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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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长武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规划任务.错法未定乂签O三、规划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规划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县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经济发展战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规划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错误!

2、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扩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允许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限制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禁止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

3、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节约和集约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一般农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独立工矿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林业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牧业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重点

4、建设项目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交通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水利设施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环保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工业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基础设施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民生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其他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衔接统一、逐级控制的规划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规划管理水平.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长武县

5、规划目标指标表2、长武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长武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4、长武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5、长武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长武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7、长武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1、长武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2、长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3、长武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4、长武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5、长武县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6、长武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7、长武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8、长武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6、)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各业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相关规定,编制长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Go二、规划任务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各项指标,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统筹各类、各业用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三、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规程规范1、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三)相关规划1、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咸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长武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和相关规划。四、规划范围长武县行政辖区内11个乡(镇):昭仁镇、相公镇、巨家镇、丁家镇、洪家镇、亭口镇、冉店乡、芋园乡、彭公乡、地掌乡、枣元乡,土地总面积56838.1公顷。五、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近期目标

8、年:201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一、自然概况长武县位于陕西省西部,咸阳市西北部,地处东经107o38r49-107o59,02北纬34。5,09”-34。1837”之间。东邻彬县,南与甘肃省灵台县接壤,西与甘肃省泾川县相通,北与甘肃省正宁县隔河相望。南北长30.06公里,东西宽27.23公里,土地总面积568.26平方公里,占咸阳市总土地面积的5.5%。地貌属于渭北高嫄沟壑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847-1274米,源面平坦但沟深坡陡。境内主要有泾河、黑河,年均径流总量15.8亿立方米。气候属温暖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夏季炎热。年平均气

9、温9.HC,日照时数2218.7小时,年均辐射量115.3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584.1毫米。气候灾害以旱灾、冰雹、暴雨、春寒、晚霜为主。土壤以黑声土、黄土为主,共有5个土类,8个亚类,14个土属,41个土种。二、社会经济状况全县总人口17.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3.5%,其中城镇人口3.95万人,农村人口13.3万人,城镇化率22.8%。全县生产总值7.08亿元,占全市总产值1.6%。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87亿元,占总产值26.3%;第二产业产值2.11亿元,占总产值29.8%;第三产业产值3.11亿元,占总产值43.9%。本县交通便利,312国道、福(州)一银(川)高速公路和已开工建设的

10、西安一平凉铁路贯通东西;长宁、长巨、长枣、长马、亭相、巨枣等主干公路与农村道路将全县乡(镇)村紧密相连。本县以农业为主,主产小麦、玉米、苹果,苹果以其优质的品质,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国家出口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县,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国苹果之乡”称号。境内煤炭资源丰富,彬长煤田是陕西省第二大煤田,地质储量67.29亿吨,其中长武境内约占60%。煤质优良,结构简单,属低硫、低磷、中高发热量的良好动力、气化和生活用煤。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为19972010年,至2005年规划已实施9年。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一)耕地保有量指标上轮规划耕地保有量规划指标2010年为16

11、241.1公顷。2005年耕地面积为10580.0公顷,从1997至2005年耕地保有量与规划指标相比,耕地面积减少5461.6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上轮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010年为15753.8公顷。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12114.5公顷,从1997至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与规划指标相比,基本农田面积减少3639.3公顷。(三)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上轮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2010年为333.33公顷。从1997至2005年建设占用耕地为123.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剩余209.9公顷。(四)补充耕地指标上轮规划补充耕地指标2010年为1066.7公顷,从1997至200

12、5年补充耕地1086.6公顷,补充耕地指标比规划指标多19.9公顷。二、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一)社会效益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加强了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的自觉性,树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效率,保障了各项经济建设对用地的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全县的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稳定。(二)经济效益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生产总值由1997年3.19亿元增长到2005年7.08亿元,增长了2.22倍。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由1996年0.56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

13、1.25万元/公顷。农民收入由1996年256元/人增加至2005年1550元/人,城镇居民收入由1996年368元/人增加至2005年16961元/人。(三)生态效益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土地资源整治,退耕还林4620.5公顷,治理水土流失10574.0公顷,植树造林15260.0公顷,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其中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28.8%提高至2005年31.72%o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56838.1公顷,其中农用地43499.2公顷,占总面积76.55%,建设用地4753.7公顷,占8.37%,其他土地8585.2公顷,占15.

