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甲级工程监理公司施工阶段监理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某甲级工程监理公司施工阶段监理管理制度.doc(8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施工阶段监理管理制度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目 录1、工程建设监理交底制度 42、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8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2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 145、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76、工程设备、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197、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28、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5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2710、不符合项处理管理制度 3011、工程师指令单联系单签发制度 3412、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制度 3613、工程统计报表和施工计划报表的报送及工程付款管理制度 3914、施工索赔管理制度 41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4516、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2、制度 49 17、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5518、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5919、施工道路管理制度 6220、施工水源管理制度 6421、施工电源管理制度 662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023、监理岗位责任制度 7325、现场监理例会制度 7726、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80 工程建设监理交底制度一、总 则监理交底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监理开展规范化工作的基础。监理工作的效果如何,监理目标能否实现与监理交底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密切相关。坚持在开工前由总监理进行监理交底,在监理交底的同时,向建设方工地代表、项目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发书面交底要点,阐述监理的思路和工作要求,严格按交底要点进行监理,
3、是建设各方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的基础,因而作好监理交底工作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规范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首要环节。为此建立监理交底制度。二、监理交底的形式监理交底一般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由总监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体监理人员,建设方驻工地代表,被监理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安全员、与计价有关的人员等。监理交底会议形成纪要,由各方签字,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是制约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也是监理方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三、监理交底的内容:l、向参加会议各方明确国家建设法规授予监理的权限。建筑法授予监理的权限有:1.1代表建设单位对粮库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权。1.2裁定工
4、程施工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1.3“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符合规范规定及标准的施工作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授予监理的权限有:1.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1.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1.6“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1.7“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1.8“总
5、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入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政府授予监理的权力,监理执行不好或不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就要追究监理的责任。1.9 监理委托合同授予监理的权限。2向交底方明确监理、建设方、被监理方、设计之间的关系。2.1监理与建设方是合同关系。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平等互利的关系;双方应围绕工程项目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建设法规的规定,齐心协力管好工程。2.2监理与被监理方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平等关系。监理依据建设方的授权,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的权力和义务。被监理方一般不再直接与建设方交往,而转向与监理方直接联系,并接受
6、监理单位对自己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2.3监理与设计的关系。目前,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与设计没有直接的联系。监理要与设计打交道必须通过建设方。但监理应当对相关问题提出监理意见或建议,协助业主落实处理。3、明确监理委托合同中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建设方对监理的授权范围,监理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以便被监理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接受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监理。4明确监理依据4.1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4.2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材料设备的订货合同、协议。4.3设计文件及施工图。4.4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以及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的监理细则。4.5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法规、
7、施工规范以及业主关于项目建设的文件、管理程序等。5向承包商介绍进驻工地监理机构的人员。专业结构、各岗位责任人、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及廉政承诺,以便建立联系,提高工作效率。6明确监理人员监理工作及施工管理程序。7明确各类报表的格式、填写要求、上报时间,对施工方解疑。8明确材料报验制度。严格材料见证取送样制度,执行材料监理批准进场、同意使用的原则,履行原材料报验手续。9、明确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严格进行隐蔽工程、工序检查。隐蔽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查、填表,按隐蔽工程检查程序要求通知监理和本单位的质检员共同检查、整试。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后方可隐蔽。10、明确工地协调会议制度。并形成
8、现场会议纪要,共同遵守。11、明确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送月报表。11.1本月(累计)完成合格工作量、换算工程量、资金价值;11.2本月投入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设备台数;11.3本月监理发现问题、整改结果;11.4下月计划施工分项、分部,工作量;11.5三控分析,质量改进措施、赶工措施。12、明确项目监理的信息流通渠道。建设各方发的各种文字联系、指令等必须签收并答复,以保证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13、明确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办法。14、明确监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办法,奖惩措施。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一、总则为了使承建单位与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设计意图和施工工艺、技术
