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桩基工程分包合同(上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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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分包合同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研发中心及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嘉定工业区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甲方指定范围内_按施工图所示的桩基工程 2、分包方式:乙方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包安全,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条 合同工期1、本工程工期暂定自 2012 年 6 月 20 日开工至 2012年 8 月20 日止竣工,总日历工期为60

2、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日期为准)。2、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2.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1 由建设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要求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20%;2.2 非乙方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2.3 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非乙方能力所能控制造成工期延误;2.4 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3、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就延误的情况、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顺延报告。4、工程竣工4.1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建设单位

3、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4.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建设单位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非上述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建设单位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 三 计算。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且甲方还将追究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 3 天内进场施工。第四条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结算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详见清单 2、乙方完成合同的承包内容,经建设单位验收后按实结算。 3、本工程合同价款暂估(RMB) 14800163元 整(含税)。(壹仟

4、肆佰捌拾万零壹佰陆拾叁元)。合同总价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用。( 拾 万元)4、本工程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甲方收取本工程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总造价3%作为管理费。甲方收取的总包管理费中不包括工程税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以及必须代付的相关费用。甲方收取建设单位指定专业分包可收取的总包管理费或配合费50%的费用。5、本工程措施费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管理配合费,由甲方按节点进度内容对应支付,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和配合,如乙方在本工程中的管理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对本工程的管理无法有效实施,甲方将加大管理力度并将其对应的

5、措施费和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管理配合费由甲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甲乙双方之间按投入管理力度及有效的比例重新分配。6、本工程税金3.48%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提供免税证明给乙方。及其他专业分包方。施工人员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工作按沪建交(2012)508号文件执行。7、乙方收到施工图后14天内,根据合同计价规则,提交相关施工图预算,经甲方盖章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8、在施工期间因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零星项目于设计变更项目,以及办理的各类签证,同样按上述第7条方法处理,即以增减帐方式处理。9、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委托审价单位的最终审定价为准。10、乙方承诺,由于高估冒算造成审

6、价单位对甲方的审价核减额超过5%乙方承担相应的审价费用。11、甲方委派5人作为该项目总包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项目经理没有为12000元,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项目资料员,每人每月7000元,甲方与乙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款在资金支付中扣除。如乙方工作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要求甲方增加管理人员,增加人员的费用另行增加。第五条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1、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及支付,按截止每月25日前乙方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由乙方编制当月完成工作量的验工月报及月度工程形象进度表报甲方,经复核后即向建设单位呈报,建设单位核实签认并向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后,甲方向乙方

7、支付 80 %的进度款。“乙方以支票形式提供给甲方抵冲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见标前承诺书第4条、第6条)2、当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工程完工(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并向甲方移交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竣工图(3套)并办理工程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累计 95 %的工程价款,余款 5 %作为工程的保修金。待保修期满 贰 年(保修期以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整改复验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收到建设单位退还的保修金后一个月内付于乙方(无息)。3、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的工程款付款流转程序,及时提供正式建安工程发票,并落实专人办

8、理领款手续,出具法人委托书。3当甲方每期收到建设单位的实际支付工程款项后,扣除总包管理费、税金,并另行扣除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并经甲乙双方财务对账认可的费用、余款由甲方及时支付乙方,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甲方如有延误将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追究责任及索赔。3、以上工程款支付办法必须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4、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对本工程的全部情况已充分了解,已确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除价款外的各项规定,并愿意遵守甲方对建设单位的相关承诺。合同履行中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项不能及时支付的,乙方不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同时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单方面延误工期及停工

9、。甲、乙双方应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联合向建设单位催讨、索赔。同时,因建设单位不及时或欠付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对甲方追究任何责任及提起诉讼,并自行筹集资金,交甲方代为支付有关款项,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第六条 材料采购1、本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除甲、乙双方商定的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供应材料外均由乙方严格按规定的材料、材质品牌且在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进行采购。凡需交易的材料,必须有交易准用证。2、本工程材料供应:商品砼、钢筋、商品砂浆、水泥、PHC桩等主材、活动用房、建工集团视觉识别规范中相关标牌的加工等单位的选择,应执行上海建工集团管理文件,优先选择甲方

