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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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m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1.1 目的1.2 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灾害分级2机构及职责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2.4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2.5 扑火指挥2.6 专家组3预警 3.1 预警分级 3.2 预警发布 3.3 高森林火险预警分级响应 3.4 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后期处置4信息报告5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5.2 响应措施5.3 市级层面应对工作6. 后期处置 6.1 火灾评估 6.2 工作总结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7综合保障7.1队伍保障7.2通信与信息

2、保障7.3给养保障7.4扑火物资保障7.5储备物资保障7.6资金保障8附则8.1 灾害分级标准8.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8.3预案管理与更新8.4预案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1.1 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提高森林火灾应对处置能力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处置森林火灾能力,规范处置行为,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实施处置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1.2依据依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xm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m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和发生森林火灾的紧急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在市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处置森林火灾工作需要,可请求省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

4、标准详见附则。2机构和职责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如下:指挥长:市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市长常务副指挥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73111部队副参谋长、xm警备区参谋长、武警xm支队支队长、市市政园林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市市政园林局、xm警备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武警xm支队、xm消防支队、xm广电集团、国网xm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xm分公

5、司。主要职责: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指挥长或一名副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必要时指挥长可率有关人员赴火场;设立市级扑火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调集武警xm支队、xm消防支队力量或请求驻厦部队、武警漳州森林大队支援火灾扑救;当发生市际森林火灾时,视情与相邻市建立现场联合指挥部。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火办”)为市森防指的日常工作机构,挂靠市市政园林局,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设在市市政园林局。主要职责:准确掌握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向市森防指领导报告火灾情况。调集各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增援,调剂扑火物资补给,落实相关应急措

6、施。当发生市际森林火灾时,与相邻市保持信息互通,协同联合处置。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1)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监督和管理,加强值班和火场跟踪监测,协调组织专业扑火力量、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和物资运输,协助落实后勤保障,开展火灾损失评估等,指令市森林公安局勘查火灾现场。(2)xm警备区:负责调集警备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兵力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指导警备区所属部队、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编组和扑火技能培训演练;掌握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情况,协调解决相关保障。(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媒体各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客观准确报道

7、森林火灾情况。(4)市发改委:审核全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市级投资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5)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与指导大、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当森林火情威胁到校区安全时,协助当地政府疏散在校人员。(6)市公安局:根据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情况通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力量疏导扑火车辆,维持森林火灾发生区社会治安和秩序;指导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7)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的灾民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以及因救灾伤残人员的抚恤工作。针对清明集中祭扫,提前组织开展文明祭扫教育。(8)市财政局:负责安排

8、下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为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提供专项补助,并监督经费使用。(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为森林火灾扑救解决交通运力,优先提供扑救力量、救援物资和灾民转移的交通工具;协调公路、桥隧收费站为扑火车辆免费通行。(10)市农业局: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农事生产性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防止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xm广电集团:配合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12)市卫生计生委:协调医疗机构,调集医务人员赶赴火灾现场,设立临时救护点,同时统筹全市医疗力量,救治受伤人员。(13)市旅游局:负责A级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防

9、火安全;当旅游景区发生森林火灾危及安全时,果断封闭景区,禁止游客进入,安全疏散游客。(14)市安监局:监督指导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当其生产储存设施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协调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15)武警xm支队:负责组织本部队开展扑救森林火灾知识技能的培训演练;调动并指挥本部队投入森林火灾扑救。(16)xm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本部队开展扑救森林火灾知识技能的培训演练;调动并指挥本部队力量处置森林火灾危及到的城镇、村庄、重要目标、重要地段和危险库(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和火灾扑救。(17)市气象局:结合天气预报,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信息;提供实时火场气象服务;视天气条件组

10、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18)国网xm供电公司:负责经过林区电力线路的日常巡护、隐患排查及整改;当森林火灾危及高压输电线路安全时,采取相应停电措施。(19)中国移动通信xm分公司:满足火场指挥通讯需要,保持移动信号通畅,必要时使用应急通讯设施。2.4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区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参照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2.5 扑火指挥发生在各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所在区森防指负责指挥。跨区际

11、边界、市际边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指挥,省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根据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各级森防指可在现场设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军警单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执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2.6 专家组市森防指根据需要组建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处置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指导。3 预警3.1 预警分级森林火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5个等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

12、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执行国家林业局规定。3.2 预警发布进入森林防火期,市市政园林局和市气象局加强联系,适时会商森林火险形势,结合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编制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公开发布,传达到相关部门及人员。各有关媒体应予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3.3 高森林火险预警分级响应3.3.1黄色预警响应3.3.1.1 启动条件(1)森林防火期内,前期晴好天气已连续3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将延续3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且仍无有效降水迹象。(2)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持续晴天,当日气温高于20、日温差在715、空气相对湿度最低在75%60