9、要求等,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国家设计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自己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系统的设计技术交底(简称设计交底)。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具体要求,避免返工浪费,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也可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遵循的原则1、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
10、在成套图纸到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2、在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看图,初步审查,准备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单位工程图纸,必须经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交付施工。三、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组织1、时间: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在该项目施工开工之前进行,开会时间由业主或监理单位决定并通知。2、地点: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在施工现场进行。参加人员:参加的单位与人员,
11、除监理工程师外,还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3、会议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可由业主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含分包单位)分别填写会审记录,由监理单位汇总,提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会签。四、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1、介绍: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2、提问: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3、答疑:设计单位根据各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4、会审:各单位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写出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五、图纸会审的结论记录与存档1、
12、图纸会审应由总包单位做出详细记录,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字同意后,该纪要即被视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抄送有关单位,并予存档(纪要可采用表格形式)。六、图纸会审中对设计修改的处理1、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总承包合同附件的设计原则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2、当通过协商各方意见仍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由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商议后作出决定,重大问题则应报请业主批准。3、设计修改的程序: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提出修改设计,一般性问题经监理工程师和总包单位审定后,交施工单位执行;重大问题
13、报业主批准。七、设备制造厂家的图纸会审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视情况由订货单位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并请业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院的代表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八、图纸会审的重点内容1、设计单位资质情况,是否无证设计或超级设计;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等级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2、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现场实际。3、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明确,座标、标高、图纸尺寸、管线、道路等交叉连接是否相符;图纸内容、表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是否已经具备。4、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技术、新材料的
14、应用是否落实。5、土建结构布置与设计是否合理,是否与工程地质条件紧密结合,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要求。6、几个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之间有无相互矛盾;各专业之间、平立剖面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是否安全、准确;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图是否表示清楚;各类管沟、支吊架(墩)等专业间是否协调统一。7、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一致。8、图纸技术要求与规程要求是否一致;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确定审定的原则。9、设计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检修需要。10、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11、建筑与
15、结构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导致质量、安全及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12、防火、消防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要求。九、图纸会审的确认形式施工单位拟开始的一切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图纸会审,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据以施工;已经会审的施工图以下达会审纪要的形式作为确认,并由业主或监理单位在图纸上加盖“供使用”章。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前言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或发现设计问题,或由于施工、材料采购等原因要求变更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以联系单形式发往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核定后,以设计变更通
16、知单形式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运行程序应遵守本管理规定。二、要求设计进行变更的条件1、设计图纸有差错;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客观条件有变化;3、施工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5、业主的要求。三、设计变更的类别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下列三类: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不影响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更正、材料等强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等。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施工及设计单位核签后,报监理工程师,在3日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后执行。2、较大设计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
17、涉及总包合同已确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或设计变更要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及施工单位分别核签后,报监理工程师,在5日内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原合同确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工艺系统与主要结构布置的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请业主,由业主主持审定后执行。四、设计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无论其性质与大小均应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而后补办手续。在施工中,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均应经各方会签,由监理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18、”才可实施。五、设计变更的资料保管设计变更资料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份予以妥善保管,并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应符合档案部门的归档要求。六、设计变更的费用设计变更费用按发、承包双方合同有关条款办理。涉及费用问题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应随“设计变更单”提出修正概算。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一、前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对科学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施工单位的责任每个单位工程施工