14、09%。(一)农用地。耕地面积1058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24.32%,园地面积982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22.58%,主要集中在嫄面及川道;林地面积1802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41.44%,牧草地面积232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5.33%,主要分布在亭口、巨家、枣元等乡(镇);其他农用地面积2752.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6.33%。(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459.5公顷,占建设用地93.81%,主要分布在昭仁、亭口、地掌等乡(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77.3公顷,占建设用地3.7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16.9公顷,占建设用地2.46%。(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152

15、2.6公顷,占其他土地17.74%,主要集中在亭口、枣元、芋园、冉店等乡(镇);自然保留地面积7062.6公顷,占82.26%,主要分布在亭口、芋园、冉店等乡(镇)。二、土地利用特点(一)以农用地为主,农业结构趋于合理本县土地利用形成了以林地、耕地、园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方式。耕地、园地主要分布在嫄面、河滩地带,林地主要分布在沟坡地带,农业结构趋于合理。(二)以旱地为主,人均耕地较少旱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0.66%,人均耕地仅0.06公顷,和咸阳市北部五县人均耕地0.11公顷相比,人均耕地较少。(三)自然保留地所占比重较大,开发利用难度大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706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

16、1%,但多为质地较差的荒草地和裸地,受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限制因素多,开发利用难度大。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水土流失严重2005年,全县没有得到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456.0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4.2%,年侵蚀量为150万吨,年平均侵蚀模数为6485吨/平方公里,影响了土地利用效果。(二)耕地呈减少趋势由于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962005年均耕地减少606.8公顷。(三)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大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3716.4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占地256.4平方米,比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超出106.4平方米。第四节面临的

17、机遇和挑战一、面临的机遇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继续深入实施,使长武县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轨道,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经济建设繁荣发展。彬长矿区煤炭资源的开发及煤电一体化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西平铁路、福银高速、亭口水库、鸦儿沟水库、城乡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成为长武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扩大商贸流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经济强县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最近国务院批准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将我县列入建设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的三级城市集群,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二、面临的挑战随着人口的增加,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愈来愈尖锐,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任务愈来愈重;随着彬长矿区的开发建设,城镇化、工业化的不

18、断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地增加,这将对建设用地的供给带来极大的挑战;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采空区逐渐扩大,土地整治和防治地质灾害的任务愈来愈艰巨。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第一节经济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要围绕“建成咸阳经济强县,打造关中重要的能源基地、陕西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咸阳畜牧业生产基地、省际边贸基地”的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实施“工业立县”,促进煤炭、煤化工、电力、医药食品四大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重点实施城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二节规划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

19、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各类各业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心城镇、重点镇等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四、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坚持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增强对旧村、废弃工矿用地及未利用地的整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加大对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节规划

20、目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25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160.0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80.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517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98.7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控制在137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用地降低到150平方米以下。三、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66.7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46.7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280.0公顷以内。四、土地整治目标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871.6公顷。五、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到2020年,森林

21、覆盖率达到39.13%,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050.0公顷。附表1:长武县规划目标指标表。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第一节农用地农用地面积从2005年43499.2公顷调整到2010年43593.61公顷、2020年4550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6.55%调整至U2010年76.70%、2020年80.06%。一、耕地耕地面积从2005年10580.0公顷调整到2010年14904.3公顷、2020年17374.1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增加4324.3公顷、679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4.32%调整到2010年34.19%、202038.18%

22、o二、园地园地面积从2005年9820.0公顷调整到2010年8680.66公顷、2020年8227.77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减少公顷1139.34、1592.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2.58%调整到2010年19.91%、2020年18.08%o三、林地林地面积从2005年18026.7公顷调整到2010年17948.51公顷、2020年17881.92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减少78.19公顷、144.7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1.44%调整到2010年41.17%、2020年39.30%。四、牧草地牧草地面积从2005年2320.0公顷调整到2010年106