10、合格名录方中的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组织进行考察和审定。考察和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3、本工程各类材料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涉及到建材备案证明、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及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材料采购合同均由甲方签订合同。衣裳各类经济合同签订后若需备案,则由乙方负责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并支付相关费用。工程款、材料款在甲乙双方确认后也均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由于违反规定所引起的经济处罚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根据合同,按照设计和规定要求采购的材料,在材料、设备进场前,应及时向总包施工现场提供材料设备清单和进场计划,并填写工程分包材料进场报审表交于总包现

11、场材料员,或甲方授权的相关人员审验。对于经验收,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应及时运出现场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质保书原件、产品的合格证明,有复试或测试要求的还应提供可靠的证明,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特殊材料要做放射性检验。4、室内装饰材料,须采用环保型材料(即绿色材料)。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精心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标准。 2、本工程的质量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工程的施工图,施工说明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12、竣工验收和评定。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地按照国家的规范、规程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互检制度,保存相应的过程记录,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的监督,并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乙方委派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分包工程质量工作,会签本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及其他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4、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先经乙方质量专职人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乙方再以书面形式在正式验收的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及现场监理代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现场监理、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5、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

13、和质量目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未达到质量等级的,乙方负责自费整改,并承担按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质量违约金,桩基基坑开挖验收及检测后,质量未达到验收规范或检测结果桩基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补救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此处罚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追究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通过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和确认,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以及建设单位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

14、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相关部门。8、甲方可以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根据甲方的质量管理要求,发出的对乙方及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罚款通知,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第八条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协助指导乙方做好与建设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系。配合做好使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工作。 3、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工作。 4、配合乙方做好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各方

15、联系、协调工作。 5、做好对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作。6、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等规定的交底工作。7、甲方代表发出的生效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签收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24小时之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8、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并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到位。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

16、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的承诺)。9、甲方代表可按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协议中的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代表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的承诺)。10、审查验证乙方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成品。11、督促检查乙方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12、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甲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核并督促检查其实施。13、检查施工工程质量,组织工程质量的验收,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并进行质量验收。14、检查督促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施,按月对已完工的进度和施工质量签字认可。15、督促检查乙

17、方建立和完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按甲方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编制。16、督促检查乙方搞好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与索赔工作和及时向建设方获得调整工作量的工程款。17、督促检查乙方及时编制施工图预算,按甲方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程结算送审工作,及时完成工程结算。18当乙方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19甲方代表要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各项指标。对政府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检查以及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整改的工作,乙方要积极组织人员,按要求做好工作,如乙方不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影响甲方的品牌形象,甲方代表应向乙方发

18、出书面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各项工作,乙方收到指令后仍不响应,甲方代表有权另抽调其他队伍来突击完成,所发生的劳务费等各项费用,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支付。第九条 第九条乙方职责1、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的规范、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达到工程总合同的规定要求。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提交甲方审核。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产值的统计报表(验工月报表),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的施工计划等工作。5、加强对施工人

19、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严格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好符合要求的各项手续,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并负责将项目管理班子、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有关证件加盖乙方印章后报甲方备案。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重大伤亡事故发生频率为零。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乙方按20万人民币罚款。施工期间全面负责分包区域内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甲方对整个工地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等的指挥和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与甲方指定的现场管理部门(岗位)签订有关协议及接受违规的处罚。必须在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

20、。7、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规范,服从甲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材料采购选择的供应商必须是甲方公司的合格名录单位。建立动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按有关规定报批。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及行业安全检测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处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9、发生重大死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在甲方的统一安排下安装有关部门要求处理。10、甲方扣留合同造价 0.3 %的金额为安全

21、、消防抵押保证金,如乙方违反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甲方及时开具违章罚款单,罚款金额从抵押保证金中扣除。11、组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及时策划施工准备工作,不失时机地组织人员及机械装备,周转设备材料进场,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生产管理和协调生产的工作,参与有关的会议,服从甲方的监督,按照确定的工期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进度,确保完成施工任务。12、按照工程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将资料按照规定装订成册,齐全、完整地送交甲方,以便归档。13、竣工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

22、自费予以修复。14、本工程乙方按“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规定实施,并使用“中国建筑科学院上海分院”资料宝典软件格式及时做好本工程分阶段资料的整理与移交,交甲方审查,乙方将落实整改与完善技术资料,并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交竣工技术资料与竣工图,及时归档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15、乙方的质量管理要求,必须符合甲方贯标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等证明)。16、具有与本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保证能力。17、具有良好的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业绩和信誉。18、根据税务部门的新规定,为了完善分

