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某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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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GXY-2014-016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 招 标 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地 址: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日 期:2014年6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10(五)开标11(六)评标11(七)合同授予14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6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一、综合说明26二、工程承包范围26三、施工工期26四、质量与验收27五、材料供应28六、

2、支付方式28第六章技术规范书2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1节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0第2节 商务文件格式46第3节 技术文件格式5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受学院招标领导小组的委托,对我院幼儿园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参加投标。一、 招标编号: JGXY-2014-016二、 招标项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三、 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6月9日(工作时间8:00-18:00)之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向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报名,同时须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以确认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查验后退回):(一)

3、 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三)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四) 具备有效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五)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六)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 答疑时间: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答疑,请各投标单位在2014年

4、6月9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招标人将在2014年6月10日18:00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逾期不候。五、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6月13日 上午 9:30(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地点: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三号楼613会议室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6月13日 上午 9:30地点: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三号楼613会议室七、 招标人不负责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八、 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2014年6月12日17:00以前以电汇方式向我院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并于201

5、4年6月13日上午 9:30前将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原件交我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以确认投标资格,未提交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取消投标资格。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户行:龙海中行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分理处账号:4091 5837 0458九、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向招标事务联系人问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地址: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三号楼611室)联系人:沈老师、蒋老师、谢老师电话:0596-6288716、6288526、6288492传真:0596-628822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2014年6月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6、序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概况:见技术规范书工程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大学漳州校区施工现场状况:已具备开工条件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招标范围:智能化系统4工 期:60日历日5质量等级:合格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采用合同价格方式:总价包干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7份10(1) 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9日。(2) 踏勘现场:投标人可在即日起至2014年6月9日联系招标事务联系人至现场踏勘(3) 答疑:在2014年6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招标人将于6月10日之前作出书面回复。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1

7、3日上午9:30之前地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主3#楼613会议室12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13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14开标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地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主3#楼613会议室15评标会议时间:2014年6月13日(开标结束后即评标)地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主3#楼613会议室二、 投标须知(一) 总则1. 工程说明:1.1. 见技术规范书2. 资格审查:2.1.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3.1. 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3.2.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2.3

8、.3.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2.3.4. 具备有效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2.3.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2.3.6.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中标总金额的1%作为中标服务费,中

9、标服务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天内汇入以下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 户 行:福建省龙海市中国银行漳州开发区厦大校区支行账号:4091 5837 0458注意:转款时,请在进帐单据中注明中标服务费、中标项目名称。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 保修服务要求5.1. 本项目要求保修两年。5.2. 保修期从项目整体终验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发现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或者由于材料、设计或工艺不良造成的故障,投标人应研究其故障原因,并迅速修复或免费进行更换。5.3. 要求施工方承诺维修响应时间,其中现

10、场维修2个日历天内,返厂维修7个日历天内。5.4. 为确保重点安防监控系统的售后服务承诺能得到全面履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控系统投标产品设备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二)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招标文件除本文件外,招标人按本须知第8款发出的修改书,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技术规范书6.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工程图纸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答疑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

11、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保证在2014年6月10日18:00前,把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7.2.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原招标文件规定2014年6月10日18:00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在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纪要或文件中明确。7.3.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修改以招标人传真书面通知为准。7.4.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纪要或文件为准。8.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8.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确有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日

12、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8.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 书面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内容: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报价说明11.1.1. 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11.1.2.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1.1.3.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

13、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现行计价规定,根据市场变化及充分考虑本须知第3款所述费用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11.2. 投标报价依据11.2.1. 招标文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技术规范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图纸、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区幼儿园智能化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等。11.2.2.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采用国家标准合格及以上产品,具体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由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参考品牌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上注明,中标后应按所报品牌、型号、规格施工。11.3. 投标报价应计取的费用11.3.1. 投标取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由投标人依据

14、定额计价现行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11.3.2. 建筑工程的税金按3.477%计取。11.3.3. 投标报价中的工期提前赶工费投标人可自行确定,中标后不再计取此项费用。11.3.4. 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取费费率和税率等一切价格变化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11.3.5.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仔细研究装修方案和图纸,并对方案和图纸中不完善部分提出合理性及技术性建议,以便在截标前解决相关问题。除装修功能性改变、装修标准改变外,任何因方案和图纸不完善而按国家规范必须做所造成的技术方面变更,由此所产生的价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对方案和图纸不完善的部分未提出建议且未加以整

15、改,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返工,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1.4. 合同价款的组成: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施工措施性费用及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等各项费用。11.5. 投标报价应遵循以下规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1.5.1. 商务报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1.5.2. 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出现负数;11.5.3. 投标人不得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减少消耗量或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1.5.4. 工程项目总价表中最后的投标总报价及投标报价预算书中,投标

16、人不得以合计总金额投标优惠金额投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1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 投标人编制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柒份副本。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纸并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书写、复印。12.3. 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12.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12.5. 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盖章并骑缝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技术标除外)。13. 投标有效期13.1. 自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

17、效期按前附表所述的20日历天。13.2.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2日17:30前以电汇方式(电子银行汇款须提供银行回单正本件)向我院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前将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原件交我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以确认投标资格,未提交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18、质性响应,将取消投标资格。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户行:龙海中行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分理处账 号:4091 5837 0458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没有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4.4.2. 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14.4.3

19、. 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14.4.4. 违反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14.4.5.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串通投标;14.4.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没有参加开标会;14.4.7. 中标后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 投标人应分别将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柒份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袋内并注明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 柒份又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袋内并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中,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封套中,再将两个内层封套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均须使用无字

20、牛皮纸。无需再将这三个内层包封袋装入一个外层包封袋中,包封袋的密封处(指内外层包封袋的所有接口处)应盖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和投标人公章(技术文件除外)。15.2. 若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16. 投标截止日期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述的地点,2014年6月13日9:30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在场人员。16.2. 招标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原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