19、前,负责该工程施工的承建单位必须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全面责任,并经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将正式文件及必要附图交监理工程师审核。三、会审程序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工作。一般由总包单位组织和主持。并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有:业主、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会审后,主持单位整理出会议纪要,各方签字。施工单位按照纪要对原施工组织设计作必要修改或调整,并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会议纪要须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并抄送有关单位存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纪要作为批准开工申请报告的必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定的单位工程不准开工。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
20、原则、要求和内容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工期。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1) 符合本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并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的要求。如有修改,必须有充分的论据;(2) 符合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3) 符合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要求。如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4)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所颁发的规程、规
21、范、标准及政策;(5) 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的内容:(1) 单位工程概况,施工条件:地形、地貌、地质状况、周边环境等,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工程造价等;(2) 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3)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4) 组织机构、劳动力安排和主要施工机具配置;(5) 施工用水用电计划;(6) 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7) 施工场地安排及临建设施布置;(8) 保证施工安全(包括防火、防台风、防雨等)、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9) 费用测算及用款计划。施工组织设计
22、的内容与深度可随工程大小、难易程度适当调整,对于简单的单位工程可只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不变。4、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1) 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对原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后,报业主和监理单位。(2) 监理单位接到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首先审查是否有内部批审手续(编制人、技术负责人、批准人的签字,施工单位盖章等),然后分专业进行审核,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才可实施。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一、前言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有完善的开工准备条件。开工条件,也就是开工前施工准备的内容,从质量管理上讲,也就是工程开工前应具备的工序质量保证。
23、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见江苏省施工现场用表A1简称省统用表)一式五份,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由总包单位预审后,并在开工前五天送监理工程师审批。三、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核查承包单位认为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监理部申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省统用表A1)。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核查的主要内容:1、核查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文件。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方案和测量控制桩。4、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主要材料供应是否落实到位。
24、5、施工现场水、电、道路、通讯等是否达到开工条件要求。6、是否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四、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才可以正式开工。五、单位工程分标段、分专业或特殊工程分包的分项工程,亦应按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程序进行。工程设备、材料质量验收制度一、前言工程设备和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物质基础,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把好设备、材料质量关。为此特制定工程设备、材料质量管理制度。二、设备设备订货是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条件。总包单位要和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按照业主确认的初步设计组织设备订货。要认真考核制造厂家的资质
25、、信誉及业绩。对于首次采用的设备要特别对待,未经鉴定的新产品原则上不能用于本工程,更要防止过时淘汰产品混入本工程。在技术协议与合同条款中要明确设备技术性能、寿命保证、工作参数、运行方式、参照标准、验收规程、供货范围、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1、设备监造监理是对未出厂的设备进行制造质量的监督,通过H点、W点和R点的检验,确保设备的内在加工质量良好。对于国外设备,必要时组团赴国外厂家监造或验收。2、设备运输要采取措施确保设备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避免丢失、损坏。这是保证设备质量的环节之一。3、设备到现场的质检工作是质量保证的重点。它包含从开箱到设备移交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设备及进口设备等必须在现场
26、开箱验收,并请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注意下列要求:l入厂的设备材料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规格、数量及供货范围,包装应完整,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或材质化验单及必要的技术文件等;l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安装要求应与设计图纸相符;l设备安装环境及使用条件应符合本工程具体条件;l设备技术性能和工作参数以及控制要求应能满足设计规定的运行方式;l试验、检验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4、设备开箱检验的程序和应注意的事项:l开箱前对包装质量先进行验收;l开箱清点设备及附件应与装箱单相符,装箱单应与合同相符;l设备外形及接口应与工艺设计相符;5、装箱资料要齐全,一般包括:l设备清单;l设备
27、总图;l基础外形图与荷载图;l性能曲线;l安装说明书;l使用维护说明;6、设备开箱检验:l国外设备由总包单位主持,业主、监理工程师、设备订货单位、安装单位、制造等单位参加,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和商检部门参加。l国内设备由总包单位主持,业主、监理工程师、订货单位、制造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参加。l验收时由主持单位做好记录。对存在的缺件和缺陷问题,应经过共同研究后做出纪要,明确责任,落实处理方法、费用和时间要求。l当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设备缺件、缺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处理方法及负责单位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业主主持,组织各有关方(制造厂、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讨论予以解决;
