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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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YZ-BPJL-1415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重庆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人须知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1. 评标方法272. 评审标准273. 评标程序27第四章 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合同格式32第五章 工程概况及技术标准要求3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1一、商务部分42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56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

2、工程安全监理已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重庆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对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及监理范围(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园博中心站跳蹬站)工程起于园博中心站,由北向南下穿金渝大道、金州大道后转至金开大道路中,经人和、幸福广场、冉家坝、大龙山、大石坝,在红岩村跨嘉陵江后经歇台子、石桥铺、巴山、创业大道、规划的铁路重庆西客站、华岩寺后,线路沿华龙大道向西南延伸,经人和场、石龙止于跳蹬。线路全长39.66km。共设车站25

3、座,其中高架站6座,地下站19座。(2)监理范围: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3)标段划分: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共划分为4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标段范围(对应土建标段)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5101标5105标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及其他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符合GA 990要求,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具有 5项及以上爆破设计施工或爆破安全监理业绩。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已在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内从事爆破设计施工或安全评估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该招标项

4、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 2014年5月16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

5、标时间为 2014 年6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为准。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重庆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48号国际家纺城绣峰写字楼2区8栋联 系 人:郑先生电 话:023-63466242传 真:023-63466313邮政编码:

6、401120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联 系 人:王女士电 话:023-68003304、68003046传 真:023-68003315 邮政编码:40001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重庆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48号国际家纺城绣峰写字楼2区8栋联 系 人:郑先生电 话:023-63466242传 真:023-6346631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运工程设

7、备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联 系 人:王女士电 话:023-68003304、68003046传 真:023-68003315 1.1.4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1.1.5建设地点重庆市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1、监理范围: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2、监理工作:监督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经评估后的爆破设计方案施工;监督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监督爆破作业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爆破器材,监

8、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使用、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委托单位和公安部门报告。3、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要求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应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并按爆破工程进度和实施要求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按照细则进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在爆破工程完成后,签署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意见。安全监理单位对监理项目进行爆破效应监测后,应编制监测报告备查,报告内容包括:监测目的和方法、测点布置、测试系统的标定结果、实测波形图级其处理方法、各种实测数据、判定标准和判定结论。1.3.2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9、内,招标人发出要求进场的日期开始至本监理标段内所有爆破工程完成截止。 1.3.3监理目标监理目标:无爆炸物品丢失,无爆破工程安全事故。1.4.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验)投标人应符合GA990要求: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须提交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验)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5项及以上爆破设计施工或爆破安全

10、监理业绩;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验)2.人员要求监理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概况和监理范围、工作内容进行配备,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总监1名,具有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监理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应具有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监理员至少2名,应具有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或爆破员证或爆破安全员证。须提交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验)注: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共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如同时对不同标段进行投标,须在各标段配备不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同时对4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

11、人须配备2名总监(1名总监最多任职3个标段)。如监理人员未按上述要求配置,其投标文件无效。3、企业信誉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近3年所实施的工程项目无以下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无因重大爆破安全事故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文或网上通报的;无因重大爆破安全事故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仍处于暂停期限内的;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注:中标后一旦被查实与所报资料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责任和索偿。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在勘察现场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12、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包括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5月21日 14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质疑、答疑区提出质疑。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4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质疑、答疑区自

13、行下载。 2.3.2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4年5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质疑、答疑区自行下载。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组成。3.2投标报价1、 监理费:监理费是指投标人在招标监理范围和服务期限内,履行监理职责,完成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应获得的全部监理酬金。招标人除支付中标监理费外,不再向中标人提供任何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和费用。2、投标报价说明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应与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以及国家现行及公安部

14、门爆破安全文件等一并参照阅读,编制报价。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工程特点,充分考虑各自的监理措施、人员及手段自行测算,确定投标监理服务费。报价范围为监理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确定的监理招标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及驻地监理生活及办公设施的全部费用。如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期相比发生增减的,增减超过三个月时,超过部分按月调整合同价款。服务期增减在三个月内合同价款不调整,其影响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投标报价表中“月进度款”为固定单价,不因工点、爆破方量等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投标文件一经报出,即视为投标人已把投标和实施本合同监理过程中所有意外和偶然事件

15、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投标和实施本合同监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函”是在开标仪式上公开公布的内容,“投标函”是投标人关于本次投标对招标人的承诺,“投标函”与“投标报价表”两者不应冲突,如有矛盾或冲突,以“投标函”为准。投标人投标文件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投标报价。对于提交了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明确哪个为最终报价的,或提交了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

16、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 5000002014051500302910 项目名称: 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爆破工程安全监理(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784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

17、1059866666-784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03010101200100150937842注: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应分别汇入各标段所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账户。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项目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

18、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三、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投标文件。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否则视为废标。3.7.4投标文件份数1、 投标文件内容(1)“商务部分”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正、副本上面页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2

19、)“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一式三份(采取暗标形式,不分且也不作正、副本标记,暗标的具体编制要求另见3.7.5条);(4)“商务部分”电子文件U盘1个、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电子文件单独U盘1个。电子文档不分正、副本。2、有正、副本要求的,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副本面页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中标后,须再补交四份投标文件。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各自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1、商务部分的装订:应按照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一、商务部分”的目录要求内容编制装订成册,逐页标注页码。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的装订: 技术部分(

20、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按以下要求编制和装订成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封面使用由A4厚型纸,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封面及整个监理大纲内容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倒页和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体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表格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监理大纲目录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目录要求编制。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得分为零。4.1.

21、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由投标人自备。2. 商务部分单独密封在一个袋内,密封后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在袋上注明商务部分。3.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单独密封在一个袋内,密封后不加盖投标人单位任何印章,在袋上注明技术部分。4.“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等小袋装入一个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后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若一个投标文件大袋装不下,可采用多个投标文件大袋封装,并按上款要求封装。5.“商务部分”的电子文件U盘1个放入“商务部分”袋中,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单独电子文件U盘1个放入“技术部分”袋中。6. 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22、机构有权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的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在2014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内容用A4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的封面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的为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庆市工程建设

23、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的为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公证人员、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7.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24、.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分别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3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

25、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时期7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10.2综合交易服务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462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缴纳。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下浮3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10.4中标公示中标结果在“

26、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 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有权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但投标人则须对质疑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监督投诉管理部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

27、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目标1.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28、人;(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爆破施工、爆破安全评估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9、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10 投标预备会1.10.1本招标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

30、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合同格式第五章 工程概况及技术标准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1.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

31、信息网公开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若未下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

32、分、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组成。3.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业绩证明;投标人拟设立的爆破工程监理机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所有监理人员证明文件;投标人企业信誉承诺书;其他文件。3.1.3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的依据;工程概况;爆破工程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安全控制目标;爆破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中的重点及难点,以及处置解决的措施和方法;派驻现场的监理组织机构,对爆破监理总监、现场爆

33、破监理员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监理的工作制度; 拟投入的设备;其余按相关要求编制监理大纲。3.2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款。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34、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部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采用。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

35、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监理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36、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3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递交凭证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

38、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项执行。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

39、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6.2.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6.2.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6.2.3 反对不正当竞争;6.2.4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40、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41、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

42、审批或核准项目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43、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44、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业绩者;(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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