23、8.19公顷、2020年1063.37公顷,规划期末比基期年减少1256.6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33%调整到2010年2.45%、2020年2.34%O五、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从2005年2752.5公顷调整到2010年991.95公顷、2020年959.57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减少1760.55公顷、减少1760.5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34%调整至IJ2010年2.28%、2020年2.11%。第二节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4753.7公顷调整到2010年5337.63公顷、2020年607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

24、的8.37%调整到2010年9.39%、2020年10.68%。一、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4459.5公顷调整到2010年4824.6公顷、2020年5546.24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增加365.1公顷、1086.7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3.81%调整到2010年90.39%、2020年90.42%。(一)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526.2公顷调整到2010年632.54公顷、2020年837.42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增加106.34公顷、311.2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1.80%调整到2010年13.11%、202

25、0年15.10%。(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从2005年3716.4公顷调整到2010年4085.08公顷、2020年4347.56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减少529.6公顷、98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83.34%调整到2010年84.67%、2020年78.39%。(三)采矿用地采矿用地面积从2005年到2010年保持210.5公顷不变,2020年调整为327.8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17.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4.72%调整到2010年2.21%、2020年5.91%。(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到2010年保

26、持6.4公顷不变,2020年37.5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1.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14%调整到2020年0.60%0二、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从2005年177.3公顷调整到2010年475.43公顷、2020年493.7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增加298.13公顷、316.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73%调整到2010年8.91%、2020年8.84%。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116.9公顷调整到2010年37.6公顷、2020年31.75公顷,分别比基期年减少79.3公顷、85.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

27、2.46%调整到2010年0.70%、2020年0.75%。第三节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从2005年8572.8公顷调整到2010年7906.89公顷、2020年5259.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5.09%调整至IJ2010年13.91%、2020年9.25%o附表2:长武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通过调整基本农田,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基本农田调整的思路为:首先将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调整为基本农田;其次将中心城镇、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区、扩展区以及扩展边界外缓冲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水

28、土流失严重、零星破碎的基本农田调出。通过基本农田调整,最终落实基本农田面积为14160.0公顷,比市政府下达的13626.7公顷(市政府第一次下达给长武县的基本农田为13426.7公顷,第二次又补划了200.0公顷)多533.3公顷,多划定的这部分基本农田主要为解决难以确定地点的建设项目提供调整用地条件,如:亭口镇和巨家镇的杨家坪矿井进场公路项目、亭口镇的杨家坪矿井皮带长廊、地掌乡和彭公镇的高家堡矿井进场公路项目、丁家镇、地掌乡、彭公镇和芋园乡的雅典公路项目。调整后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坡度较缓,土地质量较高的北部、南部堀面及泾河、黑河川道沿岸。其中以巨家、亭口、彭公、地掌四乡镇分布相对集

29、中,占耕地总面积的57.15%,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2.45%。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一、中心城镇用地布局到2020年,中心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810.0公顷,主要分布在昭仁镇的北关村、灵凤村、东街村、南关村、尧头村,丁家镇的丁家村、五里铺村,地掌乡的代岭村。城区建设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按照“一城两心三轴”的城市形态发展。在中心城镇形成四大功能组团:城区中心形成中心商贸办公片区,东接昭仁寺一带形成旅游文化区,县城西北部、东北部及老城区南部形成居住区,中心城镇的西南部和东南部形成工业片区。二、建制镇用地布局建制镇包括亭口镇、相公镇、巨家镇。规划期内亭口镇以煤炭工业为主要职能,兼

30、有县城的交通枢纽职能,规划到2020年建制镇用地为12.2公顷;相公镇和巨家镇以商贸业和工业为主要职能,规划到2020年建制镇用地分别为38.4公顷、36.4公顷。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受地形地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全县农村居民点布局小而散。规划期内按照重点发展“中心村”、引导“优势村”、控制“一般村”、搬迁“零星村、不便村、地质灾害村”、整理“空心村”的发展模式进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四、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煤电工业园区和煤化工业园区,集中布局工矿用地。长武县煤电工业园区位于长武县亭口镇、冉店乡境内,南起亭口镇安华村,北至冉店乡上河村,沿泾河川道流域布设,以煤、电和水