28、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当工期紧迫时,业主有权请某单位先行处理,等上级调解后,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三、材料及构配件材料及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所以加强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绝不能忽视。1、材料订货时要认真考核制造厂家的资质、信誉和业绩,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供货单位。2、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焊条、高强螺栓等,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3、材料质量例行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部颁规程、规定的要求。4、用于重要结构并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
29、高强混凝土、设备安装二次浇灌砂浆、防水材料、防腐蚀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试验合格经总包单位确认、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可使用。5、工程中所用各种构、配件,必须有厂家批号、出厂证明和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对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制品,应按国家和部颁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6、首次推广使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前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业主得到一个质量上可信任的工程项目。一、隐蔽工程的概念隐蔽工
30、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其主要范围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验收项目如下: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2、指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3、埋入结构或土中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二、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在下一工序施工前,现场监理人员应
31、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采用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其进行检查与验收。验收通过通用的“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和建筑工程专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形式来表达验收结果,验收后,需请各方代表签署。如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记录手续,以便承包单位继续下一工序的施工。同时,将隐蔽工程记录交承包单位归入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令其处理,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隐蔽工程验收通常是结合质量控制中技术复核、质量检查工作来进行,重要部位改变时可摄影以备查考。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工序质量报验单”
32、的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单位有关人员应按时达到现场进行验收。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具体执行中,对可能出现下列情况的,其处理原则如下:l总包单位未通知监理工程师自行隐蔽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重新开挖解体检查,总包单位应按要求开挖解体;其检查费用和施工修改费由总包单位负责。l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总包单位自行负责。四、隐蔽工程验收参加人员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参加人员: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专业设计代表、施工分项负责人、质检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地基基础验收时应请质监部门、勘察单位代表
33、参加五、隐蔽工程验收报送的材料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应先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包括隐查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分项负责人签字,提供给参加验收人员检查。检查后各方作出评价并签署。六、隐蔽工程的验评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应与验评工作同时进行,以利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理验收记录表一式三份,各单位签署意见后,由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文件保存一份,另二份分送业主、监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前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三级验收的最基础工序验收,必须在工序过程中进行。按质量计划属于停工待检点的工序,必须停工待检。分部分项工程验
34、收的目的,就是要从基础、从工序、文件记录上为单位工程的优质奠定基础。工序验收记录文件,必须在工序验收中填写,不得事后补记。二、验收程序分部分项验收,分两阶段进行,首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而后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做法如下:1、分项工程验收,是生产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结束后按质量计划中的检查点(H.W.R点)进行。施工单位内部实行应事先自检合格。2、分项工程验收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对照施工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以建设部颁发的验评标准为依据。3、鉴于有些分项工程划分范围较大,一个分项工程可以划分为几个子分项工程几次施工,要求每施工一次验评一次,并作好完善记录,使验评工作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5、。4、分项工程验收后,必须同时填写两种文件,一种是验收的隐蔽工程文件,详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另一种是“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分部工程验收主要做法如下:1、分部工程验收一般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并有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报告结论(如混凝土强度、抗渗强度、金属一般强度、疲劳强度、焊接的无损检验和热处理等)。2、分部工程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抽查为辅。3、分部工程验收项目划分及验评等级划分按国家建设部有关验评标准进行。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项工程未完工,属重要项目的,则不能进行分部验收;属次要项目的,要列明未完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方可进行分部验收。三
36、、程序管理分项工程验收先由作业班组自检后交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复查,并签名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由总包单位组织设计代表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工序质量报验单”,经各方签字后方有效,并复印二份,存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原件由施工单位保存。分部工程验收自检单位为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报验通知后,除有设计代表参加外,重要分部工程还要通知业主等有关人员参加,验评组织工作仍由总包单位负责。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一、事故处理范围凡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的允许范围,
