。2.本表第0204行,0913行,1617行,2021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3.表内逻辑关系:06(运营车数)07(地铁)+0

23、8(轻轨);09(运营线路总长度)10(地铁)+11(轻轨)。(七)主要城市客运季报表号:城客统14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01 年第 季度填报单位:指标计量单位代码本季自年初累计甲乙丙12一、公共汽电车1.运营车数辆012.额定载客量人023.运营线路条数条034.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045.客运量万人次05二、轨道交通1.运营车数辆062.额定载客量人073.运营线路条数条084.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095.客运量万人次106.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11三、出租汽车1.运营车数辆122.客运量万人次133.运营里程万公里

24、14其中:载客里程万公里154.载客车次总数万车次16四、城市客运轮渡1.运营船数艘172.客运量万人次18备注(指标变动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本表由36个中心城市及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报,填报范围为城市本级行政管辖的地域,不含市辖县(市)。2.本表第04行、05行、0911行、1316行、18行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余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位。3.表内逻辑关系: 14(出租汽车运营里程)15。(八)城市客运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表 号:城客统15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

25、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企业名称(盖章):主体标识码:-行政区划代码:城市客运经营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类别: 201 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资产负债 存货万元01固定资产原价万元02累计折旧万元03本年折旧万元04资产总计万元05负债合计万元06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07二、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万元08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09 其中:公共汽电车客运收入(公司化运营)万元10 出租客运收入万元11 城市轨道交通收入万元12 城市客运轮渡收入万元13营业成本万元14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万元15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16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万元17销售

26、费用万元18管理费用万元19 其中:税金万元20 差旅费万元21财务费用万元22 其中:利息收入万元23 利息支出万元2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万元25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万元26营业利润万元27营业外收入万元28补贴收入万元29利润总额万元30应交所得税万元31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三、人工成本及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万元32应交增值税万元33四、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34五、公共汽电车客运生产情况运营车数辆35其中:公司化运营辆36客运量万人次37其中:公司化运营车辆万人次38车辆向企业缴纳费用万元39其中:管理费万元40六、出租客运生产情

27、况运营车数辆41运营里程万公里42其中:载客里程万公里43车辆向企业缴纳费用万元44 其中:管理费万元45七、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生产情况运营车数辆46编组列数列47客运量万人次48八、城市客运轮渡生产情况运营船数艘49额定载客量人50客运量万人次51备注: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说 明:1.本表由主营城市客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填报。 2.表中各项财务指标须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对应的项目或其他相应的会计科目填写。企业填写时不能包括具法人资格子公司、控股公司的相关信息(即不能上报合并报表),但应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相关信息。 3

28、.城市客运经营业务请填写相应的代码(1.公共汽电车客运;2.出租客运;3.城市轨道交通;4.城市客运轮渡),可多选。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类别请填写相应的代码(1.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3.小企业会计准则)。 5.表中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车辆数、编组列数、船舶数、额定载客量保留整数位,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保留四位小数。财务类指标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所有者权益合计”、“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小于0。6.表内逻辑关系:02(固定资产原价)03(累计折旧)04(本年折旧);07(所有

29、者权益)=05(资产总计)06(负债合计);08(营业收入)09(主营业务收入);09(主营业务收入)10(公共汽电车收入)+11(出租客运收入)+12(城市轨道交通收入)+13(城市客运轮渡收入);14(营业成本)15(主营业务成本);16(营业税金及附加)1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9(管理费用)20(税金)+21(差旅费);3536;3738;3940;4243;4445。表号:城客统21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九)城市客运法人企业变更表填报单位: 201 年变更类型代码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执行企

30、业会计准则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是否主营城市客运城市客运经营业务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共汽电车运营车数(辆)出租汽车运营车数(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车数(辆)城市轨道交通编组列数(列)城市客运轮渡运营船数(艘)公司化运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010203040506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年 月 日说 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组织填报。本表填写范围为由主管部门核准并取得经营许可,具备法人资格的依法进行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客运轮渡经营的企业。2.对于新增企业,要求所有企业进行填写;对于变更企业,要求所有从事城市

31、轨道交通和城市客运轮渡业务、仅从事公共电汽车客运业务且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仅从事出租客运业务且营业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进行填写,变更时,变更类型代码可多选,并修改相应的变更指标;对于注销企业,仅填写变更类型代码即可。车船信息填写报告期末数据。3.表内逻辑关系:01(公共电汽车运营车数)02(公共电汽车公司化运营车数);0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车数)/05(城市轨道交通编组列数)2。14四、主要指标解释城客统1表1.公交专用车道:指为了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而科学、合理设置的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

32、)、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公交专用车道主要包含以下三种类型:(1)常规公交专用车道,指为常规公交在城市道路上专项设置的限时段满足公交车快速通行的行车道;(2)常规公交逆行专用道,通常是指在单行城市道路上,允许公交车逆行通行的专用行车道;(3)快速公交专用车道(BRT专用道),指为快速公交(BRT)在城市道路上专项设置的,采取全时段、全封闭的专属行车道。公交专用车道长度按照划线长度统计。计算方法:(1)单向车道长度计算公式:公交专用车道长度=1/2车道长度(2)双向车道长度计算公式:公交专用车道长度=1/2(上行起点至终点长度+下行起点至终点长度)2.轨道交通车站数

33、:指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上供乘客候车和上下车的场所个数。包括地面、地下、高架车站。如同一个车站被多条线路共用,同站台换乘站计为一站;非同站台换乘站,按累计计算。3.换乘站数:指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上,乘客能从同一站台或通过专用通道从一条轨道交通线路转乘其他轨道交通线路的车站数,不同轨道交通线路换乘的站点按一个换乘站统计。4.城市客运轮渡在用码头数:指报告期末在用的、供城市客运轮渡停靠和乘客购票、候船和乘降的场所的个数。5.综合客运枢纽:指城市公共汽电车与轨道交通之间、城市公共汽电车或轨道交通与其他对外客运交通方式(公路、铁路、航空、水路)中任意一种方式之间能够实现换乘且线路相对集中的枢纽站,是为安全、有序、高效地疏导客流而设有相关设施和场地的大型车站的集合体。综合客运枢纽是多种客运交通方式线路汇集的大型客流集散点,枢纽站中不同交通方式的场站设施实体建筑应在同一空间内布设或有专用通道相连或可通过专门的摆渡工具实现旅客换乘衔接。本制度中统计的综合客运枢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城市公共汽电车与轨道交通进行衔接的换乘枢纽站;一种是对外交通综合客运枢纽,即城市公共汽电车或轨道交通与其他至少一种对外客运交通方式(公路、铁路、航空、水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