23、包纳税管理的要求,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三代核定”资料(1、提供贴花后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一份,2、提供乙方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3、填写“建筑安装企业代征代扣代缴税收核定表”二份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4、提供最近月份乙方单位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显示出税种、税率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份,若遇最近月份“零”申报的,应提供最近月份能确切反映出各税种、税率的盖有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受理章”的营业税、城建税申报表复印件一份,5、其他相关资料,6、如乙方为外地单位则第4条不适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妥代扣代缴税金有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税金纠纷,重复纳税等税务风险由乙方

24、承担。第十条 工程保修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对其承包范围中所有的内容进行保修。本工程的保修期从工程整体竣工、甲方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本工程的桩基工程保修期为 设计使用年限。 2、保修期间,乙方做到每季度回访不少于一次,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后 3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第十一条 其他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会议纪要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廉政协议书、治安和消防协议书、规范用工协议书作为

25、合同的附件。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再行分包、转包,如发现再分包、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按合同结算总价的2.7向乙方收取综合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费、临时设施,以及街道、地区来收取的一切费用。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上述费用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若临时设施有乙方搭建的除外)5、甲乙双方签订的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协议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6、乙方在工程中标之前出具的标前承诺书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近。7、若临时设施有乙方搭建(临时围墙、进出大门、临时宿舍等)必须符合甲方的有关要求。8由于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

26、清单项目,发生的数量可按实计算,其相应的综合单价按照如下办法执行:8.1合同中描述的项目特征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8.2合同中描述的项目特征中已有与变更工程相似仅只有主材不同的,以此合同已有单价为基础只变更主材价格。8.3合同中描述的项目特征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似或有重大变化时,按下述原则进行调整:8.3.1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8.3.2人工单价按投标书中确定单价执行。8.3.3材料单价若投标书中有则按投标书执行,无则参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网上颁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中的

27、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并由乙方在采购前报价,经甲方和发包方确认后计取。8.3.4机械台班参照施工期内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网上颁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中的机械台班摊销价计取。8.3.5综合费率及税金等规费按投标书执行。对于有优惠下浮承诺的,还须按承诺下浮以后的价格执行。9、双方商定,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论外部条件发生何种变化,价格风险自负,清单中已明确的各种包干措施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0、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

28、证据。10.1索赔事件发生21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11、乙方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与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严格按建工集团及贵公司颁布的施工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标准和实施细则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运作。若违反,乙方将无条件接受贵甲方及上级部门的处罚,并保证整改到位。12、乙方应认真贯彻实施上海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实施管理暂行规定及上海市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29、附电子版)等规定,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附文明工地建设承诺书)。13、乙方保证,如城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无法确保合同约定的或多次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同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指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接到终止合同的指令后五天内无条件退场,再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支付违约金。14、乙方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合法使用成建制的劳务队伍,严禁使用童工和游工,确保聘雇合法的雇员,依照法律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合适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

30、失,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且按20万元/每次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直至解除合同。15、乙方承诺提供满足甲方现场项目管理要求所需的办公用房及相关办公设备,特别是电脑及网络的配备;并提供能够满足投标项目管理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取样员、资料员等项目管理八大员,提供各类上岗证书、“四金”:缴纳证明和相关资料,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取样员、预算员等)变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贵公司要求更换除外)。下列主要人员不到岗的,罚款额度:项目经理全数脱岗为人民币20万元

31、,日脱岗为人民币2000元/次;技术负责人全数脱岗为人民币10万元,日脱岗为人民币1500/元次;其他相关人员全数脱岗为人民币5万元,日脱岗为人民币1000元/次。管理人员日脱岗经贵公司同意除外。16、乙方将设置2-3名楼层安全巡视员进行安全巡视,以进一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17、如业主要求机电深化设计,乙方将派出深化设计小组,如不能及时派出,甲方可以派出深化设计小组,深化设计费用为机电安装总造假的2%,由甲方收取。18、乙方将及时出具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委托人的合法身份及授权范围。11我公司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争议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 合同签约地:合同签约日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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