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桩基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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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平京台高速公路A7合同段桩基安全施工专案一、工程概况本合同主要桥梁工程有暗头大桥、值源1#大桥、值源2#大桥,值源中桥、值源3#大桥、苦竹1#大桥、苦竹2#大桥。桥梁基础为桩基础;设承台或系梁,墩台为柱墩或空心墩、柱式桥台;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砼连续T梁。桥梁墩台基础设计为桩基础,其中2.4m桩807m,2.2m桩664m,2.0m桩1498m,1.8m桩2819m,1.5m桩846m,1.2m桩270m,累计桩长6904m。其中,桩基位于地势较平坦、钻孔桩机械设备可以摆放的桩基进行钻孔桩施工;地势陡峭,钻孔桩机械设备无法摆放且满足挖孔桩条件的进行挖孔桩施工。本合同段内挖孔桩表层为粉质粘土

2、,下伏基岩为全强中风化片麻岩(强风化层原岩结构部分破坏,节理裂隙发育,岩芯破碎,呈碎石状;中风化层完整性较好)。二、挖孔桩爆破设计由于人工挖孔桩入岩爆破施工时,自由面狭小、作业面较深、岩石的夹制力较大,为减小爆破对孔壁的破坏,同时考虑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不受危害。所以挖孔桩入岩爆破采用0.8m浅眼松动爆破,钻孔设备采用手持式风动凿岩机。1、炸药 人工挖孔桩入岩段爆破施工经常存在岩层裂隙水及成孔护壁时下滴的渗水,需选用防水性好的炸药,另外为了保证成孔护壁在爆破施工中的稳定性,选用爆炸威力适中的炸药。综合考虑,选用岩石乳化炸药,其抗水性好、药卷易于分割、威力适中。 2、雷管 挖孔桩掘进爆破用电雷管网

3、络,禁止使用导火索、火雷管起爆网络。电雷管起爆网络的接头一定要有良好的绝缘性,接点离开泥水面。同时,为取得较好的爆破效果,保护护壁的稳定性,选用微差爆破使用的秒延期雷管,周边眼滞后掏槽眼起爆0.1s以上。 3、起爆器 选用MFJ100国产电容式起爆器,串联起爆能力可达100发,充电时间7-10s,供电时间3-6ms,电源1#电池4节。三、挖孔桩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爆破地震波控制措施 挖孔桩入岩爆破对本桩及临近桩基的临时支护和已浇筑的桩基混凝土都可能产生影响。挖孔桩护壁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护壁,不低于桩基本身混凝土强度,护壁混凝土达到2.5MPa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同时不应在已浇筑桩基混凝土,

4、未达到龄期的桩基20m范围内进行挖孔桩爆破作业,以免震裂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桩基混凝土。 2、爆破飞石的控制措施 挖孔桩爆破工作面均在地表以下5m以外,在爆破孔桩口用钢筋网片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3、爆破炮烟的排除措施 炸药爆破之后产生的炮烟均为有毒有害气体,必须进行机械性强制通风排烟,施工现场采用空压机风管在井底通风排烟。通风排烟的时间以清除工作面炮烟为准。 4、爆破防漏电措施 挖孔桩入岩爆破在装药时,应特别注意防漏电,在装药前挖孔桩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提升至地面。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应保证接头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5、瞎炮的处理 在挖孔桩爆破作业完成、清除挖孔桩内炮烟后,检查人员应下到工作面检查瞎炮情况,并及时按爆破规程进行处理。另外在清渣时发现瞎炮,原装药人员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私下处理。 四、挖孔桩爆破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成立爆破作业组织结构为保证爆破顺利进行和确保安全起爆,各施工作业队成立爆破指挥部,指挥长由施工队长担任,指挥部下设以下职能组:技术组负责设计及施爆技术指导。施工管理组负责施工人员组织、指挥,打眼、装药。火工器材组负责爆破器材领取、保管,按单发放和清退。居民疏导组负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的撤离。安全警戒组负责各警戒点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2、挖孔桩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