37、为此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二、事故的分类重大质量事故1、房屋及构筑物发生结构倒塌或报废。2、建筑结构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5、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或影响工期15天以上者。6、返工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上的。一般质量事故1、由于工程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
38、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者。2、返工损失一次在5000元10万元者。3、影响下道工序施工5天到15天者。三、质量事故的报告1、记录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记录、处理。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总包单位报告外,还应在两天内报告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应积极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工程师。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在五小时内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经总包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后,监理工程师报业主由业主转报有关主管部门。总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十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并由业主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临时
39、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调查分析应做到: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防范措施三不放过。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补充调查要处理不要处理不清防护措施实施确定防护措施确定是否处理原因分析事故调查发现事故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框图进一步分析不要处理提交处理报告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结论确定处理方案l在进行质量事故分析时,业主根据需要可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提供事故分析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条件和所需数据。l记录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处理,总包单位应将技术措施及结果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l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审核后由总包单位组织实施。l重大质量事
40、故处理方案的审批应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共同商定并签证后实施。同时业主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上级主管部门参与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l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五、有关事项1、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应按返工实际发生的材料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等进行计算(应扣除回收价值)。2、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全过程技术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强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应妥善保存,单位工程竣工时,应作竣工资料予以移交。3、施工任务分包方发
41、生的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按上述程序处理。有关事故中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各方有分歧时,由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4、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应按时对已发生的各类质量事故进行统计,上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不符合项处理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设计标准、质量标准2、业主与总包单位签定的合同技术条款及各级质量文件。二、不符合项内容1、凡是设备、材料在订货、运输、保管、预制、安装、投运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或事件。2、凡是施工过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或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3、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设备技术要求的项目。4、凡是
42、在施工活动中,没有依照各级质保体系和质量文件实施的项目。5、根据施工验评标准评定为不符合项。三、不符合项类别1、C1-一般不用呈报的不符合项,处理结果不必提交给业主备案,即处理后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性能、寿命,不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项目;2、C2-“记录备案”的不符合项,处理结果提交给业主备案,但不影响主要性能和寿命,处理后可以正常安全运行,不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项目;3、C3-“供审查”的不符合项,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需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处理结果需交业主备案,即影响主要性能或寿命,修复后可以恢复性能,需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项目;4、C4-土建、安装之间接口的不符合项,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需提
43、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参加处理后的试验与验收,处理结果需交业主备案。不符合项处理的类别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四、不符合项处理程序不符合项处理过程,可分为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其要求如下:1、提出。施工单位发现不符合项,属C1、C2类,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属C3、C4类首先由施工单位向总包单位提出报告,说明不符合项发生的情况、原因与标准差异的大小,并提出建议采取的修复方案等内容。2、受理。报告应在不符合项发生后三日内提出。由监理工程师核定后由总包单位转受理单位。如不符合项为监理工程师发现,应向总包单位下发指令单(统表C1),由总包单位转施工单位处理。如系制造厂原因,则
44、由总包单位、合同订货单位与制造厂代表联系、处理。如不符合项为设备制造厂发现,制造厂应提出不符合项运作单(可用统表A33代,包括内容、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和总包单位,并由总包单位在三日内转受理单位。为了不符合项运作单运行正常,一般提出单位应和受理单位双方质检部门先行联系,经双方原则同意后下达运行。受理单位在接到总包单位转来的运作单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当各方意见不一致时,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工程师研究后裁定。受理单位在收到不符合项运作单后,属停工处理类别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位若强行进行,监理工程师不仅有权令其停工,并有权进行罚款。监理单位在接到处理报告三日内不返回处理意见
45、,施工单位有权继续施工。3、处理。受理单位在处理前,应将处理措施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会同监理工程师核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处理完后应填写处理记录、包括时间、方法、质量验评,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处理中如发现处理措施不当,应提出补充措施,经批准后予以实施。4、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处理完毕后三日内进行。必要时,受理单位应重新做试验,以试验结果合格作为最后验收结果。验收后,受理单位应按档案管理要求保存不符合项处理的文件,以利竣工移交。五、其他事项1、当同一类不符合项,几个规范规定标准不一致时,应提请监理工程师裁定。2、不符合项增加的费用,按承发包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处理。3、不符合项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处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