13、%、风力在3级以上,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仍无有效降水。(3)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好,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仍为晴天,其间有重大节日或活动,林区活动人员可能剧增。(4)其它需要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状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需要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3.3.1.2 响应措施(1)市森防指酌情发布黄色预警通知,通过信息平台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相关领导、林业部门干部职工、森林消防队员及护林员等。各区森防指将黄色预警信息报告区政府,并传达到辖区镇(街道)、农(林)场及指挥部成员单位。(2)各区森防指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市防火办酌情组织开展督查活

14、动。(3)严格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查禁野外违章用火行为。(4)各级森防指在省、市发布书面高森林火险预警时应有一位副指挥长在位,各级防火办加强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辖区森林火灾防控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情况。(5)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加强戒备,人员在岗在位,检查并补充灭火机具,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3.3.2橙色预警响应3.3.2.1 启动条件(1)森林防火期内,前期晴好天气已连续3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将出现4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或已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预报未来5天以上将连续出现3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森林防火期内,前

15、期连续晴天,当日气温高于 20、日温差在1520、空气相对湿度最低在60%55%、风力在3级以上,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仍无有效降水。(4)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已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内仍为晴天且气温高、空气干燥,其间又有重大节日或活动,预计进山入林人数将剧增。(5)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应急响应。(6)其它需要启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状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或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3.3.2.2 响应措施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将橙色预警信息通过媒体和网络,迅速向社会发布。(2)市政府或市森防指酌情发布林区野外禁火令。(3)

16、各级防火办及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进入戒备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及时收集并报告本区域防范动态。(4)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防火办负责人、各镇(街道)、农(林)场一位主要领导在岗在位。(5)各级政府迅速部署高森林火险期防范工作,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督查,促进防范措施落到实处。(6)气象部门加强对森林火险天气及趋势的研判,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7)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行为,启动护林哨卡,全体护林员到位巡查,扩大巡查范围,延长巡查时间。 (8)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责任单位,抽调力量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落实火源管控措施。(9)森林消防队伍进入高度戒备状态。专业队伍集结待命,

17、半专业队伍在位待命,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检查扑火通讯、车辆、机具设备性能及储备。3.3.3红色预警响应3.3.3.1 启动条件(1)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3天晴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连续3天将出现5级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森林防火期内,已启动黄色或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连续5天将出现4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当日气温高于20、日温差在20以上、空气相对湿度最低在55%以下、风力在3级以上,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仍无有效降水。(4)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且已启动黄色或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天仍为晴天且气温高、昼夜温差

18、大、空气干燥,其间有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将使进山入林人员剧增。(5)省森防指发布红色预警应急响应。(6)其它需要启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状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或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3.3.3.2 响应措施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应急措施:(1)通过各种渠道,将红色预警信息迅速向社会发布,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2)市政府或市森防指发布林区野外禁火令。(3)各级防火办和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每日零火情报告制度。(4)各级森防指指挥长组织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分析辖区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制定防控及处置火灾措施。(5)组织动员镇(街道)、农(林)场、林业站

19、、森林公安和护林员,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责任片区督查,促进防火扑火措施落实。(6)全市森林防火远程电子监测系统全面监测,护林防火哨卡全部启动,查禁进山火种。(7)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专业队伍集中食宿,集结待命,半专业队员在岗在位,应急物质储备充足。提前通报辖区协防军警单位,充分做好应急准备。3.4 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后期处置3.4.1 应急结束由启动预警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结束应急响应。3.4.2 工作总结预警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总结报送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3.4.3 奖励和处罚对在高森林火险预警期

20、间各项响应工作落实、措施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肯定和表扬。对违反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党政纪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4信息报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国森防201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和xm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

21、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厦府办2013166号)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向本级及上一级政府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并向受到火灾威胁的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通报灾情。4.1 市森林防火值班室监测到火情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应立即向火情发生区森林防火值班室通报,同时向本单位值班干部、市防火办主任报告,并保持与火情发生区森林防火值班室和火场的通讯联系,了解火场实时动态。市防火办主任酌情向市市政园林局领导报告,一旦预测情况危急,市防火办即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4.2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火办”)应在1小时内向市防火办报告。国家

