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某建筑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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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庄商务中心小区三期12#-4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廊坊市上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2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 合同条件13第三章 工程说明15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1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8第六章 评标程序及标准36第七章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3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万庄商务中心小区三期12#-4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2建设地点纬一路北,经一路东侧3建设规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4建筑类型新建5承包方式总承包6质量标准合格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标注的建安工程等

2、8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30日工期日历天数:612天9资金来源自筹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 13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交纳方式:现金收款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时间:2011年3月10日下午17点前到账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1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2011年2月15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发售地点: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第二大街B-0

3、81号)1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7答 疑投标人递交疑问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09:30时前投标人领取答疑时间:2011年2月25日下午18:00时前递交和领取地点: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1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廊坊市建设大厦七楼开标室时间: 2011年3月14日上午09:30分20开 标开标地点: 廊坊市建设大厦七楼开标室开标时间: 2011年3月14日上午09:30分21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22履约担保金额及业主支付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2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一、总则1.0工程说明1.1 项目名称:万庄商务中心小区三期12#-42#楼及地下车库 1.2 工程概况:详细内容见第三章工程说明1.3 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招标人):廊坊市上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 招标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1.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标注的建安工程。1.6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提供。3.0合格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是项目法人认可的社会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3为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

5、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本须知3.1、3.2款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4.0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0现场考察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书所需的资料,投标人自行其承担费用及责任风险;6.0 投标工期及质量要求6.1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3月30日,竣工日期2012年11月30日,工期612个日历日。6.2工程质量:合格。6.3为确保工期和质量,投标人应有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和组织计划措施,并提供与承诺工期相应的工期网络图。二、招标文件7.0

6、招标文件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以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条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件第三章工程总说明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六章评标程序及标准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和确认,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正确使用负责。7.3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4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本招标文件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转让。7.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7、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将被拒绝。8.0招标文件的澄清8.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书面”包括打印、印刷,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本文件下同)。8.2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包括对要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3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答复

8、。9.0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未来的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9.2 修改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书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书。9.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修改书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随着投标截止时间的变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

9、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1.2投标文件内容的具体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相关内容。11.3本招标文件所刊列的投标用的格式和各专项表格都应认真诚实填写,所填内容过多时可以按同样格式将表格扩展。12.0投标报价12.1本标段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0600万元。12.1.1编制依据:(1)天津方标世纪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设计的

10、施工图纸;(2)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3) 材料价格参考廊坊市第6期材料价格信息价格。 12.1.2土建工程编制说明(1)基础土方工程依据厂区总平面图只计入灰土回填,未考虑运距。素土已计入车库中,与车库相连。(2)混凝土(含装修和二次结构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考虑。(3)外墙保温90厚聚苯板保温均按照工程做法表中80厚,东西山墙为挤塑板,南北墙按聚苯板计算。(4)户内楼地面工程(公共部分地面除外

11、)面层用户自理。(5)户内 内装修墙面、顶棚做法均按图纸营造做法表计入。(6)公共部分地面楼面、墙面、顶棚基层面层按图纸要求施工。(7)基础褥垫层未计入。(8)外墙石材由于图纸设计不详,龙骨按16kg/计算。 12.1.3安装工程编制说明1) 给排水管均计算至外墙皮外1.5米;给水管室外的阀门水表等均未计入预算。2) 通气立管均按普通UPVC管计入。3) 所有卫生洁具均未计入。4) 排水系统图内,平面与系统不符的地方暂按系统图标注计入。5) 消防报警系统中屋顶机房内有XF箱,平面图没有标注,预算内暂按机房层没有此箱体计入。6) 采暖管道不同材质的管道的界限为:室外入户管和地下室部分均按无缝钢管

12、计入;管井内的主干管为镀锌钢管;主干管引至分集水器部分管道在管井内的管道为镀锌钢管;主干管引至分集水器部分管道在出管井的管道为对接焊铝塑复合管计入。7) 采暖明装入户装置按系统中标注计入。8) 卫生间内的排气扇未计入,暂按接线盒计入。9) 各户水表暂未计入。10) 地下室入户装置处的热表按图纸计入。12.2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不超出投标报价上限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低于成本价的商务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本次投标总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元12.3清单报价说明12.3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方式。投标人应依据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答疑纪要、该工程设计图纸、本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及其

13、它相关定额、国家现行工程规范、合同条款及现场实际情况等内容进行编制。12.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所有材料试验的各种费用、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基金、风险、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12.3.3报价清单内措施项目按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及所有分包的管理所需投入的费用(应考虑竣工图编制费、冬季雨季施工费、场外临时租地费、场外加工材料运输费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用)自行计算的金额(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对应项目业主和招标代理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补充并进行报价. 12.3

14、.4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包括与周边对影响施工的协调费用等)、零星工作项目费。12.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承担其在编制合同价格明细单时对合同文件、合同图纸的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任何疏忽而造成的错误和失误。1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2.6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编制投标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写报价的工程项目,在