6、爆破器材的领用、发放、使用及回收制度; (2)现场爆破器材应该分明别类,分别用木箱盛装,专人上锁保管,严禁混装。使用、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雷管在连母线前应短接,避免接触带电体。(3)每次爆破作业时,爆破工作面必须保证有2名爆破人员,具体承担装药、堵塞、联接网路、起爆及爆后检查等工作并做好相应原始数据的记录。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和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4)起爆前作好下列防护工作:起爆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警戒区周围设警戒人

7、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放炮地点200米以外。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爆破时必须同时发出声响信号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在危险区入口处设立岗哨。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起爆信号,准许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在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之前,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外,不准任何进入危险区内。(5)装药之前,

8、要对各个孔的深度和孔壁进行检查。检查测量时一定要做好反映炮孔情况的记录。装药为手工操作。装药时每个药卷一定要装到设计位置,严防药包在孔中卡住。当炮孔中有水时,应将孔内积水用高压风吹干净并选用乳化防水炸药,同时做好装药记录。(6)爆破必须保证堵塞质量,以免造成爆炸气体往上逸出而影响爆破效果和产生飞石。堵塞材料首先选用钻孔时吹出的石屑粉末,其次选用细砂土或粘土。在堵塞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孔内的塑料导爆管并做好堵塞记录。装药后对孔口进行覆盖。(7)火工材料运到工作面时就设置警戒,警戒人员封锁爆区,检查进出施工现场人员的标志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在装药、堵塞、连线结束,并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后,所有

9、人员和设备都应撤离工作现场至安全地点,并将警戒范围扩大到设计规定的范围,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2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起爆器的手柄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各警戒点及起爆站通过无线对讲机向指挥台汇报情况,指挥台将按照安民告示规定的信号发布预告,准备起爆及解除警戒信号,相关人员做好各自安全警戒的记录。(8)一般情况下采用瞬发电雷管击发起爆法。当使用非电导爆管起爆器击发起爆时,记录好击发起爆时的情况。(9)起爆后,爆破员按规定的时间进入爆破场地进行检查,当发现盲炮现

10、象时,要及时处理。在未处理之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警戒。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米禁止人员通行。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做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新起爆药包。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米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只有经反复检查,确信安全以后,方可解除警戒,记录好爆破后安全检查的情况记录。3、涉爆人员管理职责(1)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须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11、懂得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常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规定。负责组织制定、使用、购买、运输爆炸物品计划和本单位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规则制度。负责组织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负责对管理和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过好“安全日”活动。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要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2)爆破安全管理员职责 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

12、和处理方法。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人员名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临时存放地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药、电雷管、起爆器电源等进行检查。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专职安全员。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爆破作业。组织对事故调查并做书面报告。(3)爆破员职责 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熟记爆破

13、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凭专职安全员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搁置,不准他人替代。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后,凭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工区安全员在退料单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校核,作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

14、爆炸物品计划。4、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2)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及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

15、,无有效防护措施。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5)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禁止烟火。 禁止用明火照明。 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7)堵塞工作必须遵守

16、下列规定 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8)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9)炮响完后,露天浅孔爆破不少于5min,露天深孔爆破应不少于15min,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经检查无异常情况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场。 (10)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

17、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11)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2)爆破器材的储存、管理、运输、装卸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程和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14)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1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1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17)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

18、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18)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19)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20)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其他作业。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

19、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21)对于裸露爆破、浅眼爆破、深孔爆破、水下爆破等各种爆破作业的盲炮,要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22)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爆破器材库区的专用房间加工,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23)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和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工作台上应安装带有金属框架厚度不小于0.8mm的有机玻璃防护板,以保护操作者的脸部和胸部。(24)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或

20、竹质锥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或电雷管的脚线将雷管固紧。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药柱的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药柱外面。(25)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26)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27)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28)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安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29)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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