21、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6款规定编制、标志、密封和递交,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五) 开标18. 开标18.1. 开标会议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8.2. 招标人有权在开标时公布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18.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出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出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未出具收据原件的,投标

22、文件不予接收)。18.4. 投标文件经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各自验证其密封完整性情况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予签字确认。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以便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文件,对提交了书面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18.5.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工程预算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六) 评标19. 评标过程保密19.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

23、他人员泄露。19.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初步评审)20.1. 在详细评标之前,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核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签署情况、投标担保等,然后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0.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澄清21.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

24、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按第22款规定的错误修正除外。22. 错误修正22.1.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22.1.1. 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2.1.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2. 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

25、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 评价与比较23.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评价和比较。对出现第28款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评价。23.2. 在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将按第22款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标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2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评标纪律,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24.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24.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4.2.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

26、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4.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标准和办法,是事先提供的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评标标准和办法。24.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24.4.1. 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24.4.2.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我省现行相应定额消耗量或其他投标人的;24.4.3. 人工单价低于现行人工预算单价或其他投标人的;24.4.4. 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的;24.4.5.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低于现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或其他投标人的;24.4.6. 企业管理费等

27、措施费低于取费标准或其他投标人的;24.4.7. 按税务部门核定缴纳所得税的投标人,未将企业利润计入投标报价的;24.4.8.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质询的其他问题。24.5.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推荐最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为中标候选人。24.6. 招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的程序和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当有效标只有一个时,招标人可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和议标。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另

28、行确定中标人。25. 工程控制价:25.1. 工程控制价作为招标人确定投资额的控制依据,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三天公开向投标人公布,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人的最低控制价,则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25.2. 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控制价为:标底(1-10%)报价标底(1+5%)。26. 保证金26.1.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在报请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候选人授标。27. 投

29、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28. 废标条款28.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8.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28.1.3.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1.5款规定内容;28.1.4. 投标人资格不满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28.1.5.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打印(格式可扩展)、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实质性内容更改后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本条款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投标书、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涉及单价及费用内容);28.1.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承诺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28.1.

30、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8.1.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人的最低控制价的;28.1.9. 质量、工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8.1.10. 技术标中出现姓名、单位及其它明显记号的;28.1.11. 技术标中有一项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28.1.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电汇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上的账户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8.1.13. 投标报价文件未遵循第11条款规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1、;28.1.1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质询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28.1.14.1. 投标人拒绝说明;28.1.14.2. 不能合理说明;28.1.14.3. 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8.1.14.4.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28.1.15.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28.1.16.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无效标的其它条款。(七) 合同授予29. 中标通知书29.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节假日除外)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中标通知书”)中应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合同实施的中标价、工期、质量等级及有关

32、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29.2. 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3. 招标人应将中标的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9.4.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于三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30. 施工合同的签署30.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0.2.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招标人审议,招标人在5天内把审议意见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直至获得批准,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

33、消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另择中标人。30.3. 确定中标以后,由于中标人的责任未能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自行放弃中标权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中标人的中标价与评标推荐排序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差额;间接损失按实计算,如工期延误等)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按评标结果的排序顺序另选中标人,同时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4.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0.5.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自身的资质情

34、况,与有专业资质承包施工企业及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并提交给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赔偿的处理方法同本须知第31.3条款。30.6. 中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应为投标书项目班子中所列人员。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发现中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按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到岗到位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另选中标人。30.7. 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招标人对常驻人员要进行考核,如需离开施工现场1天以上必须报备招

35、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开2天及以上,必须经招标人批准,否则将按开发区相关要求按脱岗罚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1000元,其他人员每天500元)。30.8.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有关规定施工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责令要求按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对责令不改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外运倾倒,否则每车处罚2000元。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1. 评标委员会1.1.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2. 评标委

36、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

37、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工程预算造价时明显低于工程预算造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4.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5. 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

38、术文件、商务文件进行评审。2.6. 资格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2.7.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2.8.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3. 评标程序3.1.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 评标前准备工作;(2) 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3)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4) 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5) 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

39、正;(6) 对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和其他因素得分(如有);(7) 推荐中标候选人;(8) 提交评标报告。4.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4.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5. 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5.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5.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5.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

40、据表第4项。5.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6.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6.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6.1.1 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6.1.2 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6.1.3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不少于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金额;6.1.4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1.5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最低资格和人数

41、要求;6.1.6 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规定的(如有时);6.1.7 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岗位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6.1.8 不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的;6.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7. 技术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7.1. 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评委会仅对经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文件评审。7.2.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内容,并相应地采用“第四章 评

42、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8.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办法和标准8.1. 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8.1.1 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 “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8.1.2 相关内容与资格审查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的;8.1.3 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的;8.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电子文档的;8.1.5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和达到的质量水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1.6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提

43、出关键节点工期要求的,投标人没有做出响应;8.1.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8.1.8 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8.1.9 所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8.1.10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税金除外)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

44、为细微偏差);8.1.1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1.12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1.1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2.闽发改政策【2006】127号文规定不应视为废标的情形不作为本项目废标条件。8. 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9.1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委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9.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9.1.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45、价;9.1.3本办法第8.1.10项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以价格低的为准修正。9.2细微偏差补正。评委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9.2.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

46、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9.2.2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质式、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为准。9.2.3有要求提交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文件内容与书面的文本文档文件内容存在细微不一致的,则以书面的投标计价文件内容为准。9.3按照本办法第9.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0.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10.1. 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0.1.1 税率(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不按规定计取的;10.1.2 报价出现负数的;10.1.3 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10.2. 评委会对通过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根据“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1. 推荐中标候选人11.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汇总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得分”之和,作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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