22、级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发生森林火灾,区防火办应立即报告市防火办,市防火办接到报告后,经通报市森防指相关领导后报告省防火办。4.3 当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时,各级防火办应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防火办。森林火灾扑灭后,区政府应于24小时内正式行文上报市森防指。4.4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立即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情况下也可越级上报,市森防指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森防指和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向毗邻的市、县(区)通报并及时通报本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1)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安全的森

23、林火灾;(4)交界地区发生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5)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7)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各区森防指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确保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各区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5.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扑救,相关领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具体规定:火灾发生后,岛外1小时内、岛内30分钟内,镇(街道

24、)、农(林)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应到达火灾现场;明火持续时间岛外2小时、岛内1小时仍未扑灭,区森防指主要部门领导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应到达现场;明火持续时间岛外4小时、岛内2小时仍未扑灭,区主要领导应到达现场。市相关单位领导及市政府领导按照等级响应规定到场指挥扑救。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措施:5.2.1扑救火灾要就近组织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快速赶赴现场,投入火灾处置,力求把火灾消灭于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辖区军警单位、民兵、公安消防等力量增援。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责任分工。现场指挥员要详细研判火灾发生区周边地理环境,密切关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扑火位置及人员安全,随

25、时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扑火过程以人员安全为前提,不得动员无扑救森林火灾经验的人员,特别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参加一线扑救工作。扑救力量的组织应按统一指挥、专群结合、就近调动、按梯次进入火场的原则开展扑救。第一梯队为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村(居)群众扑救队伍和护林员,镇(街道、农林场、公园景区)半专业队伍,区森林消防专业队。第二梯队为区森防指调动邻近镇(街道)、农(林)场应急队伍,公安消防大队,市防火办调动其它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市森防指商调的武警xm支队森林灭火突击队。第三梯队为驻厦解放军、武警漳州森林大队支援扑救。调动驻厦部队由市、区政府商请,调动武警漳州森林大队由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申请。商请时要向

26、驻厦部队和武警漳州森林大队通报火场态势及所需兵力,便于组织实施。调动扑火队伍时,要向对方通报火场位置、行进路线、联系人及电话。扑火队伍到达现场后,带队人员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领导报到,由现场指挥部下达任务,统一指挥。5.2.2转移安置人员当林区居民生命安全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妥善做好转移安置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医疗需求。5.2.3救治伤员视情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治,转移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5.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执行国家有关医

27、疗、抚恤政策。5.2.5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高压输电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突击开设隔离带,或集中大型灭火机具投入灭火,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5.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维护,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重要场所落实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5.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刊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回应社会关切森林火灾相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5.

28、2.8火场清理明火扑灭后,相继组织扑火人员清除余火,沿火场边缘清理出安全宽度的隔离带。现场指挥部指定火灾发生地镇(街道)、农(林)场1名领导总负责,落实火场看守,调集足够人员,划定责任区域,严密监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看守时间要保证5小时以上,以确认无复燃可能为标准。火场看守负责人及电话由火灾发生区防火办向市防火办报备。5.2.9应急结束森林火灾明火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隐患基本排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终止应急响应。各参战单位清点人数,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撤离。5.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组织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级、级、级等

29、3个响应等级,其中级为最高等级。5.3.1级响应5.3.1.1 启动条件(1)明火持续时间岛外12小时、岛内3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2)全市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明火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4)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响应。5.3.1.2 响应措施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区森防指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各项准备工作。(1)副指挥长组织召开会商会或召开森防指主要成员紧急会议。立即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以森防指的名义发出部署森林防火的通知、通报;对火源管控和

30、扑救工作,对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加强指挥调度,作出决策部署,发布防火工作指令。(2)市防火办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灭火动态。(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调动增援兵力。(4)做好火场情况的收集工作,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5.3.2级响应5.3.2.1 启动条件(1)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2)明火持续时间岛外24小时、岛内6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3)24小时内全市发生3起以上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明火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5)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级响应。5.3.2

31、.2 响应措施(1)市森防指随时调度森林火灾最新情况,指挥长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火情会商,分析发展趋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森防指根据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2)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驻军通报火情,组织调动驻厦部队、武警xm支队和xm消防支队等力量参加火灾扑救,调配扑火物资,落实保障措施。(3)市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4)市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视天气条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5)根据需要,请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火力量及大型灭火机具增援火灾扑救。(6)协调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5

32、.3.3级响应5.3.3.1 启动条件(1)初判达到特别重大,火势蔓延迅速,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2)火情持续时间岛外36小时、岛内1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3)24小时内全市发生4起以上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明火8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5)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6)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森林火灾;(7)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市政府启动I级响应。5.3.3.2 响应措施在级响应的基础上,市森防指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