15、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项目报价内。12.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项目的报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2.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应当自费对本工程的现场进行充分的勘察,并在报价中对现场位置、现存建筑和设施的状况、毗邻的财产和周围设施的状况、现场的通道、仓储和临设用地、现场材料装卸、施工水电供应点及运营使用情况等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作充分的考虑。12.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应当自费对本工程的现场进

16、行充分的勘察,并在报价中对现场位置、现存建筑和设施的状况、毗邻的财产和周围设施的状况、现场的通道、仓储和临设用地、现场材料装卸、施工水电供应点及运营使用情况等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作充分的考虑。12.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真进行核对,发现误差及漏项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修正要求。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中标后,招标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执行。12.10投标人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现场的总体地貌、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地下管线并通过对周边工程建设经历的调查和了解,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地质异常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考虑。12.1

17、1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投标和支付的货币均为人民币。13.0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内的所有日历日。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3.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要求在此期间内修改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对投标保证金的各种有关规定在延长期内同样有效。14.0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4.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1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明显

18、位置写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须用A4复印纸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或扉页应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14.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复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人员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之处,授权委托人必须进行小签。此项要求只有当原件(正本)被小签并且副本据此完成时,才被认为是符合要求的。14.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

19、改处应由授权委托人小签。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密封处应加盖公章),包封上正确标明 “商务标投标书”或“技术标投标书”。 15.2包封上应写明: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合同名称:(前附表第1行所述项目名称)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20行所述日期及时间)在包封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5.3 在包封及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5.4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20、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6.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前附表第19行规定的时间、地点17.0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8.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不能更改投标书。18.2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0开标19.1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前附表第18项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按时出席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要携带有效证件并签名报到,

21、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9.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各投标单位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相互检查并登记,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密封、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等,检查完成后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19.3开标时工作人员将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 19.4工作人员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公开宣布的内容。19.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未交付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没有达到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主要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投

22、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是专职交易员)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内容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相关内容不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是专职交易员)参加开标会时,代理人(代理人须是专职交易员)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是专职交易员)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内容与授权委托书中的相关内容不符;施工企业专职交易员未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或未带专职交易员卡;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注册建造师与投标

23、报名时不一致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的;违反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20.0评标机构20.1本工程的评标工作由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招标人代表共七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中招标人代表二名,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人代表从廊坊市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五名。20.2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评委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21.0监督21.1评委的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22.0保密与版权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等,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4、。22.2无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中标与否,都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给第三方。22.3招标人拥有对全部招标文件的版权所有权,没有经过招标人的允许,任何形式的复制均属非法。招标人保留对任何形式侵犯版权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23.0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23.2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

25、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24.0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24.1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0错误的修正25.1评标机构应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查看其在报价的计算或累计上是否存在算术错误,招标人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乘积与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

26、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25.2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26.0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6.1评标机构将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六、授予合同27.0定标详细内容见第六章评标程序及标准相关内容。28.0中标通知书28.1在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联合有关部门通知该合同项中标人,确认其投标被接受。28.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3 在中标人接到中标

27、通知书后,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未中标人,他们的投标书没有被接受。29.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9.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29.2合同协议书一经招标人和中标人签字后立即生效。29.3如果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0.0投标保证金30.1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文件后须在前附表第14项要求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30.2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公对公账户、不收取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收款单位将给予财务收款凭证。30.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28、期应超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0天。30.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0.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30.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约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0.7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b.投标人不接受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对其投标报价的修正;c.中标人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d.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e.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31.0履约保证金及业主

29、支付担保31.1在签订合同同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招标人将支付同等金额的业主支付保证。31.2投标人可使用银行履约保函的格式,也可使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31.3出具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31.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5履约担保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7日内退还(不计利息)。32.0其它32.1投标人对现场条件一定要有全面的了解并且在投

30、标文件编制中予以充分考虑32.2招标人关注的问题:质量承诺、工期保障、商务标的经济合理。32.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第二章 合同条件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 协议书发包人:廊坊市上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

31、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

32、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1、定义1.37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条。 文书 信件 电报

33、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2、 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4、通讯联络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监理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5、工程分包5.1 分包工程事项:14、发包人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

34、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2) 支票支付。3) 其他方式: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 提供的时间:(2) 提供的份数: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15、承包人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

35、时间和要求:(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17、发包人代表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18、监理工程师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8.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19、造价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

36、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20、承包人代表20.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23、工程担保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26、不可抗力26.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条的规定。(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项目日降水量(mm)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空气相对湿度(%)

37、风速(m/s)地震烈度(度)数值(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27、保险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 条。(1)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2)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3)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4)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4)项。 (5) 其他: 27.8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28、进度计划和报告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29、开工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 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1)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2) 天内。31、工期及工期

38、延误31.1 合同工程工期:( )天。(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3) 36、质量目标36.1工程质量标准: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2.7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位包括:47

39、、工程试车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 不需要试车。(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49、竣工验收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50、质量保修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54、暂列金额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元。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 不设提前竣工奖。(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40、条的约定。(1) 不设误期赔偿费。(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因素5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2 条的方式。(1)固定单价。(2)固定总价。(3)可调价格。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57.2款第1项至第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60、价款调整方法(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0条。2)按下列方法:a)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b)数量偏差在()%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时,增加()%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c)由承包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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