31、三类工业为主。以大唐彬长发电厂、胡家河煤矿、亭南煤矿、亭口水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主,形成以工业为主导,集工、商、旅游、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总面积524.0公顷。长武县煤化工业园区位于县城以西,包括丁家镇五里铺及其周边地区,以建设100万吨/年煤基二甲醛项目为重点,规划面积754.0公顷。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一、交通用地规划期内加快福银高速、西平铁路工程建设及煤炭物流外运铁路专线建设,在境内形成“一环两横三纵”的交通道路用地格局(一环:长亭路、亭宁路、长宁路组成一个环线公路;两横:福银高速公路、312国道;三纵:冉相公路、长巨公路、长庆公路)。二、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内加快亭口水库、配

32、水站工程、二甲醛水源工程等项目。三、电力设施用地规划期内新建丁家、彭公、东秦和岭后等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境内水土流失较严重,同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因此在布局调整时优先考虑统筹绿色空间用地,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在泾河、黑河、鸭儿沟水库的两侧布设生态安全环境保护用地区,共1089.9公顷,充分发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的生产与生态双重功能,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第五节扩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规划期内以建设果业大县和绿色果品基地为目标,提高商品率,打造知名绿色品牌,控制园地面积增加,以提升园地质量为主。园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相公、昭仁、彭公、

33、洪家、地掌等5乡(镇),占全县园地面积的一半以上。规划期内将结合县域生态脆弱的特点,大力发展林业,主要安排在亭口镇、巨家镇、枣元乡及地掌乡。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结合全县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构建自然景观风貌和人文景观风貌。一、自然景观风貌(一)南部林业景观区:包括巨家镇和亭口镇,以发展林业、苹果、大枣、核桃、柿子为主。(二)北部农业景观区:包括昭仁镇、洪家镇、丁家镇、芋园乡、地掌乡,主要以发展种植业和高效农业为主。(三)胡家河煤矿和大唐彬长电厂所在地为生态敏感区,在该区域内种植圆柏、侧柏、大叶女贞、悬铃木、刺槐、臭椿、接骨木、大叶黄杨等抗性强的树种,形成隔离带和过滤带,构建自然景观风貌。

34、二、历史人文景观风貌本县人文景观较为丰富。包括昭仁寺、迎旭亭、集贤岗、长寿洞、牛公祠、关帝山、城皇庙、画阁寺、马成寺、崇文寺、东岳庙、阴灵关、柳毅传书处等景观。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一节允许建设区一、范围和面积区域面积5631.6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91%,主要安排在昭仁镇、丁家镇、地掌乡及亭口镇。主要包括:(一)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包括昭仁镇、丁家镇、地掌乡;(二)其它建制镇允许建设区包括包括相公镇、巨家镇、亭口镇的城镇建设控制规模;(三)其它各乡镇中心村建设控制规模及规划期间保留现状、不再扩大规模的村庄建设控制规模。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

35、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四)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一、范围和面积区域面积1370.3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1%o主要包括:(一)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的外围扩展区;(二)其它建制镇允许建设区的外围扩展区;(三)其它各乡镇中心村允许建设区的外围扩展区。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

36、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二)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定期评审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的,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批划审批机关批准。第三节限制建设区一、范围和面积面积为49024.1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6.25%o主要包括:(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以农业、果业、林业、养殖业为主的区域;(三)分布于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外、与城乡建设远景规划相协调的区域。二、管制规则(一)区

37、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但已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未确定选址的线性建设工程项目,应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在旅游景点周边,按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性开发。第四节禁止建设区一、范围和面积面积为812.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3%。主要分布在:(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二)泾河、黑河、亭口水库、马坊水库、鸦儿沟水库等区域。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

38、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三)对河流、水库划定保护线,严禁侵占规划控制水面和绿地进行建设;(四)禁止填埋水域、毁坏林草、禁止未经处理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规划期内不安排生态退耕,禁止各乡(镇)擅自实施生态退耕;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二、实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必须按规划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推进农

39、用地整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整理,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具体措施:一是加强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按照整修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以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不断加大对土地的物化和科技投入,实行集约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产出水平。三是严禁工业“三废”向基本农田排放,已造成污染的必须

40、负责赔偿和治理,同时加强农田防护林带的建设,改善农田的环境质量。四是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第二节节约和集约用地对长武县存量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进行分析,目前长武县存量土地2.5公顷,低效利用土地3.2公顷,基本无闲置土地,规划期间首先利用这部分存量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大盘活存量用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防止各类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切实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提高节约和集约用地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聚和

