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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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车辆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提高用车效率,提高司机业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节约经费开支,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院办管理的所有车辆适用本办法第二章车辆服务范围第三条车辆服务范围为:一学院领导公务用车。二学校各职能处室需外接有关部门人员来院办理公务用车。三提取、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和大额存取款。四在早上7:30以前和晚上9:30分以后,公务外出上下火车和长途汽车用车。五执行紧急公务和其它用车。第四条学院教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用车,实行审批制,在不影响学院正常的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审批。第

2、五条车辆只用于人员乘坐,不运送货物,不得超员。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第三章车辆的管理第六条车辆归口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七条院办公室按照“突出重点,协调全面,先来后到,先公后私”的原则合理调度安排车辆。用车由院办分管的副主任或主任派遣。正常上班时间司机凭用车申请单或口头通知出车;其他时间用车,由院办分管的副主任或主任调度。院领导用车,抢救病人及其他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出车,但用车后要及时补办用车手续,否则,一切经费由驾驶员自理,并追究其责任。第八条单位、个人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本市区内一般提前一天申报,市区外用车提前两天申报,需经院办分管车辆副主任或主任批准方可用车。第九条

3、每天上班时和完成每趟出车任务后,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待命,听从调遣。出车收班后,应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将车及时入库,3天以上的长途出车,驾驶员回校后可休息半天,检洗车辆。第十条寒暑假及国庆、元旦等国家法定假期安排值班车辆,工作时间、平常休息时间和周六、周日等假期驾驶员应当保证通讯畅通,以便车辆调度。第十一条车辆有故障不能行驶,需要维修,驾驶员要及时报告院办分管车辆的副主任。第十二条车辆购油、保险所需要的费用由院办统一办理。年检年审费、公务用车的路桥费、停车费等由驾驶员购买,用于车辆的发票,一律经分管小车的院办副主任及院办公室主任审批登记后,按相应程序由财务审查予以报销,计划开支,控制经费超支。第十

4、三条非专职司机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务用车。第四章维修、保养、油料管理第十四条车辆行驶0.7万至1万公里时,必须进行定期保养;新车正常行驶15万公里可以安排大修(原则上发动机、底盘是否修视车况而定);第1次大修后车辆正常行驶910万公里,根据车况可以安排大修。第2次大修后车辆正常行驶8-9万公里,根据车况可以安排大修。车辆的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驾驶员先填好职院车辆维修报告单,写清维修、保养原因及项目、初步概算、须停车时间,按程序办好审批手续后方可修车。车辆维修定价必须有驾驶员、院办分管小车的副主任、审监负责人在场并签字。车修好后,由院办与财务人员统一到维修厂结帐。属于在市区以外临

5、时故障或交通事故引起的,驾驶员应立即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请用车人在备注栏予以证明核实。返回后,按规定补办手续。购置车内装饰设施必须经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意,同申请维修程序一样办理审批手续,驾驶员不得擅自作主,违自自负。第十五条修车和购买零件审批程序:IOO元以上500元以下,报院办分管小车的副主任批准;500元以上IOOo元以下报院办主任批准;IOoO元以上报院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批准不予报帐。第十六条小车统一使用中国石化加油IC卡在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油,长途出差,途中的过桥费及相关费用,由司机负责购买,各车用油上限标准每年核算一次。各车用油超过上限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由该车驾驶员自理。第十七

6、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在指定地点进行清洗,办公室按时结算费用。第五章驾驶员职责第十八条加强政治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认真贯彻有关交通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学院工作服务的观念,顾全大局,圆满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十九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出病车,严禁超速行车,严禁开情绪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无证行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真正做到安全准点,文明行车。第二十条团结协作,互帮互促,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劳动纪律。第二十一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等候派车,工作出车保证及时到岗。第二十二条完成办公室交

7、办的其它工作。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奖励与补助一驾驶员里程补助和月优质文明服务奖由院办副主任月末统一核登、制表、领取,下月初发放。二驾驶员里程及加班补助:每公里补助0.12元,不再享受出差补贴。节假日加班,按学校加班标准补贴,月初核发。三优质文明服务奖实施办法用车人用车完毕,应当按要求在用车申请单上写好有关记录,并在所选的服务状况栏里打勾,未填写好的和未打勾的,驾驶员应当要求用车人如实填写。凡一月内所有服务车次均被用车人评为优秀的,且所有派车单均按要求填写的,且没有发生其他违纪违规事项的,驾驶员可获月优质文明服务奖,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四年度安全文明奖年度安全文明奖标准为每人500元

8、,年终一次性核发。获奖驾驶员应达到以下标准:全年未发生交通事故;全年至少有十个月获优质文明服务奖。全体车辆驾驶员80%以上获年度安全文明奖的,则办公室车辆管理调度人员可获年度安全文明奖。第二十四条处罚1、驾驶员因违章行车而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2、发生交通事故,或因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而使车辆被损被盗,除执行公安交警部门的有关处罚外,视事故的性质,财产损失情况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处罚;因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1)、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负同等责任的,扣罚驾驶员1个月的优质文明服务奖和当月岗位津贴;负主要责任的,扣罚驾驶员3个月优质文明服务奖和3个月岗位津贴;负全部责任的,扣

9、罚驾驶员全年安全奖和6个月岗位津贴。(2)、驾驶员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3万元以上,除扣发全年安全奖和岗位津贴外,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调离驾驶员岗位。3、驾驶员不经批准私自出车,按教职工私车收费标准加倍收取,并扣除当月优质文明服务奖。造成经济损失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影响工作,按旷工论处。4、驾驶员不准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扣发当月优质文明服务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5、新车运行不到15万公里,旧车大修未到3年或运行不到10万公里,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而出现机械责任事故,除取消奖励外,按经济损失的10%处以罚款。6、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处,处以此次金额的3倍罚款,扣发当月优质文明服务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分屡次违反各项管理规定,屡教不改者,由人事部门调离驾驶员岗位。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学院承包部门、教职工私人用车每公里收费1元(含往返路程),出车前由办公室分管车辆副主任在用车单上登记起步时间、里程表度数,用车完毕登记用车完毕时间、里程表度数,每天超过6小时按一天300元收费。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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