33、、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1)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必要时赶赴火场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同时由市政府发布扑救森林火灾紧急动员令,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2)及时向省森防指或省政府报告森林火灾信息;落实省森防指工作组的工作指导。(3)根据扑救需要,请求省森防指协调增调解放军、森林武警、专业森林消防队等力量,跨区域增援火灾扑救;或通过省协调,请求国家防火办调动航空消防飞机及物资装备支援火灾扑救。(4)请求省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做好伤员救治,协调转移受威胁群众。(5)组织抢修遭受火灾破坏的通信、电力、交通等基

34、础设施,保障应急需要。(6)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预防发生次生灾害。(7)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条件具备时实施人工降雨。(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6后期处置6.1火灾评估灾后,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牵头,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尽快开展火灾案件侦查与调查,查找起火原因、肇事者,测算森林受害面积和蓄积,核实人员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形成火灾情况报区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政府应当根据责任结果,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6.2工作总结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的区人民政府,应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制订整改方案。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政府

35、上报处置情况报告。6.3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防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须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违反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由本级或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火灾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追究,由当地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7综合保障7.1队伍保障7.1.1护林员队伍保障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配备兼职或专职护林员,加强林区日常巡护,防止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36、森林火灾案件。7.1.2扑火队伍保障(1)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区组建,主要承担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任务。队伍要有稳定的经费渠道,有固定的值勤场所,人员稳定,装备齐全,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反应快速,接受扑火任务后,10分钟内集结出动,出勤率不低于90%。(2)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街道、农林场)组建,主要承担森林火灾快速扑救任务,并辅助预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业训练时间,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备较好的扑火技能和装备。高森林火险期间就地待命,接受扑火任务后,30分钟内集结出动,出勤率高于80%。(3)应急森林消防队。主要由辖区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公安民警等组成,参与森林火

37、灾应急处置。经过必要的扑火技能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具有较强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接到扑火任务后,能按预案要求快速出动。(4)群众森林消防队。由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林区村(居)民中的青壮年组成,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经过森林防火扑火业务知识培训,主要承担快速扑救森林火灾、引路、输送物资、后勤保障、火场清理和看守等任务。7.2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通信部门确保扑救森林火灾现场通信畅通;气象、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信息、火场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7.3给养保障应急食品、药品及其它后勤物资,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统一采购,统一供应。7.4扑火物资保障区

38、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队配备森林消防水车一台,装备高压消防水泵2台以上、风力灭火机5台、油锯2台以上,灭火水枪人手1把以及其他灭火设备。群众森林消防队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必要的灭火工具。7.5储备物资保障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建设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7.6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中的防火宣传、护林员和扑火队员的经费、扑火物资储备等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8附则8.1灾害分级标准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

39、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8.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8.3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根据需要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8.4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

40、2年版xm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厦府2012379号文)同时废止。附件:1.xm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2.森林火情报告3.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书 附件1xm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xm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一、综合组。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xm警备区、武警xm支队、xm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传达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跟踪收集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省森防指交办的

41、其他事项。二、火灾扑救组。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xm警备区、武警xm支队、xm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地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信息服务,天气条件具备时组织实施人工降雨;协调军队、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调集并输送扑火物资装备。三、人员转移和医疗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实际需要,指导火灾发生地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协调开展伤员医疗救治等。四、应急保障组。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

42、xm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xm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协调解决扑火人员、物资装备运输保障等。五、宣传报道组。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xm广电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等。六、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市政园林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等。七、专家组。由市市政园林局调集专家。主要职责:现场指导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扑救策略,评估灾情等。附件2森 林 火 情 报 告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确认, 年

43、 月 日 时,在 镇(街道) 村(居) (地名)发生的森林火灾,截止 时,已经延烧 小时。情况报告如下:一、 起火原因:二、 火场指挥长: 职务 联系电话 三、 扑火力量: 1、区森林消防专业队: 支 人;2、镇(街)半专业队: 支 人;3、村(居)群众队伍: 支 人;4、军警应急队伍: 支 人。 四、火场情况:1、 植被: 2、天气:风向 风力 3、火线 条 4、估计面积 亩5、周边重要设施: 五、请求事项:1、请求武警xm支队 人、警备区 人增援 ;2、请求武警漳州森林大队 人支援:3、其他:xm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附件3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书接受任务单位: 编号: 任 务增援森林火灾扑救火灾地点 区 镇(街道) 村(居) (地名)救援力量要 求装备要求抵达时间要 求201 年 月 日 时行进路线下达任务单 位联系人火灾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意事项:市防火办值班电话:5204119 传真:5053306、5205119 xm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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