41、资金、整体推进”的体制,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田林路村综合整治。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小城镇建设,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由农村居民点复垦补充耕地后结余出来的976.0公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一、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一)北部农业生态区土地利用模式。该区主要特征是原面沟壑较多,包括丁家、昭仁、洪家、地掌、彭公、相公、芋园7个乡镇,嫄面以道路为骨架,农业建设适用于大力营造高标准方田

42、林网,加快县城、村镇绿化、美化、小流域以及成片造林为主,积极开展封山育林、护林、建水利开发工程,大力发展集雨窑灌,走林果高效生态农业之路。(二)南部林业生态区土地利用模式,该区土地利用特征是残原沟壑较多,包括冉店、亭口、巨家、枣元4个乡镇,农业建设适用于加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封山护林,改良天然草场,修筑骨干坝、淤地坝、加快集雨窑灌、小型水利工程和河道沿岸造林工程建设,发展生态农业。二、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一)广泛宣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增强全民建设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二)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协调生态环境,保证一定

43、量的生态型用地(包括林地、水面等),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生态保护区,谨慎开发其他土地,提高土地质量,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三)结合本县自然资源,通过河、渠绿化,交通干线绿化和农田林网绿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网络体系。第四节土地整治一、土地整治潜力全县土地整治潜力为835LO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潜力为5273.8公顷,土地复垦潜力为2656.8公顷,土地整理潜为420.4公顷。二、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安排土地复垦项目规模662.9公顷,新增耕地339.0公顷;安排土地开发项目规模1903.2公顷,新增耕地1611.7公顷;安排土地整理项目规模307.9公顷

44、,新增耕地168.3公顷。三、土地整治重点工程规划期内将补充耕地潜力较大、补充耕地系数较高、易于实施的区域确定为重点工程,共10个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巨家镇土地开发工程,净增耕地334.9公顷;亭口镇土地开发工程,净增耕地288.6公顷;芋园乡土地开发工程,净增耕地243.3公顷;枣元乡土地开发工程,净增耕地210.1公顷;相公镇土地复垦工程,净增耕地120.7公顷;彭公乡土地复垦工程,净增耕地115.2公顷;昭仁镇土地开发工程,新增耕地105.3公顷;芋园乡土地复垦工程,净增耕地91.0公顷;地掌乡土地开发工程,净增耕地84.8公顷;亭口镇土地整理工程,净增耕地74.6公顷。四、土地整治重点

45、项目按照先易后难、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的资源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原则确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主要为巨家镇土地开发项目、相公镇土地复垦项目以及亭口镇土地整理项目。五、土地整治的措施(一)以提高农田综合产出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条件,组装配套综合技术,改善农田生态条件。同时增加经济投入,强化农田基本建设,统一规划,实施沟、渠、田、林、路、桥、涵、闸配套,达到旱能浇、涝能排,逐步改造成高产田、稳产田。(二)加大对土地复垦投入的力度。全面推进对工矿生产建设中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推广先进土地复垦技术,综合运用工程、生物手段

46、,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结合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点地区土地复垦,保证工矿、水利和交通沿线等废弃地得到及时、全面复垦。(三)严格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贝L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复垦义务,完善土地复垦责任制。复垦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概算。(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农田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分布在南部残垣沟壑区的亭口镇、巨家镇、冉店乡、昭仁镇等乡镇的耕地,规划期内应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五)稳定和拓展土地整理投资渠道。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部分经费的收缴使用

47、管理、做到收缴到位,专款专用,为土地整理提供稳定的投入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整理,推进土地整理的产业化发展。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根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结果,按照土地利用的主要用途一致性和相似性原则,将全县土地分为7个土地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并制定相应的分区用途管制规则。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面积15443.6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17%,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4152.0公顷,集中分布在北部嫄面沟坡区的彭公乡(主要分布在高家坡、曹胡、孝席、彭北等村)、地掌乡(主要分布在米家墩、半坡、安里等村)、枣元乡(主要分布在寨子、牛王、郭村、惠家等村)、洪家镇(主要分布在王东、上柳杨、公主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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